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华援助协会 通讯员 2013年7月9日
赣榆县门河镇金河村的陆秀伟和妻子王永芝,2009年超生一孩,当年的5月27日村支书陆元东就以陆秀伟超生为由征收其1万元社会抚养费,但开出的收据却是 土地承包费的收据,在背面注明计划生育罚款已清字样,并有陆元东的亲笔签名。据陆秀伟说,金河村的超生罚款均是这样的白条。
2012 年7月,陆元东再次以陆秀伟超生为由要求其缴纳社会抚养费。当月陆秀伟拿着原罚款单投诉到了赣榆县计生委。几天后计生委到陆秀伟家调查,做出了征收 51944元的罚款决定,并对陆秀伟说只要他不继续向上级部门反映,这笔罚款就不用交。要求陆秀伟在调查笔录上注明不再向上级反应,并签字画押。
2013年3月29日赣榆县法院给陆秀伟送来了一张听证权利告知书,陆秀伟因计生委曾作出承诺不需再交罚款就没有去。5月3日赣榆县法院把王永芝强行抓走,做出了拘留15日的决定书。陆秀伟一气之下就把情况反映到了省计生委。5月15日王永芝提前释放。
陆秀伟怀疑,他妻子被拘留是因他举报村支书而受的打击报复,村支书违规操作、贪污社会抚养费却没受到什么处罚,是赣榆县计生委对违法人的袒护包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