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崇尧
一个稳定的社会群体,一定有一套法则来应付失序。人们面对灾害、死亡,最后一定会想尽辨法整合到其生命法则安顿,社会也才会稳定。而这个安定社会的宗教法则,在神学裡常出现的词语,便称为「神义论」(theodicy)。
宗教如何合理化失序现象?是神义论的中心主题。失序、溷乱(如小孩夭折、好人没好报或恶人荣华富贵等等)若是生活上的普遍现象,人们就需发展一套看法,解释为何身处天灾、人祸及不公道频频发生的世界裡,仍能相信世间存有公理、上帝仍是全善,以此来安顿、安心自己。
神义论词语源自希腊文的「上帝」(theos)及「公义」(dike)所组合,可简释为「存在世界上的罪恶与上帝的全能与善并不相互矛盾的论辩」。然而,这个世界若是全能至善的上帝所造,为何罪恶却四处蔓延呢?如古希腊哲学家伊比鸠鲁所质问:「难道神愿意阻止罪恶,却做不到吗?那麽,神便是软弱无能。难道神能做到,却不愿意做吗?那麽,神便是怀有恶意。难道神既能做到又愿意做吗?那麽罪恶又从哪裡来?」
初代教父奥古斯丁是以「自由意志」为基调,来解释神义论。奥氏认为恶并非上帝所造,而是来自上帝给予人们的自由意志以及天使们的犯罪所生。虽说罪恶存在,但上帝赋予的自由意志也同时具备择善的可能性,这样的世界整体来说是美好的。
另外,初代教父爱任纽也提供一种「过程论」来缓和神义论争辩。人被造虽有「上帝的形像」,但要达到如同上帝般的美好,是遥远未来之事,人类的道德成熟或精神完善需要历经一段漫长而艰辛的历程,而「罪恶的存在」则是在这历程中必经的阶段。这样的论点被近代英国神学家约翰‧希克所引用,说明人类的创造是在渐进式的过程中,人虽具有「上帝的形像」,却又未达「上帝的样式」理想,于是世界存在作恶的不成熟状态,人类和世界的理想状态应该是在未来。最终人能从「动物的生命」走向「永恆的生命」,真正成为上帝的儿女。
宗教第一法则常被视为「因果法则」:善有善报,恶有恶终。如果第一法则难于实践,宗教第二法则的「天堂、地狱」或「轮迴转世」思想就会强化,皆巧妙地转化人类所谓的善恶与幸或不幸后果的反比,帮助人在心理的承受上予以释怀。
上述神义论皆可归纳为「原型」的神义论,即个人完全认同集体性的社会法则而强迫自己去自我超越。个人对族群、国家或宗教信仰认同愈强,安顿在某一种意义脉胳中,就能将个人遭逢的不幸而带来失序冲击的威胁减至最轻。这种原型神义论以维繫族群生存来合理化一切个人的不幸。旧约以色列人的信仰就是此原型神义论的延续。
社会补偿的神义论
神义论是上帝论的首务,神义论讲通了,上帝的摄理就可理解。神义论的社会学向度就是个人及社会对「社会秩序化的力量,藉由信仰认知来臣服」。在此,宗教信仰提供一种意义脉络,内化于人们的思想,使其超越不平等对待及痛苦遭遇。主要功能是可将个人的不快乐经验以某种神义论来补偿,将苦难视为上帝的考验及未来更大祝福,而安然接受。以社会学向度理解,神义论就是一套宗教合理化说辞,内化为意义脉络,且可安然忍痛来接受社会短暂的失序现象。
宗教社会学家彼得‧柏格批评这种自我否定式的臣服,从社会心理学角度来看是一种「受虐性」心态,由社会安定法则所强迫形塑。这种接受对方予取予求仍觉得快乐的受虐,在人类互动关係屡见不鲜,可能表现于男女朋友情爱、政治上领袖与跟随者、或宗教上师尊与信众关係等等。彼得‧柏格认为,将世上痛苦视为上帝的考验,是获得意想不到的幸福之祕诀,这种想法可能是一种受虐性心态;而神学家们以这种态度对苦难做解释,有时实在无情到令人难以想像。
在此,神义论彷彿是社会的「榫眼」,从个人的病痛到社会的天灾、人祸及贫富不均、不公,皆备有答桉来助人释怀,给予穷人为何贫穷、富人为何富有合理的解释。这样的神义论最终是维繫不平等社会最有力的法则。神义论到此构成施虐的压迫者与受虐的被压迫者共谋而成共犯结构,如歌德所说:「人最悲哀的是身为奴隶还自以为自由!」
圣经中的约伯记就是最好例子,约伯的不幸本来可让受害者正当地提出神义论的质疑来质问上帝。但是愤怒者所质问的神义,却被自己的朋友质疑自身有否权利对上帝提出质疑。本来对上帝不公平的控诉,最后却逆转为对受害者是否犯罪的控诉。神义论的质问最终不但没有答桉,还以「人义论」取而代之。约伯记的讨论重点就常被误置于人类罪的问题,而非神是否公义的质问。
近代新正统主义也是如此,在面对二次大战纳粹的暴行,也常以「人的罪恶」取代「上帝公义」的论述。德国神学家莫特曼在亲身体验二战德国的暴行后,试图以「盼望神学」,上帝亲身在十架的受苦来缓和神义论的疑惑。毕竟受苦的上帝才能为无辜者所受的折磨辩护,经由上帝自己最不幸的痛苦来缓和人类的痛苦。莫特曼说,我们的上帝是使人有盼望的上帝,这个盼望是在复活与十字架的矛盾中生出。复活的盼望成全与罪对立的公义、与死对立的生命、与苦难对立的荣耀及与现今纷争对立的和平未来。就是这种复活盼望,才能激发热情面对苦难挑战。
解放神学的神义论
神义论的功能是将个人生命的失序经验,整合到社会既定法则中的意义脉络安顿。它最终追寻的并不只是超越痛苦、死亡,而是意义的渴望,而且强烈想要认知为何不幸会临到自己身上?因此,神义论可以是合理化「强者」剥削者的社会不公;当然也可以被「弱者」来合理化他/她们对社会不公的对抗。也就是说,弱者的神义论可以转化为解放神学的神义论。
解放神学强调神学的出发点是「使命感」,一种委身于自身处境的信仰热诚。因此,对自身处境的了解多寡就会决定神学向度之深浅,及信仰热诚所为何来。社会分析在此成为神学向度的有效工具,而且也唯有认知到「社会上的一切运作皆有利于有权势团体」此论点的分析,神学的上帝论才不会浮沉于有权势团体所作的一切社会决定。反而,上帝会体认到弱势者的哀嚎,而为自己所创造的世界伸出援手,发出公义。在此,神义论不再是合理化强权,而是激发解放弱者之动力。
神义论作为社会的榫眼,由安顿的社会法则转化为弱者寻求正义的解放力量。先前对神义论的控诉由人义论承担,也改变人义论的「承担罪恶」责任为「改造社会」责任。神义论与人义论汇集而成再生能力,真正的「道成肉身」是要打破不公义的压迫体系来重建人性社会,真正体验上帝的爱与公义可在人间实践。
拉美解放神学家古提雷兹提醒基督徒的解放运动,应有下列三个层面认知:首先是我能知道什麽?(What can I know?)即基督徒应逐渐了解自身的现实处境为何?而此现实处境又与信仰有何关联?对信仰而言,人民受苦与挣扎的意义又是什麽?接着,我该做些什麽?(What should I do?)基督徒该如何努力来足以改变受苦的处境?有什麽可能性及选择性来使自己更积极地参与及投入?最后,我能期待什麽?(What can I hope for?)基督徒应有一个合一的历史见证,并在上帝国临在的盼望中,激发大家齐为上帝公义实践人间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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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泉盛牧师于1965年就任台南神学院院长时,其就任词〈建立道成肉身的神学基础〉就有如此同样的深切反省:「假使台南神学院想对台湾以及东方的教会和信徒有所贡献,那麽一个最显着的目标就是道成肉身的神学。」「道成肉身」的神学,宋牧师认为应从教会教职者新的生活形态之革新做起,他说:「如果一个教职者不会或是不愿意拿铁鎚、拿锄头跟工人或农夫一起流汗做工,他们在礼拜天讲台上所说的话,或许会成为鸣的锣、响的钹一般……在一起劳动之中,你才能够真正体验到你的邻居的欠缺究竟是什麽?除非你真正体验到你的邻居在生活上、精神上的需要,你实在无法帮助他接近拯救的上帝。」
本文转自《台湾教会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