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榆林基督徒遭劳教,罪名组织利用邪教组织



9/09/2012

对华援助协会  2012年09月09日

今年02月(2012),陕西省榆林市以“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为名,劳动教养二位基督徒。

榆林1榆林22012年01月13日,基督徒刘星星姊妹等来到陕西省子洲县何家集镇过洞村的薛玉霞姊妹家里,参加基督徒活动,被子洲县公安局以”涉嫌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为名实施刑事拘留。2月13日,榆林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做出榆劳字(2012)第02号劳动教养决定书,认为薛玉霞和刘星星参与的是“全范围教会”邪教,并说明根据国务院(1980)56号文件《关于劳动教养的补充规定》(三)的规定,决定对两人劳动教养一年六个月。但是,劳动教养决定书并没有送达给被处罚人,据刘星星讲“他们只是让我签了一个名字,至于什么内容根本不知道,更没见到什么劳动教养决定书。”

刘星星的母亲从河南老家到陕西省子洲县公安局了解原告的相关情况,但该案的承办人员一直不予接待。直至2012年5月底,才辗转获知刘星星已经被送往陕西省女子劳动教养管理所执行劳动教养。2012年6月13日,刘星星的家属在律师的帮助下才获得劳动教养决定书。(点击小图参看大图)

目前,刘星星的家属已经聘请维权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律师于2012年6月12日接受委托,6月13日到榆林市榆阳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目前此案法院已受理。

该案原安排在7月17日开庭,但因主审法官的妹妹发生交通事故而临时中止,现暂未安排开庭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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