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道:呼之欲出的“公理” ——记赵常青和丁家喜等被刑拘的日子



4/19/2013

文/钟道


看哪,我的仆人,
我所扶持、所拣选、心里所喜悦的,
我已将我的灵赐给他,
他必将公理传给外邦。
他不喧嚷,不扬声,
也不使街上听见他的声音。
压伤的芦苇,他不折断;
将残的灯火,他不吹灭。
他凭真实将公理传开。
他不灰心,也不丧胆,
直到他在地上设立公理,
海岛都要等候他的训诲。
(以赛亚书42:1-4)


致每个月定期饭醉一次的人们

    我们都吃过他的饭,喝过他的酒,也在遭到逼迫的时候领受过他的关爱。

    赵常青,他是一个基督徒,他立志要将基督的爱和公义彰显,也到处去宣扬公理,是上帝所喜悦的儿女。他不完全,有软弱,他因信耶稣基督而知道:“我觉得有个律,就是我愿意为善的时候,便有恶与我同在。(罗7:21)”但是靠着那在地上设立公理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胜过“与我同在的恶”了。


    他也会如同保罗一样说:“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感谢神!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这样看来,我以内心顺服神的律,我肉体却顺服罪的律了。(罗马书7:24,25)

    想起饭醉喝酒的日子,心中的畅快,人头的攒动,江湖的险恶,人心的不测。在这一切的环境中,他都是甘心乐意的招待各路好汉。如今祂被以涉嫌“非法集会”罪,系狱坐牢了。那些喝过他酒的人,似乎是平安。没有系狱的人,怎么可能还继续心安理得的过“似乎是自由,实际也在捆绑之中”的日子呢?

    公理何在?公理难道说,只在人的心中,而没有彰显在地上吗?

    不是的,那“压伤的芦苇,他不折断;将残的灯火,他不吹灭。他凭真实将公理传开。”公理是在耶稣基督里的,基督已经凭真实将公理传开。耶稣基督已经完成了的,在地上设立公理的事业,需要主耶稣基督的门徒去彰显出来。我们每一个基督徒都要因着公理的不显,而在上帝面前认罪悔改。

小象的笑与哭

    小象是个十月大的婴儿,十个月来他一直都由爸爸赵常青看顾着,四月十七日晚上七点之后,爸爸被带走了。随后又进来一帮人,对家中的每一件物品进行搜查。小象看见一帮以前没有见过的人进到家中,为了表示友好,向其中的女性不住的笑。但是没有得到回应,严肃的搜查进行了四个小时,晚八点到夜里十二点。小象累了,躺在妈妈的怀抱中睡着了。

    第二天(四月十八日),妈妈没有像往常一样去上班,也没有看见爸爸,平时都是妈妈上班,由爸爸来照顾小象一天生活的。对此小象也没有多想,直到中午,进来两个陌生人给了妈妈一纸刑事拘留通知。小象整个下午都在找爸爸,对于每个来到家中探访的戴着眼镜的男子,都误认为是爸爸,并努力发出声音,以吸引来人的注意。

    小象的笑与哭,都充满了无奈,是一个婴孩面对世界的无奈。笑是为了表示友好,哭是为了表达需要。熟悉的爸爸不见了,赵常青被关进北京市第三看守所,对此,十个月大的小象无论如何也是难以理解的。

    下午来到家中照看小象的雪儿兔阿姨说:“刘晓冬姊妹是我的闺蜜,她有一个十个月的孩子,今天(四月十八日)下午一直哭着找爸爸……认识晓冬的,请把她的临时号码记下来,因为她的手机也被炒走了。”


赵常青被刑拘后的祈祷

    四月十七日下午四点半,两女六男八个警察,来到赵常青在石景山“八角中里”的家中。当时常青正在家中照看九个月的婴儿:小象。常青的妻子刘晓冬得到消息后,于五点半从单位赶回家中,七点多钟的时候警察就把常青从家中带走。随后,就对其家进行了搜查,电脑、手机、U盘、相机、录像机、部分图书和笔记本被查收,连刘晓冬的手机也被警察收走。整个搜查过程从八点进行到十二点,当时在家中的只有刘晓冬和九个月大的婴孩小象,查抄过程中,不会说话的小象,还不住的向警察笑。

    四月十八日中午,赵常青的妻子刘晓冬收到了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安全保卫分局的“拘留通知书”,以“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的规定,称赵常青涉嫌“非法集会”罪,羁押在北京第三看守所。为此,刘晓冬不得不向单位请假两天,在家看顾婴儿小象,而一年来,看顾小象的任务都是由赵常青来完成的。笔者在得到常青被拘留的消息后,在十八日下午五点多钟赶到常青家中,与其他得到消息,赶来看望的弟兄姊妹一起祷告后,于晚九点多钟离开。为此,请求广大的弟兄姊妹一起为赵常青弟兄和他的妻儿刘晓冬与小象祷告,求神救他们一家三口能够脱离凶恶,敬虔平安度日。


常青妻子刘晓冬的手机

    手机对于今天的人意味着什么?首先意味着可以方便的对我联系的工具,其次是可以很方便的被监听和定位,再就是手机里有很多的个人社会信息被储存在里面。手机的意义还有很多,与手机相关的故事更是无数。通过一部被监控的手机,可以窥测到这个人最为隐秘和隐私的内心。在特别的日子里,我们也常常使用旁人的手机对外联络,前些日子,东北伊春孙文先牧师,就因为使用旁人的手机对外通话,那个借给孙牧师手机的人,就被调查和警告过。

    难道借给他人使用自己的手机也犯法吗?也要受到威胁和警告吗?还有没有公理了?

    四月十七日晚上,就因为是赵常青的妻子,刘晓冬的手机就被收走了。尽管晓冬声明这是自己的手机,不是赵常青的手机。可是搜查人员还是以不能确定是否是赵常青的手机为由,没收了晓冬的这部手机。

    在晓冬的请求下,只来得及记录下手机中储存的单位领导和同事的号码,以便向单位请假两天,在家照顾父亲失去了人身自由的十月大的婴儿——小象,直到两天后母亲来接替自己。

    晓冬为了便于生活和工作上的联络,不得不在第二天又购买了一部临时手机:

13701178743 。

于是,公理的网络就在这部手机上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