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教案”-----辩护律师想干什么?



10/07/2013

张锦宏律师        2013-10-07

去年参加贵阳黎庆洪涉嫌黑社会的“小河案”,庭审中途休庭期间被解除了辩护,今年参加平顶山中院审理的韩海等七人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二审庭审休庭期间,又被解除了辩护。难道这种“辩审冲突”,正如平顶山中院主审法官乔静所不明白的“你们辩护人到底想干什么”?


回答这个问题,其实很简单。只要看了以下的平顶山中院及其法官史伟平、乔静、张泰东,书记员黄央央都干了些什么”,答案自然就有了。

该案由叶县法院以七人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分别被判3年至七年半的刑期。案件今年4月份上诉到平顶山中院,全国十四位律师为七名被告人辩护,我和广东的王红杰律师为第六被告(一个二十出头的信仰基督的小姑娘)辩护。

到5月份,法院已通知检察院做开庭的阅卷准备,全国14位辩护律师也提交手续后在抓紧准备开庭。这时,平顶山中院的法官都干了什么?

1、突然打电话给辩护人,要求提供书面辩护意见。辩护人当然知道这是他们不想公开开庭审理了,接到电话的几个辩护人都要求当庭发表辩护意见,拒绝庭前提交书面辩护意见,法院就没有再给其他辩护人再打电话;

2、平顶山检察院阅了一个月的卷后,法院合议庭成员确定并召集庭前会议,辩护人提出了初步的证据不足不构成犯罪的的一些意见,三方商定7月4日开庭。随后,辩护人收到了法院邮寄的“开庭传票”。

3、7月2日,我的搭档王红杰律师已到平顶山,但被告知7月4日的庭不开了,检察院申请补充证据。既然二审还要补充新证据,不就说明一审证据不足吗?平顶山中院连基本的常识都不懂吗?

4、8月20日,又接到平顶山中院的“开庭传票”,要求8月29日开庭。这次辩护人直接就联系法官,为什么两次给辩护人下“开庭传票”?真把辩护人当成了“犯罪嫌疑人”了?

5、辩护人并没有太计较平顶山中院的违法“开庭传票”,在法院补寄的出庭通知没有依法定期限送达辩护人时仍都同意如期赶到叶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庭。

6、律师28号赶到平顶山中院,三点上班的法院大门晚十五分钟打开。主审法官乔静给辩护人看新证据:河南新闻出版局对扣押的书籍鉴定为“邪教”非法出版物。还提交了去年4月14日抓人时扣押的大量物品的部分扣押手续。

7、8月29日开庭前,叶县法院最少60余人的审判庭旁听席,法院安排穿警察制服的人占去五分之一,又安排所谓的群众占去五分之二,只给七名被告家属一家两张旁听证(14人),在辩护律师的强烈抗议下,又进来一些家属把旁听席坐满。

8、8月29日的庭审中,辩护人提出了合议庭成员为什么临时更换?是书记员还是法官给辩护律师下达“出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是否懂得宗教?合议庭为什么没有给各被告人下达“出庭传票”?而审判长却屡屡打断辩护人并对辩护人举手要求发言视而不见。

9、辩护人见法官对明确法律规定的基本问题都说“没有法律规定”,其不具备法官的基本素质,请求其回避。审判长史伟平不依法请示院长决定就直接驳回申请。辩护人抗议并宣读法条,审判长才宣布休庭报院长决定。

10、开庭前,法院安排了中午休庭时有辩护律师的盒饭,由于上午的庭审中律师没有客气地申请不懂法的审判长回避,中午的盒饭,辩护律师没有吃上,只能去外边自己解决。

11、下午开庭,审判长不宣布带各被告人上庭就开始法庭审理,辩护人提出还没有带被告人呢,审判长史伟平说是审理上午辩护人提出的回避问题,不需要被告人上庭。

12、在审判长口头宣读院长(没院长的名字)的驳回回避申请后,有辩护人提出带被告人上庭,确定是否给各被告人送达开庭传票,审判长很知趣地传各被告人到庭,宣布由于没有给各被告人送达开庭传票,无法保障各被告人的有效辩护权,宣布休庭,开庭另行通知。

13、平顶山中院通知律师9月13日再次召集庭前会议,辩护人提出的超期羁押、出示驳回回避申请的书面决定、增加懂宗教的法官到合议庭中来、申请有宗教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对鉴定意见发表意见、通知相关证人出庭、开庭时两台摄像机能否不都对着辩护席等问题,法官答应会给予考虑。

14、9月16日,辩护人这次收到了平顶山中院的“开庭通知”,告知9月27日开庭。被告人第一次收到了“开庭传票”,同时还被书记员黄央央警告:请来这些外地律师,造成案件的拖延,不然早就该服刑的服刑,该回家的回家了。

15、这次恢复开庭,旁听家属来的更多,可是法院的安保级别更高,大批警力还封锁了道路。还是只允许14名家属进去旁听,大部分人被拦在外面,可是很多“旁听群众”从法院的后门直接进入旁听席,造成一个空位都没有。

16、法庭气氛凝重,三台摄像机对着辩护席。审判长史伟平一开庭就把法槌敲得山响,张泰东法官充满敌意地在宣读最高法院的《刑诉法》解释第249、250、251条。

17、史伟平审判长这次先带被告人上庭了,还让河南新闻出版局的两名鉴定人也直接上庭了。辩护人提出让各被告人像薄熙来一样脱掉囚服穿便服、让各被告人去掉戒惧坐下开庭、让出庭的鉴定人退庭候审等,合议庭的法官视而不见、充耳未闻,执意进行法庭调查。

18、当主审法官乔静宣读完叶县法院一审判决后,审判长史伟平省去上诉人宣读上诉状和陈述上诉理由的程序直接进入法庭询问阶段。辩护人提出抗议,合议庭的法官仍视而不见、充耳未闻。

19、在辩护律师发问阶段,审判长石伟平频频敲法槌打断辩护人发问,称辩护人不能诱导性、重复性发问,辩护人请审判长指出辩护人那一句是诱导性或重复性发问,审判长指不出来。

20、庭审进行到下午六点多,才完成了询问三个被告人,按照这样的进度,法官明明知道还有一天也不可能开完(第二天28日还是休息日),可是不加商量的强行宣布休庭,晚上七点继续开庭,辩护人要求提异议,三名审判法官拂袖离开,不理睬辩护人。

21、法院要蛮横、无理、非法审判,辩护人没有理由加班配合,于当晚离开了叶县。后得知法院的乔静法官带着十多名法警和摄像机追到辩护律师入住的宾馆逼律师去开庭。

22、9曰28日是法定休息日,乔静法官加班在给辩护律师发短信,通知29号为顺延开庭日,并称开庭通知已传真至律所(经落实传真都没有收到)。

23、9月29、30日,在辩护人都没有到庭的情况下,平顶山中院在叶县法院审判庭强行开庭,公安、检察、法院齐上阵做通了我的当事人和另外一个和我的当事人年龄一样的小姑娘的工作,逼着写认罪书且不要律师辩护了,换得缓刑的判决,于30日晚上送回到家中。其他同案五名被告人另案处理。

我辩护的当事人就这样由三年实刑,在看守所住了一年半后被缓刑三年释放了。而她的行为就是随家长信仰基督教,去叶县参加教会的聚会,并通过电脑技术帮助合成音乐和图像的光碟就构成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

郁闷呀!我这个二审辩护人有充足的理由说明指控其犯罪是不成立的,可是连证据还都没有质证、连辩护意见还没有发表,我这个辩护人还能想干什么?可是平顶山法院想干什么,我想大家都应该明白了吧!

河南千业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 锦 宏
2013年国庆节于家中
原文地址
http://blog.sina.com.cn/u/2380345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