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琳(右)和妻子王女士(左) (图:王女士) |
(广州-11月3日)广州民主歌曲创作人徐琳已在11月2日被广州市南沙区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批准逮捕,现羁押在南沙区看守所。与徐琳同时被刑拘的搭档刘四仿则以取保候审方式获释,但在当局严密管控中,无法与外界公开联系。
徐琳在9月26号下午三点,在湖南老家被国保带走调查,4点多,徐琳广州南沙的住所被查抄。三天后,即9月29日徐琳的妻子王女士收到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的拘留通知书,徐琳遭刑拘的罪名为涉嫌“寻衅滋事”。其广州住家门口被安装了监控仪器,当局派人跟踪、监控家属,给他们造成不小压力。 同日与徐琳合作的音乐搭档刘四仿在江西宜春被警方带走。
广州维权人士王清营在两人被警方带走后表示,徐、刘二人皆是"南方周末事件"的重要参与者,并因此被拘留数月,出狱后,二人追求自由之志弥坚。徐琳五十多岁,独立中文笔会会员,是优秀的词曲作者;近年有几十部作品问世,以声援国内政治犯,最广为传唱的歌曲包括巜站在正义这边》等。
刘四仿约四十岁,是一个音乐人,也是一个歌唱家,为人热情,正义,长期追求自由和民主。徐琳的歌曲作品多由其演唱。二人合作作品是国内词曲界之异数和典范,他们的出品多以自由人权法治为内容的脍炙人口的歌曲。
歌曲:我在去监狱的路上
10月14日,广东维权律师刘正清受徐琳妻子的委托代理徐琳“寻衅滋事”一案,前往广州市南沙区看守所要求会见当事人,结果遭到拒绝。刘正清律师说:他在办理会见手续时,广州市南沙区看守所值班人员出示了据称是由徐琳向妻子写下的字条,上书“至少目前刑拘阶段不必请律师”,并以此为由拒绝了刘正清律师会见徐琳。但无法证实手迹是否出自徐琳,也不清楚是否乃徐琳在非自由状态下的真实意图。
刘正清律师(30日)先后2次到广州市南沙区看守所,要求会见徐琳,均遭其拒绝。刘正清本周一终于成功和徐琳本人会面。一同到看守所的徐琳妻子王女士透露,丈夫坚持不肯聘请律师。
徐琳拒绝聘请律师似乎出于其本意。早在“709事件”发生之后,徐琳已经做好被抓的准备。他事先委托自由亚洲电台发布的视频表示,由于大批维权律师和公民被捕,他做好随时被抓的准备,并且表达3个心愿:他如果被抓,不必要请律师、不需要为其举牌和呼吁,大家要将精力放在营救其他被捕人士身上;他强调自己不会在狱中自杀、不会袭警,也不会向政府认错;他希望联合国派驻人权观察机构到中国。
徐琳家属周五(11月3日)接获逮捕通知书。熟悉2人的律师隋牧青对于徐琳被批捕并不意外。隋牧青说:刘四仿过去1年考虑到孩子和太太的工作与生活问题,他已经比较少发声。他只是和徐琳有所合作, 制作歌曲等。但是,徐琳一直有写文章发声,触怒警方的这个因素来说, 徐琳肯定比刘四仿要多很多。
隋牧青说,徐琳无法重获自由也和他强硬的性格有关,徐琳坚决不作任何妥协。当地警方肯定是想把他判刑。我估计徐琳的情况非常不乐观,徐琳5年前就被抓过,性格上也比较强硬。他对于自己被抓应该是有充分心理准备的。
跟踪便衣(图:王女士) |
中共当局为迫使维权人士在公共场合集体消音,常采取死板硬套的打压套路。先以“寻衅滋事”抓人,进而监控及采取不同程度株连恫吓家属。不容许当事人或家属自愿聘请辩护律师,即使请了律师也将迫使当事人辞退解聘,接受步调与官方一致的官派律师,走个秀完成法律程序。
如果当事人拒绝配合认罪,有的就施以酷刑,直至屈服自污认罪。这些被酷刑的维权人士解除禁锢后,往往都会继续遭到严密监控,有些则被软禁在家中。禁言常是换取释放的条件,如果说出受酷刑内情,都可能面临严重后果。经过折磨的维权律师或维权人士往往丧失了重新就业的机会。
这样当局基本就可达到“完美”的消音效果,而施酷刑者则可以逍遥法外。这套打压的流程做法十分普遍且受到中共最高当局的赏识,在中国没有体制内发生的事排除在最高领导人及其决策之外,因为“党领导一切”。有网友在街头讽刺举牌,字样是“党国伟大,想活需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