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萧县、广东茂名近期曝出加工销售病死猪肉案



9/16/2013

对华援助协会  通讯员 2013年9月16日

近期,安徽、广东等地相继查出收购、加工、销售死猪肉的案件。案件中,安徽萧县有40多吨病死猪肉,主要被制作成捆蹄、香肠等熟食,流入安徽、江苏、河 南、山东等地市场。广东茂名则有150吨病死猪肉,主要被制作成“排骨粒”(猪排骨的切断小件)流入深圳市场。在广东茂名死猪案中,深圳市计量质检院对查 获的肉品进行了取样检验,结果检出这些用死猪肉加工的“排骨粒”的兽药含量超标12倍。对此,安徽萧县的地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将病死猪肉问题归结于“职能 重叠、部门打架”,表示“等今年底机构改革了就好了。”

根据中国现行的食品安全管理体制,畜牧检疫、商务、质检、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督、城管7个部门,直接负责生猪从养殖到屠宰、加工、流通、销售、消费各 个环节的监管,还有食品安全办公室负责指导督促;对病死畜禽,要求严格做到“四不准一处理”: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无害化处理。负责 巡查、处置、统计病死畜禽的是畜牧检疫部门。

虽然有这么多的部门对食品安全负有责任,但在监管部门在实际工作中,因执法不严及渎职腐败所造成的监管缺口,却还没有根本有效的解决办法。山东某地曾曝 出,畜牧检疫部门的基层检疫员不对畜禽实地检疫,以每份30元至50元的价格倒卖检疫出境证明。福建某地曾曝出,畜牧检疫部门工作人员本该负责处理病死 猪,却为了牟利将病死猪卖给肉类加工厂。而这些因人性深处的贪婪败坏引发的问题,已经不是仅仅靠改善管理体制就能够很好解决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