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教案的强权审判



11/25/2009

2009年11月25日,举世瞩目的山西临汾教案遭到当局预谋的强权审判,所有法律程序都在严控之下强行走过场。临汾当局残酷逼迫基督教会,明目张 胆践踏中国法律,无视人权的面目昭然若揭。

(一)空头旁听,无门作证

2009年11月24日,临汾教案当事人的家属从法院取得庭审旁听证。晚上,家属和基督徒律师为第二天庭审进行沟通。律师们经过一个月的努力,工作进展艰 难。律师实地取证被公然拒绝;会见主要当事人一再受阻;与知情者的联络存在障碍;信徒答应出庭作证后又因压力而退缩。

距离审讯还不到十二个小时,当局才允准王律师和当事人杨荣丽会面。核查之后, 王律师嘱咐两位家属 立即联系几位可能会对案件产生重要影响的信徒。他们刚坐出租车上路,就从后视镜看到便衣们匆匆上了一辆车,直追上来,截住了出租车。便衣们拉开车门,夺走家属手中的手机,大声训斥出租司机,然后将两位家属塞进他们的车里,开到其中一 位家中软禁, 整夜都被警察看守。第二天一早,警察们开车“护送”家属抵达法院附近,约定庭审结束后再“护送”他们回去。小小的法庭,旁听席约可容纳 三十人,五位家属被安排坐在最后一排,前面已经坐了满满的男女“听众”,他们不是教会信徒,也不像执法人员。在长达十多个小时的庭审中,这些旁听人员始终 耐心陪同直到结束。

确定出庭作证的三位信徒被警察拦在街外,她们手中持有法院的出庭许可书,直到律 师介入,警察才勉强让两个证人进入戒严圈,另一个则因为没带身份证被拒在外。

(二)伪证成堆,无法辩护

审理期间,公诉机关抛出几百份“证据”,要求律师质证。这些“证据” 大都未事先按法律程序证实真假,许多证人在警方的威胁利诱之下签名按手印。律师们针对这些“证据”中的问题提出质疑和有力辩护,但审判长最终都是一句话:“知道了,证据成不成立由本庭决定”。公诉方没有请一位证人到场,所有的“证人证言”均采取书面形式宣读,自称以合理无误的方式取证。

(三)预先定罪,强行宣判

晚上,一位家属提前离开法院。临走时向站岗的法警索要明天的旁听证。法警说,明 天不会审了,今天就会当庭宣判。按照正常程序,被告人究竟有没有罪,只有等到三位法官组成的合议庭,听取了诉辩双方的所有证词之后,在最后时刻才能做出裁 决。这样重大的决议,竟然连看门的法警都早就知晓。种种情况已经表明,当局对临汾教案已经形成了强大的压迫氛围,而且已经为一审的结局定调——无论如何先判了刑再说。25日的庭审已不再是正常法律程序,而是当局为了竭力保证既定罪名成立的走过场。

“学生不能高过先生,仆人不 能高过主人”(太10:24)。耶稣说:“我所喝的杯,你 们也要喝。(可13:9)”。与主耶稣一样,临汾教会的 弟兄姐妹被世俗的法庭定罪,是有福的。神若定意要他的教会喝苦杯,他的教会怎能不喝呢?(附书信——临汾教案:家属眼中的庭审)

临汾教案:家属眼中的庭审

2009年11月24日晚,山西省临汾市,临汾教案当事人的家属和基督徒律师们聚在一处。大家在为第二天的庭审做最后的沟通。

家属们刚刚在律师的陪同 下,从法院取得了庭审的旁听证。对于本次庭审的结局,家属们已有心理准备。一个月来律师工作的艰难进展,某种程度上已经预示了结果。实地取证被公然拒绝、 会见主要当事人一再受阻、与知情者的联络上存在障碍、信徒答应出庭作证后又因压力而退缩,种种情况已经表明临汾境内形成的强大的压迫氛围。这样的氛围从侧 面显示了从上而来的打压教会的决心,也为一审的结局定了一个基调——无论如何先判了刑再说。明天的庭审已不再是决定性的环节,其作用在于保证罪名顺利成立。对于家属而言,亲人失去自由似乎已无可 避免。从被抓捕到现在,家属始终无法见到他们。当他们被判刑收监之后,案件告一段落时,家属能否顺利地去探视呢?以目前的压力和宗教案件的背景,家属们心 里没底。手中的旁听证,至少可以保证他们明天能够看到自己的亲人。这几张少的可怜的卡片,忽然变得弥足珍贵。

后来的王律师匆匆到达,他刚结束了对他当事人杨荣丽的第一次也是唯一次的会见。算起来,距离审讯只剩下不到十二个小时。也许正 因为这样,对方才开恩允准他们会面。王律师回来之后,顾不上喝水打招呼,连忙嘱咐两位家属即刻去联系几位可能会对案件产生重要影响的信徒。家属立即离去, 出门没有十米,就发现被便衣跟踪。想来他们早就蹲守在附近了。家属坐了一辆出租车上路,从后视镜中可以看到便衣们匆匆上了一辆车。只是他们不再隐藏自己, 而是直直的追了上来,截住了出租车。便衣们拉开车门,夺走家属手中的手机,大声呵斥了出租司机,然后将两位家属塞进他们的车里,径直开回了其中一位家属的 家里。之后那一夜,有穿制服的警察来和便衣换班,住在家属的家里。他们的目的,是要保证家属们在最后的关头无法做出任何对案件有利的努力。这可以使律师在 第二天的法庭上更加孤立无援。发现家属没有激烈地反抗,警察们也变得礼貌客气。他们告诉家属自己是在执行任务,他们理解家属的处境,希望家属也理解他们。 第二天一早,警察们开车“护送”家属抵达法院附近,约定庭审结束后再“护送”他们回去。

这天一早,临汾市里弥漫着紧张的空气,很多路上都有呼啸的警车。法院邻近的整条街上早已全面戒严,街的两边都是荷枪实弹的防暴 警察,每两三步一人,绵延数百米。路面上空荡荡的,只有几个家属孤零零地在众目睽睽之下走向法院。家属们陆续到达了法院门口,门口的法警并没有放行,而是 让他们在门房内等待“指令”。接着一位家属收到消息,今天确定要出庭作证的三位信徒被戒严的警察拦在街外。她们前一天已经在法院登记,手中也持有法院的出 庭许可书。戒严的警察却毫不理会,一边吼着一边推搡,似乎那张盖着的法院大印的许可书什么都不是。直到律师介入,警察才勉强让两个证人进入戒严圈,另一个 则因为没带身份证被拒在外。被拒的姐妹是个普通的农民信徒,可怜的她没有一点和官方打交道的经验。登记时法官告诉她只要带着出庭许可书就可以进入法院,她 就单纯地以为没问题了。谁知道实际情况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进来的两个证人告诉律师和家属,她们本来一共有四个证人。有一个在法院登记完以后回到家中,当 晚就被控制了。她们三个那天多了个心眼,没有回家,而是在法院附近找了家旅馆住了一宿,否则今天她们能不能到达戒严圈外都要存疑。最终,四个证人只进来两 个。庭审还没开始就已经是这副局面,更让家属和律师质疑今天会否有任何公道的结果出现。

过了一阵,几辆囚车迅捷地驶入法院。持械的武警立刻上前,从上面牵下五个当事人,每两个法警架着一个。家属们仍旧被滞留在门房 里,只能远远地看着。这是近两个月来他们第一次看到亲人。亲人们身着囚服,外面套着一件扎眼的黄色马褂,头上蒙着黑色的头套,在两个法警的挟持下踉跄地走 上法院大楼的台阶。法院大楼里平静下来后,家属们被同意进入大楼一层的大厅里,进一步等待法警的许可。通知说八点半开庭,直到过了九点,家属才得以离开一 层大厅。到了安检环节,经过身份核对、关闭手机、出示身上的物品、通过安检门和搜身等一系列程序后,家属到了法庭外的走廊。走廊上,法警收走了五位家属的 旁听证,说审讯结束后再还给他们。家属们被带领从法庭后方的门进入。庭审已经开始,五位当事人已站在法庭中央,正在审判长的要求下自报家门。

小小的法庭,旁听席满共能够容纳约三十人,五位家属被安排坐在整个法庭的最后一排,前面满满当当的已经坐了人。这些人有男有 女,既不是教会信徒,也不像执法人员,总之是陌生的很。家属们当时只顾着关注自己的亲人,并没有去细想。但事后却不免起疑:家属们为了旁听审讯,从申请旁 听证开始,经历了几番周折,去听审的路上又经历了重重关卡,从始至终没有看到任何一个人和他们一起排队、一起等候、一起安检。到了法庭里,这些热心听众却 像是从地里冒出来的一样,把靠前的座位占个一干二净。在长达十多个小时的庭审中,中间短暂的间隔连吃饭的时间都不足,但这些人始终耐心地陪同审判直到结 束。通过观察,家属对这些人得出了三个结论:一,他们有着与家属不同的进入法庭的渠道,以致赶在家属之先安坐前排;二,无论这些听众是什么来路,他们都不 站在教会的立场上,他们偶尔发出对基督徒律师的小声议论和嗤笑都证明了这一点;三,这些人成功地占据了比他们更关心本案的千百名信徒的位置,他们的存在保 证了即使是在这间小小的法庭里,局面也能够在绝对的控制之下。

按照审理的程序,五位当事人会多次往返法庭。每当他们被压着离去,家属们都会站起来,好让亲人能够彼此看到对方。没有机会对 话,家属就以目光表达关怀,当事人则会以微笑回应。当事人的身体都还好。杨荣丽的精神状况好的令人惊讶,似乎比她平日更加平安喜乐。虽然身穿囚服,后面也 总跟着两名法警,但她脚步轻快、毫无拘谨。比起法庭上的其他人,她更像是一个自由人。每当家属站起来,身后的法警都会过来命他们坐下,生怕他们有异动。家 属为了不刺激法警,也尽量让自己的动作和缓。几次下来,法警已经知道家属们平静地起立,只是为了看看亲人,但仍旧会把手按在他们肩膀上以防有变。家属不难 感受到法警心中的紧张,外面戒严的大批防暴警察也一样。看似强横的外在,其实恰恰反映了内心的惊恐和软弱。犹太人当年为了逮捕耶稣,做了大量的布置,买通 了耶稣的门徒,集合了大群的人手,想必也出于同样的心理。

审理中,由于之前地方部门对律师们的工作做足了手脚,律师能取得的证据非常有限。而公诉机关则拿出了几百份的“证据”,像轰炸机扔炸弹一样一下子全丢过来, 然后要求律师质证。这样大量的文件,在一份接一份的长时间宣读之后,正常人根本无法记得住所有内容,遑论一一分辨其中的真伪错漏。即便是这样,律师们依然 发现了证据中的很多问题,并一一提出质疑。但不论律师提出怎样有力地辩护,审判长最终都是一句话:“知道了,证据成不成立由本庭决定”。公诉方没有请一位证人到场,所有的“证人证言”均采取书面形式宣读,自称以合理无误的 方式取证。家属虽然并不认识书面上的所有证人,但对一部分人是相当熟识的。这些“证人”与当事人——尤其是王晓光和杨荣丽夫妇——多年来情谊甚笃,说生死之交也不为过。 让他们以控诉的方式提供证词,那是宁死也不肯的。这些证据的内容和来历,不能不让人对其真实性产生强烈地质疑。至于“证言”上面的证人签名,究竟是不是本人签名根 本无法查明,即便是本人的签名也不稀奇。在询问过程中有技巧地诱导,在证据上玩点花样,再像模像样的拿出来,对于一手遮天、熟门熟路的刑侦机关来说再容易 不过了。纵观整场庭审,不论当事人如何镇定自若、律师如何辩护得当、实情如何真实可信,在各部门有机、划一地“妥善”安排之下,任何人都要缚手缚脚。

晚上,一位家属提前离开法院。临走时问站岗的法警索要旁听证,告诉他们明天还要来旁听。法警说,明天不会审了,今天就会当庭宣 判。家属心中雪亮:按照正常的程序,被告人究竟有没有罪、是当庭宣判还是择日宣判,这些问题只有由三位法官组成的合议庭才知道。而且是在听取了诉辩双方的 所有证词之后,在最后时刻才能做出的决定。这样重大的决议,竟然连看门的法警都早就知晓。不知道是不是判决书的内容也早就编排好了。家属只觉得一阵可悲, 这就是审理教会案件的方式。然而可悲的现实却要成就真实的见证,“学生不能高过先生,仆人不能高过主人”。与耶稣一样被世俗的法庭以莫须有的方 式定罪,实在是每一个基督徒的荣耀,也是门徒所追求的目标。神若定意要他的教会喝苦杯,他的教会怎能不喝呢?


对华援助协会新闻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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