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近了,教会应当如何抉择?─ 教会被边缘化的危机



12/02/2013

关启文         香港浸会大学宗教及哲学系副教授

在时代转接期,教会在公共事务的取态和抉择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这会产生一种文化回忆,会长期影响我们的形象,这不是大的助力就是大的包袱。例如法国天主教本来有深厚的文化根源,但在现代化过程中,教会永远都像站在「保守」一面,阻碍「进步」,这形象久而久之就根深蒂固,难以去除……

时代抉择 影响深远

所以在欧洲近代史中,法国的启蒙运动比德国和英国的都来得激烈,特别在反教会和神职人员方面,到今天法国也是最世俗化的社会之一。欧洲现代社会中,基督教会现今大都萧条,似乎与世俗化理论吻合,但美国同样现代化,美国教会也面对诸多问题,然而其蓬勃程度是欧洲教会不能望其项背的。

为甚麽?其中一个因素是欧洲教会多和权力架构挂钩,现代化和民主化逐步使权力下放,结果连教会也被一併放弃了。而美国教会则很早就走不同道路,基督教不是国教,教会之间要自由竞争,没有特权保护,自然要自力更生了。相反,国教的特权往往产生堕性和腐化。

坚守信仰立场建设民主社会

香港也正面对时代的转变,若中国政府的承诺落实,分别在七年和十年之后我们就可普选行政长官和立法会议员,那民主真的近了,教会应当如何抉择呢?就算在过程中有变数,我相信香港在未来十年方向上始终会迎向更民主化的社会,何况最近八十后的社会运动显示香港新一代已积极起来争取自己的民主权利,这股力量是不能忽视的,我最近十年也感到香港社会的变化愈来愈急速。

这对教会可以是一个契机(kairos),也可以是危机。我们最少要看清形势,寻求异象,抓紧方向,在溷乱中有智慧地定位。这需要深思,和更多讨论。我不是甚麽教会领袖,在这裡提出一己愚见,并不预期所有基督徒同意(我明白教会内部在政见上本就有大分歧),只希望收抛砖引玉之用。

历史经验告诉我们,教会最重要的是要与人民站在一起,为美好的未来与他们共同奋斗(当然这一切要先符合信仰的原则),而不能为了贪图一时之利,攀附权贵(也不是说要盲目反对他们)。当然,因着一国两制的屏障,我们暂时不像其他大陆人民那样直接面对中国政府,在香港我们面对的是柔性的控制,而(还)不是血腥的镇压。我们又应如何抉择呢?在争取民主权利时,我们又应如何定位?这些都是难题。

篇幅所限,我不能详细交待理据,只简单地提出自己粗浅的看法,就是要避开两个极端。一个极端是政治冷漠,这是变相支持现状(status quo),最少别人会这样看教会。在社会一直民主化的路上,这的确可能使教会渐趋边缘化,起码不少新一代会感到与教会精神格格不入。严重者他们会冲击教会(这在2009年2月的反宗教霸权游行已发生),轻微者则令教会失去新一代。我认为民主制度较能维护每个人平等尊严,与信仰精神较吻合(理据在《遥遥民主路》中有交待),所以虽然在细节上基督徒未必能找到共识,但我希望香港教会能在大方向上让市民看到,他们是支持民主的。

另一极端是以激进为时尚,在理念上放弃基督教的道德立场,完全跟随世俗社会的意识形态,自动阉割教会在公共领域的权利,把民主和人权运动与性解放(妓权、同运等)挂钩。在手法上崇尚斗争,认为只要自己站在「公义」和「济弱扶倾」那方,就可以不用守那些僵化的规则(如「和平抗争」),把自己的语言暴力甚或肢体暴力当作「替天行道」、挑战「制度化暴力」的手段,动不动就认为自己可以代表人民解散不义的立法会等等。

我认为这种进路背后或许有高贵的动机,但也有些流弊:为反现状而反现状,双重标准,妖魔化建制人士而不自我反省,没加批判就放弃信仰立场等等。在策略上,这些手法未必能被广大市民接受(特别在基督教群体),其实亦有不少新一代不是那麽激进。若要避开这两种极端,我们似乎应走温和路线促进民主稳步发展,但仍坚守基督教的道德立场,这样其实能使民主社会的发展更平衡。我认为基督徒民主运动应有这「四个坚持」:

1.和平、理性和非暴力;

2.谦卑而不狂妄,正义感重要,但盲目的正义也有大杀伤力。可错主义(fallibilism)本就是民主的精髓,不能只应用到曾荫权身上,却不用于己身。民主斗士也会犯错,也可能有私心。不做保皇党,也不做教条或霸道的民主派/反地产主义者;

3. 民主和人权运动应集中争取一些核心权利,而不应和性解放(妓权、同运)等运动挂钩;尽量求同存异,不妖魔化对手(无论是维园亚伯或反高铁「愤青」),甚或要维护对手的基本权利,例如陈巧文被《东方新地》侵权的案例,纵使一些人不同意她的言行,但仍要维护她的权利(如明光社就有谴责声明)。在可能范围内,促进社会和谐(但不「河蟹」)。

1974年的《洛桑信约》(Lausanne Covenant)曾为福音派的关社工作奠下里程碑,它的第5章论到基督徒的社会责任:「我们确信上帝是全人类创造者及审判者。所以我们应分享祂对人类的关怀,就是对社会的公义及和好之关切,使受压迫的人得到释放……我们在此表示忏悔,因为我们忽略了社会关怀,并曾认为佈道和社会关怀二者是互相排斥的……救恩的讯息也包含审判的资讯,就是审判一切方式之排斥,压迫及歧视。无论何处有罪恶与不公正的事,我们都应斥责,无畏无惧……如果我们所强调的救恩不能使我们在个人与社会的责任上有整体的改变,这就不是上帝的救恩。」

这讯息在今天香港处境还是适切的,但我们实在需要更多关于政改争议和民主路的讨论。至于教会在这契机可以做甚麽呢?笔者和其他基督徒在2010年1月发起一个「基督徒关注普选声明」的登报联署(于2月19日刊于《明报》),呼吁在2017年或以前尽早普选行政长官;在2020年或以前尽早普选所有立法会议席,并取消功能组别;并取消区议会所有委任议席。这声明是一个初步的尝试。又应如何前进?是否要成立「基督徒支持终极普选大联盟」?或草拟面对新时代挑战的信念书?在教会内部进行民主和公民教育?这些问题则有待更多人讨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