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胡峰会前,人权教会机构公布2005年中国对家庭教会基督徒酷刑虐待报告



4/18/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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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出狱后入院治疗的陈敬茂牧师和她的医疗病历

在美国总统布什和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举行华盛顿首脑峰会前夕,对华援助协会,美国宗教与公共事务研究所,国际禧年运动美国分会以及布什总统家乡德克萨斯州美德兰牧师联盟共同向全世界公布了2005年中国对家庭教会基督徒酷刑虐待报告。
该 报告通过记录发生在2005年在5个省市19名家庭教会信徒和领袖被中国安全和警务部门酷刑虐待情况,指出,虽然中国签署的国际法和中国国内的法律,都明 文谴责和禁止执法人员使用“酷刑”,但是“暴力逼供”的现象仍然在中国广泛地存在。这表现出中国在执法过程中,在相当程度上并没有按照公义,公平的原则, 而且在主观上也确实存在“有法不依”的倾向。
1948年12月,联合国颁布了著名的人权宣言,其中的第5条为:

任何人不得加以酷刑,或施以残忍的,不人道的或侮辱性的待遇或刑罚。

1984年,联合国大会又通过了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在公约中,对“酷刑”一词所下的定义为:

“酷刑”是 指为了向某人或第三者取得情报或供状,为了他或第三者所作或涉嫌的行为对他加以处罚,或为了恐吓或威胁他或第三者,或为了基于任何一种歧视的任何理由,蓄 意使某人在肉体或精神上遭受剧烈疼痛或痛苦的任何行为,而这种疼痛或痛苦是由公职人员或以官方身份行使职权的其他人所造成或在其唆使,同意或默许下造成 的。纯因法律制裁而引起或法律制裁所固有或附带的疼痛或痛苦包括在内。

“酷刑”,在全球已经公认是一种非法的行为,因为它是对最基本人权的否认。所以,“酷刑”现象,无论发生在哪一个国家,总是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被认为是一种严重的事件,特别是那种有组织,有规定,大规模地施行“酷刑”的事件。

国际法严厉谴责“酷刑”,并且反“酷刑”公约也得到包括中国在内的很多国家的认可。1996年,中国颁布法律,明确禁止施行“酷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

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第二百四十八条
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监管人员指使被监管人殴打或者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报告并非一个完整,系统的总结性报告,只是根据“对华援助协会”的档案记录,将2005年度中国基督教徒遭受迫害的几个典型案例曝光,并提供适当细节,以期让中国境外人士了解中国境内正在发生的惨剧。
该报告引用一位家住湖北省枣阳市太平镇23岁名叫赵燕的家庭教会女传道人的见证。
赵燕于2005年8月2日在枣阳市鹿头镇阴雨两位来自美国的神学生学习圣经被抓捕并且遭受酷刑虐待。“审 讯中,刑警队长邱云飞一开始就抽了赵燕一个耳光,又一脚把她踢倒,命令赵燕跪在地上,还把赵燕的两个大拇指铐住,叫她抬起双臂,而且要抬平。接着又扇耳 光,用皮鞋打嘴,又拿起办公桌上喝水的玻璃杯砸赵燕的右膀臂、手背和指头。。。赵燕不回答,邱云飞就用脚踩在赵燕两手间的手铐上,在地上碾来碾去,手铐卡 进肉里,右手大拇指的手铐松了,就给换到两个食指上,仍是双手抬平。看见胳膊垂下去了,就用烟头烧,用针扎。政保科的科长张绪金边骂边用脚狠狠的踩赵燕的 左腿,又狠狠的踩着赵燕的双手在水泥地上碾来碾去,碾了之后要我抬起来,他用手抓住手铐往前拉,又向上扳。

8月4日上午,察雷有新要赵燕签《继续盘问通知书》,因为原因一栏没有填写,赵燕不签,雷拿起笔就写“非法聚会”。赵燕说:“我没有非法聚会。”张绪金咬牙切齿地说:“好吃懒做的,我一棒子劈死你,再犟把你关到邪教组去改造改造。”拳头随着就落在赵燕头上背上,在强迫中赵燕写了“赵燕没有”。
8月4日中午十二点,赵燕被释放
报 告说,自2005年7月份,湖南省隶属中华福音团契基督徒家庭教会遭受极大的逼迫,在怀化市、衡阳市、娄底市、益阳市、长沙市等地先后一些年轻的弟兄姊妹 十余人被湖南省安全厅(局)以扰乱社会秩序、参加非法组织为名,先后无理地抄家、搜查和拘禁,甚至于体罚、刑讯逼供、无理殴打,让他们咒骂自己,致使好几 位年轻人精神呆滞,至今夜间睡觉时常从恐惧中醒起,给身心带来极大的伤害。报告列举见证说,有传道人甚至被湖南国家安全人员绑架后被诱吃进不知名的麻醉药 物,出卖教会存放书籍的仓库。有人遭受酷刑后被迫作间谍。
报告最后说,中国警务人员折磨,虐待基督徒的行为,令人震惊。而且迄今并没有 任何迹象显示,这种非人道的虐待行为,会受到扼制。中共无视国际公法,忽视本国的法律,强烈侵犯人民宗教自由的权力,试图通过行政手段,清除独立基督教家 庭教会在中国的影响。在每一个层面上,都属于侵犯人权的行为。报告主笔人对华援助协会主席傅希秋牧师呼吁中共应当真诚的实施信仰自由政策,并呼吁中国政府 能就报告中提及的酷刑和虐待案例展开独立调查,追究揽权虐待者的恶行,并不再向国际社会隐瞒国内各种侵金犯人权的行径。
更多评论,请致电:
Mr. Joe  K. Grieboski at the Institute of Religion and Public Policy at 202-835-8760
Ms. Ann Buwalda at Jubilee Campaign, USA at 703-582-3242
2006年4月18日发布
报告全文



关于2005年中国非人道对待基督徒并滥施酷刑的报告


2006年4月发布
对华援助协会
China Aid Association
美国宗教与公共事务研究所
Institute of Religion and Public Policy(Joe  K. Grieboski, President)
国际禧年运动美国分会
Jubilee Campaign, USA (Ann Buwalda, Executive Director)
德克萨斯州美德兰牧师联盟
Midland Ministerial Alliance (Rev. Roy Smith, President)


前言

1948年12月,联合国颁布了著名的人权宣言,其中的第5条为:
任何人不得加以酷刑,或施以残忍的,不人道的或侮辱性的待遇或刑罚。
1984年,联合国大会又通过了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在公约中,对“酷刑”一词所下的定义为:
“ 酷刑”是指为了向某人或第三者取得情报或供状,为了他或第三者所作或涉嫌的行为对他加以处罚,或为了恐吓或威胁他或第三者,或为了基于任何一种歧视的任何 理由,蓄意使某人在肉体或精神上遭受剧烈疼痛或痛苦的任何行为,而这种疼痛或痛苦是由公职人员或以官方身份行使职权的其他人所造成或在其唆使,同意或默许 下造成的。纯因法律制裁而引起或法律制裁所固有或附带的疼痛或痛苦包括在内。
“酷刑”,在全球已经公认是一种非法的行为,因为它是对最基本人权的否认。所以,“酷刑”现象,无论发生在哪一个国家,总是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被认为是一种严重的事件,特别是那种有组织,有规定,大规模地施行“酷刑”的事件。
国际法严厉谴责“酷刑”,并且反“酷刑”公约也得到包括中国在内的很多国家的认可。1996年,中国颁布法律,明确禁止施行“酷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
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第二百四十八条
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监管人员指使被监管人殴打或者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际和中国国内的法律,都明文谴责和禁止执法人员使用“酷刑”,但是“暴力逼供”的现象仍然在中国广泛地存在。这表现出中国在执法过程中,在相当程度上并没有按照公义,公平的原则,而且在主观上也确实存在“有法不依”的倾向。
本报告并非一个完整,系统的总结性报告,只是根据“对华援助协会”的档案记录,将2005年度中国基督教徒遭受迫害的几个典型案例曝光,并提供适当细节,以期让中国境外人士了解中国境内正在发生的惨剧。


案例之一: 陈敬茂
[1]

已经74岁的陈敬茂,在狱中度过了四个寒暑之后,于2005年7月被刑满释放。但是出狱不久,即被送入了医院。四年的铁窗生涯与非人的折磨,夺去了这位老人的健康。
2001年,70岁的陈敬茂因为给在教会崇拜聚会的基督徒运送粮食被捕。当地政府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了他四年徒刑。在狱中,陈敬茂老人相信自己的信仰是正确的,仍然向同监牢的囚犯传福音,并且有五十多人接受了基督教信仰。
2004年3月16日,陈敬茂弟兄的女儿陈志清到狱中探望父亲。当她见到父亲已经被折磨得不能自己走路,只能由别人背出来时,被惊呆了。陈志清姊妹哭着问:“怎么成了这样子?”
原来在一个月前,一个叫姚得才的囚犯,为了讨好管教干部,立功减刑,向监狱干部报告了陈敬茂老人在狱中传福音的事。当即就有十几个干部对陈敬茂老人进行殴打;当时,陈敬茂弟兄就被打得躺在地上不能动弹,不省人事。经抢救脱险后,每天靠输液维持生命。许多天后,方能进食。
陈 志清听到父亲的遭遇后痛哭不止。但是陈敬茂老人仍然鼓励自己的女儿要刚强!在外面好好信耶稣、传福音;要多为他祷告。此后,四月、五月陈姊妹继续前去探望 父亲,陈敬茂虽然能下地走路,但是行走极其艰难。于是陈志清要求监狱领导按监狱规定给父亲治病,并且问狱警:“我父亲为什么成了这个样子?”狱警非但不 理,反而说:“如果再刁难,就不许再来探视了。”
2005年6月16日,龙角镇派出所给大队支部书记陈宗元打电话,通知陈志清到派出所 签字,说是要给她父亲减刑。17日早晨,陈志清到了龙角派出所,有三个自称是陈敬茂单位穿便衣的警察,逼问陈志清知不知道她父亲因为传福音挨打的消息是如 何呼吁到国际上的,她说:“不知道。”三个人就吼道:“不说就给你换个地方好好想几天,想清楚了再说。”之后三人轮流追问,直到中午将近十二点钟。陈志清 要离开派出所时,三人又一再叮嘱她,不许把这次的问话告诉任何人,包括村长、支部书记。
陈敬茂老人与女儿及外孙们在一起

2004年6月,陈志清姊妹再一次到监狱探望陈敬茂弟兄,当她问到父亲的身体状况时,陈弟兄说他全身浮肿,心里特别难受,恐怕活不过今年。谈话中,电话被挂断,整个会见时间不足三分钟。
一 位年过古稀的老人,只是因为行使了宪法赋予他的权力,言论自由与宗教自由的权力,就惨遭毒打,这实在是中国有法不依,甚至蔑视法律的现实的真实反映。当陈 敬茂老人的女儿要求狱警按照监狱的规章对待她的父亲的时候,招来的却是狱警的威胁与嘲笑。我们有充足的理由相信,在这些警务人员的背后,绝对不是孤立的, 个人的行为,而是按照政府的指令行事,否则不会有那么多的警务人员牵涉进此案中。
无论怎么样的解释,都不足以为折磨一位年过古稀的老人 这样令人发指的事情开脱。 中国政府经常宣称依法治国,人民拥有民主、自由的权利,但是,每当我们听到陈敬茂老人的故事的时候,心中感到无比的悲痛和遗憾!我们相信这是一种当今任何 一个文明、理性的社会都无法接受的事实。



案例之二:小草与飞翔
小草和飞翔是一对新婚夫妇。2005年7月,小草带着妻子飞翔来到长沙,去医院治疗气管炎,此前飞翔已经发烧有一周的时间了。
当小草和飞翔出了医院以后,突然被几个人胁持,塞进一辆汽车,蒙上了眼睛,绑架到一个看守所。
在没有出示搜查证的情况下被强行搜身后,小草被带到一个房间接受审讯。当小草要求审讯人员他所犯何罪时,审讯的人只模糊地回答说:“你犯了什么罪,这还用问吗?我们已经掌握了充足的证据,你现在要作的,就是承认这些罪行!”
审 讯持续了三天三夜,早已超过了最多12小时的法律规定。审讯人员强迫小草承认与某某人一起犯了危害他人及社会的罪。小草不愿承认,他们便不允许不上草睡 觉,使小草绝望到想要自杀;审讯人员还羞辱小草和他的妻子,并殴打小草,直打得小草不能动。小草实在太弱了,实在难以抵抗严刑,只得屈打成招。
经过几天几夜的煎熬,小草和飞翔被释放了。最初的一段时间,除了在恶梦里,他们甚至不敢回忆那可怕的三天三夜。
飞翔也被带到一间房子里,由十个人轮流审讯。已经患病的飞翔身体更加恶化,但审讯人员根本不理睬她治病的要求,并不让她睡觉。
第三天,飞翔得到了一些药物,但服用这些药物后,身上被打的伤痛变本加厉,飞翔开始呕吐,头晕。原本虚弱的身体再加上药物综合症,使飞翔精神混乱。审讯人员则趁机让飞翔签署了一些她至今也不知为何物的文件。
一直到飞翔接受采访的时候,她仍然不能充分睡眠,一点噪音就能使她头痛,而且经常感到不舒服。
案例之三: 来自西安的无名女孩

2004年7月,一位21岁的女孩,从西安来到长沙,在一个糖果厂里作工。因为她流利的英语,不久便与一位来自美国的传教士建立了联系。
一天晚上,糖果厂里的上司要,要这个女孩去旁边一个房间取些鲜花。但进了那个房间以后,就被几个公安便衣蒙了头,绑架到另外一处地方。
几位公安人员软硬兼施,强迫女孩作他们的情报人员,在公安便衣的胁迫下,这位女孩只得签了一份协议书,并“接受”了300元的报酬。
从这件事情发生以后,女孩开始失眠,常作恶梦,陷于再次被绑的恐惧中。后来,她逃回了家乡西安,但是发现家乡的教会也在被公安监视。不得不再次逃走,至今仍在异乡东躲西藏。

案例之四:湖北枣阳事件
[2]

2005 年8月2日上午,大约50名基督徒正在湖北省枣阳市鹿头镇的一个家庭中进行聚会,其中有两位美国神学院的神学生。十多个便衣警察敲门后闯入,之后九十多个 警察跟着进入。在没有出示搜查证的情况下,搜查了整个房子,逮捕了参加聚会的基督徒,也包括两位从美国来的神学生。
公安人员首先把所有人带到鹿头镇派出所,进行分开审问。近中午一点钟,被抓的基督徒又被转送到枣阳市第二看守所,枣阳公安局政保科和法制科等处的人,对所有人进行讯问记录,登记姓名、年龄、住址及聚会的情形,并照相、按手印。
除了两位美国公民以外,大多数被抓的人都被公安机关移送别处,进行拘禁。以下是几位当事人的经历。
任道云
任 道云是一位53岁的农村妇女,两位来自美国的神学生就住在她家里。公安人员敲大门的时候,任道云的小女儿去开门,结果发现冲进几个陌生男人。任道云问他 们:“你们是什么人?”“公安局的,都不许动!”一边说一边要往楼上冲。任道云赶紧挡在楼梯口,向他们要证件和搜查证,一个人抓住任道云的头发,把她推到 一边,说:“我是鹿头派出所所长。”
这伙人冲上二楼,把一位美国神学生铐上,赤着脚,强行把他推到门外的车上。后来枣阳公安局派出所的人也到了。他们先把两位美国神学生和一位会英语的信徒带走,然后才把其他人押到派出所。
随后,公安人员在没有出示搜查证的情况下,搜查了任道云的家,收走现金3400多元,存款单4万元,电话机一部,书籍1000多本,5只鸡也被用铁链拴住准备带走,后来因为发现了存款才扔下。
8 月2日中午,任道云被押送到枣阳第二看守所。8月3日,警察邱云飞提审任道云的时候,任道云问他为什么这么凶?邱云飞当即朝任道云脸上狠打了两巴掌,骂她 “老婆娘”。审讯中,邱云飞继续殴打任道云,嘴被打破,脸被打肿。又用铐子铐住任道云的右手拇指,把她铐在门的拉手上,铐了半个多小时。警察宣称:
“你信佛教、道教,信啥都行,就是不准信什么基督教华南教会!”

8 月9日,警察张绪金、邱云飞、雷有新强逼任道云在两张空白信笺纸上签字按押。8月17日上午,任道云的丈夫到枣阳公安局了解情况。警察张绪金便说先拿一万 块钱来。当天下午,任道云的丈夫凑了8000块钱拿去交给了张绪金,张绪金不给收据,也不放人。直到8月27日上午分安才答应放人,警察肖莉又要钱,任道 云的女儿无奈只好又交给她2000块钱,收据仍然不给。
任道云共被拘留了25天,被勒索抢走了一万多块钱。
杜燕

杜 燕今年40岁,家住湖北省枣阳市踞湾镇,事件发生时正在帮助主持聚会。公安人员闯进聚会地点后,把在场的所有人都叫到一楼站队,一个一个地押上警车。有一 个信徒问:“你们要带我们到哪里去?不说清楚我不走。”警察邱云飞揪住她的头发就打,胳膊被打青了。那位基督徒哭着喊着说:“中国没有公理,没有王法 吗?”
被押上了车后,一个执法人员说:“你们男女在一起能干什么好事!”到了鹿头派出所,枣阳市公安局的周国民看见一个小基督徒眼睛红肿,就问他眼睛怎么啦?他没作声。周国民说:“你是性欲冲昏了头吧,年纪轻轻。”
在第二看守所里,所有人的的包都要检查。警察问杜燕有钱没有,杜燕说只有5元钱,警察就搜她的身。警察收走每人身上所有的钱,还有手表、手机,以及每个人的腰带全都收去,并说“签个名,出去之后还给你们。”
杜燕被关押30个小时后释放。一个女干部给了她5元钱叫她回家。杜燕要求归还被收走的东西,警察回答全部没收了。

刘 念
刘念只有17岁,家住湖北省潜江市江汉油田。提审她的时候,警察让她在一份材料上签名,并写上“以上材料属实”。但是刘念发现材料与实际情况有出入,就说:“你写的不对,我说信主只有一个星期。”警察说:“你妈的,少废话,老子给你写一年都行,快点滚出去。”
8月4日下午的审讯中,邱云飞把刘念的眼镜摘下来甩到桌子上,抓着她额前的头发往后按着,并打了一巴掌,说:“他妈的,个个都是龚圣亮教出来的徒子徒孙,龚圣亮你认不认得?你们华南的老师。” 邱云飞拿一张照片给刘念看,刘念说没见过,邱云飞就用脚踢她的脸。
接下来的审讯中,警察邱云飞用手铐将刘念双手反铐(即背宝剑),然后拿一本圣经夹在两手中间,用手掌皮鞋打她的脸,用卫生纸捏成小团将她的耳朵与鼻子全塞住,他还问:“疼不疼?”又用拳头捶她的肩,说:“很疼是吧,过一会儿麻木了就不疼了。”
又 说:“他们都被抓了,你们的老师龚圣亮,他是我们枣阳人,是你们教会的头头,他还让你们把一生都奉献给主。你们教会的龚圣亮和几个大点的都被抓了,还判了 刑,就剩下你们几个小不拉子在活动。你听我们的劝,回家不再参加华南的聚会活动就好了,不然还抓你们。华南教会是邪教,是国家法律不允许的,国家有关于这 方面的文件,你要信到三自教堂;教堂那么多人,我们都没抓。”
13号上午九点钟,刘念被释放。签出所证时,刘念向保管室的会计要出所 证,他说:“不能给你,要入档案。”警察邱云飞、肖丽给了20元路费,刘念说:“二十元钱不够,回不去。”邱说:“不够算了,走哪算哪,走回去。”不肯再 给。刘念向警察要被扣下的东西,邱云飞说:“谁收的你找谁。”刘念又找拘留所所长申明金,他说:“东西不是我们收的,你们还要钱,在这还要生活费呢!”我 们让他开个收据,他说:“我们这不兴开收据。”最后另一位基督徒给了刘念十元钱,才勉强回家。
刘念共被关押了十一天。




赵燕
赵燕22岁,家住湖北省枣阳市太平镇。
审讯中,刑警队长邱云飞一开始就抽了赵燕一个耳光,又一脚把她踢倒,命令赵燕跪在地上,还把赵燕的两个大拇指铐住,叫她抬起双臂,而且要抬平。接着又扇耳光,用皮鞋打嘴,又拿起办公桌上喝水的玻璃杯砸赵燕的右膀臂、手背和指头。说:
“ 你以为老子不知道,华南教会的龚大力、李英早都判刑了,你们还在搞,说,说呀,是哪个交通会的?” 赵燕不回答,邱云飞就用脚踩在赵燕两手间的手铐上,在地上碾来碾去,手铐卡进肉里,右手大拇指的手铐松了,就给换到两个食指上,仍是双手抬平。看见胳膊垂 下去了,就用烟头烧,用针扎。政保科的科长张绪金边骂边用脚狠狠的踩赵燕的左腿,又狠狠的踩着赵燕的双手在水泥地上碾来碾去,碾了之后要我抬起来,他用手 抓住手铐往前拉,又向上扳。
8月4日上午,察雷有新要赵燕签《继续盘问通知书》,因为原因一栏没有填写,赵燕不签,雷拿起笔就写“非法 聚会”。赵燕说:“我没有非法聚会。”张绪金咬牙切齿地说:“好吃懒做的,我一棒子劈死你,再犟把你关到邪教组去改造改造。”拳头随着就落在赵燕头上背 上,在强迫中赵燕写了“赵燕没有”。
8月4日中午十二点,赵燕被释放。
熊娟娟

在 枣阳市第二看守所,熊娟娟的236元钱,手表和包,被公安人员抢走。8月4日上午,警察让熊娟娟和其他一些被抓的基督徒在《继续盘问通知书》上签字,而所 定罪名一栏上是空白的。她们便问:“为什么在罪名一栏上什么也没填?”警察的理由是:“你们人数太多,你们只签名字,其余的我们来填,这是法律程序。”有 的被抓的基督徒便说:“既然是法律程序,应当在的定罪名一栏上写清楚,再让我们签字。如果你们不写清楚,我们是不会签的。”警察看她们态度坚决,便边骂边 说:“不签字也照样执行。”就气冲冲地走了。后来她们还是被强迫在那份《继续盘问通知书》上签了字。
每次刑讯,一进审讯室邱云飞就给熊 娟娟带上了手铐,而且狠狠地将手铐拧了几下,然后让她蹲在地上,巴掌不时地就会落在脸上,而且用一个皮圈在熊娟娟背上抽打,用脚踢她的头和脸。后来干脆一 手抓着她的头发一手打脸,用脚在背上和胳膊上乱踢,最后将熊娟娟踢倒在地上,又抓着头发,让她起来继续打。警察张绪金在审讯时,边骂边用竹条在熊娟娟的腿 上和屁股上抽打,

8月13日早晨,熊娟娟被释放。她向雷有新要拘留证,雷不给还说:“我们没有拘留你,如果拘留你今天就不会 放你,这几天只是为磨炼你们,以后信主也可以,但要到教堂里去信或在自己家中,不要到‘华南教会’信。从中央到地方‘华南教会’已被定为邪教。如果以后发 现你参加华南教会或其他组织的聚会,我是不会放过你的……。”临走时,熊娟娟向他们索要被搜走的钱、手表及圣经,拒绝。
王雨杰
在搜查过程中,王雨杰随身的94元钱被警察搜去,到释放时没有归还。她还被逼迫在假口供上签字,当王雨杰拒绝这样作的时候,遭到殴打。警察在审讯王雨杰的过程中说过这样的话:
“ 你信佛教也好,信道教也好,我们都不管。可是你要信基督教的话,区们就要管!明白吗?华南教会是邪教,教会的头已经抓起来了,龚圣亮判了无期,正在监狱 里。还剩一小撮人,在跟政府对抗!你不要加入华南教会,我们抓你是为你好,免得你中了外国人的毒。他们说得好听,最后把你们会不知不觉陷在网罗里……”

李志云

当警察盘问Daniel,一位来自美国的神学生的时候,李志云提醒警察,说Daniel可能听不懂警察的问话。当时警察挥手打了李志云。后来,发现李志云可以作翻译,便她和两个美国神学生一起带到警察局。
枣阳公安局的科长汪志国和襄樊市公安局的科长杨开虎也来到警察局,他们要李志去向两位美国神学生解释,他们不能要回自己的护照和物品,也不能和美国大使馆联络,虽然两位美国神学生两次请求。
Eric问:“请告诉我们,我们究竟作了什么错事?”警察回答:“你们什么也没有作错,我们只是要搜查一下。”李志云对警察说:“有这个样子搜查的吗?随便拷人。你们拷中国人也就罢了,可是随便拷外国人是犯法的,明白吗?”
李志云说,警察对待两个美国神学生非常粗暴,Eric的手被手拷磨出了血,两人的个人物品全被没收,没有归还。整个过程中,没有警察出示自己的证件,虽然两位美国神学生一再要求,警察不允许他们与外界联络。
下午3点钟左右,两位美国神学生被释放。但是他们离开3公里时,一辆警车拦住他们,试图将他们带回警局。但被两位美国神学生拒绝。



案例之五:新疆乌鲁木齐西山路事件
[3]
2005年8月5日下午四时左右,一些信教公民正在新疆乌鲁木齐市西山路156号对面的张爱玲家,按着宗教习惯聚会祷告,当地西山派出所的民警与沙区国保大队人员闯进房来制止,命令所有人原位坐着不动,并对每个人进行登记,内容包括:姓名、年龄、职业、现住址等。
登记结束后,有信徒继续唱诗,但立即被民警制止,并被追问是谁带头唱的,未果;下午五时左右,十几位信徒被带往西山派出所四楼的一间大会议室,让所有人围着长椭圆形会议桌坐下,派专人看守,不许交谈。约一小时后,开始陆续提审参加聚会的信徒。
审 问结束后,便为所有人拍照。负责照相的两位警员中的一位,在一张长条形白纸上用毛笔写下各人的姓名、编号,让信徒举在胸前,站在一个测量身高的台板上照 相。此间,一位信徒认为自己不是罪犯,不应该如此编号拍照,和该警员发生争执,要求给个说法;另一警员将此事报告他们的上司;
后来,警员采用分开拍照的方法,首先将所有人带到另一间办公室,然后再一个一个地叫到刚才拍照室。迫于压力,每个人都勉强被迫拍照,然后返回会议室。晚上11点左右,参加聚会的基督徒被分别送往不同的地方拘禁并接受审讯。
下面是参加聚会的几位基督徒的遭遇。
蒋林
蒋 林当晚被国保大队开车送进西山看守所被关押起来。并接受了四次审讯。审讯中由于蒋林的回答不能使审讯者满意,曾被警察马建忠打耳光,被警察马斌在身上跺了 一脚,另一位警员虚张声势的做了殴打的动作,但没有接触到蒋林的身体。警察马斌迫使蒋林在未经她看过的几份文件上签了字。
2005年8月23日,蒋林被国保大队人员带到沙区分局二楼的审讯室,坐进一张可将手、脚扣住的铁制椅子里,对她进行了长达32小时的审讯,由马建忠,孙金禄,马斌,白刚轮流通审讯。
2005年9月7日下午7时左右,蒋林被释放,并没有任何释放证明。
张红新
张红新当晚晚被带到了西山派出所由沙区国保大队的马队长和另外一个警员进行审讯,审讯内容包括:由谁通知去参加聚会的?怎么知道那里有祷告会?由谁主持?有无奉献?书是从那来的?等等。之后张红新被带到一间房子里按手印、照相,然后于2004年8月24日被释放。
转天又在没有任何传唤证明的情况下被重新收审,送到了水磨沟区教育收容所,拘留了15天,到8月19日释放。
夏灵芝
63 岁的夏灵芝当夜被送到乌鲁木齐六道湾女子收容所,并被告知要处以罚款和行政拘留十五天。8月17日,夏灵芝以危害国家安全的罪名转到六道湾刑事看守所,期 间被提审10次之多。由于长期在看守所的艰苦环境下,并记挂家中丈夫、儿女,压力极大,而且夏灵芝本人也有Ⅱ型冠心病和高血压,这使夏灵芝心力交瘁,头脑 混乱,思维不清。在第八次提审中,一位姓任的警官劝夏灵芝不如承认所控罪状,早些回家,并且软硬兼施,又因为姓任的警官曾经打过夏灵芝,使她心中惧怕,所 以就真假不分地承担了所有控状。
2005年8月31日夏灵芝儿子去国保大队了解情况,回家后夏灵芝的儿子一直处于焦虑之中,由于儿子一直高血压,再加上因母亲被捕心情抑郁,导致第二天下午(2005年9月1日)突然脑出血,送医院抢救无效于9月2日凌晨5:30分辞世。
夏灵芝于9月2日下午18:30分被放出看守所。后(2005年9月12日)夏灵芝的女儿及媳妇去西山派出所办户口,片警沈警官告诉她们公安部门雇用的四个人自2005年4月起轮流跟踪夏灵芝,直到夏灵芝9月被抓。

倪士美
倪士美当晚聚会时正在教唱诗,被闯进来的公安人员制止。在被要求出示身份证的时候,倪士美很配合。后来她被带到西山警局接受了三次问讯。在审讯中曾经因为答案不能令审讯人员满意而被殴打,并被迫签了一些文件,其中一份文件使用了虚假的时间。
倪士美于9月7日被释放。
周莉
当 晚,周莉被送到乌市水磨沟区看守所,罪名为“非法聚会活动”。8月8日上午沙区国保大队的马述军、白刚两位警官对她进行提审。由于周莉的回答不能令他们满 意,便对她延期拘留30天。在另一次审讯中,来自市局的一位警员对周莉进行了辱骂。8月17日沙区国保警官又提周莉到沙区分局连续审讯了32个小时。
周莉于9月7日下午被释放,没有释放证或办任何手续。


案例之六:童其苗
[4]
2005 年9月28日晚,童其苗接到当地公安机关的电话,请他去当地公安机关协助调查。因路途较远,1小时后,童其苗才到达公安局,并被带到接待室二楼的一个房 间。童其苗看到有两位警察正在等候,便上前为自己的迟到道歉。但未等童其苗说完,其中一位警察,名叫王若飞,大声呵斥童其苗:“
“少废话,不把你用拷子拷到这里来是给你面子,我们已经注意你一年多了。”

童 其苗感到很奇怪,便分辩说,如果他们掌握有自己确实的犯罪证据,完全可以逮捕他。说到此,王若飞一脚踢在童其苗的前胸。童其苗痛得弯下身。自此,童其苗便 不能顺利地说话。两位警察对童其苗审讯了1小时后,童其苗觉得疼痛难当,提出要止痛药。两位敬察说过一会为他检查是否要紧,便继续审问。
当 两位审讯者要去吃午餐的时候,童其苗再一次请求医闻救护,警察只允许童其苗靠在床边。审讯持续到晚上6:30的时候,童其苗再一次请求去看病。这次警察看 他实在疼痛,便送他去中华医院。看病前,警察王若飞首先进去与医生进行了一番交涉。医生为童其苗进行了心电图与X光检查,之后童其苗被带回警局。1小时 后,童其苗接到通知,他的心脏没有问题。于是,童其苗在疼得不能站立的情况下,取了指纹,并在审讯报告上签字。
在童其苗接受审讯期间,童其苗的妻子见丈夫一去不返,去公安局询问,被告知童其苗不在此处。直到童其苗被释放后,打电话给妻子,接他去喀什第二医院检查。这一次,医生检查出童其苗的肋骨骨折,并住院治疗。
2005年9月30日,当童其苗的遭遇在互联网上被披露后,警察王若飞找到童其苗的妻子,并逼迫她签了一份口供,否认整个事件。
2005年10月8日,童其苗在没有荃愈的情况下,被赶出医院。此前童其苗夫妇曾请求公安机关调查整个事件。但公安人员将他们赶出来,并否认公安机关曾经逮捕过童其苗。一星期后,童其苗的公司被政府关闭。
童其苗于2005年11月23日,向法院起诉警察王若飞,要求赔偿治疗费用,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及其他损失共计24,436.46元。

案例之七:平天赐
[5]
2005 年10月底, 51岁的平天赐入医院治疗。他于2004年8月被捕,公安人员对他进行严刑逼供,在被捕后的前40天里,平天赐被折磨得三次昏迷。他被剥光衣服,强扯头 发,他的腿和耳朵都受了伤,至今听力尚未恢复。2005年8月 26日,公安人员又一次逼迫平天赐供认“所犯罪行”,依然没有成功。
2005年9月,平天赐被判40天劳动改造,期间被提审8次,受到严刑拷打,被电击两次,腿骨被打折,2005年9月 25日,惨遭酷刑的平天赐心脏病暴发,昏迷达10分钟之久,医生不得不人工呼吸进行抢救。
2005年10月中旬,平天赐被宣判进行劳动改造,负责种菜养猪,清理厕所。虽然受到莫大的羞辱,平天赐尽职尽责,成为模范服刑人员。一年的辛苦工作后,平天赐精力耗尽,心脏病进入晚期,目前正在医院治疗。
结语
中 国警务人员折磨,虐待基督徒的行为,令人震惊。而且迄今并没有任何迹象显示,这种非人道的虐待行为,会受到扼制。中国无视国际公法,忽视本国的法律,强烈 侵犯人民宗教自由的权力,试图通过行政手段,清除基督教在中国的影响。在每一个层面上,都属于侵犯人权的行为。中国应当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并不再向国际社 会隐瞒国内各种侵金犯人权的行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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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一: 中国基督教华南教会致美国国会的公开信
尊敬的女士们、先生们:
我 们是中国基督教华南教会全体长老和部分信徒。我们的教会是一间地处中国南方的地方性家庭教会;也是中国基督教众多的宗派中之一。然而,她自建立以来一直遭 受着中国各级地方政府的的逼迫和打击,诸如酷刑、罚款、抄家、关押、劳教、判刑等。致使许多信徒至今仍然关押在监狱、劳改、劳教所里;更多的信徒则有家不 能归,有田不能种,长期过着乞讨和流浪的生活。
现在这里,我们特向您们提请关注这样一位老人——陈敬茂弟兄,今年七十三岁。他是我们教会的资深长老,主要负责我们教会在重庆牧区的工作。
陈敬茂弟兄,自接受基督教信仰之后,一直都敬虔地生活,热心传教。因此多次被逮捕、拘留、罚款和监禁。
2001 年他因参加给在重庆云阳县龙角镇的一次教会崇拜聚会的信徒运送粮食而遭到逮捕。当地政府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他四年徒刑。与其同时被捕和 判刑的还有本教会的其他传道人,其中包括:赵锡涛弟兄(被判七年徒刑);卢玉梅姊妹(被判八年徒刑);唐孟玉姊妹(被判六年徒刑);沈道兴弟兄(被判五年 徒刑);夷琼玲姊妹(被判七年徒刑);向双玉姊妹(被判七年徒刑);黄佐英姊妹(被判三年徒刑);谭诗贵弟兄(被判四年徒刑)。陈敬茂弟兄现服刑于重庆市 万州三峡监狱三监区老残队。在狱中,陈敬茂老人相信自己的信仰是正确的,其权利也是不容剥夺的。于是,他仍然继续向同监牢的囚犯传福音,且有五十多人接受 了基督教信仰。
今年3月16日,陈敬茂弟兄的女儿陈志清到狱中探望,她见到父亲由人背出来。陈志清姊妹哭着问:“父亲为么成了这样 子?”陈弟兄说道:在一个月前,一个叫姚得才的囚犯为了讨好干部,立功减刑,向监狱干部报告了他传福音的事。当即就有值班室的十几个干部前来,对其进行殴 打;边打边恶狠狠地说:“老东西!还在传福音,叫你丢共产党的脸!叫你丢共产党的脸……”当时就被打得躺在地上不能动弹,不省人事。经抢救脱险后,每天靠 输液维持生命。许多天后,方能进食。
我们不知道一个基督徒传播信仰给另一个人何罪之有?监狱干部出动十几警察竟在一个老人身上大打出 手。可见,法律在这个国家的监狱里仍然是一块死角。陈志清姊妹听到父亲的遭遇后痛哭不止。但陈弟兄则仍然鼓励自己的女儿要刚强!在外面好好信耶稣、传福 音;且要多为他祷告。此后,四月、五月陈姊妹继续前去探望其父,陈弟兄虽能下地走路,但行走极其艰难。陈志清姊妹要求监狱领导给父亲治病和按监狱规定一起 聚餐,并问狱警:“我父亲因何成这个样子?”狱警非但不理,反而说:“如果再刁难就不许再前来探视了。”
今年6月16日,重庆市云阳县龙角镇派出 所给大队支部书记陈宗元打电话,通知陈敬茂弟兄之女陈志清欺骗她到派出所签字,说是给她父亲减刑。17日早晨7点多钟,陈志清姊妹就到了龙角派出所,谁 知,根本不是为减刑的事。有三个穿便衣的警察自称是陈敬茂弟兄单位的人,他们问陈志清姊妹知不知道其父为什么坐牢?为什么信耶稣?查问陈志清的家庭状况, 问其到狱中看望过父亲几次?他挨打是真的吗?他为什么挨打?是哪个打的?陈志清姊妹回答,父亲是因给别人传福音,被普安乡的姚得才举报。人是值班干部打 的。几个人就追问她父亲被打的消息是如何传出去的,给哪些人说过其父挨打的事。并提到有香港的人往村里打电话询问陈弟兄之事。追问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陈志 清姊妹说她到狱中见到父亲被打的样子,心中难受,在回家的车上一直流泪不止,同车人问她为何伤心,她就说了父亲在狱中挨打的事。三人又逼问是谁呼吁到国际 上的,她说:“不知道。”三人威胁着吼道:“不说就给你换个地方好好想几天,想清楚了再说。”之后三人轮流追问,就这一个问题共问了不下三十遍,直到中午 将近十二点钟。陈志清姊妹要离开派出所时,三人又一再叮嘱她,不许把这次的问话告诉任何人,包括村长、支部书记。
今年6月23日陈志清 姊妹继续到监狱探望陈敬茂弟兄,当问到父亲的身体状况时,陈弟兄说他全身浮肿,心里特别难受,恐怕活不过今年。陈志清姊妹问父亲吃药没有,陈敬茂弟兄说吃 的西药。当陈志清姊妹说:“你这么大年纪,伤又这么重,吃点西药管啥子用”时,电话就立即被挂断了,整个会见时间不足三分钟。随即有五个狱警过来将她围住 说:“你父亲和赵锡涛、沈道兴信的都是邪教,以后停止接见!”她要给重伤的父亲买些药和父亲想吃的酸菜鱼送进去,狱警却不准并将她赶出监狱的大门。
对 陈弟兄在狱中身体浮肿的状况及我们教会信徒在其他监狱中服刑的情形,我们甚感担忧!中国政府经常宣称自己依法治国,人民拥有民主、自由的权利,甚至派出官 方的宗教代表到国际上去宣传,向国际社会宣称中国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但是,每当我们面对着那些被关押在监狱里的千千万万的信徒时候,心中感到无比的悲痛和 遗憾!中国政府是联合国的五大常任理事国,遵守履行在国际社会的“公约”、“宣言”、“宪章”负有无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然而,在中国,千千万万的人因为 自己的宗教信仰而被捕、判刑。我们相信这是一种当今任何一个文明、理性的社会都无法接受的事实。对此,我们在此衷心地向您们提出呼吁:
1、请您们关注、重视我们华南教会信徒的信仰权利,提请中国政府至少从人道的精神出发,允许陈敬茂弟兄保外就医;
2、呼吁中国政府立案调查陈敬茂弟兄被殴打致重伤一事,并向所有相关责任警察追究法律责任;
3、呼吁中国政府允许相关国际组织对其监狱进行调查,接受整个国际社会的监督。
华南基督教会全体长老和部分信徒
2004/7/1
附全体长老和部分信徒的签名:
徐 正方  李圆珍  李良秀  孙良坤  周桂兰  周娇珍  王艳丽  龚先群  孔祥英  刘娇珍  曹玫瑰  张细罗  黄同腐  薛同艰  易同闯  陈同因  孙同足  吴仁爱  王恩深  贺丽芳  谢君翔  王同追  申有莲  张传喜  彭桃枝  赵小荣  杜平训  刘乐娟  古顺服  池同渊  陈灵兰  李同败  宋同呼  郭同旨  杨山清  李  勇  张水英  李金荣  罗国会  李专云  贾俊祥  申兆现  赵兰英  张彩霞  彭祥枝  曾庆志  李国强  谢同肩 李同拘  李纯净  王大玉  马兴玲  袁桂清  翟玉英  张秀英  张在勇  张在花  郑  福  曹  海  高鲜花  刘  云  谢秀玲  古同黑  杜同炬  祝  英  张焕福  李同音  孔同耻  孙秀芬  李  华  贺柄权  龚志桃  龚志玲  高  华  安玉珍  王兆芝  邱同难  左同舟 李秀云  王小红  冯靖涛  袁锁芳  袁金芳  魏润平  贺同背  袁同墓  许桂花  岳秀英  张福音  李爱莲  袁作实  张金凤  周金梅  聂改峰  孟三梅  孔雪凤  高秀云  田同系 李同编  王学琴  刁  英  王全枝  许贵忠  郭万河  郭玉和  耿建清  郭凯丽  马强林 赵丽华  安三女  张三女  张林林  曹连连  王俊祥  张玲玲  张信靠  彭同克  王君怜 甘同厌  岳  利  李  搏  赵小梅  郭东胜  赵本林  褚德兰  王润花  庞用凤  温翠英  赵桂英  柴生华  柴有英  马翠生  周同耘  陈同促  肖同藏  赵王悦  陈海莲  钱同欠 庞福平  李爱桃  张春兰  张丛枝  刘石来  戴玉香  赵丽琴  左  君  孔雪珊  陈玉莲 聂红霞  张有连  张  正  王艳梅  刘秀华  吕保文  辛香兰  孙小女  张  琴  易同搅  陈玉芝  王焕香  李同煎  熊建华  赵秀香  陈同困  周建民  杜君霞  左贵英  何望想  张天明  汪同愿  赵同泥  杨同江  向凤莲  张双伢  李木伢  王同碎  杜同鸣  张望香  何四海  邵群娃  邵爱华  王建国   曹同急  张华平  李幺香  贾同熔  龚金鹏  汪羚羊  吴  鹏  刘同榕  钟火桥  严勇军  严照明  兰同莫  李大枝  张同医  徐同窃 李冬芝  王小芳  徐同护  周达平  龚同过  钟兴周  刘同痕  连同轨  何菊平  陶  芳 刘同谷  叶冬平  叶冬文  罗同扭  李三强  瞿三苟  张同镣  李翠鹅  喻新春  喻望香 李春枝  祁国平  祁国方  祁方秀  池如芳  曾小红  雷  庚  祁翠平  汪爱沐  程同负  文新约  薛明月  曹红忠  曹红琴  付玉兰  许云兰  刘秀兰  孙子秀  高玉芳  王茂盛  王翠芳  王茂华  马克琴  胡正英  吴  芳  高同钉  马玉琴  曹同仇  杨同雕  胡大松 肖代英  付士军  付  饶  付  荣  王翠兰  周玉芳  伍玉凤  邓秀英  杨玉梅  张文莲  王同冤  陈同杯  刘  欣  魏开琴  陈先芝  董同钻  何同训  董  兵  陈万王  李文秀 周美华  张先芝  周森林  黄玉凤  铁顺英  卢顺英  赵天英  邹顺凤  杨金翠  刘从银 李桂英  陈正艳  陈正雄  金同颜  同  节  同  捆  李玉芳  梅道珍  谢同豁  朱安华  徐同转  张同倾  黄同恨  龚淑珍  崔玉甫  崔大乾  余培军  夏爱姣  崔同唤  闫翠芳  赵克蓉  刘忠莲  王学凤  何振国  杨玉凤  兰小军  黄海印  胡正凤  易同守  唐连吉  贾同雕  朱正美  严爱君  徐同耕  张兰兰  包楚芳  余忠华  徐乃成  蔡桂兰  龙  锋 欧  兵  高勇君  石君洁  石韧挺  王同旗  屈同除  凌同步  朱同墓  鲁  珊  甘同贬  陈公清  汪同愿  乔同辱  申同泊  李同谏  陈同编  孟同垦  常西宁  杨王纳  刘王娟  眷  爱  曹红香  曹同尘  高同锁  周同国  田同祈  吴同低  李多加  蒲同炼  张书梅  胡桂芳  龚攀越  陈文珍  张同兰  杜同救  杜  辛  周文杰  冷玉琴  周桂芝  蔡德堂 钱开芳  刘翠兰  王  忠  李同酷  易同冲  李芝秀  王本秀  刘明芝  范兴礼  陈  华  王香兰  李友武  张加秀  丁桂珍  王光秀  易秀兰  王  禹  王要祥  余朝凤  余朝勤  刘  滔  黄国海  顾同单  王淑英  孔令荣  刘建珍  赵文梅  李花凤  王彩青  李改鱼  李灵爱  刘爱林  江同赎  李保凤  李香凤  赵同泊  李拉弟  天付中  天海兵  天路霞  天凤霞  天付堂  李爱玲  张同冬  宋分忧  房路军  房丽红  李有恩  杨海廷  邢一星  邢百灵  邢张所  乔栋梁  王运娥  甘同老  杨  波  姚中科  姚彦琪  韩所英  姚彦翠  姚房军  杨同苍  马良贵  马  丽  马平贵  王英得  冯同灾  杨凤玲  李香凤  齐成叶 肖金兰  刘之华  刘  勇  郭钦芳  高  海  任秀芹  郭素叶  任金花  任建民  任  杰  马丽英  任凤花  李  宗  李秀英  李秀琴  邹秀芹  吕泽民  吕泽荣  吕泽新  邢主恩  赵书敏  王捧霞  房喜廷  顾二亭  常永廷  郝连增  郝小峰  王领弟  王佩瑾  候斯霞  白入源  王仙凤  周明秀  易  娜  王  艳  尚  金  何拓展  张桂芝  贾同钉  王同献  冯连吉  胡现祥  欧丽芳  兰兆秀  刘玉英  聂得枝  黄正玉  彭心芳  王从云  徐凤秀  陈纪曾  宋光荣  吕珍会  郭  萍  赵兴明  刘小荣  周开勤  王同倦  杨银环  李改新  文同联  陈斗英  李明香  李新荣  董东芝  刘同粉  唐子清  黄焕香  王常兰  龚淑勤 姚卫钱  王西安  王秀华  刘  艳  张爱莲  刘大勇  王小红  胡同砍  杨玉芝  王秀凤  张同恨  高小举  吕  静  王小俊  赵  凤  汪龙英  周端华  古同扣  李同浸  龙同斩  宋文珍  郝安周  许同辑  王小凤  文  兰  周海荣  寇小玲  隗志勇  黄乐微  吕吉珍  高云芳  郝安云  徐秀杰  郝恩乐  李  锋  赵红娥  张文杰  马全胜  隗雅各  刘同剖  程中英  王同怒  李同弃……
附录二:  陈敬茂的女儿陈志清写给监狱领导的信
尊敬的监狱领导:您们辛苦了!
我们是在贵监狱服刑的陈敬茂的家属,谢谢您们对我父亲于服刑期间的帮助和关照!
自 2004年以来,每次的接见都令我们家人特别沉重不安,多次要求聚餐皆被拒绝。尤其是三月份,看到七十多岁的父亲被背出来接见,大脑迟钝发呆,听力减退。 我追问父亲得知他是因坚持信仰传福音,被值班室十几个干部毒打所致。我父亲已七十多岁,怎经得起你们这等酷刑毒打,贵监狱本是执法之地,干部欧打犯人本是 知法违法侵权,我们认为,这些若不是监狱领导的许可,值班干部不敢胆大妄为,若不是领导安排指使的,为何不追究过问此事?为此,我对父亲的安危倍感担忧。
到了四月、五月又去接见时,我看到我父亲行走极其艰难,当我要求给父亲看病聚餐时,干部不仅不理,且说:“如再刁难,就不许接见了。”
六 月份接见,电话中我问父亲身体可好,父亲说:“我全身浮肿,心里极其难受,恐怕活不过今年了。”我问:“吃药没有?”父亲说:“吃一些西药。”我说:“身 体病成这样了,吃点西药管啥子用?”电话突被掐断(仅三分钟的接见),随即四、五个干部过来将我围住,其中一人说:“你父亲和赵锡涛、沈道兴信的都是邪 教,以后停止你们接见。”我就被强行轰出了接见的大门。这种与其他犯人不平等的接见,侵犯了我父亲和我们家属最起码的一点权利。我们是贫困山区的农村人, 翻山越岭,往返几百里到贵监狱探望我父亲,主动积极配合领导们的工作,为的是让我父亲在狱中有信心,安心服刑。接见时,无论是电话接见还是聚餐本是每个犯 人应有的法律给予的权利,更是每监犯的家属应有的权利与心愿,然近几次的接见:
1.接见时互说家事和其伤残、身体上的需要受到干扰和监控。
2.拒绝我和我父亲聚餐的要求及接见由监狱定规的半小时减少到几分钟。
3.对其家属围攻并轰出接见大门。
4.我父亲的身体状况由背着出来到自感活不过今年。
这 些情况使我们家人困惑不解、担心多多、忧虑重重。更不可思议的是,对于一个已经垂暮之年的老人(信徒)竟如此的残忍凶狠,这种不人道做法有损监狱声誉及国 家形象,我们实不知贵监狱是如何教育、感化、挽救千万失足犯人的?这使我父亲安心服刑的心被毁坏,已经失去了生活下去的信心,连生命安全的保障都没有,我 们担心他支持不住、熬不下去,不能活着出来,这是我们绝不愿意的,相信也是你们不愿意看到的。为此,我们作为其家属强烈要求贵监狱:
1.给予我父亲与其他犯人一样能安心改造的环境。
2.给我父亲享有贵监狱犯人同等的权利。
3.恳切要求对我父亲被打成重伤的身体给予及时治疗。
此要求望能引起监狱领导高度重视,慎重考虑,我们急切等待贵监狱的答复!
愿上帝赐福给各位领导:家中平安幸福,工作大有成就,教育改造出有利于社会、祖国的新人!                                                                        
特此                                                       
呈上
陈敬茂的女儿:陈志清               
2004年7月7日
附录三:中华福音团契湖南省见证
自 2005年7月份,湖南省基督徒家庭教会遭受极大的逼迫,在怀化市、衡阳市、娄底市、益阳市、长沙市等地先后一些年轻的弟兄姊妹十余人被湖南省安全厅 (局)以扰乱社会秩序、参加非法组织为名,先后无理地抄家、搜查和拘禁,甚至于体罚、刑讯逼供、无理殴打,让他们咒骂自己,致使好几位年轻人精神呆滞,至 今夜间睡觉时常从恐惧中醒起,给身心带来极大的伤害。其实这群人都是深爱自己国家和民族的年轻人,只是信耶稣传扬福音,但却遭此迫害,希望众教会同工为这 群善良的年轻传道人代祷。
还有一些正在调查和追捕中,教会内部出了好多犹大,这是新一轮的逼迫。在此强烈为他们代祷!愿主记念你们的恳求。谢谢!
二○○五年十月
中国家庭教会
突遭绑架
我 叫小草,男,22岁,是一个基督徒,属于中国家庭教会成员,一个爱着自己国家的单纯的传道人。2005年初我和自己的爱人一同回到湖南长沙的一个医院,给 爱人看病,因她已经一个星期发烧并引发支气管炎。这一天到医院打完点滴从医院出来,突然从旁边冲出一帮人,强夺走我和爱人的包,并以绑架的方式将我和爱人 分开,押到两辆车上,先后进行审问。当我问他们是谁时,他们拿出了证件,才知道他们是安全局的人,一路上被蒙着头,到了一个不知名的地方,故意将我带到一 扇铁门旁,上面有醒目的几个字:湖南省国家安全厅看守所。然后抽掉我的腰带,在没有出示搜查证的情况下,搜走我的一切随身物品,然后将我关押在只有一张床 和带卫生间的铁门房子里。
<审问>
下午,他们将我带到二楼的一间公寓式的房间里进行审问。我质问他们我犯了什么罪,你们带我来做什么?他们答到,“你犯的罪你最清楚,我们已经掌握了证据,只要你们亲口说出来。”好一个没有理由的审问。
接下来便是三天没日没夜的轮流审问,根本不让我睡一会儿,我的身体、精神受到严重的摧残。自己也没有一点胃口,加上对爱人的思念、担心,我痛苦极了,我想到了自杀。他们在审问时,由于我沉默太多或讲的不合他们的要求,他们竟然……
<虐待>
有 一个不知名的办案人员,由于对我和爱人的人格有言语性的侮辱,我正义地保护我和爱人的名声时,他的一位同事从后面踢了我一脚,并让我“面壁思过”,对我进 行体罚,由于我的身体很弱,根本经不起一连串的轮番折磨,他们的目的只是让我讲出一些与信仰无关的事,就是让我说我和XXX做了违法的事和产生了对社会有 危害的事,并且说如果我不老实交待,就一直做下去,赶到手脚发软,精疲力竭,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为止。
体罚的内容:先让我双腿劈开,然后用脚踢我 的腿,直到双腿分开成“人”字形,并且逼我回答问题,我只是默默忍受,不回答这个非事实的问题,当我坚持不下去要倒地时,又命令我站好,脱了鞋,将我带到 下面的铁门单间里,然后是接下来的体罚,如单脚站立好长时间,站不住时,又逼我做俯卧撑,我实在坚持不下去的时候,又抓着我的头发把我从地上拉起来,让我 做仰卧起坐,直到呼吸困难动不了时。我用微弱的声音问他们为什么折磨我时,刚落音,一记耳光打过来,那打我的人问我谁打你了?有谁看见了?当时明明站着两 个人,却走开了,我默不作声,我知道多讲一句话,将会受到更严重的体罚,又是一夜肉体和精神的折磨。
第二天天亮时,我想如果还是这样,真得不如死 了算了。他们真的又来了一招体罚,比上次的更加重,更卑劣,打耳光、踢腿、用拳头打,又罚站“人”字体操,直到我的大腿内侧的肌肉拉伤,根本站一住,稍微 一动就钻心地痛,一点都不能动了。他又在我脚上狠狠地踢,并用脚又踢我的大腿,我痛地直掉眼泪。又过来了一个人,他二人看我实在动不了,并且我被逼的用头 撞墙,却戏弄我说:“是不是想当殉道士?要不要到楼顶然后跳下去啊?”接下来将我拽起,放在木椅上,那个人问我,还是不说,他们又踢我的腿,打我的头和 脸,此时我的心已死,什么也不想,任他们怎么待我,接下来的几天我没吃没喝,和他们的作法硬到底。后来,大约四天左右,为了能见爱人一面,他们让我吃饭为 交换的条件,我接受了。但发现一吃饭就麻烦了,原来那种意志立刻全消除了,自己的头疼,不受控制,他们问什么,我答什么,叫我写什么,我就写什么,在哪按 手印,就在哪按手印,而且几天几夜没睡着,饱受肉体和精神以及感情的折磨。那晚我突然睡地好香,后来三、四天左右,昏昏沉沉地不能思考问题,不知道什么原 因导致我有180度的大转弯。吃饭本应该更好些啊,我就想起有一个人对我说过的话:他们为达到目的会不择手段的。
<四>咒诅自己
此时他们让我写下咒诅和辱骂自己怕话,他们后来给我看了,只记得有让上帝咒诅我是蠢猪之类的话。后来,我和爱人在七天后出来了,我看到自己心爱的人时我哭了,她给我的第一句话是:我俩一块死吧。
<抄家>
他们带我去抄我租的家,里面所有关于信仰的光盘和书籍全部没收,我的家――临时的家也没有了。
后来几天更是昏昏沉沉,没有意识。反反复复,整天做恶梦说我怕、好怕之类的话,我的心如刀割,我想自己不过是信耶稣,做了一个传道人,又有什么?为什么他们对待我这样一个无辜的人呢?为什么?为什么在?
小草
2005年中秋
我叫飞翔,女,22岁,是一个基督徒,是小草的爱人,目前头脑仍处在迷糊状态,心中甚是烦躁,我只想自杀!
记得与爱人一同被抓,和他分开后蒙面,被带一间公寓。我要看他们的证件,他们却说:“刚才让你看你不看,现在不让你看了。”其实根本没让我看这回事。
后 来开始连续两天两夜的审问。不让我休息。十多人轮换对付我一个弱女子。我感冒发烧已经一个多星期,因而转成支气管炎天天输液,病情日渐加重。我要求看病却 遭拒绝。而且开始主我回答无聊的问题。我拒绝回答。他们就恐吓我、威胁我、让我在一张没有日期的单上签名。只看见了红印却不知内容的拘留书。
晚上遭到一个彪形男人惨无人道的毒打,打我的头和脸。因而病情加重。从头到脚不舒服。难受极了。我想到了死。
第 三天,他们看我实在不行了,就给我拿来不知名的药让我吃。谁知吃下去后就觉得更严重了。头也更疼了,吃饭反胃呕吐、头昏。喝水也有强烈反应。只有惧怕的心 理。他们教我说什么,我就说什么,让我做饵引教会的兄弟姐妹出来。接下来几天一直在迷迷糊糊中度过。而且不让我睡觉。刚闭上眼睛想睡,就有人叫醒我审问。 教我写了很多我不知道内容的东西。最后几天,我仍然在昏昏沉沉中度过。还迷迷糊糊的带他们去库房(存放书籍的房子)。也迷迷糊糊的写了很多东西。签名、按 手印。但内容却一点也不知道。
现在已近半月,意志反复无常、烦燥、听到声音就头痛。晚上睡觉常从恶梦中坐起。一直没有平安睡觉。总想,如果我一个人我就死掉算了。我不想背叛自己的信仰。更不愿出卖弟兄姐妹。做卧底。总之我害怕活着。怕―――
飞翔
2005年中秋
7 月份湖南一姐妹TEA是宣教士,21岁从陕西省西安来长沙作大学生宣教工作。因她可以做翻译工作,从而接触了从USA来的宣教士。后来她去一餐厅上班,有 一天晚上,老板让她去隔壁拿一盆花回来,其实那里根本没什么花。刚走出来就有几个彪形大汉围过来。问她上XX吗?她讲是。那其中一人说:“我等得就是你 ”。不由分说,有的拉,有的推就把她推上车。然后蒙上眼睛。走了好久好久到一封闭的密室进行威吓、审问利诱。欲让她作间谍。甚至后来与他们签约,这年仅 20岁的小女孩懂什么?害怕极了,无耐就与他们签约。就这样他们一个通宵审问她。甚至:“你无论跑到哪里我们都能找到你,如果你好好配合,我们还可以对你 更好。”天快亮了,他们让她坐上车一直送她到楼下。并勉强给她300元钱以做酬谢!
姊妹如同经历一场浩劫,害怕极了,恐惧、战兢,心灵挣扎、矛 盾,几乎两天没有睡好觉,时常从恶梦中醒来,白天又害怕突然再临到什么,诸如出卖弟兄姊妹、追问她了解外国人多少。她毕竟是一个有信仰的人,为什么老是要 和政治牵上,后来她决定“逃”,于是告诉老板家中有急事,连工资都没有要,自己的包裹行李也没有带,就悄悄地离开这里。她曾经负担地向往禾场,她以爱心来 这里,这里却以恐吓、死亡威胁,就这样她离开了,痛苦地离开了,她想我今生不知能否再来到这里,矛盾极了。
她回家以后,教会同工马上让她离开自己的家,在西安本地教会中调整两个星期,然后进驻一家公司上班,开始了另外一种新的方式生活。
2005年中秋
附录四:湖北华南教会2005年八月见证
1,任道云姐妹的见证
我叫任道云,女,汉族,生于1952年5月22日,家住湖北省枣阳市。1992年因病信耶稣。
2005年8月1日,两位海外的老师和一些弟兄姊妹陆续来到我家,我既高兴又激动,能够接待海外宣教士,这是从哪里得的呢?
8 月2日上午9点左右,我和几位肢体正在为聚会作准备,有人敲大门,我的小女儿就去开门.结果冲进来几个陌生男人,我就问:“你们是什么人?”“公安局的, 都不许动!”就要往楼上冲,我赶紧挡在楼梯口,向他们要证件和搜查证,一个人抓住我的头发把我推到一边,说:“我是鹿头派出所所长。”他们冲上二楼,把一 位老师铐着,连鞋子也不让穿(赤着脚),强行把他推到门外的车上。后来枣阳公安局派出所约有二、三十人都先后来到我家。他们先把两位老师和一位姊妹带走, 后又把我和几十名肢体押到派出所。随后,他们没有出示搜查证就搜我的家,收走现金3400多元(其中有孙子的压岁钱1100元),4万元的存款单,一部带 音乐的灰色电话机,1000多本专刊等属灵书籍。甚至5只鸡也被用铁链拴住准备带走,后因发现了存款才扔下。家中被翻得乱七八糟,周围看稀奇的人说,就像 被强盗抢劫了一样。
8月2日中午,我们被押送到枣阳第二看守所。8月3日,邱云飞把我叫出号室。我问他为什么对我们这么凶?他就朝我脸 上狠打了两巴掌,骂我“老婆娘”。到了审讯室,同着肖莉(女)一起审讯我。问我是谁把这些人联系到我家的。我靠着主心中并不惧怕,主也赐我当说的话语。邱 云飞就打我的脸,左边两下,右边两下,当时嘴就被打破,脸也肿了。他又用铐子铐住我的右手拇指,把我铐在门的拉手上,铐了半个多小时,也不让坐。他们 说:“你信佛教、道教,信啥都行,就是不准信什么基督教华南教会!”
8月4日,吃过早饭后,邱云飞、肖莉又提审我。说:“你家中的存款 是不是教会的?你的房子是老外给你盖的,还是教会给你盖的?”并扬言要封我的房子,卖我的房子充公。我说房子是儿女们辛辛苦苦打工挣钱盖的。他们就骂我。 邱云飞用手使劲打我的右脸两下,左脸四下,用烟头烧我的嘴,还说明天用东西挑起我的眼皮烧;又脱下脚上的皮鞋使劲打我的左脸,当时疼得几乎晕过去(直到现 在左脸仍感麻木,颌骨也松动)。他又抓住我的头发把我按倒在地上,用脚狠踩我的左右足踝骨,后又强逼我站起来,用手铐铐住我的手指,把我铐在门拉手上。到 了中午,邱云飞拉着手铐像人牵牛一样戏弄我,把我拉到食堂门口,铐在门上。他吃完饭要睡午觉,就把我铐到会议室门上,一直铐到下午4点多钟才开始审讯。感 谢主不断加给我力量,让我心得坚固。只是愧疚这次没有接待好,连累了两位老师和弟兄姊妹们,想到这些就难过得哭,同被囚的弟兄姊妹们都安慰我,让我不要太 过于自责,只管凭信心接受主所摆放的。
8月9日,张绪金、邱云飞、雷有新来提审我,强逼着我在两张空白信笺纸上签字按押。这我心里很 沉,不知他们又要搞什么手脚。从这天起,我和10名同被关押的弟兄姊妹被正式行政拘留15天,截止时间到2005年8月23日。当时,我们向他们要拘留 证,答复是“不给”。我也不知他们给我定的什么罪名。
8月13日上午,我们正坐在号室里的铺板上唱诗歌,邱云飞、雷有新、肖莉将10名弟兄姊妹喊出去签名释放,只剩下我一人。
8月17日上午,我丈夫到枣阳公安局找张绪金问我的事情。张开口就说先拿一万块钱来。当天下午,我丈夫凑了8000块钱拿去交给了张绪金,并向他要收据,张绪金不给收据,也不放人。
到了8月24日上午,按行政拘留处罚也到期限了,但仍不放我,我开始绝食抗议,直到8月27日上午才答应放人。家人去接我,肖莉又张口要钱。我女儿无奈只好又交给她2000块钱,要收据仍是不给。
就这样,我因着接待了主内的弟兄姊妹就被拘留了25天,又无凭无据地被勒索抢走了一万多块钱后,我才得以带着伤、跛着脚走出看守所。
2,杜燕姐妹的见证

我叫杜燕,女,汉族,40岁,家住湖北省枣阳市踞湾镇。
于 2005年8月2日,我在湖北省枣阳市鹿头镇一接待家庭聚会。刚吃过早饭,弟兄姊妹们准备洗刷。突然外面有人在咚咚敲门,接待家庭的姨和女儿赶紧去开门, 接着冲进来几个陌生人,说:“不许动,我们是公安局的。”立时,屋前屋后全被包围。还有好多看热闹的街访邻居。鹿头镇派出所男女十多人穿着便衣冲进了屋, 有三个男子要上二楼,接待家庭的姨说:“不准上楼,你们有没有搜查证?”他们不理睬,就动手打接待家庭的姨。冲上二楼把一个老师驾了下来,老师没有穿鞋, 一个姊妹拿着鞋追到楼下,勉强给老师穿上。有一个男子把手铐拿出来将老师的双手反铐起来,连推带拉弄了出去。之后他们又冲上二楼来驾另一个老师,老师也没 有穿鞋,他们硬要把老师拖下楼,老师喊着要穿鞋,但他们不叫老师穿。有一个姊妹拿双鞋给老师穿,他们把她推倒在地上,硬要将老师往下拖。这时,先铐住的一 位老师又被他们带回二楼上,我看见他的手腕被手铐割破且流血了,不一会枣阳公安局的人也来了,邱云飞、张绪金带几个随从冲了进来,就上了二楼,不知道问了 什么,立即就将二位老师和一个小姊妹带下来,这次老师们穿着鞋,背上自己的包。出去之后,被推上了车带走了。随后把我们在场的每一个都叫到一楼,屋里仅干 警就站了几十人,把我们围住,叫我们站好队,一个一个的押上车。有一个姊妹问:“你们要带我们到哪里去?不说清楚我不走。”邱云飞上去揪住她的头发就打, 胳膊被打青了。她哭着喊着说:“中国没有公理,没有王法吗?”随即我们就一个一个的被押上了车。坐在车上的一个执法人员说:“你们男女在一起能干什么好 事!”送到鹿头派出所,把我们六个人关在一间屋里,三个弟兄,三个姊妹。枣阳市公安局的周国民和一个执法人员审问我。这时周国民看见一个小弟兄眼睛红肿, 就问他眼睛怎么啦?弟兄没作声。周国民说:“你是性欲冲昏了头吧,年纪轻轻。”六人问完之后,马上就把我们送到枣阳市第二看守所。
进到 第二看守所后,就叫我们去登记,将我们的包都倒出来检查,看有书没有。又问我有钱没有,我说只有5元钱,他就搜身,还收走弟兄姊妹身上所有的钱,还有手 表、手机,以及每个人的腰带全都收去,并说“签个名,出去之后还给你们。”登记完后把我们三十五个姊妹关在一个号室里,大概在下午二点左右,开始提审,我 被一个执法人员带到一个办公室,中午也没给我们饭吃,要水也不给水喝。王晓姊妹审完后回到号室,头被打的不能摸,摸一下头发就掉一大把,另一个小姊妹不签 字,脸被执法人员打青了。
第二天早晨,饭后重新登记,又按第一次提审时的问题又问了一遍,我又照先前的回答了。有一个小姊妹在登记时要 看登记表,问了几句话说:“我违了啥法?犯了啥罪?你们不说清我不签字。”雷有新就大发雷霆说:“签不签,老子就喜欢打人,老子给你讲什么理呀?先给老子 滚到一边去,看我等会儿怎么治你。”边喊着说:“皮带拿来,提桶水来,把你头埋在水里,看治得了你治不了你。”后来将我们的名字写在牌子上,叫我们拿着牌 子照相。并且一个干警抓住我的手叫我按手印,左右手指,手掌全都按了印。
下午一点钟,干部按名单喊人出去,叫他们带上自己的衣服,签个 名字回家。当他们签名之后才发现前面写的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人员名单。签过名的都不走了,还要回到号室去。干部就撵他们出去,他们不走,就硬轰他 们走出大门。陈春霞,黄凯丽也要回到号室,干部就打她们,拖她们俩出去,又踢又打将她母女二人打倒在地上,用鞋子打她脸,在身上乱踢乱打。陈春霞拼命的 喊:“救命呀!”哭着喊着说:“我不出去,我信的不是邪教。”她们俩抱在一起,他们拖不出去,干部就叫几个男犯人来将她们抬出去。她们二人在地上拼命的翻 腾。后来干部就将“邪教”二字改掉了。我是8月2号上午十点多钟被抓,3号下午四点多钟才释放。一个女干部给了我5元钱叫我回家,我走时要被收走的东西却 不给,全部没收了,共关押30个小时。
3,刘念姐妹的见证

我叫刘念,女,汉族,现年17岁,家住湖北省潜江市江汉油田。
2005 年8月2日我们在枣阳市鹿头镇一接待家庭,吃早饭后,不一会就听当时福音使者说下面来了警察,并听见有争执的声音。我们下到了一楼,看见一个男的正拎着一 个袋子翻里面的东西,并有一个男的手举着一本圣经说:“这是从他们包里收的,搜搜其他人的书包看,肯定都有。”说着就要翻我们的包。我们又上了二楼阳台, 刚站不久,就上来将近十个人都是便衣,他们让两三个人看着我们说:“别让他们从窗户那边跑了……。”二楼不断有人打手机,也不断地有人来,都是便衣,也没 出示什么证件,不少于二十人。有几个人就把两位海外的老师和一位姊妹带走了。随即,他们把我们全部押上车,连接待家庭的任道云姨抱着孙子,也被推到门口。 一个五十岁左右的人说:“带走,全带走!”(后来得知此人是政保科科长张绪金)任姨要拿衣服、喝水他都不让。
大约五分钟后,我们被带到 鹿头派出所,院内站着上十人,一个男的趁我们不注意就拍照,还有一个人扛着摄像机在院子里摄影,之后就给我们登记。约十一点钟来了一辆客车,把我们带进枣 阳市第二看守所,下车后登记。问到我的姓名、年龄、住址;他们又把我书包里的东西倒出来,问我:“身上有钱吗?全拿出来。”还摸着我的荷包说:“这里面是 什么?全掏出来”我身上的63.5元钱全拿出来了,他们就连同我的圣经一起扣下了。进号室不久,就开始提审我们。
提审我的是一个微胖的 中年男子,我想看看他叫什么,他不让看。他问到我信主的时间、原因,有没有见两个外国人,我说:没有。最后,他让我签名,并写上“以上材料属实”,我见他 写的有出入,就说:“你写的不对,我说信主只有一个星期。”他说:“你妈的,少废话,老子给你写一年都行,快点滚出去。”在签“继续盘问通知书”时,我没 看清就签了名,后见上面原因一栏写着“因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
8月3日早饭后,喊我们出去照相按手印,说是入档案。4日下午, 肖莉将我带出铁门,进了一间会计室。只见张绪金、雷有新和一个微胖穿T恤衫的男的在里面,张绪金又问我的姓名、地址。我仍按登记时说的。这时,邱云飞也进 来了,立刻把我的眼镜摘下来甩到桌子上,抓着我额前的头发往后按着,听了雷有新说了我刚才的回话,搓着手掌说:“听到这号的话就心烦。”随手打了我一巴 掌,当时直觉得脸火辣辣的疼。他又说:“他妈的,个个都是龚圣亮教出来的徒子徒孙,龚圣亮你认不认得?你们华南的老师。”并拿一张照片给我看,我说没见 过,他就用脚踢我的脸说:“看到就心烦,走!”我起身拿了眼镜走时,他在我后面又踢了我一脚。
约过一小时,肖莉又来喊我去受审,还是他 们在会计室,仍追问我姓名、住址,我的回答与先前一样。邱云飞就用手铐铐住我的左臂,拎着手铐晃来晃去,手铐越卡越紧,他又将我双手反铐(即背宝剑),然 后拿一本圣经夹在两手中间,用手掌皮鞋打我的脸,用卫生纸捏成小团将我的耳朵与鼻子全塞住,他还问:“疼不疼?”见我不作声,就打我一巴掌,又用拳头捶我 的肩,说:“很疼是吧,过一会儿麻木了就不疼了。”他又问我是哪里的人?家中有无电话,有没有亲人、朋友或同学的电话可以联系。我说没有,他又打我几巴 掌。问我信主多长时间,我说:“一个星期多。”张绪金说:“我看一年也不止。”邱云飞则说:“她是01年最后两期培训的,01年那些小娃子们都是十二三 岁,到现在十六七岁差不多了。”他又问我来干什么的,我说学英语。他说:“还学英语?告诉你,美国人什么时候来中国,中国有记录,那两个美国人的笔记、 书、日记被我们收了,上面日期什么都记得清清楚楚……,来两个外国人你们就说学英语,那来两个外星人呢?你们学的是什么语?是鹦鹉的语言,还是阴间的语 言?见到两个外国人没有?”“没有”“还没有!把美国人带走时你在哪?你没看见?你们都在阳台上,外国人走时你们还往外拥,还不舍得,你不说就再给你加一 本圣经,有你受的!”边说边打我的头,又加了本圣经。他又问:“华南教会有培植会、培训会,你参加过没有?”我说:“没有,也没听说过。”他又打了我一耳 光,我的眼泪流下来了,他说:“你们华南教会有一个通病,世上象你们这么大的女孩,不说铐,动一下就哭呀喊的,你们就是不一样。别人都说了你还不说,真是 训练得快成精了……”他拿了一姊妹的口供说:“别人都说了,你还不说?”我说:“我和她的情况不一样……。”我话未完,他就打了我几耳光:“什么不一样, 你以为你对华南教会热心忠诚,就是对基督教忠诚?”他拍着我的肩膀,“你不是高原也不是恩惠。”张绪金说:“也不是遵命。”邱云飞说:“他们都被抓了,你 们的老师龚圣亮,他是我们枣阳人,是你们教会的头头,他还让你们把一生都奉献给主。你们教会的龚圣亮和几个大点的都被抓了,还判了刑,就剩下你们几个小不 拉子在活动。你听我们的劝,回家不再参加华南的聚会活动就好了,不然还抓你们。华南教会是邪教,是国家法律不允许的,国家有关于这方面的文件,你要信到三 自教堂;教堂那么多人,我们都没抓。”又说:“华南教会还有拔钉子,你知不知道?”我说:“不知道,也没听说过。”他就打我一巴掌,说:“你还不知道?” 我说:“我的胳膊疼得受不了了。”邱说:“受不了也要受,还不说实话。”邱说:“他们好吃懒做,在外面骗吃骗喝又不用干活。”张与另一人则骂道:“贱得 很!”他们一边吃喝一边审我,铐了约半个小时左右,邱说:“给你放下来想清楚再说,不说的话再给你铐上,换个姿势铐。”过了一会儿他问我,我说:“我说 了,你们不信。”他果真又把我铐起来,由于胳膊很疼,我就说:“如果你们把我的胳膊弄出了问题,你们负责任。”张说:“哟,还威胁起我们来了,看我不打死 你这个小妮子。”说着拿起鞋子要打我,邱说:“什么负责任,我把她弄到旷野剁剁喂狼吃,反正她也没人管。”张说:“干脆把她卖了算了,卖到甘肃去。”邱拿 着圣经打我左臂,边打边问:“疼不疼,你们以为把东西烧了,我们公安局就不能复原,我们在那搜了好多书,还有鉴历史什么的,足以证明是华南的,你们华南的 福音使者都是同这同那,全是同字辈;你就知道那些同是什么意思?”我说:“不知道。”他们又打我的头和脸,总之,说也打,不说也打。后来他拿卫生纸揉成 团,塞在我的耳朵和鼻孔里。我说:“你们是不是想把我弄死?”他没作声,张又问我地址,邱说:“不用问,她听不到,我用纸把她两耳和鼻孔堵上了,她只能用 嘴呼吸。”他们就一起哈哈大笑。后因他们要吃饭了,才结束审讯。走时,邱说:“第一次审和和气气给你说,第二次审狠一些,这第三次就更厉害,明天可就不止 这些了,把我惹火了,让你看看我是谁。”晚上躺在那时,浑身痛疼,想了很多,不知道两位老师现在在哪儿?怎么样了?会如何待他们?是不是和我们一样受这些 侮辱、毁谤与苦待?他们到我们中间来教导我们、鼓励我们,而我们竟然没有护卫好他们,真的很对不起他们,但愿能替他们受这些或更重,使他们能平安地回国! 又想到主给我们教会定规的路,恩主、使徒、前人们的经历及在狱中的师生,为能与他们的苦难有份感恩。我说:“主啊,不求你挪去那要临到的苦难刑罚,只求加 力量使我配得这福份。”
8月9日下午四点钟,雷有新让我们在“行政拘留通知书”上签名,我见上面写着“参与邪教组织华南教会非法聚 会……”,就不签,他说:“不签就给你弄个监视居住半年……”。我仍不签,他问为什么。我说:“我们信的不是邪教,也不是非法聚会。”他说:“中央说你们 是邪教,你们就是邪教,凡没经过政府允许的都是非法聚会,教堂里几百人,我们怎么没去抓?”我问他上面说的证人证言是什么?他说:“当时我们收了一千多本 华南专刊,救赎与中国,还有你们中间有人承认是福音使者,并说是来信主查经,你还说学英语?”又说:“你不签,就写上不签的理由。”我就写:“我与邪教无 关。”他说:“好了,写这一句就行了。”又让我签“送达发回书”与“继续盘问通知书”。10号早晨看守所的值班干部张法连,给我又录了一份笔录,说是对我 正式拘留。我见上面写着“利用会道门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我问他:“怎么给我们定这罪名?什么叫会道门?我们何时扰乱了社会秩序?”他说:“这是公安局定 的,我们无权管,我们只是执行他们下的通知书。”我向他要一份拘留通知,他让我找公安局的人要,他又问我说:“你知道你触犯了《治安条例》第24条一款四 项吗?内容就是“利用会道门活动的”我说:“我们与会道门无关,也没有扰乱社会秩序。”我问他怎么从9日算起,他说:“那是盘问留置,公安局这样定,我们 也管不着。”
13号上午九点钟,雷有新让我们收拾东西准备走。签出所证时,我向那人(保管室的会计)要出所证,他说:“不能给你,要入档案。”我 找他要一张空白的出所证,他也不给。最后,邱云飞、肖丽给路费,我说:“二十元钱不够,回不去。”邱说:“不够算了,走哪算哪,走回去。”就是不肯再给, 且说:“你们回去再发现你们参加华南教会邪教的聚会活动,再抓了就不象这了,我们发现一起打击,”我找他们要被扣下的东西,他说:“谁收的你找谁。”我又 找拘留所所长申明金,他说:“东西不是我们收的,你们还要钱,在这还要生活费呢!”我们让他开个收据,他说:“我们这不兴开收据。”最后回来时,一个姊妹 给了我十元钱,才勉强回到了禾场。
自8月2日被抓,至8月13日释放,被关押了十一天。
4,赵 燕姐妹的见证
我叫赵燕,女,汉族,现年22岁,家住湖北省枣阳市太平镇。
2005 年8月2日我在枣阳市鹿头镇一信徒家准备聚会,上午九点左右,我在二楼收拾房间,突然冲进一个三十岁的男子,吼道:“不准动。”直蹿卧室将两位老师拉了出 来,接着又冲上来几个男的穿着便衣,没有出示任何证件,也没调查和盘问,抓住两位老师就往楼下推,边推边吼:“走,走。”我和谷俊青姊妹问他们:“干什么 的?不问青红皂白就把人带走,太失中国人的形象。”其中一个瞪着眼说:“你管我们是干什么的,你不失中国人的形象?”边说边推,两位老师赤着脚,要求穿上 鞋,他们也不准。把一位老师从二楼推到一楼,在一楼的门口强行将老师反铐上了,并将其推上警车。抓我们的人越来越多,有的纠缠另一位老师,有的翻两位老师 的旅行包,并且把包从楼上背下去放到警车里。过了一二十分钟,双手反铐的老师又被带上二楼,一个中年男子打开了手铐,当时老师的右手腕出血了,左手腕也卡 了一道血红印。我和谷姊妹一再追两位老师的旅行包,要求人在哪里包也在哪里,两个女的提着老师的包不放。
将近一个小时,枣阳市公安局的局长(吴传虎)与其一群随从到了,也没出示任何证件,问两位老师是哪个国家的人,出示护照。这时两个女的才把包还给两位老师,两位老师把证件拿出来,公安局的作了登记,随后就把两位老师及一姊妹带上车走了。
两 位老师走到一楼过道门口时,学生都拥了下来,与老师举手道别。 “走!还站在这儿干什么?”我被一男子推出了大门,门外边拥挤了几百人在围观,还有一个男子扛着摄像机在摄像。推我的人一直将我推到一辆白色的面包车上, 车装满了,就把我们拖到鹿头镇派出所登记。在登记时黄艳丽要求出示传唤证,一个男的上去踢了她几脚,吼道:“什么传唤证,给老子老实点。”登记了姓名、住 址之后,院子里开进来一辆小型客运车,把我们载入枣阳市第二看守所,又进行登记,共两次。一次在办公室里,两个女的登记搜身,把我裤兜里72.6元钱收 了;第二次在看守所的第二道大门口登记,把我的一把梳子,一个茶杯,一个新牙具盒,一瓶洗头膏没收了,后把我关进号室。
中午没给我们吃饭。下午提审,一干部有五十来岁,在值班室审问我的姓名、年龄、住址,我回答了。叫我签字按押。下午五点左右叫我们签《继续盘问通知书》。
8 月3日早饭后,干部把我们3号室的全叫出去了,命令我们靠墙蹲下,有五六人都没穿警服,有的拿着照相机,有的拿着纸,有的拿着黑色印泥,强迫我们照相、按 押、登记。在照相时每人都必须抱着一小块黑板,上面写我们个人的名字,案别写的是“邪教。”第一个姊妹一看是邪教就不照,并说:“我信的是基督教,不是邪 教。”僵持了一会儿,写字的人把“邪教”二字擦掉了,要我们拿着自己的名字上正照侧照。张芳姊妹在做这些之前,要问明白:“为什么要这样做?不说清就不 做。”雷有新一把将张姊妹抓过去又打又骂,迫使她服从,并搬个凳子往中间使劲一放,吼道:“我看今天谁不从,就收拾谁。”照相之后又拉着我们的手按押,先 右手后左手,每个指头、手掌、五指。这一连串的事情做完之后,刑警大队的队长邱云飞就把我带到办公室提审,刚说了几句话,邱就抽我耳光,一脚把我踢倒了, 命我跪在地上,把我两个大拇指铐住,叫我抬起双臂,且要抬平。又扇我耳光,并且皮鞋打我嘴,又拿起办公桌上喝水的玻璃杯砸我的右膀臂、手背和指头。打了之 后他就出去转了一圈,进来说:“你以为老子不知道,华南教会的龚大力、李英早都判刑了,你们还在搞,说,说呀,是哪个交通会的?”我不回答,他用脚踩在我 两手间的手铐上,在地上碾来碾去,手铐卡进肉里,右手大拇指的手铐松了,他就给我换到两个食指上,仍是双手抬平。看见我的胳膊垂下去了,就用烟头烧,用针 扎我的胳膀,又往我右手中指指甲壳里和手丫里扎。政保科的科长张绪金从外边进来了,边骂边用脚狠狠的踩我的左腿。又狠狠的踩着我的双手在水泥地上碾来碾 去,碾了之后要我抬起来,他用手抓住手铐往前拉,又向上扳,指头简直要被扳断,一直这样折腾,到中午吃饭的时间才叫我回号室。
8月4日 上午雷有新提审我,要我签《继续盘问通知书》,时间是8月3日下午五点至8月4日下午五点,原因的空格里没有填写,我不签,雷拿起笔就写“非法聚会”,我 说:“我没有非法聚会。”迟迟不签,张绪金咬牙切齿地说:“好吃懒做的,我一棒子劈死你,再犟把你关到邪教组去改造改造。”拳头随着就落在我头上背上,在 强迫中我写了“赵燕没有”。中午十二点把我从号室叫出来,在信笺纸上签名释放我。
5,熊娟娟姐妹的见证
我叫熊娟娟,女,汉族,家住湖北省枣阳市太平镇。
2005年8月2日,我在湖北省枣阳市鹿头镇一信徒家聚会,被枣阳市公安局和鹿头派出所抓后关押在枣阳第二看守所,行政拘留共11天。
8 月2日吃过早饭后,我和几位姊妹正在三楼洗澡,听到外面有人说:“快点,派出所的来了。”我们赶紧穿好衣服出来,得知我们已被公安局的包围了。为不留下破 口,我们将自己手中的笔记本和电话号码撕了。当我们得知两位老师还没有离开时,便决定冲出去,让他们趁乱离开,走到门口时才知道两位老师已被公安局的围住 了。不一会儿屋子里便满了穿便衣的警察,大门也被他们把守着。他们先将两位老师和李志云姊妹带走后,又将我们分批带到鹿头派出所。讯问后又带到枣阳市第二 看守所。到了看守所,他们便翻了我们的包,有的钱被公安局的抢去,而我的236元钱,手表和包被扣留在了拘留所。
当日下午,我们被分批审讯,期间有许多弟兄姊妹被打。审讯后,我们中间的一部分人被强迫签了一份《继续盘问通知书》,时间是从8月2日17时起到8月3日17时止。
8 月3日上午,我与关在同一号室的姊妹共12人被喊到了拘留所的走廊里,他们首先让我们挨次蹲下,然后让蹲在前面的王兰姊妹举一块写有“邪教”和自己名字的 牌子照相。当时王兰说:“我信的不是邪教”,便把牌子丢在了地上。旁边的一个人说:“你信的不是邪教是什么?”“是基督教。”王兰姊妹回答道。旁边的人 说:“写法轮功。”我们几个一起反驳道:“我们不是练法轮功的。”公安局的也说:“他们不是练法轮功的。”又有一人说:“那就写基督教吧!”但旁边的人 说:“不能写基督教。”就这样他们一面争一面朝我吵。最后一个人说:“去问领导该怎么办?”当时,公安局政保科副科长雷有新抓着周旭娟的头发让她照相,但 她宁可挨打,也不举着写有“邪教”的牌子照相。
到了下午,我们中间已有25人被释放,释放时,他们的钱和包都被扣下了。
8 月4日上午,一个人拿着一摞《继续盘问通知书》让我们签字,而上面的时间是从8月3日17时起到8月4日17时止,并且在所定罪名那一栏上什么也没有写。 我们便问:“为什么上面的时间是从昨天算起,而今天才让我们签字,并且为什么在罪名一栏上什么也没填。”而他们的理由是:“你们人数太多,你们只签名字, 其余的我们来填,这是法律程序。”我们说:“既然是法律程序,你们应当在昨天让我们签字,并且应当在的定罪名一栏上写清楚,再让我们签字。如果你们不写清 楚,我们是不会签的。”(因我们知道只要我们签了字,他们就会随便去加罪名)。他看我们态度坚决便边骂边说:“不签字也照样执行。”就气冲冲地走了。然而 在签拘留证时我们又被强迫在那份《继续盘问通知书》上签了字。
当日下午,又有四位姊妹一位弟兄被释放。我被邱云飞提审,一进审讯室他便 叫我蹲在地上,边骂边将手铐紧紧地铐在我的手腕上,开始刑讯逼供,要我交待这次聚会的目的及是谁组织了这场会。面对审讯,我只抓住主的应许:“你们被交的 时候不要思虑怎样说话,或说什么话。到那时候,必赐你们当说的话。”(太10:19)求主加添力量并赐我智慧的言语。对于他的审讯,我仍坚持先前的回答: 不知道。我是去学英语的。他说:“你们本事不小还请了两美国人来教英语,他们并不是教英语的,他们自己都交待了,并且我们中间懂英语的人也看了他们的日记 他们是宣教的。他们都是骗子,现在已经回美国了,你还不说实话……。”刑讯了大约一个多小时,他看从我口中得不到什么,就说:“你不老实交待,这次老子不 打人,如果下次你还这样说,老子打死你……。”的确,在以后的审讯中,每次都是刑讯,尤其是9号的提审,一进审讯室邱云飞再次给我带上了手铐,且狠狠地将 手铐拧了几下,然后让我蹲在地上。但回答时,我的话刚一出口,巴掌就落在了脸上,且用一个皮圈在我背上抽打,用脚踢我的头和脸。打一阵了又问,但我一开口 便又是一阵打骂,后来我干脆不作声了。他就一手抓着我的头发一手打我的脸,用脚在我的背上和胳膊上乱踢,最后将我踢倒在地上,他又抓着我的头发,让我起来 继续打。我也数不清挨了多少巴掌。只觉得脸发烧,头发晕。邱云飞仍边打边骂道:“不说实话,老子打烂你的嘴,打死你……。”过了一会儿,张绪金进了审讯 室,边骂边用竹条在我的腿上和屁股上抽打,顿时,我的腿肿了起来(几天过后,每当我要坐下时仍感疼痛)。就这样他们几次将我打倒在地,又把我揪起来。邱云 飞还用脚踩我的脚趾。总之,无论我回答或不回答都会遭他们的毒打。面对这一切我只求主加我力量。在他们打我最狠的时候,教会中打发的一位信徒去看我,他们 听到有人看望我才停止了对我的刑讯,将我关进了拘留所。刚进号室,我还未站稳又被喊出去到值班室签拘留证。时间是从8月8日起至8月23日止行政拘留。拘 留的理由是说:我参与邪教“华南教会”组织的聚会而扰乱社会秩序,在他们的强迫下我签了字。当我向他们要拘留证时,张绪金不但不给反破口大骂道:“你挨打 还没有挨够竟敢要拘留证,明天老子还提审你,打死你……。”我仍站在那里,不给我不走。他就恶狠狠地说:“等释放时给你,现在你要了擦屁股……。”回到号 室,一想到拘留证上的罪名,我的心很沉。不知半个月之内会发生什么,半个月之后又将如何。但我深信一切都是掌握在主的手中,同时也时刻准备着被刑讯或被判 劳教。在拘留所里,我们姊妹九人,彼此鼓励,代祷,唱诗,分享主的恩典。尽管在拘留所也受到许多不公平的待遇,当时心中很气愤,但一想到主耶稣在地上所受 的一切就觉得这些算不得什么,反感谢主,让我与他的苦有份。
8月13日一早,邱云飞等人将我们中间的三姊妹(李琼、文荣荣、王雨杰)喊 了出去,紧接着我和刘念姊妹也被喊了出去,出去后才知道是要释放我们,我向雷有新再次要拘留证,他不给且说:“我们没有拘留你,如果拘留你今天就不会放 你,这几天只是为磨炼你们,以后信主也可以,但要到教堂里去信或在自己家中,不要到‘华南教会’信。(且拿出一份文件)‘1990年全范围教会’已被定为 邪教,而华南教会是全范围教会的分属机构,故华南教会也是邪教……。”并说:“从中央到地方‘华南教会’已被定为邪教。如果以后发现你参加华南教会或其他 组织的聚会,我是不会放过你的……。”就这样,我们中间除了任道云姊妹外,其他十人都被释放了,走时,我们向他们索要被搜走的钱、手表及圣经,他们都未 给,李琼妹妹哭着索要她自己的几千元钱,也被否认了。
释放后,我因被打至今头部仍隐隐作痛,但我心中满了感恩。虽然我不知道公安局为什么提前释放我们,但我确信这次获释是神的大能和恩典,也是海内外许多弟兄姊妹们祈祷的果效。
6,王雨杰姐妹的见证
我叫王雨杰,女,汉族,17岁,家住湖北省襄樊市双沟镇。
2005 年8月2日上午,我和一些同工正在湖北省枣阳市鹿头镇一信徒家三楼上打扫房屋,准备下午聚会。因有人暗中举报,约在9点左右,会场突然被包围了。我们立即 收拾随身物品,作好了被抓坐监的准备。公安局的人越来越多,大门后门均被死死把守,连进来看希奇的邻居也被扣留不准出去。我下到一楼,一个便衣要夺我的 包,我向他要搜查证,另一个便衣蛮横地从我的包中搜出一本圣经,对旁边的人说:“给她记着!圣经一本。”那语气好象圣经是我的罪证一般。
约 在10点多钟,两位老师被带到一楼,马上就要被带上车,我们心中很难受,不约而同地向他们默默挥手道别。客厅里站满了便衣,我们将老师送到大门口就被挡了 回来,十几个便衣立刻将我们团团围住,然后像押犯人一样一个一个地把我们推出大门。门外,穿便衣的警察夹道而站,摄影机对准我们拍摄,周围尽是围观的人 群,对着我们指指点点,议论纷纷。
将我们带到鹿头派出所,分批进行登记、盘问。顿时,整个派出所大院便笼罩在一种紧张的空气中,不时回 荡着吼骂声,打人的响声,压抑着的哭泣声。十二点多钟,我们分两批被送到枣阳市第二看守所。人到齐后,枣阳公安局的执法人员将我们分成几批在拘留所的会议 室、办公室等进行搜身检查。一位女警将我的随身衣物随便翻看了一下,就让我把钱交出来,说走时再给我。我就将身上的94元钱交给她,她列了清单,让我签 字,并用清单将94元钱包了起来。但后来听拘留所的人悄悄透露,当我们都进入拘留室后,这些被清单包着声明走时再交还本人的钱,都被当时在场的枣阳公安局 的执法人员,一拥而上一抢而光了。
8月2日下午5点左右,我被带到拘留所管教办公室,接受枣阳公安局法制科一位50多岁的警官的审讯。 他问我一些基本问题,我回答完他的问题后,问他为什么要抓我们。他说:“你信道教、佛教、烧香拜佛,我们都不管你,但你信基督教我们就要管。知道吗?华南 教会是邪教,在2000年时就被定成邪教了。2001年,华南教会的大部分骨干分子都被公安机关逮捕,教主龚圣亮被判无期,现在还在服刑呢!现在外头还剩 下几个小喽啰还在继续和政府对抗。你要信主就到正规的教堂去,不要到华南。我们今天抓你是对你进行挽救,免得你被那些外国人灌输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说得 好听,结果上了贼船你还不知道……”正说着,一个人拿着一叠《继续盘问通知单》分发给正在提审的人让他们赶紧填写.他又问我身上的钱是哪儿来的,如果说不 清就没收充公。后来见问不到什么,就让我在口供笔录的第二页上签名按押。
8月3日上午,把我们叫出号室,让我们轮流拿着一块小黑板照像 (正面和侧面),黑板上写着姓名、性别。然后让按指印,掌印,说是存档案。当天下午他们开始放人,由于他们在罪名栏上填着“邪教”,肢体们不依,宁肯坐监 也不愿签名,被骗签了字的肢体哭着要求更改,不然就不走。整个下午,号室外不断传来骂人、打人、哭喊的声音。到了吃晚饭时,已先后放了26位肢体,还剩下 16人。
8月4日上午,一中年男子拿着《继续盘问通知单》(副本)”让我们签字。盘问原因栏是空白,盘问时间自8月2日17时至8月3 日17时止。我们问为什么不填盘问原因。他说:“这你们不用管,只管写上你们的名字,时间到了就放你们!”我问他继续盘问是多长时间,他说:“48小时。 ”一个姊妹说:“你们不写原因,我们自己写‘因信耶稣’被盘问。”他一听马上夺过去,气冲冲地说“还得了了!顽固到底!”他夺过继续盘问通知单气忿忿地摔 门而去。我们没有签继续盘问,但他们还是照旧继续盘问我们,甚至刑讯。4日下午5点多,雷有新提审我。拿着我第一次的口供笔录边看边问,边在上面写着些东 西,没让我看也没让我签字。最后他就威吓,说下次还这样回答他就对我不客气。
8月9日下午4点多钟,我被叫到值班室,雷有新拿着厚厚一 叠材料,翻开一页叫我在上面签个名字,说签了再关七天就可以回家。我看到上面写着:“……参加邪教组织华南教会在鹿头的非法聚会……”我就说:“我信的不 是邪教!”雷说:“我不管你这些!只要你在那儿被我们抓住的就是邪教。”我不签,枣阳公安局政保科科长张绪金冷不防地用手狠捶我的后背,边打边说:“你给 我快点!啰嗦什么!当是坐席呀!”枣阳公安局的邱云飞也抬起胳膊使劲地打我的后背,又抓住我的头发用力的晃,并用拳头打我的左脸,吼着说:“签上你的名字 就没事了!”雷有新就说:“你不承认是邪教就写在这儿吧!”我就在他指的地方写上“我不承认我是邪教”,雷问我有什么陈述和辩解,我问是什么意思。邱云飞 扬手要打我,我说:“为什么打我?我不懂让我说什么?”邱就恶狠狠地说:“就给她写上:我不知道怎么说。”雷又让我在《继续盘问通知书》(副本)上签名, 盘问原因是“扰乱社会秩序。”盘问时间自8月3日起,截止时间栏上是空白。雷有新说我被拘留15天,我就向他要拘留证,他说:“你不承认是邪教就不给你。 ”8月10日下午,拘留所给我登记存档案时,我在拘留所看到我的拘留证上打印着:“……利用会道门扰乱社会秩序,被拘留15天,时间自8月9日至8月23 日止。”至今我不知道“会道门”是什么。
8月13日上午8点多钟,邱云飞把我叫到值班室,雷有新、肖莉(女)让我在《继续盘问通知 书》(副本)上签名,盘问原因是“扰乱社会秩序”,起始时间是8月3日17时,截止时间栏上又是空白。我大惑不解,以为他们要给我转地方,他们让我写完先 到大门口等着。过了一会儿,肖莉和邱云飞出来,肖从包里拿出一个牛皮纸信封,鼓鼓的,信封上写着七八个名字,她从里面抽出35元钱给我和文荣荣,说是路 费,文荣荣说不够,就又给了10元,说:“不够自己想办法去!”我说:“你们收走我的钱怎么不还我?”邱云飞说:“还不快走!是不是还想进去?”王晓姊妹 不走,她身上被收走了几千块钱就这样没有下落了,他们就又催又赶,我和文荣荣只好离开了拘留所。
7,李志云姐妹的见证
我叫李志云,主名李同镣,女,23岁,家住湖北省枣阳市新市镇。
2005年7月底,我参加了枣阳的一场查经培训会。
8 月2号早上,弟兄姊妹吃完饭后都上三楼去了。大约八点多钟,听到一姊妹说:“公安局来了,赶快把电话号码和相关的笔记毁掉。”大家都马上行动。我刚把包拿 到手里,谷俊青姊妹跑上来焦急地对我说两个老师被包围了,语言不通,赶紧下去护卫。于是我转身向二楼跑去,Eric老师已经被带走了,Daniel老师被 六七个穿便衣的干警围着,语言不通仍在盘问。我以朋友的身份想说句公道话,让老师尽快脱身。哪知话音刚落他们就劈头盖脸的质问:“……老子们正要问你呢? 你还敢跟老子对……。”我意识到面临的处境,决定不管怎样都要陪着两个老师。我只有上前用英语与Daniel老师对话,便有人说:“看好这女孩,别让她跑 了,我们留着有用。”
Daniel老师告诉我说:“他们一进门,没有人出示任何证件就推推搡搡地要带我们走,Eric已被带走了……。 ”我为知Eric老师的下落,就跑到一楼大厅,见几个姊妹缠着十几个执法人员正在要人,无奈之下,他们才把Eric老师从警车里带回来,只见他双手戴着手 铐,且渗着血。我们就气愤地说:“你们不出示证件就给人带手铐是违法的,有失中国人的形象,……。”他们恼怒地说::“就你们知道法,就你们知道形象。” 极不情愿地打开老师手上的手铐 ,另一个人出示了证件——鹿头镇派出所的陈志红(男)。我跟老师上到楼上时说:“这些人太不讲理了,身为执法人员还执法犯法……。”被一个四十多岁的男的 听到了。他怒视着我,一手叉腰一只手的食指指着我的额头:“你啰嗦,啰嗦什么,有本事再跟老子啰嗦一句。”说着就提着拳头向我走来。
Daniel 老师要出示自己的护照,但装护照的电脑包被两个女的霸护着,她们却私自翻,我们的一举一动都要被过问。Eric老师再次问到:“我们究竟做错了什么?请告 诉我们。”他们说:“你们没做错什么,我们只想调查调查。”我接过来说:“有你们这么调查的吗?给别人戴手铐 ,又这样死盯着;对中国人你们这样做无所谓,但对于一个外国人这样是违法的,难道你们不懂吗?”Eric老师说:“既然我们没做错什么,就应该让我们走。 ”他们说:“想走没那么容易,等我们的领导来了再说。”Eric老师要给大使馆打电话,他们也不准。
然后,我问老师:“他们拿走些什么 东西?”Daniel老师说:“他们一上来就把包强行带走了,圣经及小要理问答,笔记本和 Eric的日记本、笔记本及一些不知名的书都被收了。”谷俊青姊妹找他们要包,我也向他们要书,后来把包提到楼上了,书却不给,说书等走的时候会给。
过 了一会儿,枣阳公安局的科长汪志国和襄樊市公安局的科长杨开虎来了,一见面就拖着调说:“听说你们态度不好……。”Eric老师再次要求打电话,仍被回 绝。汪志国说要带我们到另一个地方去问话,我提出抗议,却无效。于是我带了套换洗衣服和教会给的八百元钱及嘱托——好好照顾两位老师。出了大门,公安局的 人要我们分开坐车,我坚决不同意,但他们还是强行把Eric老师带进了另一辆车。
进了鹿头政府招待所,我们被带到二楼的一个房间,他们 开会去了。汪志国带我到另一个房间,杨开虎也在,两人轮流问了许多问题。我担心老师的安危,强行跑到他们身边。有一个自称在枣阳出入境管理科工作的女的在 登记Daniel老师的护照,我们要求她出示证件,也被拒绝。汪志国又来问Eric老师护照的事。Eric老师诚诚恳恳地说在办续签手续,护照还在北京市 公安局,并出示了取护照的条子;汪志国说无效。Eric老师要求给北京打电话或用传真把护照转过来,经过多次恳求才勉强答应。结果对方无人接,后来又要 求,就再也不准了。汪志国说:“谁知Eric的护照在北京是真是假,在国外也说不定。”他又问了两位老师很多问题,得不到满意的答案就瞪着眼冲我说:“别 以为你在那儿瞎搅,我就不知道,我会请说英语的来。”
不到十分钟表来了两个女的,他洋洋得意地介绍其中一个是刚从中南政法学院毕业的学 生(苏媛媛),让这两个女的盘问老师,还特意交待了一句:“告诉他们,中国的政策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叫他们好好交待。”她们也问不出什么,只说老师们 到此来没登记,没带护照就是违法了……。我们说:“违法的不是我们,而是那些不出示证件就给人戴手铐的执法人员。”其中有人冷笑说:“要知道你们是在中 国,而不是在美国……。”苏媛媛接过话说:“中国在法律方面不健全,难免有差错……。”
面对他们无理的扣留,又不准电话联系,我们再次 对汪志国说:“你这样做是违法的,必须放我们走。”汪志国指着Daniel老师说:“你可以走,他不能走。”Daniel老师说要走一起走,他们不准,要 求出去打电话又不准。一直到下午一两点也无结果,吩咐人看守我们,他们离开了。我们到楼下再次切求打电话,都遭拒绝。旁边来了一个穿制服的男的,走到 Daniel老师的面前,用手抖着他胸前的编号,一只手指着编号上的几个字,傲慢地说:“我是中国刑警。”然后用狠毒的眼光看着Daniel老师,用生硬 的外语问道:“How do you do ?……中国人向来是友好的,对于非法分子才不客气,对你们还算客气的……。”他也说:“没登记违法了,但我们还在二十四小时之内,不算违法。”老师们填了 登记表,他们以看Daniel老师的护照为由拿去偷偷的复印了。登记表交了还不放人走。汪志国把Eric老师单独叫到另一间房审问,我担心他们对老师非 礼,挨着骂跟去了,杨开虎和汪志国边问边作笔录,内容是姓名,年龄,出生年月日,国籍,是谁介绍来的,来干什么……。最后写“没带护照是违法行为,鉴于情 节较轻,给予口头警告。”然后让签名,Daniel老师,同样被讯问作了笔录,内容基本一样。签名之后才让走,只因我是本地人,承认朋友是我带来的,现在 要送他们回去。他们核实了,虽放我走,但仍说:“有问题还会找你的。”
当我们要离开时,有一个女的(先前翻过Daniel老师的电脑 包)非要再次检查包,就强行从我手中将包夺去,翻出一张Daniel老师的画像交给了她的领导,说:“我早就给你们说过这包里有东西,你们不重视……。” 领导们说:“这画得研究研究。”其实这画像是在一次聚会中,弟兄姊妹听道后心中火热,为表达感激之心而为老师画的,背面还写有几行感谢的话。走时,凡他们 收走的东西,除了包以外,没有一样归还的。
我们离开时已经四点多钟,在乡镇没有别的车,我们就请了辆三轮麻木。走了大约五六里,公安局的车又追上来了,要我们上他们的车,我们担心另有企图就不肯,他们就走了。我们从枣阳几经转车才到北京。
附录五:新疆教会见证
1,蒋林姐妹的见证
2005 年8日下午四时左右,地点乌鲁木齐市西山路的一座平房内,当时我们众位弟兄姊妹正在聚会学习唱诗,刚学了五分钟左右的时间,当地西山派出所的民警与沙区国 保大队的人即进来制止,不许再教唱下去,让我们原位坐着别动,开始对每个人进行登记,内容包括:姓名、年龄、职业、现住址等。
之后有阿 姨起歌来唱,但不到两句又被制止,并被追问是谁带头唱的,未果;当天下午五时左右,包括我在内的十几位弟兄姊妹陆续被带往西山派出所四楼的一间大会议室, 让我们围着长椭圆形会议桌坐下,派专人看守,不许我们互相讲话,约一小时后我们开始被陆续提审。我则被带到楼下一间办公室开始被审问。据我记忆,内容大概 问及我的姓名、年龄、职业,婚否、父母名字(我没有告诉对方);当问及职业,我答:暂时无业,呆在家里;问:生活来源如何解决,我答:需要时弟兄姊妹会帮 助一些;问:谁通知我去聚会的;我答:自己找去的;问:怎么找去的
;我答:问及几个阿姨,然后跟着去的;对方不信,反复询问,回答依然如上;当我 不肯告之父母姓名时,对方则怀凝我报的姓名是假的,开始在网上查找,也许是由于我们当地地方太小,还没有联网的缘故,对方反复查找仍未果,后怕耽误时间过 长,就此了事。我仍被带回楼上会议室坐下,其他弟兄姊妹也相继被审问后返回会议室。
之后我与几位还未被拍照的弟兄姊妹再次返回楼下一间 办公室给我们拍照。负责照相的两位警员中的一位,在一张长条形白纸上用毛笔写下我们个人的姓名、编号,目的是让我们举在胸前,站在一个测量身高的台板上给 我们照相,此间,一姊妹认为我们不是罪犯,为什么要如此给我们编上号进行拍照,于是和该警员发生争执,要求给个说法;于是另一警员则将此事告之他们的上 司;他来后,则采用将我们分开的方法,先将我们带到另一间办公室,然后再一个一个地叫到刚才拍照室,迫于压力,我们都只好勉强被迫拍照,然后返回会议室。
直等到晚上11点左右,我和两位叔叔又被带到楼下的一间小会议室里,沙区国保的人对值班民警说将我们看好。大约半小时左右,我们三个就被国保大队的人开车送进西山看守所被关押起来(时间将近晚上十二点)。
四、 五天之后(详细哪一天记不清了),在看守所提审室第一次被审问,由沙区国保大队的马建忠与另一位不知名的侦查员负责讯问;内容和在派出所被审问时的大体相 同,涉及姓名、年龄、籍贯、职业、婚否、家庭住址等等;另外还特别问及此次聚会由谁负责,谁通知我去的,那两个安徽的叔叔是谁接的,谁负责讲道,谁负责教 诗等;在回答谁通知我去的这问题时,我仍答根据我们聚会的习惯,问及几个老阿姨然后跟着去的;马建忠则问:那么多人,我是如何知道那几位阿姨就是去聚会 的,我则答:看着像是,于是询问便知;马建忠则说我说话不合逻辑,在反复问及得到的回答一样时,马建忠则气急,用手朝我脸上狠狠打了两巴掌;我问他:是否 和他有仇恨,凭什么要打我,他则说我说话既不合逻辑,又不尊重他;我说:好,那我什么都不说了。过了一会儿,马建忠则对另一侦查员说有个会议要开便出去 了,这位侦查员则语气平淡地问了两句了事。
第二次被审问,大概在前次的二、三天后,由三人负责,其中一位叫做马斌的,问及内容和前次一 样,我仍回答和上次一样,除了自己的姓名等外,其他则答:“不知道,不清楚”;未果之下,马斌对里面一人说(此人好像是看守所的一名闲坐人员,当时和马闲 聊几句)朝我身上跺上一脚,那人则虚张声势的做了个动作,但并未挨及我身上,第二次审问结束。第三次大概是在前一次的两天后,马斌又来递给我几份材料,他 说既然我什么都不说,就在材料上签个字快快了事,我当时烦于此事,干脆照他指示一一签名,按手印;其中一份材料,虽未细看,但看到“流串作案”几个字,我 当时也不管了,签完字了事。
第四次,也就是最后一次,因事隔时间比较近,所以记得比较清楚;也就是2005年8月23日下午五点多钟, 我被国保大队的人带出看守所,到沙区分局二楼的一间审讯室,坐进一张人称“老虎凳”的铁制椅子里(可将手、脚扣住的那种)开始审问我。并言明:事隔前次审 问大概有十天时间,他们也做了不少侦查工作,此次是不达目的不罢休的;于是开始轮流审问。第一组由马建忠与孙金禄一起来审问;主要问题仍集中在这几点上: 聚会由谁来负责的,谁是教会管帐的,谁去接安徽的几位人员的,谁通知我去的等。下午下班时,换由马斌与孙金禄审问,马斌让我按法律程序告诉了他关于我的家 庭情况,包括父母、哥姐的姓名、职业、住址等,后又问及那几个主要问题时,我仍说不知道;至凌晨(2005年8月24日)一点多钟,又换一组:马建忠和白 刚。开始由白刚给我讲一些道理,包括中国的信仰、国外的信仰,中国的宗教政策、中国的国情等,大约二小时后,马建忠又插进来说一些让我负责任的话题。我当 时一是被问烦了;二是瞌睡了;三是想他们这样连夜审我,若是不告诉他们一些内容,可能对自己不利(包括身体上的伤害与法律责任的承担等);四是想干脆说出 去一些,看你们又能怎样,大不了被判两、三年。因为据白刚告诉我,他们已经掌握了跨世纪幼儿园的情况,并且里面人员的名字他们也能说上,让我证实一下他们 几个人的身份,不然会连累他们,以免他们几个每天都得到派出所报到,我证实之后他们就可以回家了。于是我承认了自己在幼儿园当圣经老师的事与其他一位老师 写学生的名字,另外还告诉了他们教会的负责人是周莉与
夏姨,我参加此次聚会是由周莉通知我去的。到凌晨五时左右,我则被允许趴在椅子里睡一会儿直到天亮。
2005 年8月24日十时左右,马建忠与白刚又来问我其他一些事情,比如:教会里某某弟兄姊妹是否认识,他们在教会里都是做什么的等等,我都一一否认。然后马建忠 与白刚等人因有事出去,派专人轮流看守我,直到下午四点左右被送回看守所,然后是长期的等待,直到2005年9月7日下午7时左右被释放。当时由沙区国保 的马树斌来提我们出去(其中张红新是后面被关押进去的)出去后,在大门口,我向马树斌要释放证明,他则说第二天早上(2005年9月8日)十时到沙区分局 再说。
第二天我们四个人以及另外两个姊妹到达沙区,十点多钟我们四个被马斌安排给他们擦玻璃、桌子、拖地,后另外姊妹被安排洗沙发及座 椅的外套,直到中午一点左右,马斌他们才将我们分开几组叫到办公室,他告之我们:这次我们的事还没完,我们算是取保的,如果我们出离乌市或呆在乌市都要通 知他们一下,如果我们在外出啥事,他们可出面证明(至于证明啥,我现在还不太清楚,当时也没听懂);如果我们继续要搞聚会,让我们告诉他们在谁家聚,人数 有多少,允许我们聚再聚,不允许就先别聚,然后就打发我们出来了,至今依未拿到释放证明,我还在想有没有随时都被人关进去的可能性呢!
2,夏灵芝姐妹的见证
我 于2005年8月5日15:00点在西山路156队一平房内参加基督教祷告会,刚进入屋内还未待定,就冲进一帮公安人员,勒令屋内人员原地不动,并且 说:“只准进不准出”。我当时由于腹泻几次要求上厕所,公安人员不准去,我手中有个提包,这时由于想上厕所把包打开找卫生纸,想起包中有钱(这个钱是我侄 子的朋友给我让买火车票的钱),我害怕钱在混浊中丢失,于是从包中拿出想放在裤子口袋中,就被沙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的一位任警官看见,他上前把钱抢去,又 顺手抢走我的包,并且狠狠地打了我一巴掌,当时有数十人看见,有人可以为我作证,证人有周莉、赵玉莲、赵佳丽、董小燕等,我不愿意,我向国保大队马队长报 告并且索要我的包,马队长命令把包还给我。包还给我以后公安人员就开始一一点名,点了名字的人就被车拉去西山派出所,全部被集中在会议室里,然后又一个一 个叫去单独审问。
我被叫去问:“是谁组织的”我说:“不知道”。他们又问:“你知不知道这是非法集会。”我说:“你说是就是。”他们在笔录上写的是我承认是,他们又问我:“你认不认识‘东方闪电’的人,如果认识说出来可以立功。”我说:“我不认识人,我只知道他们的信仰不对。”
问 完我以后我被带去照相,就好像电视上演的犯人那样,手里举着写着自己名字的牌子在胸前,我们闹着不照,被强迫照了,照相的警官非常凶,国保大队的尹兵大队 长过来骂着,呵斥着我们照了相,照完相我又被带去在一张纸上按手印,我眼睛看不清,也不知道在什么上面按的,十个指头个个按完,又用全手按手印,按完手印 就又一个个点名,这时已是2005年8月6日凌晨1点钟,我与其他三人被送到乌鲁木齐六道湾女子收容所,当时我被告知并发给我处罚决定书,决定对我进行行 政拘留十五日。
2005年8月17日我被以危害国家安全的罪名转到六道湾刑事看守所,这期间我被提审10次之多,由于长期在看守所的艰 苦环境下,我记挂家中丈夫、儿女,压力极大,我本人也有Ⅱ型冠心病和高血压,我一直非常焦虑。在这种情况下,我心力交瘁,头脑混乱,思维不清,在第八次提 审中,我情绪极为激动,心情波动很大,姓任的警官告诉我早承认早回家,并且软硬兼施,我那天不知怎么就受了他的言语诱惑,又因为他曾经打过我,我心中一直 惧怕他,所以就真假不分地承担下来。
2005年8月31日我儿子去国保大队,有位警官给他说我是国家公安部的通报人员,回家后我儿子一 直处于焦虑之中,由于儿子一直高血压,再加上近一个月的我的事情心情抑郁,导致第二天下午(2005年9月1日)突然脑出血,家人拨打120后,送医院抢 救无效于9月2日凌晨5:30分辞世,我儿子的去世是因为我被无理收审所致。
小女儿向国保大队提出取保候审,我于9月2日下午18:30分被放出看守所,取保候审期限为一年。我被放出看守所的当天下午,沙区分局法治科的人又一次对我进行询问,并且告知我被判处三年劳动教养,国家公安部通报,问我服不服,我说:“我不服。”
2005年9月6日上午11:00点,国保大队打电话叫我们把取保候审手续带去,并带去5000元现金,说把人保改为财保,我不明白,问原因,警察严厉的呵斥我说,这是上级的命令。9月6日下午15:30分我女儿带去2000元钱,把人保改为半年财保。
自 2005年4月起,我多次发现有人跟踪我,我也去问过地质九队保卫科长,保卫科长否认。2005年9月12日我女儿及媳妇去西山派出所办户口,片警沈警官 告诉我女儿及媳妇说我被判处三年劳教,并且说我被公安部门雇用的四个人轮流从五月份跟踪,一直到我被抓,我认为我被跟踪是严重妨碍和侵犯我的公民自由权。
另外,《犯罪嫌凝人诉讼权利及义务告知书》我是回家后家人念给我听,并且我才知道本应在第一次审讯后就给我的告知书,却是第十次审训后给我的,所以当时我完全不知道我应该享有的诉讼权力和义务。
3,倪士美姐妹的见证
我于2005年8月5号下午3点多在西山张阿姨家聚会时被西山派出国保大队的人抓了,事情的经过如下:
当 时我们刚开始聚会,我在教诗歌,他们就进来了,让我停下、停下,我就停下了,他们就间我有没有身份证?我说在有在内屋,我去帮你们拿,然后,他们就问我们 的详细地址,我们也如实的告诉了我们的住址,登记完了就把我周莉和另外一个姐妹我们三人带到西山派出所,让我们分开坐在会议室里。我们等了大约半小时,其 他被抓人员也陆续被带到西山派也所。
大约7点左右开始翻查我的包,接着就开始审问我:姓名、年龄、祖籍,现在在哪儿住?我答:倪士美,年龄30岁,祖籍,皖、阜阳市疑东区杨楼乡李台村,陈台,现住张阿姨家(聚会的地方)。
问:你什么时候来乌市的,和谁一齐来的,来干什么?
答:刚到两天,和汪大财、高才休一齐来的,想来找工作。
问:谁接的你们
答:没人接
问:那你们怎么到张阿姨家的?
答:有人打电话给我们,我们直接打的过去的,张阿姨在路口等我们。
问:谁打的电话
答:不知道
问:谁让你们来的,这次聚会谁组织的,聚了几次?
答:没人让我们来,不知道,就这一次
问:谁让你教的圣歌?
答:那些老太太说我唱歌好,刚好那首诗歌她们不会唱,我就教他们。
他 们一直问我谁组织的我不回答,他们就说:“说不说,说不说,我答:我不知道怎么说呢,然后我头不舒服,我就告诉他们我头痛,他们又帮我倒开水,就这样大约 审问了两个小时左右,我一直不回答,他们就让我签字按指印,然后把我带到会议室,等了大约1个多小时,他叫我和周莉,问我们有没有钱,其中有一个人说:让 她们自己付车费,又有一个人说:我们自己出,随后就让我和周莉下楼,上了他们的车,走了一段路,周莉问:你们把我们带到哪儿?他们说:带你们去住旅馆,又 过了大约二十分钟,周莉问:到底把我们送到哪里?他们答:去看守所。到了看守所,我签了他们问的大概笔录和我私人东西的押单。
第三天2005年8月8日,国保大队的人又来提审。问的内容和被抓审问几乎相同,不一样的是:
问:你们到乌市之前去过哪些地方。
答:在库尔勒呆过半天。
问:在库尔勒干什么?有没有聚会?
答:王叔说给他儿子买个手机,没有聚会。
问:乌市没有手机吗?安徽没有手机吗?干吗要去库尔勒买呢?
答:不知道
问:汪大财的儿子在乌市吗?
答:不在,在老家
问:你什么时候信教的?
答:从小就信
问:你家,兄弟姐妹几个
我问这个本案有关吗?他们说:当然有不然我们怎知你说的真假呢?
问:丈夫叫什么?有孩子吗?
答:叫陈权,有孩子。
问:谁组织的,谁通知的?
答:不知道。
他们再问,我不管,他们就让我签字,按指纹并签了延长刑事拘留证,当天是8月8号,
他们让我签的是6号。又过了好几天时间我记不清了,是进看守的第二次审问。
问:你们几个人来的?什么时候来的?坐哪班火车来的?
答:三个人,被抓前两天,记不清了。
问:来时路费谁付的,谁让你来的?
答:汪大财付的车费,汪叔说去乌市问我去不去,我也想打工,所以就和他一块来了。
问:你们是来传基督教的吧?
答:是
问:汪大财在家讲道吗?在老家干什么的?你们怎么认识的?
答:不讲道,是信徒,是农民,我们在一次聚会中认识的。
问:在老家什么地方
答:大教堂
问:你认不认识一个姓夏的阿姨?
答:不认识
问:谁组织的?
他们一直问我,我不回答,他们就急了,用手打我的额头,他们两人都打了,我就大哭大喊,你们公安局怎么打人呢?他们就更急了,说我是无赖,后来他们就吼吓我说,说不说,说不说,不说就让你呆在这里然后再送二监去,我一直不说,就让我签字按手印。
2005年9月2日又一次提审
他们问:你叫什么名子,祖籍哪儿,文化程度?
答:皖,阜阳市疑东区杨楼乡李台村陈台,叫倪士美,小学三年级。
问:来乌市干什么?
我一直不答,另外,一个人说:我们是法制科的来核对案情的你不要闹情绪,我们还等
着走呢?
答:来找工作。
问:和谁一起来的,什么时间来的怎么来的?
答:和汪大财、高才休被抓前两天,坐火车来的。
问:坐哪班火车来的?
答:时间长了我记不清了。
然后他说根据什么法二十几条我记不清了说要劳动教养我两年,又问我你最后有没有陈诉的了,我不知怎么说,我没说话,然后他说你可以说,我是初次参加不知这是非法聚会,望有关机关从宽处理,我就照他说的,说了一遍,他就让我写,以上和我说的相付,就签字按指纹。
2005年9月7日下午6点多释放我没签任何手续,出来后他们就说,想娃娃了吧?然后对周莉说让倪士美先住你家她在这儿没有熟人。他们问我倪士美是谁,我说是我弟弟(其实不是我弟弟是主内的弟兄,帮我送东西时随便写的)。
他 们让我和周莉及周莉的丈夫和我弟弟(倪士刚)明天去一下沙区分局,第二次我和周莉就去了沙区分局,他们先让我们帮他们洗东西,打扫卫生,后又对周莉说:每 隔十天给他们打一次电话,在十月一日前必须这样做,要是在这段时间要到外地去必须告知他最后又说:以后聚会就到大教堂,如果不去也行,你们要在哪里聚会, 多少人聚会,首先要告知他们。如果需要请别人帮助,要请谁,首先和他们说一声也行,详细经过就是这样的。
4,周莉姐妹的见证
我 叫周莉,是一位纯正信仰的基督徒,我于2005年8月5日下午3点半左右在西山156队附近,一位信徒张爱莲家参加祷告会(是基督教信仰传统的聚会),正 在唱赞美诗时,乌市沙区分局分安人员,乌市西山派出所干警十几位,闯入了我们聚会的场所,也没有出任何证件,只说我们是公安局的,停下来,制止唱诗歌,就 叫我到另外的房间坐下,不许和别人说话,他们就开始登记所有人的姓名、地址、身份,大约4点多带我和另外的两位姐妹到西山派出所。
有一位警官对我进行审讯,他问我是谁通知我去的,我问姓名、住址、户口所在地,参加过几次等等,然后又进行拍照。晚上11点送我到乌市水磨沟区看守所,定我是非法聚会活动。
8 月8日上午沙区国保大队的马述军、白刚两位警官来提审我,问我是谁组织的,谁通知的,谁主持的,问我是怎么去的,到那儿去过几次,我的回答他们很不满意, 然后说:我的问题严重,要延期拘留我30天到9月4日,当时我看了延期拘留通知书,就说我只是参加了一个祷告会,我没有作对国家和他人有危害的事,你没有 理由拘留我一个月时间,他们说你参加这样的非法活动,根据国家的法律你不去指定的大教堂,到私人家聚会,就是和国家对抗,你不签字可能不是一个月,你的事 情我们在调查,后来我没办法只好在拘留证上签了字。
大约过了一两天,沙区国保的警官带着市公安局的两位来审讯我,态度非常恶劣,说我收 了别人的奉献,我说我没有拿过任何人的一分钱,说我组织了这个聚会,我说我没有通知任何人,说我为什么不去大教堂,叫了几个农民来胡讲,我说我不认识你所 说的人,市局的一位开始骂我,并说站起来,你不老实,等待你的将是什么,并将指头指向我。
8月17日上午10点多沙区国保警官来提我到沙区分局开始审讯,一直到18日下午18时多, 连续审讯了32个小时,问我认不认识一些弟兄姐妹,我担任什么角色,外面来的人我是否认识,是不是讲道的,8月5日聚会人数多少,谁是我通知的等……
9月2日下午18点多,沙区法制科的警官来提审做了简单的笔录,然后,拟定劳教三年,我说国家法律那一条规定我参加聚会就要劳教三年,他们说根据国家法律的有关规定,你们组织这样的聚集,就定为劳教,市公安局还要批。
9 月7日下午两位警官去说放我回家,当时也没有释放证或办任何手续,并且要我第二天早晨去沙区国保找他们有事,第二天我去了他们让我打扫卫生,然后说下次组 织这样为聚会要告诉他们,每隔十天要打电话给他们,会随时叫我去公安局,说我是被取保的事情还没有完,你要老实、小心。
5,张红新姐妹的见证
2005 年8月5日星期五,下午3点左右50多名基督徒在一位阿姨家唱诗赞美,突然间闯进来一群人,有的穿便装,有的穿制服,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开始搜 查,房子里被翻的乱七八糟的,然后开始做笔录、照相、气势汹汹,言语粗俗,之后把我及其余十几人带回西山派出所进行讯问(6点左右)审问期间骂骂咧咧,问 的问题主要是“谁组织的?谁通知我的?谁管奉献款?我回答说我什么都不知道,审问直到晚上12点,我被放回直到8月24日,这中间没有再找过我。
8月25日星期四,下午17时左右,我从房子里刚出来,就碰上沙区国保大队的人(来了3人),说是有事和我谈,把我带回沙区公安分局讯问,没有传唤证,20分钟后讯问完毕,把我们物品扣押签字划押后我被送到西山看守所(罪名是危安)被刑事拘留。
8 月26日国保大队来人提审,问的是同样的问题,我还是说不知道,他们就走了,8月31日国保大队来了1人姓孙,让我在延长拘留1个月的拘留证上签字,上面 定的罪名是“结伙流窜作案”签完后,还吓唬我说要3年劳教,然后就走了。又过了几日再次提审问的是同样的问题,之后没有再来提审直到9月7日我被释放,从 看守所出来到如今没有任何的手续
6,赵玉莲姐妹的见证
我于2005年8月5日下午去156队张爱莲家的平房参加祷告 会,那时我们正在唱诗赞美。乌市沙区分局公安人员即西山派出所的干警十几名就来了。把所有的人都登记了下来,随后就把我、周莉、倪士美带到了西山派出所进 行审讯,有沙区国保大队的马队长和另外一个干警审讯的我,主要问的是,谁通知去参加聚会的?你怎么知道哪里有祷告会?有谁主持?有无奉献?书是从那来的? 认识不认识夏灵芝、周莉。后来就把我带到一间房子里按手印、照相,直到晚上12点55分把我和夏姨、陆姨、叶姨送到了水磨沟区教育收容所,拘留了15天, 到8月19日放出。
7,卢洪英姐妹的见证
2005年8月5日3点5时祷告唱诗赞美时,突然派出所就把我抓到西山派出所,当时还问我,你为什么到这里聚会,我就说,哪里有聚会,我信就到哪里去,只要不是邪教,派出所就把我送到六道湾去拘留15天。
8,童其苗弟兄的见证
“ 我叫童其苗,2005年9月28日早晨,突然我接到一个电话(0998-2685277)说:‘我是国家安全局的,姓艾。’他让我马上到安 全局一趟,说有事要和我谈。由于交通不方便,我将近11点到安全局门口,有姓艾的人接我到后面2楼招待所的房子,我一进房子里发现有两个男人躺在床上,一 个汉族,一个维族,大概都有三十岁左右,我就上前与那个汉族人握手说:‘对不起,由于事情多,厂子又在农村,交通又不方便,耽误了一点时间。’没想到话没 说完,他就勃然大怒,竟出言不逊地骂到:‘妈的个屁,你算什么东西,今天我们没有开车铐你来是给你面子,我们注意你已经一年多了。’我说:‘你有证据现在 就可以铐我。’瞬间那个姓王的汉族人双手把我的手拉开,不由分说一脚狠狠地踢在我的胸脯上,当时我感到胸部一阵巨痛,当场就跌坐在地上。那个汉族人还蛮不 讲理恶狠狠的让我起来说话。那时我已经没有任何力气说话,只感到胸部疼痛难忍,我说:‘我心口实在疼痛,没气力说话。’那个人蛮狠的说我是假装。我问他: ‘你这不是知法犯法吗?你有什么权利打人?’他说:‘我们在案中有权利采取措施。’我问他:‘我究竟犯了什么法,你们竟如此对待我?’这时又进来两个人, 一个是姓汪的汉族人,另一个是姓艾的维族,这个姓汪的科长一进门就说:‘听说你厉害的很!’我有气无力的说:‘你们为什么打人?’而动手打我的那个姓王的 汉族人马上说:‘谁打你了,打在哪里?’汪科长却说:‘你是个无赖,像你这样的人,我见的多了!好吧,你这个地方不谈,我们换个地方谈。’于是汪科长让那 个姓艾的维族人拿了拘留证来,放在我面前。当时我的胸口已经痛得无可忍受,连话都说不出来了。看到这种情景,汪科长出去了,那个打我的姓王的近前来对我 说:‘老童,人心都是肉长的,只要把我问你的事说清楚,你就可以回家。’这时我的胸口越来越痛,我用手捂着胸上,吃力地一字一句地回答他所提的问题。痛苦 不堪的我多次提出去医院检查被拒绝,后我实在痛苦的无法回答问题啦,才被送到一家私人医院,姓王的首先到医生办公室交代了一番才出来,把我带进去,开始做 心电图,再后来拍片子,然后又把我带回到车上,等了40多分钟,王又进医院,不一会出来,把我重新带进医院的检查床上。医生问:‘哪个地方痛?’我说: ‘其他地方都不痛,就是胸这块痛的厉害。’当医生伸出两个指头按我的胸骨上时,痛得我全身冒汗,最后医生说:‘没有事,吃点药就行了。’姓王的又把我带进 车里,回到安全局的后院二楼原处,他把材料都抄写一遍,这时我已经痛的无法坐在床上,只得手按住胸脯,蹲在地上。这时那个姓汪的科长进来,看我蹲在地上, 厉声让我起来,我说:‘我真的起不来啦!’汪说:‘医生不是看过没事吗?’这时打我的姓王的把汪科长叫出去说了些什么。最后进来把他们重抄的笔录读一遍, 叫我签字、按手印。又说:‘今天的谈话不愉快,马上要过节(国庆节),你回去好好的做生意,我们这边如果有事就打电话你就过来。’就这样,我一步一步挪到 大门口,剧烈的疼痛已经使我无力再走,这时已经是晚上8点,于是我就打电话给妻子接我。把我送到喀什市第二医院急诊科,后进行诊断为胸骨骨折。这就是我被 叫到安全局所遭遇的全部过程。”
9,童其苗弟兄的医疗检查报告-1
10,童其苗弟兄的医疗检查报告-2
附录六:河南省平天赐(新生)弟兄的见证

我 叫平天赐,现年51岁,79年信主,91年蒙神恩得救。在神的托服里,新的生命开始了事奉。神用他奇妙的恩典,在茫茫人海里拣选了我,使我在神大能赐福里 和搀扶中,并接受苦难的经历,一步一步去认识他。当我灰心时,他给了无穷的力量。当我软弱时,他的刚强使我在最痛苦的日子熬过,感谢主的恩典,在经历那死 阴幽谷,也不怕遭害,因为你与我同在,你的杖、你的杆,都安慰我。借着一年多狱中生活,肉体摧残,心灵和神的关系,每天生活都有神用云柱、火柱保护着我, 他使我躺卧在青草地,安息在可歇的水边,使人缺乏,我的感恩里充满了神的慈爱。
难忘的2004年8月,我的家,也是神的殿,再次被抄, 我被送进了不自由的地方,开始了受熬炼的日子,“在敌人面前为我摆设筵席”,使人在看守所40天的日子里经历了、看到了魔鬼的脸,一夜之间提审,用尽了他 们的方法,他们的口号是:把我的精神弄崩溃,严刑必供,在昏迷中,总看见十字架,主的呼唤和安慰,“要饶恕你的仇敌,因他们所做的,他们不知道。”他们虽 脱我的外衣,拽我的头发,捶我的胸口,腿被打伤,耳朵打聋,听不见至今。每次的提审,魔鬼告败,气极败坏,如同狮子吼叫的声音,来回走动着,用尽手段, 打、骂、侮辱、恐吓、暴光,最后仍得不到口供。于2004年8月26日,对我进行暴光套供,仍没得逞。魔鬼失败了,我在每次极其痛苦里呼求:耶和华啊!求 你不要远离我,我的救主,求你快来帮助我,求你救我灵魂脱离刀剑,救我脱离狮子口。神听了我的声音,于是在2004年9月被劳教。回顾40天的熬炼、8次 之多的提审受苦,有得有失,失去自由,耳聋、腿残、休克二次,有得神的帮助、能力,使我尝到了苦尽甘来的味道,神的恩典,我感谢他,使我脱离提审,被判劳 教,从狮子口出来又送老虎口的生活经历。2004年9月25日,因我营养跟不上,身体所受的摧残,导致我心底缺血,心脏病来临,休克长达十几分钟,经警医 检查,高血压140,低血压120。静脉曲张中后期,头昏眼花,腿困无力,当时倒在地上,我的同案弟兄把我背进大厅,呼叫干警,进行抢救。我醒来时,已被 送进自己监床休息,我在默祷里求神医治我,经过三天常在神的同行里,眼泪总和主宝血相遇,魔鬼不甘心他的失败,公安提审,再次冲进了劳教所多次:记得最后 一次,我发怒了,是神的帮助,向魔鬼宣战,我向他们大声宣告:我没有做对不起国家,对不起人民的事,你们以后不要再来了。如果你们再来,我有权拒绝接见。 魔鬼从此退缩了,再也不去提审了。我是2004年10月中旬去后勤中队劳动改造。任务:种菜、喂猪、打扫干警卫生间和一个垃圾堆的清理工作。就这样,每天 上午6:10出工,12点钟收工,下午4点出工,6:30收工,已工作一年多时间,因病的折磨,体力跟不上,几种病使我工作上得不到干部满意,但是,一个 基督徒的生活,不怕苦,不怕累,有爱心,有诚信,有忠心,的确感动着每个学员和干警,使全所干警最放心的一个劳教学员。神让我学到了很多功课,他是爱我 的。在他的看顾里,我安静地去度过每一个过程,那是收获。“神用油膏了我的头,福杯满溢”。记得在2005年4月30日,我从猪圈墙上摔下来,休克5分 钟。第二天,都不会走路了,下肢如同瘫了一样,站不起来。凡事都有神的美意,我不知道。干警让我休息几天,可我坚持不肯。因我不能和世人相比,有病休假, 因我有神的同在,神会帮助我。我要求坚持出工。干警心感动,就让学员搀扶,二人左右一个,到菜地边垫地、拔草,被所长看见了,表扬我的精神可佳,值得其他 人学习。炎热的夏天来时,我女儿给买了护膝,我天天是用双膝爬地干活,在挑大糞时三次摔倒,弄脏衣服,干警值班实在看不下去,就安排其他人,从此顶替了我 的工作,从此再不种菜。200多人的吃菜是两个人用汗水浇出来的,半年的辛勤,绿油油的菜受到所领导表扬,我喂的猪使所领导满意,半年出栏6头猪,价值在 9000元以上。菜地创收万元之多,后被后勤评比为优秀学员,神的名得荣耀了。卫生方面也受到了好评,我所做的工作是在神能力的帮助下而取得了。后来,我 的表现使全所干警认可,所长指名调动我不在种菜,来减轻我身体的负担。我感恩地祷告:“主啊!我是不好,你却不丢弃我,你这样的爱使我明白。神啊!你所给 的是上好,求你除掉我的愚昧无知,使我真正得着耶稣为至宝的道理,使我更明白世人忙碌一世的虚空。神啊!感谢你。”后来工作减轻了,在8月17日上午我又 一次摔倒,不能行走,干警直接汇报所长。经考验,我的表现应加特别减期。我的腿越来越重,行走不便。看我不能再干什么。没想到特减审批40天,加减期,也 就是说提前解教40天,让我回来看病,一切费用自负。我在极其痛苦里度过日子。仍然有属灵的功课在等待着我。我心里常能听到属灵的歌声伴随我。“耶稣圣名 真是美好,常存在我的心,我要时常爱我的救主,因为他为我活着。”经历了主赐的苦杯是何等的甘甜,每次度过难关离不开弟兄姐妹为我祈祷。我知道我孤单时, 我不是孤军作战,我有耶和华千军万马的军队。在黑暗的每一刻,我听到了祈祷的声音来自远方,千万个爱主的弟兄姐妹在为我的坚强而流泪地祈祷。“谁是我的弟 兄,谁是我的母亲?凡遵行我父旨意的,都是我的弟兄和母亲了。”是啊,感谢我远方宝贝的手足、弟兄、姐妹。你们的祈祷和帮助使我在神的动工里至到今天,度 过不自由的生涯、经历。我被解教后,左腿浮肿曲张,难行走,于10月中旬,经彩超检查结果,已是静脉曲张中后期,需手术。于是,在神的帮助下,正在医院治 疗之中。请远方弟兄姐妹放心,有神与我们同在,神的恩膏必膏每人个身上。愿上帝做我们随时随地的帮助,啊们!使神的国增加人数,使上帝所预备的日子早日来 临,啊们!
愿弟兄姐妹平安!
愿圣父、圣子、圣灵三位一体的真神常与我们同在,啊们!
亲爱的远方弟兄、姐妹主内平安:

我 叫平天赐,现年51岁,我青年时期随父母进教会一直到一九九一年春天。在一场聚会中,我和我家姊妹同时被神呼召,就在当时聚会上献出自己和家当作活祭。来 接待全国各地的弟兄姐妹,使这个家庭成为神的殿,也成为神学培训基地。无数次的接待工作,使我们夫妻与主同行。从培训班、工人退回、教师培训和神学培训 等。我们靠着主在十字架流宝血的功效,度过了无数次艰难岁月。经历了死阴的幽谷,也不怕遭害,因为神与我同在,你的杖你的杆都安慰我。在2004年8月6 日,我被抓后的狱中生活,肉体与精神受到了极大的痛苦和摧残。在最难煎熬的日子里,呼求神拯救我。神是奇妙的,很快便使我躺卧在青草地,安息在可歇的水 边,使我不缺乏。并且远方的弟兄姐妹,用祷告托住了我这个软弱的人。感谢你们的帮助,使我心灵深处,得着极大的安慰。神给我力量。常有一首诗歌伴随我度过 了一年多苦难的月岁。
     耶稣圣名真是美好,常存在我的心,我要常爱我的救主。只要我活着,荣耀、荣耀、荣耀、哈利路亚,颂赞耶稣圣名,耶稣圣名真是美好,常存在我的心。
难 忘的2004年8月6日,河南开封同工学习班开始的第一天,突然被公安局包围。共80多位同工全部被抓。当时我正在准备灵粮送往学习班。公安局人员就闯进 了我家,也就是神的殿,再次被抄!我被送进了不自由的地方。从这天开始一次次的审训,使我看见了魔鬼们的每一张脸。他们如同强盗,抢走家中的钱物、不给证 明、手续。公安局长亲自审问,叫我说出教会的领袖和组织人员名单,还有灵粮的来去情况?并问开封聚会是谁组织?我起什么作用等问题。我在默默的祷告,等候 神的旨意,求神帮助给我力量。当我一直不开口时,气的局长拍桌子瞪眼,于是就恐吓我说“不说判十年,你参加邪教,你的罪证我们早已掌握”等。 
     这时候神的话临到我。诗篇23篇“耶和华是我的牧者,我必不至缺乏。在敌人面前,你为我摆设筵席,你用油膏了我的头,使我福杯满溢”。在默祷中“求神饶恕 述他们,因他们所作的他们不知道。”第一次提审长达六小时,就这样在监狱的35天中提审八次,每次我的精神和身体都受到很大的损失和摧残。他们的口号是彻 底把我的精神摧垮。用尽手段打、骂、侮辱、恐吓、暴光、最后用好言好语套供词等。我的腿被踢伤,耳朵打聋,导致我心脏病、高血压,我虽肉体伤了,但魔鬼彻 底失败了。神的名得荣耀,魔鬼不甘心失败。于2004年8月24日,魔鬼就利用暴光的手段来套供词,对我说如果你老实交代问题,我们就不给你录像暴光,我 对魔鬼说:“我什么也不知道,你们想怎么办,就随你的便”,就这样我被电视暴了光。我在极其痛苦的日子里呼求神“我的神,我的神不要远离我,求你快来帮助 我,求你救我脱离敌人的刀剑,救我脱离狮子的口”。神听到我的声音,于2004年9月10日,我和张忠良弟兄两人被公安局强送劳教。我被判1年零6个月的 劳教,张忠良被判一年零九个月的劳教。同时送劳教所强迫劳动。因我的身体太弱,思念两个家的心特别严重,一个是神家,一个是我的家。我家姊妹在逃被追捕 中,流浪在外无家可归。我的孩子(女)正在念中学。思想受到了很大的压力,教会又被公安劳教这么多人,我的心被教会的事所压,外边的消息一点不知,又痛苦 又着急,于是我的头发脱落、变白了许多。
身体越来越差。
有一次,休克在外被人背回监室。醒后才知道。我和张忠良弟兄出了狮子口,又进了老 虎口,同样在不自由的地方受管制。我想神必有他的美意,必有他的许可。于是在劳教中公安再次闯进劳教所,提审我和张忠良弟兄,每次用威吓或减刑、好言好语 等手段再次进行骗供套供。说我们交代不清楚还要加刑。我于2004年9月25日,在提审中导致心脏缺血,心脏病突发。休克长达十几分钟,经所警医抢救测量 高血压160度,低血压140度,经抢救后送监室。就这样公安局来劳教所,连续提审四次。最后神给力量识破魔鬼诡计,使我向魔鬼宣战。“我们信耶稣没有犯 法,信仰自由,我没有做对不起国家,对不起人民和对不起社会的事,你们以(全范围教会)的罪名,给我定罪,现在我却不明白什么叫(全范围教会)?你们乱扣 帽子,你们以后不要再来了,再来我拒绝见面,这是我的权利”。感谢神,魔鬼退了,从此再也不来了,神替我挣战得胜,荣耀归神!
尊敬的远 方的弟兄姐妹,你们知道吗?2004年10月中旬,夜间我在祈祷中,我泪流满面,求神恢复给我身体的能力。那时我想我的生命,可能被神接去,没有想到神开 恩奇妙地把我调动到劳动改造场所后勤中队,做饭、种菜、打扫卫生、喂猪、清理垃圾,打扫厕所等工作。每天早六点出工直到晚六点30分收工,在干警的带领、 监控下,进行劳动改造,当时我身体很差,病的折磨使体力跟不上,劳动的时间又长又累,活又脏,我真的是受不了。干警们很不满意,天天被干警骂。晚上回到监 室,在祷告中求神给我力量,就这样在神的帮助下,使我在工作上漫漫地习惯了。身体和心情也好转了。每天挑大粪肩被磨破,双腿摔破,干警们看见我能吃苦,不 怕脏不怕累,这样诚心地劳动,受到干警和学员的好评。
记得2005年,4月30日,我在清扫猪圈的围墙时摔下来,左腿竟流血不止,不能 行走。后被警医包扎好,让我休息。没想到第二天,我下肢失灵不会走路。我坚持要出工,边干活边祷告:“神啊!求你帮助我这个软弱地孩子,你能使麻疯的病人 得医治,瘫子行走,我想信,今天你一定能医治我这个瘫子”。于是,我咬着牙,含着眼泪,我双腿跪地拔草。向神说:“神哪!今天可是荣耀你的时候,你要加我 信心,我深信在你没有难成的事,求你一定要让孩子站起来,来荣耀你的名。”就这样一连四天过去了,干警看在眼里,学员们记在心里。第五天,被所长发现我在 跪着拔草,向干警和学员了解我的病情的前因后果。他表扬了我,并动了善心,说我有病身体太弱,为减轻我身体上的负担和压力。就不让我种菜。第七天,我的腿 漫漫的开始有了力量,我再次感谢神的恩典,神所做的,已超过我的所求所要得的。于是2004年6月17日,干警总结我入所一年的情况。“第一、从下队以 来,因为双腿有病,摔倒三次、休克二次,下肢瘫痪失灵二次。这种情况在所劳动改造学员中是前所未有的。表现特殊应给表扬;第二、在本职范围内遵纪守法,没 有违犯所规所纪;第三、种菜丰收,全所两百多人吃菜,平均每天五十元,共为所创利万元至多。在喂猪方面,一年出栏9头猪,每头均在270斤左右,价值万元 以上。在打扫卫生方面,受到所领导好评。该学员表现突出,应该评为上半年后勤中队优秀学员”。感谢神,神的名得到了荣耀!我的每一步,神都给我预备这美好 的功课。使我在这恶劣的环境中来经历他自己,使我真正从心里知道,十字架的道路。主所走过的路,我要去走。主啊,你没有丢弃我,你这样的爱我,在这苦难中 叫我学功课,使我更明白这世界上的一切都是虚空,只有得着耶稣基督为至宝的道理。
在2005年8月20日上午,我再次摔倒在猪圈墙外,双腿失灵疼 痛的满头大汗,干警把我拾进监室,把出事的详细情况汇报上级,为此所领导再三考虑,为我申报特减40天刑期,提前解放。回家看病一切费用自己承担。于是 2005年9月29日被解教。感谢神!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是神在我这软弱人的身上显得刚强,依靠耶和华必得福,这苦难地岁月,是祈祷的眼泪和软弱的的身 体的经历了与主同行的路程。主所赐的苦杯是先苦后甜,使我再次感恩。神所预备的每分每秒,何等珍贵使我终身难忘,还没有见过面的,远方神的仆人和众弟兄姐 姐妹,为我的祈祷和帮助。我真正的感觉到爱我的主,爱我的弟兄姊妹,谢谢你们来自远方的宝贝手足,愿上帝的祝福常与我们同在,阿门!“谁是我的弟兄,谁是 我的母亲,凡尊行我天父旨意的,就是我的弟兄母亲。”弟兄姐妹一很担心我的病情,对吗?我虽脱离了虎口,走出了不自由的地方,身体确实很差,我的腿已去河 南郑州医院做了手术,正在恢复之中。其中我的左耳听不清,心发急,现正在治疗中。我相信神会用奇迹来医治我,请远方的弟兄姐妹为我祷告,神会做我随时随地 的帮助。我的宝贝手足,还有五位弟兄在不自由的地方受苦。为他们举手,早一天使他们脱离那不自由的地方与家人团聚,与众弟兄姐妹团聚。让我们彼此代祷来托 住宇宙教会的工作。阿门!让基督的爱常于我们同在,啊门!
愿弟兄姐妹平安!
愿圣父、圣子、圣灵三位一体的真神常于我们同在,啊们!!
经历的弟兄  天赐
                 2005年12月

[1] 参考附录1-2
[2]  参考附录3-9
[3]  参考附录10-16
[4]  参考附录17-19
[5] 参考附录20

对华援助协会新闻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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