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6日,《南方都市报》发表了《微博公约:首要保护自由使用权利》的采访报道。接受采访的著名律师、新浪微博的知名博友陈有西说:
首先微博、QQ等网络通讯工具或者自媒体,是公民言论表达的一种工具。关闭删除个人账号,实际是侵犯公民言论自由的权利,这是很不应该的。
其次,网络公司不经用户允许,关闭个人微博账号,实际上是违背了网络公司的服务合同,是侵权违约的行为。有人说微博等网络是网络服务公司免费开放的,所以他们可以说关就关,这种观点不对的。以微博为例,网络公司提供一种服务,他人愿意接受服务,便形成了一种服务合同。如果任意删除微博账号,实际上就是违背了服务合同。
再次,从财产权的角度讲,人家在网络上开了博客,在数据库中存放了一些数据,发表了博客,甚至是写了一则消息。很多时候都是他思考的结晶,实际上享有一种智慧财产权。如果单方面关闭掉的话,那就等于获取了用户的指挥财产权。这也是不能允许的。而且微博是形式上免费,实质上不免费的,比如微博的达人一般都有很多粉丝。一个人的粉丝几十万上百万,给网络公司带来了巨大的流量和点击率。网络公司根据这样的人气,可以设计商业模式,获取广告收入。
从民事权利的角度,陈有西认为中国目前的网络管理侵犯了网民的财产权、表达权、交往权。“用户至少是享有著作权,微博作者发的一些微博内容,就是他自己的一个智慧财产权,也就是知识产权。另一个就是交往自由的权利,你愿意和谁说话,向谁表达意见,表达何种事件或者是观点。人生而知之,每个人都有说话的权利。那么现代社会,资讯流通的速度更快了,说话的权利实际是放得更宽更广了。所以说这不仅仅是财产权,更是一种表达权、交往权,是人身权利的基本附加属性。如果删除了账号,屏蔽其发言,实际上不仅仅是损害了财产权,而且损害了交往表达权。所以如何保护和管理虚拟空间的基本权利和活动,都需要国家的行政法律和法规进行规范。”
1、信息接入权
1.1、宽带接入权
1.1.1、“宽带中国战略”
2012年5月24日,财新《新世纪》周刊发表《宽带中国歧路》的报道称:“一份被业内称为“宽带中国战略”的顶层方案设计正在酝酿。但因通信基础设施究竟哪些属于公共服务,哪些属于市场服务——前者应由国家负责,后者应由企业负责——这一定位问题尚未厘清,巨额投资难以分解落实,方案设计因此推进缓慢。”
力主者发改委和工信部数度对外声称,将于年内推出宽带中国战略。2012年3月,发改委、工信部联合发文,宣布与财政部、科技部、住建部、国资委、国税总局和国家广电总局等六个部委成立研究工作小组(下称工作组)及专家组,研究并形成宽带中国战略的具体实施方案,经充分讨论后,报请国务院审定发布实施。按照规划,工作组应在2012年3月至4月完成调研,形成思路,起草方案;5月形成征求意见稿,并在征求各部门意见后形成送审稿,6月上报国务院。
据财新记者了解,工作组确于4月中旬完成调研,但实施方案的起草迟迟未能落笔。一位参与方案起草的专家告诉财新记者,“草案在5月是肯定没法制定出来了,至少要等到7月才可能有初步结果。”
5月14日,国家发改委高技术产业司副巡视员徐建平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表示,5月底工作组将召开会议,就宽带中国战略的发展目标、框架、基本原则、重点内容及路线图、时间表等内容继续讨论。送审稿可能会在三季度末上报国务院。
宽带中国战略旨在部署下一代国家信息网络的发展布局和演进升级,势必牵涉多方利益。上述专家透露,由于工作组参与各方各自着眼点不同,在一些基本问题上尚未达成共识。比如,宽带中国战略是要实现普遍服务还是提速赶超?在宽带投资发展策略上,是打破垄断鼓励市场投入,还是强化国家投资与财政补贴?
工信部于5月4日发布的通信行业“十二五”规划,估算期间信息基础设施累计投资规模超过2万亿元。政府将通过宽带战略、专项资金、普遍服务基金、投融资政策推进信息化宽带发展,争取到2015年末,城市家庭宽带达到20兆以上,农村家庭达到4兆以上,东部发达地区省会城市家庭达到100兆,并大幅降低宽带资费。
5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关于大力推进信息化发展和切实保障信息安全的若干意见》,确定将实施“宽带中国”工程,加快信息网络宽带化升级,推进城镇光纤到户,实现行政村宽带普遍服务。
各大运营商有着自己的盘算。固网双寡头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希望借着国家战略的大势,获得国家投资或财政补贴,进一步巩固在固网宽带领域的优势地位;一直站在门外暗自使力的中国移动与广电,则希望获得宽带业务牌照,名正言顺地打入市场。
在3月30日下发的“宽带普及提速工程”实施意见中,工信部并未提及引入新的竞争主体。不过,信部电信经济专家委员会秘书长陈金桥表示,工信部早就明确给广电和中国移动发放宽带牌照,只是决策的时间点不明晰。“这一点在宽带中国战略里会得以明确。如不出意外,(广电和中国移动得到宽带牌照)应该在2012年内实现。”
在宽带战略目标上,存在普及型和赶超型两种不同提法。所谓普及型,指宽带与道路、电力、自来水等基础设施一样,既要在城市发展,也要兼顾农村,最终形成普惠性基础服务;赶超型则是向发达国家看齐,大幅提升接入速率、渗透率。
工信部研究院预计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含固定宽带和移动宽带)在“十二五”期间将投资1.6万亿元,其中,宽带接入网的投资为5700亿元。专家组的人士匡算,如果以普及型目标为主,铺开建设的成本在5000亿元左右。但是,现有运营商投资的积极性并不高,动力也明显不足。
因此,电信政策专家高红冰对财新记者称,目前宽带运营机制内部缺乏竞争才是制约宽带发展的关键问题,“这个市场急需打破垄断,引入新的竞争主体”。
对于宽带中国战略,电信专家杨培芳指出,目前实施宽带中国战略依然存在四大障碍:一是中国没有信息通信统一管理体制;二是信息通信法长期缺位;三是现在只有企业利益和部门利益,没有公共利益的考量;四是将信息生产力纳入媒体新闻范畴的认知障碍。他担心,参与战略规划的各个部门意见不一致,如果无法达成共识,宽带中国战略很可能推行起来困难重重,最终落得一纸空文。
1.1.2、中国网速不到韩国的十分之一
全球第一大内容分发网络提供商Akamai公布2011年第四季度全球网速报告,韩国的平均网速为17.5Mbps,峰值速度高达48Mbps,蝉联全球之首。日本和香港网速位于第二,都是9.1Mbp。全球平均网速为2.3Mbps。而中国大陆仅为1.46Mbps,峰值网速为5.68Mbps。
2、信息访问权
2.1、荷兰通过《互联网中立法案》
5月8日,荷兰成为欧洲第一个通过《互联网中立法案》(The net neutrality law)的国家。该法案规定,互联网必须保证“平台中立性”,除了流量拥堵或网络安全方面的原因,服务商不得限制或干涉用户使用互联网。
该法案包括反窃听的规定、限制使用侵入性的窃听技术,如深度包检测(DPI)。即使这样做,也只能在有限的情况下或获得用户的明确同意,而且用户可以在任何时候取消同意。此外,该法案还包括一项条款,确保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只能在一个非常有限的情况下断开他们的用户。
互联网接入对信息社会的运作是非常重要的。目前,网络服务商以很多他们的条款和条件为理由断开用户的网络。该规定允许的诈骗案中的断线或当用户不支付他的账单。
推动荷兰数字权利运动的“自由比特(Bits of Freedom)”组织称赞这一法案,认为对荷兰网络自由而言,这是一个历史性的时刻,并呼吁其他国家效仿荷兰。
2.2、伊朗宣称使用翻墙软件“非法”
2012年5月初,伊朗最高精神领袖哈梅内伊(Ayatollah Ali Khamenei)发布了宗教禁令,确认使用翻墙软件非法。他在声明中说,使用反过滤软件需要服从于伊斯兰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它不能触犯法律。然而“反过滤”一词触发了伊朗自己的互联网过滤系统,结果大多数伊朗民众无法浏览领袖的宗教法令。
然而,半官方新闻机构Mehr News请求官方进行澄清,因为它的记者和雇员出于工作需要要利用翻墙软件访问被屏蔽的网站,查询非官方信息。
2.3、工信部禁止使用谷歌标识
2012年5月3日晚,深圳市国证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官方网站发布一则“工信部关于Google使用通知”的通告:“尊敬的客户:接到CTA进网实验室通知,当前国家工信部已经对‘Google’使用有新通知,2012年5月3日执行移动终端产品出厂不允许有Google字样及相关应用,违者不进行任何行政审批。现在工信部对所有移动终端产品,包括手机,PAD等设备出厂都不允许带有Google标识、应用,包括Google搜索、Google书签和Google浏览器等与有关的字样。为避免后期出现异常,请全部屏蔽后再送检!”这是继中共当局在2010年逼迫谷歌退出中国之后的又一次行动。
目前Google移动应用产品有:Google eBooks、Street View on Google 、Google Tunes、gReader、谷歌拼音输入法、Google Maps、Google翻译、谷歌星空地图等。Google Play在今年一月份的应用数量超过40万款。目前带有Google标识的手机是三星的Galaxy Nexus。
对此,艾媒咨询评论称,工信部欲封杀Google的消息早有传闻,如果工信部关于Google使用通知属实,将会引发国内移动互联网的大地震,甚至有波动全球移动互联网。因为中国的手机网民数量在全球手机网民的占比是很重要的份数。
2.4、新浪微博施行新的网络审查制度
2012年5月28日,新浪微博发布《新浪微博社区公约(试行)》,并同步发布《社区管理规定(试行)》及《社区委员会制度)试行)》。《新浪微博社区公约(试行)》的第十二条称:用户的昵称、头像、个人介绍、帐号模板等个性化帐号信息不得设置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和“包含非法信息的”内容的帐号信息,并称“不得使用隐晦表达等方式规避以上限制”。其第十三条称,用户不得发布以下九类信息:
(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三) 、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四)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五) 、宣扬邪教、迷信的;(六)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七) 、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八)、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九)、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其第十四条还称:“用户不应发布不实信息。”所谓“不实信息”就是:(一)、整体失实:事件本身系子虚乌有。(二)、捏造细节:捏造细节使整个事件被扭曲。(三)、图文不符:通过错误的图文搭配误导他人。(四)、夸大事实:在描述中对事实夸大其词,误导他人。(五)、过期信息:将已得到解决的事件作为新消息发布,并略去已产生的结果。(六)、信息残缺:隐藏部分事实,以不完整的信息误导他人。(七)、断章取义:将部分事实加上推测作为事实发布。文艺评论不适用本条规定。
其第二十三条列出“违规”处理,分为内容处理和帐号处理。内容处理包括:删除、禁止被转发、禁止被评论、标注等。帐号处理包括:禁止发布微博、禁止被关注等,直至注销。
在《社区管理规定(试行)》中,新浪微博列出了“违规行为处置”方式:对于发布“危害信息”,发布敏感信息的用户,警告并删除相关内容;累计发布5条及以上敏感信息的用户,禁言48小时,删除相关内容;恶意发布敏感信息的用户,禁言48小时以上,甚至注销帐号。而对于发布“不实信息”,如无具体受害者、且未造成不良影响,标注相关信息;相关信息直接转发数不超过100,标注信息,扣除信息发布者信用积分2分;相关信息直接转发数100-1000,标注信息,对信息发布者禁言7天、禁被关注7天,扣除信用积分5分;相关信息直接转发数超过1000,标注信息,对信息发布者禁言15天、禁被关注15天,扣除信用积分10分。
此前,一位网友曾透露了他在新浪微博的遭遇:“到目前为止在新浪遭受的言论刑罚包括:偷偷屏蔽,有通知的屏蔽,直接删除本博,限制搜索我,偷减粉丝,延迟审核后发或不发,把别人转死(真不好意思),无数敏感词限制,关小黑屋~禁言,斩立决~封号,被迫无限转世成为转世党。”
此外,新浪微博还推出用户信用积分制度。所有用户都以80分开始,如果违规将扣分,而如果有好的表现还可以加分。每一位用户将根据积分分为四个不同等级。信用积分在90-100分为“高信用”;80-90分为“正常信用”;60-80分为“中信用”;60分以下则为“低信用”。而“低信用”的用户将会在其个人资料栏上有所标示。
与此同时,新浪微博还成立了由用户组成的微博社区委员会。该委员会设有专家委员会及普通委员会,分别由484名成员和5000名成员组成。
对此,中共官方称:“公约出台后,微博将从‘无序’、‘暗规则’状态,开始向有序并就秩序达成共识慢慢转变;进一步明确规则,对权益和权利做出明确界定,微博不再无规可依,用户能够文明使用微博;通过一整套解决方案,系统性地解决用户纠纷、不实信息管理,使微博更好的发挥网络社交平台功能;对用户纠纷、不实信息公开、透明的处理、判定、处置,有助于提醒用户遵守规则,抑制违规、不良信息的传播。”
对此,著名评论人士莫之许表示:“新浪微博的信用积分体系建立在用户举报基础之上,与后极权维稳体制的网格化管理同构,依靠豢养的‘积极分子’和‘信息员’ 来遂行话语维稳,新浪管理层此举不啻是向维稳体制全面投降,什么‘微博改变中国’、‘围观改变中国’的牛皮已经沦为了最大的笑话。”
2.5、Facebook上市中国成“有病四国”之一
2012年5月18日,美国著名社交网站脸书(Facebook)在纽约上市(IPO),其股价从最初定价的38美元攀升至42美元,而后又回复至38美元。
Facebook公司被估值达1000亿美元。成立仅八年的Facebook有望成为首次上市时估值最高的美国科技公司,超过2004年谷歌上市时创下的230亿美元估值。其IPO向公众发行的股票4.21亿股,仅是其全部股份的五分之一。
这样一个巨型互联网公司,却被叙利亚、伊朗、中国、朝鲜屏蔽。对此,网友“jiayouo”愤怒到:“中国,你到底还要不要脸(书)了?【传说中的“有病四国”】Facebook 招股书里提到目前全球仅四个国家屏蔽其网站…Syria叙利亚,Iran伊朗,China,Korea(N)朝鲜,简称【SICK(有病的)】,即传说中的‘有病四国’。”
3、信息发布权
3.1、香港网民反对“网络23条”恶法
网络23条是指香港政府修订部分法例,对互联网进行管制,并把现有法例引申覆盖到网络网民的俗称,名称来自基本法中,国家安全法的《23条》。
2011年6月3日,港府将《2011年版权(修订)条例草案》刊登宪报,包括将网民“恶搞”等属二次创作的作品列入侵权范围,引起网民争议,认为是剥夺网民的言论及创作的自由,严重违反了《基本法》。而对于“你赞成政府草拟修改在数码环境中保护版权服务提供者《实务守则》的方案内容?”,超过半数的投票者在香港高登“网络红人选举”中表示不支持。
香港网民普遍反对此等条例,并认为言论自由将会大大减低,甚至会被港府以言入罪,因而令不少网民以改图及改词的创作,表达反对“网络23条”的声音。有网民发起网上联署反对《2011年版权(修订)条例草案》,吸引了逾万名网民签署,而“键盘战线”亦在2012年4月22日在旺角行人专用区举行大型街头展览,让大众认识“网络23条”。“键盘战线”(Keyboard Frontline)是一个由高登讨论区网民自发成立的一个网上关注网民权利的组织,于2011年7月18日成立。该网上组织以曲线及嬉笑怒骂的方式抗争,以表达关注网民权利及自由的讯息。
有网民担心,香港电台电视部公共事务组制作的时事节目“头条新闻”(Headliner)长久以来都以恶搞的形式来讽刺时弊,例如改歌、改图、RPG等,不少杂志和报章都会替一些图片中的人物设计一些对白,可是在网络廿三条推出后,这类立场中立的监察节目不再复见。亦有网民担心,只是一个简单的Facebook转载分享,也有可能被控侵权。
香港多个泛民政党和民间团体发起游行,反对被视为“网络23条”的《版权(修订)条例草案》,批评政府企图以先通过、后谘询的手法在立法会强行通过法例,扼杀网上创作和表达自由,要求当局撤回恶法。新民主同盟、公民党和多个网络、艺术界人士约三百人由金钟海富中心游行到新政府总部。他们先到附近的添马公园举行撕毁象征“网络23条”的道具猪肉刀的仪式,要求政府撤回草案。公共专业联盟主席莫乃光批评港府愚弄市民。
公共专业联盟主席莫乃光:陷害了市民,陷害了业界,陷害了所有网民,令他们不知道原本这条条例不论改与不改,其实二次创作都已经受到法律控制、箝制,所以我们一定要反对,不可以让政府先立法后谘询,这只是哄我们上轿,将我们这几只小青蛙煲到半熟就无得救了,还有通信条例等等,其实都有下一个、下一个版本的网络23条。梁振英说他不会那么快就23条立法,但他无说过他不会立网络23条。
香港人网行政总裁陈志全呼吁:“无论高登网民,人网网民,facebook , twitter,微博,希望大家所有网民,应该竭尽所能,去阻止网络23条通过。应该呼吁大家,呼吁所有议员支持这次的拖延表决。”
《2011年版权(修订)条例草案》原定在2012年5月9日的立法会会议上恢复条例草案二读辩论。然而,由于人民力量立法会议员陈伟业就该草案提出一千七百多项修订,秘书处需时三至四星期处理,无法按原订时间表提交立法会,而暂时搁置。
3.2、网民热议陈光诚被迫离国事件
2012年5月19日下午17时53分,著名盲人维权律师陈光诚一家四口从北京首都国际机场乘飞机前往纽约。陈光诚的被迫离国,中国网友予以热议。
著名维权人士屠夫表示:“感谢美帝国!感谢他们为一个中国公民所做的一切!一边是p害自己国民的流氓,一边是为了救别国一个公民开三次听证会‘敌对势力’,换你会选择谁?”而著名民主维权人士陈云飞则表示:“13亿国人的耻辱。”维权人士刘艳萍表示:“一个无罪的公民,盲人仓皇逃离自己的国家,全球欢呼,这是谁的耻辱?”
对于中国的民主自由而言,5月19日是特别应该记住的,不仅是因为今天是陈光诚被迫离国获得自由的日子,而且是因为23年的今天,即1989年5月19日,中共政权宣布戒严,随后制造了世界震惊的“六四”屠杀。因此网友“Jianzhang1984”说:“23年前今日宣布戒严,23年后今日赶走光诚。一百万人呼吁,杀;一个盲人抗争,打。无论用63年、34年还是23年的尺度来测量人民权利和中国政治,进步,是浮云,发展,沙上塔。光诚去国,亦喜亦悲。”
陈光诚被迫离国之后,中国喉舌《环球时报》总编胡锡进5月21凌晨在新浪微博(http://weibo.com/huxijin)说:“陈到了美国后很高兴,他感谢美国政府,并认为中国政府对处理他的事情上表现出“克制和冷静”。我祝福陈。希望陈本人在美国真正“留学”,在远离祖国的地方冷静思考过去发生的事,领悟他自己一个人为什么有了如此多“奇遇”。希望他能够在一个很容易被操纵的位置上,表现出与众不同。”
对于陈光诚“被操纵”之说,网友们表示整个中国都在“被操纵”,胡锡进本人及其《环球时报》才在“被操纵”。网友“罗马博客”表示:“整个的中国都在被人操纵和利用。只有脑袋灌足水的人才不明白。可惜国内有眼睛的人无法用陈肓侠的方式出国。”网友“夏阿”表示:“得了吧。。在全世界的媒体中,处在完全被操控的位置上,您跟贵破报纸表现的才是与众不同,简直就是世间奇葩!”
然而,对于胡锡进说陈光诚“被操纵”的话语,同在中国喉舌的央视英语频道主持人杨锐(http://weibo.com/cctvyangrui)却表示认同:“同情弱者,不意味着容许操纵。希望他的黑暗世界里永远有希望和阳光。”对此,网友“jieli826”表示:“这俩人儿(胡锡进与杨锐)搞基的话蛮合适。”
3.3、万人抄写《世界人权宣言》运动
2012年5月26日,中国维权人士许志永、北风发起万人抄写《世界人权宣言》运动。许志永说:“活动召集:万人抄写《世界人权宣言》,可局部可全部,将抄写的纸张拍照后上传至推特或微博,http://t.co/D3J3Ldnc // 我! //我。”北风回应说:“动召集:万人抄写《世界人权宣言》,可局部可全部,将抄写的纸张拍照后上传至推特或微博,标签: #世界人权宣言抄写。文本: http://t.co/olje0pD5 同意的请转发。”
万人抄写《世界人权宣言》运动实质上是针对百名作家抄写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的讲话》的。在毛泽东的《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发表70年之际,中国作家出版社推出《毛泽东同志<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百位文学艺术家手抄珍藏纪念册》——由100位当代文学家艺术家联袂抄录。
对此,北风表示:“《世界人权宣言》抄写活动一是针对中国百名作家抄写《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讲话》;二是针对中国国新办发布的《2011年美国人权报告》,还原‘人权’的真正内涵。”维权人士袁新亭表示:“在实质上远胜于讽刺性地引用中共在延安时期吹捧欧美和普世价值的虚假‘先声’,也可在话语系统上跳离我们的对手。”
截至6月2日24时,抄写《世界人权宣言抄写》运动停止收集,共收集到704分作品。发起人北风说:“收集截止时间已到,截止至6月2日24时,成功收集 #世界人权宣言抄写作品0704份,展示墙: http://t.co/EFkyRUmW ,感谢大家的参与。了解自身权利,告知他人权利,任重道远,大家一起加油。”而被抄得最多的《世界人权宣言》内容是第十九条:“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持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过任何媒介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消息和思想的自由。”
而对于抄写的具体意义,北风表示:“看到网友在抄写《世界人权宣言》过程中的一些反馈,有些还是很有代表性的,例如 @走向民主惊叹:‘我的天呀,人人有权离开任何国家!’抄写的过程,也是认识和重温自身权利的过程。”学者、德先生研究所创办人张辉表示:“经过几十年乱七八糟的改革,中国社会已经成了官和民对立的社会,同时也是一个相对多元化的社会。抄写《世界人权宣言》,这里面有话语对抗的成分,但更多意义则是多元立场的表达。我喜欢这种多元立场的表达,它是解构一元化统治的现代化方式。”
对于网友发起的抄写《世界人权宣言》运动,新浪微博和腾讯微博直接将“人权宣言”四个字设成了一级敏感词,包含这个词在内的任何内容在发布的时候就会提示违反规定无法提交。
3.4、网民签名呼吁“尽快让吕平先生保外就医”
5月25日,吕加平家属发出《尽快让吕加平先生保外就医的呼吁书》,呼吁中国维权人士与网友签名支持。吕加平家属希望在吕加平先生6月14日生日前征集一千个签名做为他的生日礼物。截止5月31日零点,签名声援吕加平先生保外就医的总数达到670个。
吕加平因揭露江泽民“二奸二假”历史而被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1年5月13日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目前已年过70岁的吕加平在湖南邵阳监狱服刑。
吕加平先生长期患有心脏病及股骨头坏死症,在监狱服刑期间又检查出胆结石、胆囊炎、支气管扩张、脊椎骨质增生、糖尿病等一共七种疾病。2011年底,吕加平先生一度心脏病发作,而在被带出监狱看病时还要戴上重重的手铐脚镣。
2012年5月16日,吕加平夫人于钧艺女士再次监狱探监,了解到吕先生近期身体情况继续恶化。吕夫人:“他的身体仍然很不好,经常一口一口地吐血,还有因脊椎骨质增生和股骨头坏死,晚上睡觉时压住骨头痛,睡不好觉,同时坐、站、走都不稳,很容易摔跤(曾经在狱中摔过)》”
鉴于这种情况,家属曾多次口头及书面向湖南邵阳监狱即北京司法机关提出将吕加平先生保外就医,但均无任何回应。
3.5、网民热议“云南巧家自杀式爆炸”
2012年5月10日上午9时30分,云南昭通巧家发生一起爆炸案,因为丈夫反对强拆被地方当局抓走被打死,妻子活不下去只好带着孩子到县政府拆迁办进行自杀式爆炸。然而,云南巧家地方当局却颠倒黑白,将一个死在现场的送水工赵登用认定是爆炸实施者。
赵登用被云南巧家当局作为爆炸“替罪羊”,其哥哥赵登贤5月14日在腾讯开微博为弟弟赵登用喊冤。赵登贤说:“当地政府荒唐之极,今天媒体列出5个质疑,我再重复一下:1我弟弟根本不懂爆炸,也很难接触到爆炸物。2、踏实一个候工的苦力,平时性格开朗。3、事发当天早上曾有人遇见赵登用,但当时并没有背包?4自己的家庭与拆迁无关,作案动机?5希望公安机关拿出他作案的证据来。在其新浪微博(http://weibo.com/u/2765043917),赵登贤说:“我们这里太黑暗了,没有说话的地方。他们说我弟是爆炸案的嫌犯,却说不清炸药的来源,怎么能叫人相信?我弟是冤枉的。”
对此,网友认为这是中共强制拆迁导致的恶果,也是中共拒绝诺贝尔和平奖的结果。网友“hnjhj”表示: “拒绝炸药奖的结果就是收获很多炸药。”
报人“时报翔哥”表示:“从湖南钟家始到今天,中国强拆夺去的生命,以百计,悲剧不断复制,生命凋零,鲜血满地。我们却无法阻止,这是整个社会的无耻!”
著名维权律师刘晓原表示:“因拆迁长期得不到合理解决,2011年5月26日,江西抚州市居民钱明奇制造了一起震惊全国爆炸案。没想到的是,事过还不到一周年,今天云南省昭通市又被逼出了一个女“钱明奇”。在昨天,广州市拆迁户李洁娥也从五楼纵身一跳结束了生命。这些年来,无数被强迁户的血,洋溢在我们周围,让我们变……”
而对于云南当局采取“替罪羊”的行为,网友“荆楚狂生1957”表示:“这又是一起为了稳定、为了掩盖强征强拆、为了保住官位和颜面而强奸民意的卑劣行径!指鹿为马,为所欲为,无所不用其极!”
著名微博“作家-天佑”质疑:“种种证据表明,赵登用只是个不幸在现场遇难的送水工,他只是被当地政府定为爆炸案主角。如果我们不能通过网络还赵登用以清白,那么,以后有类似的爆炸案,我们也不幸成为其中一个受害者,我们也可能成为另一个赵登用。死了,很冤;替人背黑锅,更冤;让我们的家人受到别人的指责,他们比窦娥还冤。”
更多网友则表示不希望成为下一个赵登用。网友“走不出潮汕”表示:“每个人都可能成为另一个赵登用!”网友“李岩是个老男孩儿”表示:“今天出个赵登用,明天难免王注销。真像需要晏证码,否则面临热启动。”网友“old南山樵夫”表示:“你我他就是下一个赵登用. ”网友“近我者赤”则表示: “为了不让你我成为下一个赵登用,坚决转!”
3.6、网友发起“关注郭玉闪”快闪行动
由于帮助盲人维权律师陈光诚逃到美国大使馆,著名学者、传知行社会经济研究所所长郭玉闪每天被要求做2小时笔录。
郭玉闪的好友萧翰说:“【有完没完】这十多天来,他们已经没什么可调查的了,但还是每天对郭玉闪问话,不许出门,每天做2小时笔录,做笔录,做笔录。。。有完没完?有完没完?有完没完???”
对于郭玉闪失去自由,网友们于2012年5月20日晚上21时左右在新浪微博发起了“快闪行动”,呼吁关注宋泽,关注克贵,关注郭玉闪。
一位腾讯网友说:“今晚21点,为[盲人]侄子,网络快闪行动,敬请各位网友参与!可分别跟进!展现公民力量!”
网友“鹰灵里瓦”说:“21:00 快闪行动,标题已暂拟,可以自定。感谢弟兄与姊妹们长期以来不惜一切为民间公民社会建立所作出的巨大努力,我与你们不离不弃,迎接暴风雨和艳阳天。”
网友“heshiabc”说:“墙内微博正在发起今晚9点快闪行动.【关注宋泽,关注克贵,关注郭玉闪】今晚9点让我们齐声呐喊克贵无罪,放人。满屏皆是,为了他们的自由,为了我们的明天,让我们手牵手,心连心,在一起。”
然而,新浪微博已经将网友“快闪行动”的微博删掉,并封杀了大量微博。维权人士刘德军说:“又出了什么突发事件?我的新浪微博账号突然又无缘无故地就被删了。而且看来是同时行动,我腾讯微博大号也被删了,还是加V了的啊。”
3.7、北京召开“首都互联网行业自律工作表彰大会”
5月25日,北京市网管办、北京网络媒体协会召开“首都互联网行业自律工作表彰大会”,对“新浪微博社区公约”、“搜狐微博版权保护公约”、“网易微博妈妈团”、“百度‘信息源头审核过滤’”、“凤凰‘有问必答’活动”、“搜房网社区干部上网培训工程”、“开心网‘员工自律委员会’”、“360安全桌面儿童模式”、“优酷网‘视频代码与视频指纹强效组合’”、“移动微博信息安全演练机制”等十项“自律”创新以及40名网络监控人员获得北京当局表彰。
对于网络监控,除了这些参与作恶的网站之外,还应该记住这些参与作恶的个人。搜狐微博自律专员胡洋仅在一年就“举报、处理了存在的危害国家安全、危害社会稳定、违背法律法规、违背社会公德、淫秽色情、诈骗、谣言、虚假信息及跟风炒作、炫富拜金、荒诞猎奇等庸俗行为相关信息近5万多条。”兼职6年的网络监督志愿牛彦奇举报不良信息6170条。
截至2012年4月底,北京网络媒体协会向社会招募“网络监督志愿者”队伍,已经由最初的200人发展至3386人,共举报违法和不良信息近14万条。这3386名网络监督员上岗前都经过培训,北京市互联网宣传管理办公室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王倩介绍,每位网络监督员都要使用唯一的用户名、密码通过统一的举报平台进行举报,先要进行系统使用方面的培训。
3.8、新疆通过法规处罚传播“虚假”信息的网民
5月3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简称《办法》)规定,对网民编造并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应急处置的虚假信息将受处罚。
《办法》称,编造并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而进行传播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暂停其业务活动或者吊销其执业许可证;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对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3.9、中共当局批判“人肉搜索”
2012年5月11日,中共喉舌《北京日报》发表《“人肉搜索”的缰绳该勒住了》的评论称:“不知从何时起,“人肉搜索”成了一些网民宣泄情绪的工具,动辄以此来对他人进行攻击似乎成了他们上网的一大乐趣。”并称“其实长久以来,‘人肉搜索’并没有太好的声誉,一来是这名字听起来就让人感觉‘不入流’,二来是其操作手法实难说是正人君子之所为,多是一些理屈词穷之人躲在暗地里打黑枪、放空炮。一起起‘人肉’事件背后,我们看到鲜有理性的观点交锋,更多是一些网民的怒气、戾气和霸气,群体性的网络起哄甚至网络暴力。‘人肉搜索’对个人、社会的杀伤力和破坏力愈发明显。”
文章还将“人肉搜索”与中共大力批判的“网络谣言”绑架在一起。“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如今‘人肉搜索’已越来越多地与网络谣言混在了一起,网络空间的空气质量正直线下降。多年来,‘人肉搜索’培养出了一批热衷于挖人隐私、造谣生事的无事生非者。他们惯常于将个人恩怨掺杂到‘网络爆料’中,抹黑诬赖、无中生有,尽混淆视听之所能。网络上各种信息真假难辨,正所谓‘“人肉”之风愈甚,背离真相愈远‘,网上闹得一片喧嚣,到头来却是大家啥都不信,最后受害的只有那些无辜的‘被人肉者’。近年,‘人肉’揪错对象,扰乱社会秩序的情况时有发生,‘人肉搜索’的社会危害力正在逐步显现,对此我们决不能等闲视之。”
因此,文章最后建议当局:“揭人隐私、人身攻击、造谣惑众在任何社会都是不能容忍的,‘人肉搜索’应当受到约束,否则它将变成头脑发热者手中的棍棒,我们的社会不能容忍这样的胡敲乱打。”
6月6日,光明网发表署名“生越”的《“人肉搜索”的法律问题浅析》,认为“‘人肉搜索’直接挑战法律底线,已经成为了必须解决的难题”。因此,作者说:“《民法通则》第120条规定侵犯他人人格权利的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刑法》第246条规定对侮辱罪、诽谤罪的具体刑罚。而对于利用‘人肉搜索’公布的个人信息对当事人进行骚扰的,我国也有《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规制。新颁布的《刑法修正案(七)》第7条则对非法提供他人个人信息的行为予以法律法规。《侵权责任法(草案)》也对人肉搜索中网站要承担的侵权责任予以规定。在既有的法律框架下,其实没有必要专门再为‘人肉搜索’侵权问题设置罪名。人肉搜索侵权的法律依据是存在的,但是对人肉搜索侵权的法律责任认定还比较困难。”
3.10、“北京日报”在新浪微博成为禁忌词
2012年5月4日,中共喉舌《北京日报》发表题为《从陈光诚事件看美国政客的拙劣表演》的评论,认为令中国政府脸面无光的不是任意践踏基本法律的山东临沂地方当局,也不是对陈光诚及其家人,对陈光诚探访者大打出手的地方政府雇用的流氓打手,而是受害者陈光诚。
由于《北京日报》奇文的轰动惊人效应,一日之间,平时没有多少读者喜欢看的《北京日报》一举成为中国微博用户最多的新浪微博的最热门搜索词之一,成为得到评论最多的中国报纸。网友“P民福利2012”说:“美帝官员俭朴就是错,本朝官员奢侈也是对。伟光正万岁!”网友”fabless_ASIC_LingQin“则表示:”北京日报的社论翻译过来就是:‘当了官不贪污不腐败,还整天帮着那帮穷老百姓说话,你丫这是存心给我上眼药呀,装什么孙子?’”
到了5月4日晚上8点左右,在有关《北京日报》文章的评论飞速增加、《北京日报》在热搜榜的名次迅速窜升之际,新浪微博突然把“北京日报”列为不能搜索的禁忌词。搜索“北京日报”的用户得到标准的告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北京日报’搜索结果未予显示”与此同时,中国另一家门户网站网易微博也将有关“北京日报”的搜索结果和评论全部隐藏起来,使用户无法看到。
3.11、著名微博“作业本”第一次被国保“喝茶”
2012年5月9日上午9时54分,新浪著名微博“作业本”发出一条被国保“喝茶”的微博。作业本说:“三个国宝把我带到京口一支路七天酒店,开了房间,说是让我协助调查,暂时没事。”中午12时49分,“作业本”被国保“喝茶”结束。作业本又发出一条微博说:“谈话结束,从酒店里出来了,送回家的路上,稍后发布长微博。:)”下午14是38分,“作业本”发出被国保“喝茶”的长微博。“我终于失去了我的第一次……”截至今天下午16时54分,仅仅两个多小时,这条微博就被转发12175次,留下评论7808条。
“作业本”是新浪的著名微博用户,拥有265万粉丝。对此,网友“柯蓝”表示:“摸摸头压压惊。本本的成人礼~”著名维权律师刘晓原说:“如面临被喝茶、被跟踪、被失踪而心里感到恐惧了,希望你能先想到给我打电话。作为一个有过这些经历的律师,也许可以帮助你克服点心理恐惧。”
3.12、论坛站长徐望仁因拒绝删帖被警察强制问话
5月7日,湖南耒阳城市论坛站长徐望仁因为拒绝配合删帖和提供发帖者的IP,被耒阳市公安局警察强制问话。警察短信威胁说:“反正今天对你的法律文书出来了,一直坚持问清为止,才能放你走”。
5月4日,网友“晓晓”发表题为“耒阳惊现副局长斗殴门”的帖子,称人社局谢姓和李姓副局长斗殴,“此矛盾非人事局与劳动局合并引起,谢资格老,自然人老力衰,李新上任,战斗中占了上风,谢今天未上班,在家休养。具体处理结果被封锁。衡阳正副局长干架后,耒阳继承了打架斗殴的优良传统,可喜可贺。”
对此,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帖子内容坚决否认,并向公安局发函请求警方立案并且查处发帖网友。5月4日,耒阳市人社局在发给耒阳市公安局的《关于请求对发布虚假信息者进行依法查处的函》中称,网友“晓晓”在耒阳城市论坛发的帖子,“纯属造谣,无中生有”,给两位当事副局长造成了严重的人身伤害,“特请求公安部门对此事进行立案调查,并依法查处相关人员,还当事人一个公道”。
站长徐望仁表示,网警要求删帖后,论坛曾派版主去人社局核实斗殴一事,门卫告诉他们“有这回事,后来两人被一辆车带走了”。论坛为此曾一度拒绝删帖,最后在5月5日和5月6日,两次清理了该内容的帖子。
因为自己没有积极配合警方,答应删帖和提供发帖人IP地址的要求,徐望仁在5月7日被网警叫到公安局,并被警察“强制问话”。徐望仁说,耒阳市公安局的唐姓网警叫他到公安局问话,自己随后被另两名警察“强制起来”,早上8点多到公安局,中午12点半才出来。其间,警方问他发帖人的基本情况,帖子的点击数、回帖数、谁发的等问题,并要求提供发帖人的IP地址。徐望仁称,自己以“要刑事立案才能提供,现在提供是违法的”为由予以拒绝。随后警方表示,5月9日将到该论坛所在单位进行调查。
徐望仁还说,他收到了唐姓网警的威胁短信。从徐提供的短信中,南都记者看到了“你这样搞方政委绝对会搞到底”、“反正今天对你的法律文书出来了,一直坚持问清为止,才能放你走”等内容。
3.13、网友李川因转法院院长偷情被拘留
2012年3月3日,四川南充网友李川(实名:李友谋)因为在四川新闻网麻辣社区发了一个转帖被南充市公安局嘉陵区分局拘留5日。
2012年2月15日,李川在蓬安论坛看到一个帖子,这个帖子发帖时间是2012年2月2日,题为:《南充一法院副院长与工会主席偷情被抓》,他看到帖子后一字未改,原文转帖到了四川新闻网麻辣社区南充论坛,3小时左右南充市公安局网警就找到了他,并于2月28日上午9点55分对他进行了传唤,并于3月3日,对他进行了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据李川说:他拘留出来后网上搜索,发现该贴最原始帖听说早在2012年1月17就出现了,并且,该文一经发表,就引起多个网站论坛全文转载。例如:果城茶馆,Xueyujinjie的搜狐微博,zjxme的海峡微博,南充吃喝玩乐网,盐城E家,果城闲聊,南充联盟等,都以同样的标题进行了全文转载,这些网站涵盖全国范围,影响深远。
这个帖子说:”2012年1月12日,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袁彪与其情妇嘉陵区法院工会主席杨蓓在人民南路一居民屋内偷情现场被抓,此事南充市市级领导都已知晓。一对狗男女在上班时间幽会居民屋内,行苟且之事,被抓个正着。惊动市上领导前来调解,何其笑人。蓬安才出了个刘禽兽,上班时间强奸公务员。南充又来一个袁畜生,上班时间偷情公务员。这个年,南充好热闹!”
因此李川认为:即便是造成当事人名誉受到损害,我所造成的损害也只有其总损害的X分之。应算情节轻微的名誉损害,根据《公安部关于严格依法办理侮辱诽谤案件的通知》也属于自诉案件,由受害者向法院起诉,不归公安管辖。并且,嘉陵区公安分局,在没有弄清到底散播他人隐私,公然侮辱他人的原帖子究竟属谁人所发的前提,没能调查清楚事实真相,不分青红皂白,将一个市民处以拘留的行政处罚,这与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的基本原则不符。
3.14、新浪定点清除王小山等十位名人的微博
2012年5月8日,新浪著名微博王小山(http://weibo.com/wangxiaoshan)被新浪定点清除。王小山的新浪微博拥有粉丝56万多。
此外,2012年以来,新浪已经删除张鸣(1月7日)、夏业良(3月21日)、郭于华(4月12日)、杨海鹏(4月25日)、何兵(4月25日)、石扉客(4月26日)、慕容雪村(5月3日)、冬眠熊2010(5月3日)、俞心樵(5月3日),加上王小山(5月8日)正好十个人的微博。
对此,著名维权人士屠夫表示:“好不容易关注者攒到几十万、几百万,一夜之间鸟毛都没了,其实是很正常的事,墙内不转世才是奇怪,像我这样整天在转世的路上,心态已经变得无比强大,在这鸡巴郭嘉,在机器面前,我们都是待宰的羔羊。”网友“浪子chn七世转世灵童”表示:“我终于明白了,在贵国贵党面前,万能的王小山亦不是万能的!”
著名媒体人士安替表示:“连王小山也被删号了,我倒是想问,过去两年来,一直说微博才是新闻人的主场的朋友,现在有什么话说?这明明是人家的主场,生杀在他。”
3.15、程益中的微博因支持军队国家化而被删除
2012年5月15日,著名媒体人士、原《南方都市报》总编程益中的新浪微博(weibo.com/chengyizhong)、腾讯微博(http://t.qq.com/chengyizhong?pagesetMyhome=1&id=15044074374850&pi=10&time=1297172007)因为发布支持军队国家化的言论而被新浪删除。
程益中的微博说:“军队国家化,天经地义!难道还有疑问?难道还有人不是爹娘生的?请问在贵党诞生之前,难道就没有军队?难道就没有国家?难道就没有人民?请问没有人民,国家何在?军队何在?贵党何在?(干嘛删?有理说理啊,你那么有理还害怕谬误吗?再说,这么美的配图怎么忍心删除哪?)
对此,“南都深度”的新浪微博回复到:“如果解放军算是共党的,那人民也应可另组军队,干死丫的。”然而5月16日早上8时52分,南方深度却否认说:“昨夜九点余,本账号出现故障,被人操作出现一次不当转发,,值班人员发现后马上予以删除。在此,谨向众多网友粉丝诚挚致歉。”6月1日,《南方都市报》深度报道部主任喻尘因此被迫辞职。
在新浪微博搜索“解放军算是共党”、“军队国家化”、“程益中”等词,发现不能搜索,已经是敏感词。
3.16、作家慕容雪村新浪、腾讯微博被禁言
5月3日,著名现实主义作家慕容雪村在新浪微博(http://weibo.com/hawking)和腾讯微博被禁言,好友及支持者纷纷公开表示不满,并准备以转发他的微博等来表达对当局审查制度的抗议。
王小山在微博上说,@慕容雪村刚在网易发了一条:我的新浪微博和腾讯微博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已不能更新,目前尚不知是无期徒刑还是有期徒刑。
李承鹏也说:下午电话@慕容雪村,证实了他被禁言的事。此外他一切如常。我一贯主张朋友们在尺度内发言,保护自己,不争朝夕。我也明确地支持言论自由。慕容雪村的发言并无任何过格之处,仍被禁言,我谴责有关部门,表达抗议。从明天起,我每天转发三条慕容雪村以前的微博。禁言、封号,可以,我陪着。
冉云飞也在微博上说:在外边办事,太太十万火急地说兄弟被禁言了,手机随即无电。回来打电话过去,得知一切尚好,只是不能发言,心下稍释然。无法,在中国我们得降低活着的要求,否则你就会郁闷得不成样子。
慕容雪村,自中国政法大学毕业后,曾以《成都,今夜请将我遗忘》,《天堂向左,深圳往右》,《原谅我红尘颠倒》等书成名。2009年底,慕容雪村卧底进入传销集团,并根据这一亲身经历,写作揭露传销的纪实作品《中国,少了一味药》。他的都市文学或者以律师生涯为切入口,或者陈述当代人活得卑微谨慎而又互相算计,最后主人公往往在充满金钱与利益的生活中走向绝望。
2011年冉云飞因茉莉花事件而被当局逮捕时,他公开在微博上表示支持兄弟。而后他又与王小山等人一起去山东看望盲人陈光诚。最近,他因大学演讲与微博谈事揭露当前社会真相而又名噪一时。
3.17、姚晨微博转发求救信息被指“传谣”
5月4日晚,:“微博女王”姚晨转发了一条航海者海上求救的微博,遭到网友质疑“传谣”。因为“厦门警方在线”微博说,接到报警后,他们已经迅速派出人员进行救援,“目前全船人员安全”。而且,“厦门警方在线”称,这名海上求救的航海者触礁遇险跟此前拒绝履行停靠申报手续有关。
对此,姚晨连发两条微博,感慨“转还是不转,这不是个问题”,她还调侃自己,“这事真得怪我爸,就是他把这种‘好管闲事’的DNA遗传给了我”。后来,姚晨首次通过长微博大发议论,感慨目前的微博环境,不管说什么,总会有人提着道德大棒来教训你。
4、隐私权
4.1、欧委会状告德国不落实电信数据存储法规
5月31日,欧盟委员会在布鲁塞尔宣布,鉴于德国仍未开始执行欧盟于2006年制定的有关电信数据存储的法规,欧委会正式向欧洲法院提出控告,并要求对德国处以罚金。
欧盟要求所有公民的部分电信数据都将被储存一段时间,以备警方或反恐部门调查取证所需。目的是预防重大刑事犯罪和恐怖袭击,其基础是欧盟于2006年通过的一项反恐和打击刑事犯罪法案。根据该法规,成员国有义务让国内的电信服务企业全面存储用户的电话通话和电子邮件联络数据。被存储的数据包括用户的姓名、住址、电话号码、通话时间以及移动电话的使用位置,还有发送短信、上网及电子邮件的联络数据。但通话的内容不能被纪录。
在德国,关于电信数据存储的法律还没有出台。虽然2008年一部相关法律开始生效,但2010年德国联邦宪法法院裁决该法违宪,之前所收集的数据也必须删除。宪法法院认为,该法对保护个人隐私不受国家侵犯设置的门槛不够高。但裁决并没有对欧盟法规提出异议,而是要求德国修改法律。
德国执政联盟一直无法就解决方案达成一致。联盟党籍的内政部长弗里德里希(Hans-Peter Friedrich)要求按照欧盟规定,将所有电信数据一律存贮6个月,无论是否存在具体的犯罪怀疑。但自民党籍的司法部长洛伊特霍伊泽-施纳伦贝尔格(Sabine Leutheusser-Schnarrenberger )则要求,只在有具体怀疑的时候才进行有针对性的数据存储,而且存储时间缩短到7天,即所谓的“速冻”程序。
欧盟委员会认为这不是对欧盟法规的充分落实。欧委会尽管多次对提出敦促和警告,但德国政府方面仍没有拿出解决方案。欧盟委员会批评指出,在宪法法院推翻有关法律两年后,德国仍没有制定出新的后续法律,因此将柏林告上欧洲法院。欧委会的建议是,从欧洲法院对此案作出裁决之日起,到德国开始执行欧盟法规止,德国应按日支付每天315037欧元的罚款。
4.2、Facebook对用户隐私保护不足
美国权威消费者杂志《消费者报告》(Consumer Reports)在6月刊中指出,Facebook没有足够清楚地向其1.5亿名美国用户说明如何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
《消费者报告》称,大约有1300万名Facebook美国用户尚未设定在线隐私权控制,这意味着许多用户都无法找到这个设置,或是不了解保护自身个人数据的必要性。报告称,Facebook拥有“迷宫般错综复杂的政策和(在线隐私权)控制”。报告还指出,即使是那些使用隐私权设置的用户,可能也并不清楚Facebook从用户和非用户那里收集何种信息。
《消费者报告》在1月份对大约2000名拥有家庭互联网连接的成年人进行了调查,从而发布了这份最广泛的Facebook隐私权审查报告。这项调查的参与者都是权威调查机构特恩斯市场研究公司(TNS)召集的一个在线社区的成员。
4.3、MySpace与美国当局达成用户隐私权相关和解
5月9日,在线媒体和广告公司Specific Media旗下社交网络公司MySpace已经与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达成的协议,MySpace同意采用一项广泛的隐私权计划,并提交这项计划以备审计。
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发表电子邮件声明称,根据这项为期20年的和解协议,MySpace被禁止共享用户个人信息,除非首先向用户发出通知并获得许可。
联邦贸易委员会在声明中指出,MySpace无视该公司在隐私权政策中作出的承诺,向广告主提供了用户的个人信息,从而令广告主能识别在MySpace网站上浏览特定页面的用户。
联邦贸易委员会称:“广告主能利用好友ID来定位用户的MySpace身份资料,从而获得用户身份资料中公开的个人信息,而且在大多数情况下都能获得用户的全名。广告主还能把用户的真名和其他个人信息与其他信息合在一起,将更广泛的网络浏览活动与一名特定的用户联系起来。”
联邦贸易委员会还指称,MySpace在一个合法的框架下做出了虚假陈述,这个合法的框架允许美国公司将个人数据从欧盟转到美国。MySpace虚假陈述称,该公司已经遵循了所谓的“安全港”原则。
在此以前,谷歌、Facebook和Twitter也都已与联邦贸易委员会达成了类似的和解协议,该委员会正在加强互联网隐私权保护的执行。
4.4、美联邦调查局要求获取互联网用户信息
2012年5月8日,据国外媒体报道,美国联邦调查局希望Facebook,谷歌等大型互联网公司建立后门,允许其进行“窃听”或监视嫌疑人动态。
联邦调查局希望可以在网络社交媒体和互联网通信公司建立后门,运行对嫌疑人进行窃听监视调查。由于更多的用户习惯于采用基于Web通信和信息服务进行交谈,FBI传统的窃听手法面临挑战。
对这一提议,民间维权组织感到不满,认为这样一个后门的建设无疑非常劳民伤财,也不应该为政府部门“开绿灯”。
4.5、谷歌将因侵犯Safari用户隐私被罚1000万美元
5月6日,一名消息人士透露,谷歌正在与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就谷歌侵犯苹果Safari浏览器用户隐私权一案的罚款数额进行谈判。这一罚款可能超过1000万美元。
FTC认为,由于在Safari浏览器中植入Cookies,绕开苹果的隐私设置,因此谷歌欺骗了消费者,违反了去年签订的和解协议。通过这样的Cookies,谷歌可以绕开Safari内建的隐私保护功能,在计算机、笔记本、iPhone和iPad上向Safari用户投放具有目标性的广告。谷歌发言人对此表示:“我们毫无疑问将与任何提出质疑的官员合作。”
2月16日,斯坦福大学研究人员乔纳桑·梅耶尔(Jonathan Mayer)公布了谷歌侵犯Safari用户隐私权的做法。
2012年6月7日 下午 11:01
http://chinadigitaltimes.net/chinese/2012/06/%E4%BF%A1%E6%81%AF%E7%A4%BE%E4%BC%9A%E7%A0%94%E7%A9%B6%E6%89%80-%E7%BD%91%E6%B0%91%E6%9D%83%E5%88%A9%E9%80%9A%E8%AE%AF%EF%BC%88%E6%80%BB%E7%AC%AC%E5%8D%81%E4%B8%80%E6%9C%9F%EF%BC%8C2012%E5%B9%B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