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华援助协会翻译 2011年6月8日星期三,英国夏令时6:42PM
日内瓦:联合国的“强制或非自愿失踪”工作组(The UN Working Group on Enforced or Involuntary Disappearances),在星期五对中国过去几个月发生的大量“强制失踪”事件表示强烈的关注。
联合国的专家组说:“根据国际法,强制失踪属于犯罪行为。甚至是短期的秘密关押也可以划分为强制失踪的范畴。任何事都不能作为强制失踪某个人的原因,特别是当那些人只是在和平地表达对自己政府异议的时候。”
工作组已经收到了关于近期“被失踪”人员的数份报告,包括滕彪律师,唐吉田律师,江天勇律师和唐荊陵律师。
根据收到的证词,中国的强制失踪有一套固定的模式。通常被认定为异议人士的人,会先被带去一个秘密的关押地点,然后会被威胁甚至是施以酷刑。之后他们会被释放,或者被软禁在某处,并且被禁止和外界联系。
这个联合国工作组说:“这些被失踪的人士包括人权活动家,律师和学生。这些强制失踪的事件表明,中国对异议人士的打压仍在继续。”除此之外,工作组还在继续关注一些之前的案件,下面会提到的一些有代表性的例子。
16年前,第十一世班禅更登确吉尼玛,于1995年他6岁的时候失踪。中国当局承认是他们带走了小班禅,但是拒绝吐露他的所在地点,使其成为一起强迫失踪案件。包括联合国反酷刑委员会(the UN Committee Against Torture),联合国儿童权利委员会(the UN Committee on the Rights of the Child),以及宗教自由特别报告起草者(Special Rapporteur on Freedom of Religion or Belief)等人权机构,都公开呼吁中国政府告知外界小班禅的所在地,但是全都无济于事。
联合国的专家们表示关注的另外一个案例是人权律师高智晟。他在过去的两年里的大部分时间都处于失踪之中,并且他也向外界表述了他在被关押期间,多次受到酷刑折磨的经历。工作组在2009年2月23日向中国政府递交了一份关于高智晟的紧急文件。
另外一个案例是法轮功信徒江峰。他是在2010年2月18日,于上海浦东机场,在搭乘去美国新泽西的纽沃市看望他妻子的飞机时,被中国当局强制失踪的。
工作组强调说:“中国有义务遵守人权领域的严格标准。中国政府应该与联合国的特别程序尤其是工作组全力配合。”
工作组呼吁中国当局释放所有“被失踪”的人员,并且提供其他报道过的失踪人员的关押地点。专家们总结说:“对所有这些行为必须有一个彻底的调查,中国政府也必须对那些受到惨无人道酷刑折磨的人们提供全方位的补偿。”
这个工作组是由联合国人权委员会(United Nations Commission on Human Rights)于1980年建立的,其目地是帮助那些被强制失踪的人员的家属找到他们。他们致力于建立家属们与政府之间的对话通道,确保每一个案例都经过调查,其目地是最终能查明那些被失踪以及失去法律保护的人们的下落。以工作组的人道主义授权来看,当失踪的人的下落被找到之后,他们的工作才算告一段落。
工作组会一直关注那些失踪案件,直到失踪人员被找到。他们也对所有参与了联合国“保护强制失踪人员宣言”(the United Nations Declaration on the Protection of All Persons from Enforced Disappearance)的国家提供帮助。
工作组由5个独立的来自世界各地的专家组成。其主席是南非的耶利米.萨金(Jeremy Sarkin),其他四个成员是阿根廷的阿瑞尔.杜利茨(Ariel Dulitkzy),波黑的耶斯敏卡.祖荷(Jasminka Dzumhur),黎巴嫩的奥斯曼.艾尔哈杰(Osman El-Hajjé)以及法国的奥利弗.弗拉维尔(Olivier de Frouville)。
tibet.net
http://www.tibetcustom.com/article.php/20110608184225583#.TfEwHMZtY60
联合国专家组对中国西藏和各地近期的“强制失踪潮”表示关注
6/10/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