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基督徒律师前往乌鲁木齐,申请会见阿里木江遭狱方拒绝



8/21/2012

对华援助协会  2012年08月21日

alt2012年8月12日在新疆乌鲁木齐,来自北京的一位代理律师,依法申请会见正在新疆第三监狱服15年徒刑的著名维吾尔族基督徒家庭教会领袖阿里木江(左图),遭到狱方的违法无理拒绝。

2012年8月12日上午10点左右,阿里木江的妻子古丽努尔聘请的基督徒律师,拿着申请会见阿里木江的手续,来到新疆自治区监狱管理局狱政处,找负责办理会见在监狱服刑人员批准手续的何处长,向他出具了申请会见的手续。何处长在几个房间走来走去近一个小时,到上午11点左右,何处长拿着一个小本子对律师说:根据司法部的规定,会见监狱服刑人员为他代理申诉控告,必须经服刑人员本人授权同意才可会见,请你到新疆第三监狱联系会见阿里木江的事,无需找我们监狱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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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律师和古丽努尔(右图)到新疆第三监狱申请会见阿里木江。碰巧那些监狱管理人员在开会。临近中午下班时候,监狱管理人员负责安排律师会见服刑人员的狱政科的王科长,把律师带到副监狱长办公室,装模作样当着律师的面,研究了一下,说可以会见,下午3点半他们上班后来办会见手续。 
 
当天下午3点半,律师来到监狱王科长办公室。王科长拿出笔记本里写好的几句话,旁边有警察拿着摄像机对着律师和王科长摄像,把王科长对律师的答复全部摄像下来。王科长对律师说:经过研究,不允许律师会见阿里木江,因为这个案子涉及国家机密,律师和阿里木江谈论案件事实本身就是国家秘密,不能允许律师和他会见。

王科长对律师念他本子上写的那些话的时候,律师看见他的嘴唇在颤抖,而且颤抖得很厉害,可能他自己也觉得这样做,良心有很大的谴责吧。

 
等王科长说完,这位基督徒维权律师对王科长说:”我对你们这种违反法律、法规,非法剥夺服刑人员和律师合法权益的做法,表示最强烈的抗议!“
 
等律师对王科长说完后,王科长问律师:是否还需要我们把司法部有关会见犯人的规定再念给你们听?律师说:”没有那个必要了。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法律是靠人去执行,执法人员没有了良心和道德底线,法律就等于零了。“ 说完,律师和古丽努尔一起离开了监狱。

阿里木江的案情简介(参看 www.FreeAlim.com):

2007年9月13日,新疆喀什市民族宗 教事务局认定:“阿里木江•依米提自2002年以来,以工作名义,在喀什地区非法从事宗教渗透活动,在维吾尔族群 众中传播基督教,散发宗教宣传品,发 展基督教徒”(参看喀什市民宗局2007年9月13日文件)。

但是,到了2008年1月12日,喀什市公安局却以“涉嫌煽动分裂国家”和 “向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两项罪名,将阿里木江刑事拘留;2月20日经检 察院批捕,被正式逮捕。

2008年9月12日,针对阿里木江的案件,联合国“人权理事会非法任意拘押事件处理工作组”作出决 定,并颁发2008年第29号文件,认定阿里木江被非法任意拘押的事实成立。

2009年8月6日,喀市地区中级法院秘密判决阿里木江有 期徒刑15年,罪名是“向境外人员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按绝密级量刑)。10月27日,喀什该法 院才通知阿里木江的妻子古丽努尔和律 师李敦勇先生。 阿里木江提出上诉,新的代理律师是中国著名的维权律师李柏光先生。

2010年3月1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通过不开庭审理, 拒绝律师出庭,维持了喀什地区中级法院一审判决,阿里木江被判十五年徒刑, 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2010年4月12日,阿里木江的妻子古丽努尔接到电话通知,阿里木江已经从喀什看守所转到乌鲁木齐的新疆第 三监狱服刑。

2010 年11月,新疆高级人民法院接受了阿里木江的妻子古丽努尔和母亲吾秀尔汗的申诉,决定重新审理阿里木江“泄露国家绝密”一案。在家属的要求下,一直代理此 案的北京市共信律师事务所派遣律师前往,于11月17日抵达乌鲁木齐。该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是著名的基督徒律师、曾经受到美国布什总统两次接见的李柏光博士。

2010年圣诞节后, 新疆高级人民法院告诉古丽努尔,他们已经于12月20号合议决定完了这个案子。

2011年2月,新疆高级人民法院通知正 在服刑的阿里木江,裁定维持15年有期徒刑的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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