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裸奔?——平顶山第一看守所会见记



10/09/2013

恒权律师        2013年10月8日

昨天是十月长假结束的第一天,我们平顶山教案的四位律师相约来到看守所会见自己的当事人,四位被告人,韩海、胡林坡关在叶县看守所,张棉、曹霞关在平顶山第一看守所。一上班,我们来到寓言“叶公好龙”所在地叶县,律师顺利的见到了二位被告人。结束后,我们和委托人赶到平顶山第一看守所,没想到这平顶山最规范的看守所却不让我们会见自己的当事人,完全不讲法。11:05分,律师将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函、律师执业证递给警察,一看是会见张棉、曹霞,年轻的女警察说等一会,因为快到吃饭时间,得征求被告人的意见。


我们等了15分钟,那警察回来说,你们会见不成了。问为何?答平顶山中级法院打了招呼,不能让你们会见,问为什么?不答。再问法院有什么书面的通知没有?不答。一位警察拿着摄像机对着我们拍摄。有律师也拿着手机向着他拍摄,形成对拍的局面。律师说,你看守所不归法院领导吧?不答。我们上二楼去找领导,见到政委,说不知道具体情况,你们还是找所长吧。中午下班了,在楼梯口碰到吃完饭回办公室的杨艳辉所长,,向他说明会见受阻的情况。他说自己不清楚情况,问问再说,但现在是午休时间,不工作,我感觉他是在敷衍。但既然人家已经说了不清楚情况,要了解再说,且是午休时间,我们只好等待。

我们就在大厅里等,整个大厅只有一张小书桌,没有坐的地方,我们就站着,站累了蹲着,蹲累了,坐地上。从12点到下午2点半,两个半小时,就这样等着。期间被告人亲友买了些吃的,我们就围着那小桌子填肚子。下午两点半,接待窗口开门了,我们又递上会见手续,问可以会见了吗?年轻的女警察说得请示领导,我们不想为难她,就直接自己去问领导。

来到二楼杨所长约有50平米的办公室,直接问为何不让会见?杨所长说你们去找分管副所长,明显的踢皮球,我们说你是第一责任人,找你解决问题没错。在我们据理力争下,杨所长说平顶山中院有函,二位被告人也有不愿见辩护律师的书面意见,所以不安排你们会见。(看见有律师在用手机,杨所长很警惕的说,不要录音!警惕性真高。)真是奇闻!我们说你能不能把法院的函和被告人的书面意见给我们看看。因为从五月份开始,我们多次会见二被告人,她们一直非常希望得到律师的帮助,因为她们文化低,我的当事人根本不识字,对法律一丝一毫不懂,没有专业的辩护律师,她们根本不可能自己辩护,怎么可能不要律师的帮助?!且平顶山中院9月30日的判决书清楚的说明,她们要另行委托辩护人。

我们不相信所长的说辞,家属也不相信!遂提出安排我们与被告人见面,我们只问一句话:是不是她们自己真的不需要我们辩护了,如是,我们立马走人!杨所长不同意,我们又要求所长把信和法院的函给我们看看,所长说函和信不是写给你们的,不给看。我们坚持要看,他把法院的函攥在手里,在我面前晃晃,说你看吧,我说给我自己看不行吗,离这么远,根本看不清,他拿走了。我们说,你这样做到底怕什么呢?我们怎么相信你?他说,我已经口头通知你们了,不安排会见。我说,我们持公函来履行职务,你如不安排会见,请书面回复我们,我们也好向上级反映。他说,我口头通知,你们有人证的嘛。如不服,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的,说完离开了办公室。

看来杨所长心里有底,不担心我们投诉他。我们觉得在平顶山第一看守所最高行政长官处得不到公正,离开了。我们也知道,从9月27日后,平顶山中级法院就在想方设法的赶走我们这些辩护律师。最可能的做法就是利用各种权力隔离律师和被告人见面,使被告人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在别人书写的不要律师辩护文字签上自己的名字,实际上是在剥夺被告人获得辩护的权利。杨所长只是扮演帮助的角色。

这样的做法也许能够掩盖一时,但被告人终有获得自由的日子,真相终有大白于天的时刻。
有网友问我,为何在叶县可见到第一第二被告人,在平顶山却被拒绝会见。我不清楚那“法院的函”和“被告人的书面意见”是如何出笼的,只能推测:律师在叶县会见,法院得到了消息,很快给平顶山看守所打招呼,阻止律师的会见。

但愿这只是推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