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叶县教案-------河南叶县教案开庭记(一)



9/09/2013

恒权律师

“叶公好龙”是中国家喻户晓的寓言,虽然叶公为春秋时期的叶邑做出了杰出的贡献,但很少有人把他与今天的叶县联系起来。


叶县以盛产岩盐闻名全国,是河南十大古城之一。

最近几年,由平顶山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叶县农民李怀亮故意杀人冤案的曲折离奇在业界被关注,李怀亮冤枉坐了12年牢被无罪释放,叶县被人们关注。

现在又要以对农村基督徒打压,产生冤案而闻名了。

8月27日下午,赵永林、陈建刚、张錦宏、李贵生、王红杰,五位律师来到平顶山中级法院,找案件承办人乔静法官复印公安机关二审期间新搜集的证据,二审期间警方还在侦查,可见平顶山方面是想做“铁案”,不顾法律的规定了。有律师问法官,南京的学者张志鹏老师给你们寄过一封信,收到没有?答曰没有到,但在网上看到了。律师说这是个冤案,是对基督徒的迫害,法官没应答。

8月28日下午,律师们纷纷来到了叶县,住在叶县宾馆,原来是县政府招待所,占地宽,房间多,会议室、餐厅,功能齐全。但设施破旧,到处蛐蛐叫,犹如一正处于衰落的大宅院。第二天一早,居然没热水洗澡,差点让张培鸿律师、王红杰律师感冒,提出赶快换地方。

8月29日上午十点半,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假叶县法院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韩海、胡林坡等七人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上诉案,13位律师十点钟来到了叶县法院。法庭外聚集了二十多位当事人家属,他们都想看看自己的亲人,却被法警以没有旁听证为由挡在法庭外。自己的亲人自去年4月14日被拘留后就一直没见着,惦记得不行。一审时,虽然也是公开开庭审理,但法院发放旁听证,大部分家属没能看见自己的亲人。

律师们进到法庭,发现旁听席共计有80个座位,但只让14位家属进去旁听,第一排15个位子坐了十名警察,其余空着,剩下的位子被一些关心此案的人士坐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审判场所座席不足的,应当优先保证媒体和当事人近亲属的需要。然而法院的做法却是限制当事人亲属旁听,违法且不近情理。当审判长宣布开庭时,律师们纷纷举手发言表示法院违反审判公开原则,限制当事人亲属旁听。审判长的解释是:每个公民凭有效身份证件可以旁听,为了保证被告人亲属能够旁听,给他们发放了旁听证。这一解释太荒唐了!其他人可以凭身份证,亲属反而得凭旁听证!这不是限制亲属是什么?在律师们的抗议下,审判长宣布每位被告人增加一名亲属旁听。看来改变总是需要抗争。

继续开庭。第一被告人的辩护律师提出,根据最高法院的的规定,合议庭成员的信息应该公开。规定虽然没具体哪些信息公开。本案审理的因信仰犯罪的案件,合议庭成员有无信仰背景很重要,请求公开信仰情况。因为无神论者对于有神论者的信仰持的是否定态度,最起码是缺乏理解。如果三位合议庭成员全是无神论者,来审理有神论者,公正性让人质疑。建议合议庭有一名有神论者。审判长回答:合议庭成员信仰属个人隐私,与本案无关,请求驳回,建议不采纳。怪了,自己的信仰属个人隐私,被告人因信仰却犯罪。

继续开庭。有律师提问:为何用给被告人的传票“传”辩护人开庭而不用通知?这违反了刑诉法的规定,是有意为之还是工作失误?审判长解释是书记员搞错了,已经重新给各位发了通知,且已给每位打了电话通知,这样方便快捷,请各位理解。审判长的解释令人不信服,因为传票是审判长签发的,有错怎么能推给书记员?如果真是书记员所为,申请书记员回避,审判长当即驳回。

继续开庭。有律师提出,开庭前为何没有依法给各位当事人送开庭传票?审判长回答:法律没有规定必须送,二审受理后,给各被告人送过告知书,告知了被告人有权委托律师辩护。审判长的回答让人惊诧,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开庭前三日须给被告人送开庭传票。看来审判长是没有学习新法了。

鉴于以上的情况,赵永林律师举手要求发言,经审判长同意,他提出要求审判长回避。理由是:1、合议庭没做好开庭前依法应该做的准备工作,违反公开审判原则,限制被告人家属旁听。2、审判长对自己的过错的解释违背了基本的法律规定。王红杰律师也提出审判长回避。审判长当即驳回,理由是回避事由不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定事由。有律师提出,审判长的回避须院长批准,审判长无权自行驳回。审判长要求写出书面回避申请。有律师马上起草了书面回避申请,全体律师签名,如下:申请事项:申请合议庭成员全部回避。理由:

1、三位法官皆为无神论者,对有神论者存在偏见,不能公平审判本案;

2、法院两次向律师发送传票开庭,这是在侮辱律师,或者是法官严重缺乏应有的业务水准;

3、庭审中法官多次限制律师发言,剥夺律师申请回避的权利,申请人有理由怀疑法官能够公平审理本案;

4、对审判长的回避申请,审判长当庭予以驳回,这不仅是在限制律师的权利,更彰显了法官对于法律常识的无知,我们认为本合议庭不能公正审判本案。全体律师签了名。审判长宣布休庭,下午三点复庭,这时差不多十二点了。

律师们离开了法庭,赶紧退房换到了离法院近些的开张不久的商务酒店。洗漱吃饭,下午二点四十分到了法庭,外边只有三四个未得进去,旁听席坐满了人,前排的警察不见了。我的当事人四个亲属都坐在旁听席上,看见我冲我笑笑。我又一次觉得为他们争取了权利。争取不一定有效果,但不争取绝对没效果。

三点,判长宣布继续开庭。没让法警带被告人进法庭。径直说中午休息时向院长汇报了辩护律师申请合议庭回避的问题,院长作答复如下:

1、公布合议庭人员信息,只公布姓名、职务,没有宗教信仰;

2、申请回避的事由都不是法定事由;

3、开庭前三日给辩护人寄了出庭通知书,还打了电话,方便快捷;

4、开庭前给被告人送达开庭传票,法律没有规定。故驳回回避申请,院长签了名字。

有律师要求发言获得允许,开庭为何不把被告人带进法庭?审谁呀?有律师说,截止到开庭都没有收到通知书。开庭前十日向被告人送达开庭传票,这是法律的规定,作为法官不应该不知道。连自己应该遵守的法律都可以不遵守,怎么能够公正的审理复杂的案件?要求审判长公开院长签名的文书和院长的名字,审判长说休庭时给大家。故再次申请审判长回避。还有律师提出,二审审限已过,被告人被超期羁押。违反了刑诉法的规定,应该立即放人。审判长宣布休庭三十分钟。

三十多分后,继续开庭。审判长让法警带被告人进法庭。25岁的被告人李丹姑娘一边走一边哭,大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审判长说,鉴于辩护人提出二审开庭前程序多处违法,合议庭认为需要时间核实,今天庭审结束。法警把被告人送回看守所。

审判长说完就快速离开法庭。有律师高喊审判长留步,院长驳回回避的文书还没给我们呢。法院超期羁押,我们申请取保候审。

审判长没有回头。

全体律师为自己的当事人递交了取保候审申请。法院依法七日内应该答复。

“叶公好龙”这则寓言,讽刺的是伪君子。希望叶县、平顶山那些手握权力的人不要一边高喊依法、一边却在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