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靠内讧,仿若“隔墙扔砖头”



7/26/2013

作者:吴杭民

据7月15日《人民日报》报道,12日下午,广东东莞 市国税局通报称,该局已成立专门工作组,调查东莞市中堂镇国税分局局长罗绍强坐拥139个商铺事件,目前罗已被停职。据悉,举报人东莞祥鸿国际农批城董事 长王建荣提供了大量原始素材、视频录音证据,举报罗绍强一直是东莞祥鸿农批城的“隐形股东”,其出资7000万元分得173个商铺。从2008年到 2009年之间,34个铺位被抵售给公司,目前罗绍强仍拥有139个商铺,市值3000余万元。后因股权分配存在分歧,罗绍强与王建荣产生矛盾,最终导致 撕破脸,这才东窗事发。

当“房叔”们如过江之鲫层出不穷时,“铺叔”又怎甘寂寞与萧条?东莞“铺叔”局长横空出世,就此名震江湖!而与那些“房叔”故事比较,有一个情节很是令人震撼:这个局长大人出资“7000万元中5000万元是现金”!一个镇里的国税局局长,端的是财大气粗!

不过,此案更大的看点还在于,实力不凡的东莞“铺叔” 局长的最终曝光,不是网友举报,不是有关部门起获,却是因为当事人之间的内讧,才使事件浮出水面——东莞祥鸿国际农批城董事长王建荣当初答应罗绍强参股, 是因为“考虑到他的身份能带来的便利”,但因为利益纠葛、股份多寡的问题,股东之间的矛盾愈演愈烈,最终导致翻脸,王建荣才决心对罗绍强进行曝光。

中国的反腐,素来有“情妇反腐”、“小偷反腐”等等千 奇百怪的桥段,当然,更有“内讧出贪官”、“窝里斗出贪官”这样神奇的故事。几年前,被称为天津地铁系统“一号腐败大案”也颇具讽刺性:地铁公司党委书记 向中纪委举报了“老搭档”——地铁公司总经理,总经理则在“双规”期间检举了党委书记。最终,天津地铁党、政两个“一把手”双双落马,原党委书记王春清获 刑13年,原总经理高怀志获刑20年。“内讧出贪官”,令人很无奈!

东莞“铺叔”局长一案里,如果翻脸者举报属实,“铺 叔”局长出资7000万元参股,且其中5000万元是现金,那我们不得不对其财产情况表示严重质疑——一个镇国税分局局长,官阶估计只有小小的股级,合法 收入断断高不到哪里去,何以拥有如此巨额财产?难道也是做生意赚来的吗?而其回应称这些商铺都是他大舅子的,那又为何以罗绍强的名义参股?难道公务员可以 凭借权势经商参股、寻租利益?显然,这些都是党纪国法所不允许的。中央三令五申,何以在很多地方如同一纸空文?

曾有网民们说“反腐败就好比隔墙扔砖头,砸中谁就是 谁”!这无疑暴露出权力的嚣张和跋扈,而反腐靠内讧,更仿若是“隔墙扔砖头”——如果当事双方没有闹翻、窝里斗,而是沆瀣一气、和和美美、利益均分,那大 家不是就都相安无事了?那么,问题官员也就不会被曝光举报了,我们就不会知道“铺叔”这个新名词了,腐败,可能就放任自流了!

显然,把权力关进法律和制度的笼子,我们要走的路还很 长——我们必须反省的是:现有的预防腐败的“制度们”,究竟无力、空洞在何处?究竟有多少漏洞能让贪腐官员胆大妄为、游刃有余?如果不是贪腐群体出了意 外,要揪出他们,是不是根本没戏?否则,靠内讧来反腐,只能是法治社会的悲哀与不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