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5基督徒涉“非法经营罪”重判3至7年



2/27/2017

对华援助协会驻香港特约记者乔农


辽宁省辽阳市法院2月22日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该市太子河区祁家镇一个有官方背景的基督教朝光教会李东哲牧师夫妇,教会会计李春侠,干事李媛共五名基督徒3至7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至10万元。判决书指该教会购进非法出版书籍10万余册,价值49万余元,后又以教会的名义接受信徒订购并销售。

辽阳市太子河区法院2月22日作出对朝光教会5位信徒的判决书显示,该教会牧师李东哲列为第一被告人,其妻子朴顺男作为第二被告,其后顺序是会计赵春侠、干事李媛及时锦燕。他们都被以非法经营罪判刑。李东哲和朴顺男被判刑7年,两人各处罚金10万元人民币,赵春侠和李媛被判刑5年,各处罚金7万元,时锦燕被判刑3年,并处罚金5万元。而朝光村基督教聚会点被处罚金二十万元。

判决书指朝光村基督教聚会点销售的书籍涉及江苏、南京、吉林、内蒙古等区域,被告人李媛、赵春侠、朴顺男均供述过获得利润的事实,并有销售的明细记账。法院认为,朝光村基督教聚会点违反国家规定,购进非法出版物进行发行销售,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被告人李东哲、朴顺男均系单位主管人员,赵春侠、李媛、时锦燕的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

起诉书指控上述各被告人销售书籍价值人民币近50万元,但辩护人认为,上述指控证据之间数据不一致,属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判决书称,2011年4月至2016年5月,李东哲、朴顺男身为朝光村基督教会聚会点负责人,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唆使教会干事李媛,在教会会计李春侠处领取教会资金后,从广州购进非法出版书籍10万余册,价值49万余元,后以教会的名义接受信徒订购并销售,将余下部分非法出版书籍交给该教会便利店,由被告人时锦燕进行销售,非法获得销售金额10%至20%利润。公安机关在时锦燕住处搜查出存放的非法出版书籍2000余册。

记者根据判决书上列明的辩护人姓名,致电朴顺男的辩护律师王震,对方借故拒绝记者查询。他说:“你想了解这个案情的话,要拿你的记者证,你所在单位的介绍信,不然我们没办法接待。我现在接待不了你,抱歉,你愿意想了解情况,要亲自过来,带上你所在单位的证明”。

冯庆勇律师索性对记者说,他不是时锦燕的辩护人:“不好意思,你找她的辩护人”。

记者:您不是她的辩护人吗?判决书上写的是您是她的辩护人。

对方说完就挂断电话。

曾代理多起基督徒案件的河南律师任全牛认为,不少律师因为受到压力或者“自律”,不愿接受媒体记者采访:“不愿意的主要原因还是不敢接受采访,特别是来自境外的采访,因此找理由,找借口”。

记者:您觉得这是律师自律,还是当地打招呼了?

回答:这种情况当然有的有打招呼,一般律师不用跟他打招呼,他们很自觉,很乖嘛,主动自我审查。

朝光教会负责人李东哲牧师等五人,先后于2016年5月14及15日被公安刑事拘留,6月8日被辽阳市太子河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逮捕。

目前,朝光教会已经停止运作。对于该教会5名信徒被以非法经营罪判刑。任全牛律师说,涉及非法经营的基督徒,大部分是家庭教会信徒,因此,涉及三自教会的比较罕见:“涉及到基督徒的非法经营,包括刑法三百条邪教组织等,我所知道的基本上是涉及参加地下教会活动。(当局)找了其他的一个法律理由,我听说过一个案例是地下教会,因为涉及出版物被指非法经营。如(基督徒)涂焱什么都没有,他要打击你的话,只能以刑法三百条处理”。

近期,中国地方政府对有官方背景的三自教会活动,也开始设限,如在广东部分地区的三自教会,当局阻挠培训教牧人员等。总部在美国德州的基督徒维权机构对华援助协会认为,中国辽阳市法院以所谓“非法经营罪”,惩罚该合法登记的基督教聚会点,公然判决1男4女基督徒。完全是借刑事罪名打压宗教自由。

对华援助协会驻香港特约记者乔农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