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华援助协会 通讯员 2013年9月16日
根据中国现行的食品安全管理体制,畜牧检疫、商务、质检、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督、城管7个部门,直接负责生猪从养殖到屠宰、加工、流通、销售、消费各 个环节的监管,还有食品安全办公室负责指导督促;对病死畜禽,要求严格做到“四不准一处理”: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无害化处理。负责 巡查、处置、统计病死畜禽的是畜牧检疫部门。
虽然有这么多的部门对食品安全负有责任,但在监管部门在实际工作中,因执法不严及渎职腐败所造成的监管缺口,却还没有根本有效的解决办法。山东某地曾曝 出,畜牧检疫部门的基层检疫员不对畜禽实地检疫,以每份30元至50元的价格倒卖检疫出境证明。福建某地曾曝出,畜牧检疫部门工作人员本该负责处理病死 猪,却为了牟利将病死猪卖给肉类加工厂。而这些因人性深处的贪婪败坏引发的问题,已经不是仅仅靠改善管理体制就能够很好解决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