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取缔一家以学生为主的家庭教会



10/20/2011

自由亚洲电台普通话 2011-10-20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最近取缔了一家以学生为主的家庭教会,教会负责人被拘留15天。

据总部设在美国德州美德兰的宗教组织“对华援助协会”的消息,2011年9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的民宗局和公安局以”非法传教“为由,联合取缔了学生家庭教会“蒙福团契”;教会负责人梁广中被行政拘留15天。本台记者接通了梁广中的电话号码,向他了解情况,

“我们就是一个传统型的家庭教会,在我们聚会的时候,香港华人神学院有个老师在给我们学习函授课程,在学习函授课程当中被宗教局发现后就把我们的东西拿走了,另外也把我拘留了半个月。东西至今还没给呢。”

梁广中说,在2011年9月15日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民族宗教事务局作出的《关于对梁广中设立非法宗教组织“蒙福团契”活动的处罚决定》说,“梁广中在在榆树湾碧海小区商铺、集宁师范学院附近‘蒙福养心书吧’设立非法宗教组织‘蒙福团契’非法传教”,因此决定取缔。他表示,公安人员没收了家庭教会的捐款两千多元人民币及其他财物,

“两个投影机、摄像机、电脑、光盘、图书还有其他的东西。”

梁广中说,他被行政拘留15天后,在10月2号获得释放。他认为,当地政府取缔他们这个家庭教会的真实原因是他们不愿意参加官方的三自爱国教会。他表示,官方取缔他们的家庭教会侵犯了他们的宗教信仰自由,


“应该是信仰宗教自由的。他们提出来说我们是非法聚会,冒用宗教名义非法传教。我也不是冒用宗教名义,我本来就是宗教人士。”

美国的”对华援助协会“负责人傅希秋说,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公安局签发给梁广中家属杨气英的《行政拘留执行通知书》中,认定“梁广中因冒用宗教名义危害社会”,对其行政拘留15天,这完全是宗教迫害,

“根据我们对梁广中弟兄的了解和他们所聘请的维权律师为他们做法律辩护的意见。我们很清楚地看到梁广中弟兄只是实践中国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中国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一个实施。所以根本谈不上什么非法宗教活动,更没有所谓的官方所指控的非法传教活动。对他所带领的聚会进行取缔及个人财产的没收完全是非法的。”

傅希秋说,梁广中在集宁师范学院附近‘蒙福养心书吧’,向大学生传教,并没有违反中国的任何法律,

“我们当然呼吁内蒙古乌兰察布市能够真的是以法律为准则。并且尊重中国公民宪法规定的宗教自由、信仰自由的承诺,能够及时矫正对梁光中弟兄的惩罚,向他做出道歉,并且归还非法没收的财务。”

梁广中对本台记者说,目前,他们的“蒙福团契”已经聘请了基督徒维权律师,正式向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公安局和民族宗教局提出了行政复议申请,希望能够恢复他们的家庭教会。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高山的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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