对华援助协会《中国法律与宗教》期刊2010年秋冬版正式发行



2/01/2011

Chinese Religion and Law Cover
                   《中国法律与宗教》
             Chinese Law & Religion Monitor

                      (英汉双语版)
     半年期刊2010年7月—12月秋冬版/  总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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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中国遭受逼迫的信徒呐喊——


总编傅希秋牧师按:
近年来,官民矛盾的日益严重突显出了八二宪法的深刻危机。维权、护宪、法治三位一体的维权运动使得八二宪法的人权保障机制和违宪审查机制的缺失日趋明晰,八二宪法已经陷入自己反对自己的结构性危机之中,表现在公民基本权利部分反对国家机构部分,而序言和总纲的内在冲突已经发展到自我分裂的程度。在此宏观背景下,洪涛先生在《中国公民政体的原则和制度框架》一文中,为我们提供了民主中国的新宪法大纲,其详细地论述了公民政体之五原则和八制度。

二00九年下半年,占中国民间力量一半以上、为中国民间社会力量基石的中国家庭教会遭受了全面性的打压。虽然在二00九年年底,中国家庭教会取得了成功,但目前部分地区的逼迫仍在持续。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政教关系方面的突破。如今在中国社会的大转型当中,政教关系已经进入了一个关键的转型期,面临着新的飞跃。

为此,本期对政教关系转型模式进行了专题刊登。首先,宪政学者范亚峰先生在《从教会维权到中道维权模式》一文中讨论了中国政教关系的两种模式、促进政教关系法治化的教会维权,以及提出了中道维权模式的含义、中道维权模式的关系论基础、主要内容,以及中道维权模式的基本框架。其次,在本期中,圣约学者汪正飞先生向我们分析了大陆和台湾目前研究政教关系的两种主要模式,并提出了从改革宗圣约神学看政教关系研究范式的转型。

宗教自由和思想自由、良心自由紧密相关。宗教自由如果受到打压和遏制,人的心灵、精神和灵魂必然会萎缩,我们的心灵陷入危机。而没有自由的心灵,不能够建立一种自由心灵的秩序,必然会带来全面危机。在本期中,我们还刊登了学者刘军宁先生和刘同苏牧师对中国家庭教会和基督徒的宗教自由遭受侵犯的现象的评议、阿里木江教案的一审判决书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书、以及阿里木江的辩护律师的辩护词。

最后,本期还特别刊登了基督徒法律人团契举办的“阿里木江案与保密法治研讨会”和“草根维权与意义阐释研讨会”的会议纪要。


前言 i
公民政体的原则和制度框架  1
政教关系转型模式专题——从教会维权到中道维权模式  17
从改革宗圣约神学看政教关系研究范式的转型  29
世界不是恺撒的,宗教自由是人的第一自由    41
良不良,人心恍;娼不娼,世道颠——评广州良人教会被迫户外聚会  47
信仰的双重权利——再评广州良人教会的户外聚会  51
阿里木江案一审判决书(部分)  5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阿里木江案)  59
阿里木江案二审辩护词(李柏光、李敦勇)  65
法治的曙光在中国的地平线上升起——阿里木江案与保密法治研讨会纪要  77
草根维权与意义阐释研讨会纪要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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