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社会学家杨凤岗评论“范亚峰悲剧”



12/17/2010

对华援助协会(2010.12.17)

近日,杨凤岗先生对中国著名维权律师领袖、家庭教会带领人、宪政学家范亚峰博士被北京当局迫害的事件,发表了个人的看法:

“中华民国宪法引入宗教自由条款,宪政学者自始至终(从民国到人民共和国,甚至包括“文革”时期)坚守宗教自由或宗教信仰自由条款不得从宪法中去除,始终如一,可敬可佩。而且,中华民族在台湾那部分人则自从1980年代以来已经落实了宪法的宗教自由保障。恕我也用个“大言”,这造就了天壤之别!

有了宪法和法律,与“金口玉言”的封建时代相比,是个进步。
有了宪法和法律,但被束之高阁,属于历史进步过程中的无奈。
有了宪法和法律,并且进一步落实了,是个更大的进步。
有了宪法和法律,却对相信宪法和法律的人违法地处置,则是个反动。

范亚峰是众多相信宪法和法律并且对此较真的法律人之一,对于这样的人不经正当法律程序的处置,是对宪法和法律的自虐和自毁。”

杨凤岗 2010.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