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华援助协会2009年7月9日
华府消息 2009年7月9日,7位中国维权律师通过对华援助协会发表声明。声明指出,在远未实现法治且充满恐惧的国家里,维权律师的工作和生活必定会一路坎坷。仅仅因为我们从事人权工作,政府部门不仅不能理解我们存在的意义,反而将我们确定为国内安全保卫的工作对象。
我们中间有人遭到殴打;被绑架;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被非法强制跟踪;被强制要求报告行动去向;被受官方压力的房东赶走;被司法局、律师协会威胁和警告;被受官方压力的律师事务所解聘。然而,维权律师群体并未在打压下放弃他们维护法治与人权的理念,每一次与司法行政机关进行交涉时都会表达他们对违法行政的批评并对中国必将走向法治的坚定信心;另一方面权利受损的弱势群体也由衷的表达“律师为我们,我们为律师”的心声。这些正在遭受逼迫和不公待遇的维权律师相信:受损民众的权利诉求和维权律师的责任担当将会形成强大的合力,共同推动我们国家的人权与法治的进步。他们对“同样的世界、同样的人权”充满信心。
下面是李方平, 张凯, 李春富, 江天勇,唐吉田, 黎雄兵和温海波等7位中国维权律师通过对华援助协会发表的声明(The following statements are made by 7 Chinese human rights lawyers including Li Fangping, Zhang Kai, Li Chunfu, Jiang Tianyong, Tang Jitian, Li Xiongbing and Wen Haibo. China Aid is authorized to submit these statements as part of Congressional records via Congressional-Executive Commission on China on July 10, 2009)
1, 中国维权律师面临的挑战和未来展望-李方平(Li Fangping)
我们正处在这样一个时代大背景下的中国。其一,经济体制快速转轨,而政治体制几无变化;其二,法制日渐完备,而公权力却往往不受法律约束;其三,公民权利意识高涨、维权意识愈强,而公权力侵权、卸责日益凸显。
随着中国网络时代的来临,2003年的“孙志刚事件”第一次出现了广泛、激情的公民参与,促使国务院宣布废除“收容遣送制度”。次年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庄严入宪,此后短短五年间维权律师作为一个以推进法治、捍卫人权为己任的职业群体逐渐展现在世人面前。
当然,在远未实现法治且充满恐惧的国家里,维权律师的工作和生活必定会一路坎坷。仅仅因为我们从事人权工作,政府部门不仅不能理解我们存在的意义,反而将我们确定为国内安全保卫的工作对象。总之,我们好象成为不受政府欢迎的人,时常遭受不公正的对待。有的会遭到殴打;有的会被绑架;有的会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有的会被非法强制跟踪;有的会被强制要求报告行动去向;有的会被受官方压力的房东赶走;有的会被司法局、律师协会威胁和警告;有的会被受官方压力的律师事务所解聘。
今年,中国维权律师群体承受了比以往更大的压力。据我所确认,目前至少还有19位维权律师无法从事律师工作,他们是江天勇、李和平、黎雄兵、李春富、王雅军、郭少飞、程海、唐吉田、杨慧文、童朝平、刘桂桃、谢燕益、温海波、刘巍、张立辉、张成茂、 张星水、韦良玥、孙文兵 。这些律师一直以来坚持为三鹿毒奶粉受害者、地震受害学生家长、艾滋感染者、失地农民、被捕藏民、家庭教会基督徒、法轮功练习者、维权人士、异议人士、暴力计划生育受害者等各个领域委托人提供法律帮助或辩护,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北京等地司法行政机关以所谓的这些维权律师没有通过“年度考核”或律师事务所没有通过“年检”为由停止了他们的执业权。但是,律师“年度考核”、律师事务所“年检”本身并不是可以停止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权的行政处罚。事实上,北京等地司法行政机关一直是以这样非法的方式停止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执业权。可见,律师“年度考核”、律师事务所“年检”已经沦为成为凌驾于行业纪律处分、律师执业行政处罚之上的无法、无序、无可救济的变相行政处罚措施。
令人欣喜的是,一方面维权律师群体并未在打压下放弃他们维护法治与人权的理念,每一次与司法行政机关进行交涉时都会表达他们对违法行政的批评并对中国必将走向法治的坚定信心;另一方面权利受损的弱势群体也由衷的表达“律师为我们,我们为律师”的心声。我相信:受损民众的权利诉求和维权律师的责任担当将会形成强大的合力,共同推动我们国家的人权与法治的进步。
尽管中国的法治与人权之路依然艰辛和漫长,可是这次长征却吸引了越来越多、源源不断的人,包括你们、我们和他们。鉴于此,作为维权律师群体的一员,我个人对“同样的世界、同样的人权”充满信心。
最后,谢谢所有关心中国法治与人权进步的朋友们!
2009年7月5日
2, 维权律师张凯、李春富联合声明 (Zhang Kai & Li Chunfu)
我们作为维权律师针对近期来我们的遭遇和中国法治前途状况的恶化,特委托对华援助协会向国际社会发表以下声明:
近期,中国大陆维权律师遭到了前所未有的大规模非法打压,维权律师在中国是一个特定的群体,也可以叫做人权律师。维权律师的工作主要是通过法律的救济方式,维护公民宪法框架下言论自由、信仰自由、财产或人身不受公权力非法侵害等基本权利。在中国这样沿袭着千年专制传统,法度不明的国家里,维权律师一直被当局视为异类被排挤和打压,最近这种排斥打击的行为越来越明目张胆和放肆,非但一些律师的职业证件会被无理由拒绝年检而不能职业,甚至个别律师还遭到暴力殴打。作为北京人权律师,我们两位在重庆江津调查江锡清劳教所非正常死亡一案,被二十几位当地警察围堵在委托人家里暴力殴打,并手铐带走,非法扣押6个小时之久,违法检查律师携带的证据材料及电脑,并强制要求律师解除委托关系。至今,两位律师伤情尚未痊愈。两位律师目前依然采取理性、合法的维权方式与相关部门沟通,但一直没有说法。
我们期盼国际社会更多的关注中国的维权律师,当今中国社会由于法律发展缓慢甚至倒退,致使社会矛盾日渐激化,民众寻求救济的途径缺乏畅通。维权律师为了中国法律的进步付出了巨大的努力和代价,在中国法治进步史上有不可磨灭的功绩,不单单在个案上给予法律上的救济,并且维权律师还很好的起到化解社会矛盾,缓解官民冲突的作用,为在苦难中的中国民众提供法律上的帮助和道义上的支持,真实的促进社会平衡有序的发展。
我们也期盼中国当局政府能够主动的纠正自己在执政过程中的过错,给维权律师合法、充足的职业环境。法律是保证一国政府得到民众支持的底线,也是民众可以生活的自由、安全的最后屏障,对于维权律师应该给予更多的鼓励和支持而不是打压和伤害。否则这种伤害会波及到中国政府自身的形象和尊严。
毫无疑问,每个人因为上帝的创造而享受自由、平等的权利。宪法是这种权利保护的现实帷帐。任何人及任何政府都没有权力非法剥夺。这种权利是天然的、是具备普世价值的。维权律师恪守着法律赋予的基本精神,为了自由与平等的权利为民请命。而这种权利直接源于上帝的授权而超越国界与种族,无论是中国人、美国人还是非洲的部落,当人的权利和尊严受到伤害的时候,就是造物主荣耀的亏损。我们每个人也有责任力求改善。我们愿意在立足于本国法律及法律赋予的精神,期盼对中国社会有所改变,为建构一个自由、法治、民主的国家而付出我们的心血和努力。
张凯律师(北京市亿嘉律师事务所);李春富律师(北京市高博隆华律师事务所)
2009年7月6日夜
3, 中国人权律师活跃但处境艰难-江天勇(Jiang Tianyong)
2005年以来,中国社会矛盾加剧但民众权利意识快速觉醒。此背景下,中国维权运动勃兴并产生了一批人权捍卫者,如高智晟、陈光诚、郭飞雄、胡佳、李和平等;人权律师就是其中重要的一群。中国人权律师工作在捍卫宗教信仰自由、言论自由、结社自由、住房权利(反迫迁)、土地权利、少数民族(如藏族)权利等广泛的领域。他们一方面越来越活跃,越来越为人权被侵犯者所需要和信赖;但另一方面,他们受到来自官方的骚扰、打压和迫害也越来越严重。
下面以我的经历来加以说明。
我叫江天勇,男,汉族,1971年出生于中国河南省,现居住于中国北京市海淀区。因希望从事人权捍卫工作,2004年我从河南省一所中学辞职后来到北京市高博隆华律师事务所(Beijing Globe-law Firm),2005年取得律师执业证成为一名执业律师。之后,我单独或与同行合作承办了大量的人权案件;我也因此遭到官方各种形式的迫害,除2007年外,2006年、2008年、2009年我的律师执业证年检注册/年度考核都遇到北京市司法局的刁难。
2006年。因参与农民工维权案、高智晟案、临沂暴力计生受害者维权案、陈光诚案,被北京市国保秘密警察骚扰、威胁,阻止我参与所谓的敏感案件,称对我不利;并说我若致力于发财,他们可以帮忙。他们的要求被我拒绝。北京市司法局通过我所在的律师所找我谈话,禁止我参与某些案件;他们甚至通过特殊手段得知我已买好车票要出差办理临沂暴力计生案,便多次打电话给我厉声禁止我出差。我远在河南省郑州市的妻子半夜里也被他们电话骚扰。我的房东因承受不了秘密警察的压力拒绝继续租房给我,我被迫搬家。同年,我和李和平律师的律师执业证注册被刁难、延迟;北京市司法局非法强迫我和律师所都分别写保证。
2006年8月开始,我因高智晟案被非法跟踪、软禁长达5个月。
2007年。我继续办理人权案件;继续被跟踪、骚扰、威胁、软禁,继续被迫搬家;但律师执业证年检注册意外顺利通过。
2008年。我继续从事人权案件的工作,开始为被劳动教养者、艾滋感染者提供法律帮助,为捍卫人权的NGO机构北京市爱知行研究所(www.aizhi.net)、北京市公盟咨询中心(www.gongmeng.cn)提供法律支持。3.14事件后签名发表声明表示愿为被捕藏民提供法律帮助。当年的律师执业证年检注册遇到北京市司法局的极力刁难,他们明确表示:理由为“涉及敏感案件代理”;他们透过北京市律师协会表示要“发挥智慧”对我们这些人权律师“砸饭碗”;北京市司法局非法强迫我写书面保证不再做敏感案件、不再接受媒体采访,因其要求缺乏法律依据而被我拒绝。在国内外广泛关注下,我在同年6月30日才通过年检注册;此时,我已一个月不能从事律师工作了。
2008年7月至2009年5月,我代理了大量的法轮功案件、艾滋感染者维权案件、涉及地震灾区案件(如何洪春案)、涉藏案件(如布绒朗活佛案、久美喇嘛案),参与北京律协直选,受到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律师协会的严重迫害。他们联合逼迫我所在的律师所不再续签聘用合同。2008年底至2009年3月,我所在的高博隆华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多次对我表示“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实在承受不了上面(指司法局、律协)的压力”、“不能因为你(代理人权案件)导致(北京市司法局、律协将高博隆华)律师所关门”等等。2009年律师“年度考核”,最坚守法律的中国人权律师绝大部分没有通过!我和我们所的李和平、黎雄兵、李春富、王雅军、郭少飞6名人权律师都在其中。2009年5月31日的考核截止期早已过去,我们从那时起即不能从事律师工作:不仅不能接受新的委托代理新的人权案件,之前代理但尚未结案的如沈阳栗志刚案(法轮功)、何洪春案(地震灾区案件)、布绒朗活佛案(涉藏案件)等人权案件也不能继续;人权律师自己陷入困境,人权案件当事人的权利也顿时失去保障!我和相同遭遇的其他人权律师一起询问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律师协会相关人员,但没有人正式告诉我们原因;我们至今也没有收到任何与自己年度考核结果有关的书面文书!但来自于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律协及我们律师所的暗示表明:我们的遭遇与我们办理的案件有关。7月3日上午11时20分左右,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张学兵律师以“律师自己人”的身份对我们说:“你们的事我多少知道一些,这个事发展到今天有点复杂,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要想解决恐怕不那么容易,你们还得找上面,恐怕需要想办法重新取得(中共党)组织、政府的信任!”
我从2006年至今每到“六.四”纪念日、每年“十.一”、北京奥运期间、重要国家外交来访(包括中非论坛、08年美国国会沃尔夫、斯密斯议员来访)我都要被软禁;09年2月美国国务卿克林顿夫人访华,我人虽在美国,但家人仍然遭到警察多次骚扰。2009年6月3日至7日,警察在我家小区和家门口守着禁止我出家门,他们以我人身安全和我妻子女儿的安全威胁我。
不管遭遇如何,我们这些人权律师依然坚持自己的信念,绝不放弃争取和捍卫人权的努力。同时,我们也吁请生活在自由世界、法治环境中的人们关注中国人民争取和捍卫人权的努力;因为人类只要还有成员仍然生活在恐惧和非自由的状态中,那么对自由和人权的享有都很可能只是暂时的。
4, 迫害日甚, 抗争不止
——一个人权律师的遭遇和坚持-唐吉田 (Tang Jitan)
我是唐吉田,男,汉族,1968年9月1日出生于中国吉林,现居住于中国北京市朝阳区,2005年进入律师行业,2007年从广东转到北京执业,现为北京市高安汇律师事务所(Beijing Anhui Firm)的一名执业律师。
2008年8月起,我的正常执业即受到严重干扰,先是多次被原所(北京市浩东律师事务所:Beijing Haodong Firm)告知要提前解聘或停止业务,理由是北京市司法局和律师协会对我和其他同行呼吁律协直选很恼火。聘用协议到期前,我找到现在的事务所,但调转过程中被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师协会无理拖延了近二十天(办事人员私下讲上黑名单的都要这样)。2009年6月开始,我执业权利又被政府变相剥夺至今。然而,我并没有任何违法违规行为,我的律师工作也从来没有受到过委托人的批评、投诉。相反,包括我的委托人在内的许多人经常当面或通过电话、信函称赞、鼓励我依法捍卫人权的工作,鼓励、支持我克服来自政府的压力压迫,当然他们也为我的处境担忧。
我之所以遭受政府的打压和迫害,与我的律师工作较多地从事人权捍卫有关。就在被迫停止律师工作前的一个星期左右,北京市公安局国内保卫总队姓王的警察打电话约我谈话,被我拒绝(四月份,王与国保总队负责人孙荻、韩姓警察曾就《零八宪章》及代理案件、律协直选等问题找我谈过)。嗣后,孙荻再次打电话要求谈话,被我拒绝后他威胁说可以通过其他办法找到我。
很快,2009年6月3日早晨六点多我和兰志学律师被以发生所谓盗窃案协助调查为由,先是不允许自由活动,后被带到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派出所。做完询问笔录后,该所警察无理将我非法滞留至晚上八点。当晚我回住处路上,受到北京市海淀区公安分局国保支队的警察路永辉、张建及四季青派出所警察李晶、施某的跟踪围堵,一直持续到四日凌晨。后这些警察叫来增援警力,将与我同行的董前勇律师挡住,强行把我塞到车里,开到他们秘密看押点(现得知此地叫考福特体育培训中心,在海淀区玲珑桥附近)。此后的几天里,他们安排警察及保安看守我,不允许我与外界联系,更不能离开房间半步。看守过程中,国保的路永辉及后来参与的贺姓警察,多次进行所谓交流,要求不再参与人权案件(如“法轮功”案件),不要和司法局、律协主张权利,也不要参与政府不高兴的社会事务。他们多次表示如果不合作,可能在北京生活工作都麻烦。6月6日,我被转移到朝阳区一家宾馆看押(事后知道叫东伦新兴酒店),直到6月7日晚才恢复自由。最近几天,我所租住的房屋主人应警察的要求,要求我搬迁离开住地。
近年来,我的律师工作主要在捍卫公民表达权、宗教信仰权、住房权、土地权等人权领域。正是这些工作遭受政府的排斥和敌视。比如:“法轮功”等信仰者被迫害法律辩护;汪兆钧被新浪侵犯言论表达权案代理(汪因发表《告全国人民书》博客被新浪网强行关闭);失地农民权利维护及就业平等权利维护等等。
在律师权利自我维护方面,以推动律协直选为中心的努力也成为官方个别人认定我为“非主流”律师的一个重要原因。
2009年4月以来,借助年度考核这一非法手段,北京市司法局和律师协会多次授意崇文区司法局要所在律师事务所解聘我,称如不解聘和我类似的律师,则事务所将被无限期进行整改。
时至今日,我因官方进行非法年度考核而被变相剥夺执业权的状况仍未得到任何改变。
5, 无所不在的执业压力-黎雄兵律师(Li Xiongbing)
我是黎雄兵,男,汉族,1973年9月18日出生于中国湖北,现居住于中国北京市通州区,2005年开始成为北京市高博隆华律师事务所(Beijing Globe-law Firm)的一名执业律师。
继2008年我的律师执业证被北京市司法局以“办理敏感案件”为由延缓注册,2009年6月开始,我的律师资格和执业权利又被北京市司法局强行停止至今。然而,我并没有任何违法违规行为,我的律师工作也从来没有受到过委托人的指责和批评。相反,我的许多委托人和社会公众经常通过电话、信函称赞我的工作,鼓励支持我克服来自公权力的压力,做一名出色的人权律师。
我的律师工作之所以屡屡遭受打压和迫害,与我捍卫人权直接相关。就在2009年5月31日,我即将被非法停止律师工作前的这天上午,北京市公安局的两位国保警察还约我谈话,明确提出两点警告,第一不能再为法轮功信仰者辩护,第二不能再参与一家致力于推动法治和人权进步的民间组织的相关工作。我坚持依法独立执业,拒绝了他们的无理要求。
当然,随之而来的是我的律师证不能通过年度考核,无法从事律师工作。6月2日开始连续八天,我被警察警车监视跟踪,不允许去事先未经警察批准的地方和会见未经警察批准的人,直到6月9日傍晚才恢复自由。其中,6月5日晚上,我所租住的房屋主人应警察的要求,还来到我的家中要求我们搬迁离开住地,离开北京。我孩子上学的幼儿园也受到警察骚扰被迫搬迁远离我的住处,怀孕的妻子也因没有所谓的“怀孕许可证”,被有关部门多次盘问、盘查,并警告威胁。
近年来,我的律师工作主要在这些方面,公民表达权、信仰权、平等权等公民权利维护及公益法律服务,正是这些工作遭受政府的排斥和敌视。比如:法制早报记者齐崇淮(Qichonghuai)言论自由案、黑龙江省人权工作者袁显臣煽动颠覆政权案、三鹿毒奶粉受害者法律援助案、山西“黑砖窑”童奴受害者法律援助案以及“法轮功”、“三班仆人派”等宗教信仰者案被迫害法律辩护案等。
2008年底,因替三鹿毒奶粉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多次受到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律师协会等部门的警告和威胁。2008年夏,因为地震灾区受害儿童家庭提供法律帮助,也多次受到司法局的打压和威胁而被迫停止援助工作。
最近,就在2009年6月30日上午,一位名叫黄伟中的黑龙江省佳木斯市的“法轮功”信仰者,遭拘捕审判。我在2009年4月就接受委托担任黄伟中的辩护律师,但是6月30日上午的开庭审判,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法院以我未通过北京市司法局的考核为由阻止我进入法庭履行律师工作,黄伟中在无法获得我的辩护的情况下而被判处三年监禁。
6, 在夹缝中艰难维权-温海波(Wen Haibo)
个人简历:温海波,男,汉族,1980年出生于中国辽宁,现居住于中国北京市朝阳区,2004年开始律师生涯,曾任职于北京市晟智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现为北京市舜和律师事务所的一名执业律师。
2005年11月和2009年3月,我曾经任职的晟智和忆通两家律师事务所相继被北京司法当局分别以不同的、莫须有的理由处以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究其原因,无非是律所介入或参与了一些令当局“不高兴”的案件、事件。
我自2004年4月开始跟随高智晟律师工作,直到2005年11月律所被停业后被迫离开。在此期间,陪同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弱势群体维权案件,尤其是2005年开始帮助法轮功信仰者进行维权之后,所受到的打压逐步升级,起初是司法当局或律师协会的工作人员不断的约谈,提出“不许办理法轮功案件”的警告,后来是警方的不断骚扰,跟踪、偷拍等情况屡见不鲜。2005年底,高律师发起“绝食抗暴”活动后,我和其他几位所里的工作人员相继被警方软禁,我被软禁在家,楼下数名便衣警察24小时职守,不允许随便外出,必须外出(例如买东西)时有人贴身跟踪,时间长达45天。
2005年底我从晟智所离开,转到忆通所执业。在此期间,除了继续帮助法轮功信仰者维权外,在西藏发生所谓的“3、14”事件后,也曾签名加入为被捕藏民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团。这次签名引起了轩然大波,参与的十数位律师分别接到了来自司法当局和公安部门的警告,我也被所在辖区的派出所请去谈话,对方甚至威胁让我离开北京,被我断然拒绝。2008年下半年,我还参与了呼吁“北京律协直选”的活动,“直选”这一提法显然触动了司法当局某些人脆弱的神经,他们高调反击,将我们说成是“采取私自串联的方式,以推动民主选举为幌子,发表煽动性言论,在北京律师中制造谣言,蛊惑人心”, 并“妄图摆脱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指导和律师协会的行业管理,全方位否定我国现行的律师管理制度、司法制度直至政治制度”。由于当时忆通所参与“直选”的律师较多,司法当局为了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又将忆通所停业整顿。
2008年底,忆通所被停业后,我又被迫转至现在所在的舜和所执业。由于没有停止参与办理各种人权、群体维权案件,打压又被带到了这里。因为没有通过律协的年度考核,现已无法正常执业,此前所接手的数起案件被迫停止
虽然工作暂时(也可能是长期、永久)受阻,但我还是接到了很多当事人以及其他朋友的鼓励和支持,有了这些鼓励和支持,我感觉到自己并不孤独,并会坚持着一直走下去!
对华援助协会2009年7月9日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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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位中国维权律师通过对华援助协会发表声明
7/09/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