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教案四律师无法会见上诉人 郭飞雄代理律师拟举牌抗议警违法



10/08/2013

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乔龙     2013年10月8日


图片: 四位代理律师前往当地看守所要求会见当事人被拒。

河南平省顶山市七名基督徒上诉案中的四位代理律师,星期二前往当地看守所要求会见当事人,看守所以“中级法院不同意”为由拒绝,又称上诉人已解除对律师的委托。该案的代理律师指当局的行为严重违法,同时对案件的胜诉,不感乐观。此外,被当局刑事拘留的广东维权人士郭飞雄的律师隋牧青就当局拒绝他会见当事人,计划举牌抗议。


河南省平顶山市法院9月26日就七名家庭教会成员上诉案开庭之后,上诉人早前委托的14名代理律师,一直无法与当事人见面。星期二上午,其中四位代理律师陈建刚、刘卫国等前往平顶山看守所,要求会见当事人,遭到拒绝。陈建刚律师告诉本台:“我们今天去了四位律师,李贵生律师、刘卫国律师、吕津勇律师和我,我们来到平顶山市看守所,我们上交了手续,接待的警官说要去请示领导,二十分钟后告诉我们说,不能让你们见,因为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给看守所打过招呼说,不能让你们会见上诉人,也就是被告人已经解除了对你们的委托”。
陈律师认为看守所单方面的言论不属实,他说与当事人早有协议:“因为我们和被羁押的上诉人有过约定,律师无论如何不会不为你们辩护,他们也绝不会拒绝我们辩护,也绝不会解除对我们刑事辩护的委托。我们只有一个要求,如果说上诉人要求解除对律师的委托,我们需要他当面亲自解除,不能说让你们稍个话来(解除),我们认为这样做完全违法”。

陈建刚说,他们就此向看守所所长及相关部门查询,但都没有明确答复:“我们找了看守所的政委、看守所的所长杨艳辉(音),杨所长说要调查一下,现在我们四个人还在等”。

本台致电该看守所,但无人接听。

陈律师说,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2条的相关规定,律师会见当事人只需要出示三个有效证件:“我们的这三个证件,肯定是具备的,因为之前我们已经多次会见当事人”。

在看守所现场的刘卫国律师对记者说,无论是法院还是看守所,都无权剥夺或者干涉被告人聘请律师的权利:“更没有权利替被告人解除律师。平顶山教案二审从一开始开庭,法院就有诸多的违法现象,在我们律师的坚持和努力之下,他们只纠正了其中的一小部分,但是整个程序违法的状况令人发指。现在又以剥夺律师会见权的手段,不让为被告人进行充分的辩护,我们对案件的前景不感乐观,恐怕他们会做出枉法判决”。

另一位律师李贵生说,看守所条例和刑事诉讼法规定,此案不属于需要办案机关同意,律师才可会见当事人的案件:“我们早上11点05分到这里,六个警察拿着摄像机对着我们,我们也拿手机对着警察拍摄,这严重侵犯了律师的执业权利,也严重侵犯了被告人获得辩护的权利”。


而在广州,维权人士郭飞雄的代理律师隋牧青在“十一”长假结束后上班的第一天希望见到被羁押的当事人,但遭到警方推诿。隋牧青星期二告诉记者:“前天我发了一条微博,如果再不给我见(郭飞雄),我就要去举牌、拉横幅抗议。今天一大早,公安局天河分局的纪检给我打电话,其实说来说去还是不给我见,他说郭飞雄案关系重大,他们做不了主,只能让我通过程序去申请会见,我申请也没有用,申请他肯定也不批,而且此案按照法律规定,不需申请。其中他等于还是拒绝我会见,这两天我要安排一下抗议,我要兑现我之前的说法,而且我准备要申请游行”。

郭飞雄于今年8月8日被广州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刑事拘留,隋牧青先后五次前往看守所要求会见,但均被广州警方借故拒绝。

另据维权网消息,安徽省合肥市维权人士周维林因声援异议人士张林的女儿失学,被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刑事拘留刑拘33天后,他的家属星期二前往当地公安局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结果也被拒绝。

据了解,因声援张林的女儿而被拘禁的包括孙林、李化平、周维林、姚诚等人。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乔龙的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