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办抢走女儿14年,父母至今不知孩子下落



6/18/2013

对华援助协会 2013年6月18日

14年前(1998年),江苏省射阳县海河镇18岁的唐海霞和30岁的陈华局自由恋爱并生育了一女婴,当年孩子的父亲比母亲大十二岁,因为唐海霞当年未到法定婚龄,因此他们没能领到结婚证。小生命的到来为他们增添了快乐。但就在孩子出生3月后,孩子的父亲因打架斗殴被本地法院判刑一年〔刑期是1998年10月~1999年10月〕,年青的妈妈带着刚出生三个多月的女儿住在老公的姑母家,等一年后老公回家补办结婚证后给孩子上户口。在孩子9个月大的时候,也就是在1999年5月11日上午,唐海霞母女俩被不知来历的一行人强行从姑母家带走。19岁的唐海霞被带到了镇计生办,期间她被强行关押,甚至不准去厕所小便,还被计生办工作人员打了几个耳光。直到晚上八点半,镇计生办助理袁祥和工作人员陈祥强行从她怀里抢走了女婴。这14年来,政府对小孩的去向没有任何告知,也没有给亲生父母任何合法手续或相关文件。

在14年的时间里,怀着对女儿的思念牵挂,陈华局夫妇四处打听寻找女儿的下落。在镇政府计生办,相关工作人员以陈华局夫妇当时违反计划生育为由不给任何答复。每当看着别人的孩子和父母一起时,陈华局夫妇只能看着女儿抱走前的照片伤心流泪。

按照中国的法律,海河镇计生办袁祥和陈祥是否有权抱走他人小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我们找不到袁祥、陈祥两位计生工作人员强行抱走他人小孩的法律依据。《计划生育法》中第四十一条提及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显然,海河镇计生办袁祥、陈祥两位工作人员的行为已经违法,并构成犯罪。

当初被两位计生工作人员强行抱走的女儿现在何处呢?两位当年的工作人员其中一人已退休,他被原单位返聘,现在还在海河镇政府上班。对于抱走小孩的下落,两位计生干部闪烁其词,不作任何明确的回答。

陈华局唐海霞夫妇多次找到海河镇政府讨要孩子下落,镇政府表示愿意帮他们寻找被抱走了14年的孩子。唐海霞陈华局夫妇日前表示:他们一定要找到女儿的下落,他们一定要向当地计生办讨个说法!

对华援助协会对该事件感到震惊和愤怒。计生办抢走他人孩子并擅自处置孩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严重的犯罪。我们呼吁江苏省政府及有关公安和检察院立即介入此事的调查,尽快寻找到与父母失散了14年的孩子并把孩子归还给亲生父母,同时追究地方政府有关官员的渎职犯罪和当地计生官员的法律责任。我们将继续关注这起严重的侵权犯罪事件。


对华援助协会新闻稿
联系人:傅希秋 约翰
手机:267-205-5210
电邮:info@ChinaAid.org
洛杉矶分部联系人:埃迪
电话:323-521-6777
电邮:ChinaAid.LA@gmail.com
协会网址:www.ChinaAid.net
www.MonitorChina.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