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中院拒收已签署律师委托书



10/18/2013

对华援助协会通讯员                 2013年10月18日

根据平顶山教案维权律师杨兴权律师微博的最新消息,北京时间10月17日,杨兴权、吕津勇律师与一审被判7年徒刑的基督徒胡林坡在10月8日签署的律师委托书,居然被平顶山法院拒收,通过EMS退回。平顶山法院强行阻止当事人委托律师,这是明显的执法犯法、践踏程序正义!

9月29、30日,在平顶山教案二审律师都没有到庭的情况下,平顶山中院在叶县法院审判庭强行开庭,公安、检察、法院齐上阵,要求所有被告人解除与律师的委托书,如果解除,可以换得缓刑的判决。当时只有两名被告人解除了与律师的委托书,但其他同案五名被告人都没有解除与律师的委托。

十一长假后,吕津勇律师在叶县会见了被告人胡林坡。胡林坡和被告人韩海坚持要律师在场的情况下才会再次开庭。胡林坡重新与吕律师、杨兴权律师签署了授权书。两位律师于8日将授权书和律师所的指派函通过EMS邮寄给平顶山中院。但是让所有人没有料到的是,平顶山法院拒收授权书并强行退回。

关注此案的众多基督徒认为,由于二审开庭时维权律师们据理力争,并一再要求检察官、法官回避,所以平顶山中院恼羞成怒,报复律师,一定要解除被告人与律师间的委托关系。实际上,平顶山中院在审理此践踏宗教自由的教案时,面对律师们的有力辩护,自知理亏、无法招架,唯有不让被告人行使任何辩护权利,他们才可以任意鱼肉、违法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