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华援助协会 通讯员 2013年9月26日
近日,有人在广州市某居委会门口看到一张公告,公告是这所居民委员会于2013年9月16日公布的,公告内容是就某位女士是否可以生育征求社区居民的意 见。在公告内容里,还详细说明了该女士的出生日期、家庭地址、结婚日期、患有不孕症而收养了一个男孩后又怀孕等私人信息,表现出在中国,公民的生育权、隐 私权等基本人权可以被公权力广泛、公开、随意地侵犯,这样一个基本事实。
网评:
星星之火2008001:人家代表政府执政,不得了啊。你哪有隐私?
浮云南天:什么糊涂官出的奇葩政策。
马大哈鱼1027:现在的居委会就是政府的腿儿。
儒生任重: 这不是瞎整嘛!估计是计生部门给社区居委会压下来的工作。社区居委会当然不愿意揽这个破事,但又推不掉,又怕担责任,就只好出此下策矣!
稷下听风: 公示是否被滥用作卸责的方法了,不过也是被逼的。
大林在浦东: 悲剧的工作方式。//@儒生任重: 这不是瞎整嘛!估计是计生部门给社区居委会压下来的工作。
稷下听风:公示是否被滥用作卸责的方法了,不过也是被逼的。
cc5218:计生委邪恶呀!
豫焦修郇文案客:隐私呢?收养孩子,一定要让众人周知么?可怜啊。
源灰砂:= =关他人鸟事!?
鱼龙4836:刮产党祸害华夏几十年。
广州:闻所未闻!可否生育孩子须经居委会发公告征询居民意见
9/26/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