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传统、宗教和殖民历史对东南亚民主政治的影响——以菲律宾和马来西亚为例



12/09/2013

作者:高伟浓  汪 鲸


内容提示:本文以菲律宾和马来西亚为例,分别讨论了政治传统、宗教和殖民历史对东南亚国家民主政治的影响。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东南亚国家虽继承了西方的民主政治形式,但文化、宗教的多样性与殖民历史对民主政治实践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只有正视这些因素并善加利用,东南亚国家才能探索出一条适合本国国情的民主政治发展道路。
关键词: 东南亚 民主政治 文化传统 宗教 殖民历史

  
  16世纪后,殖民主义在东南亚的活动逐渐将本地区纳入了以西欧为核心的资本主义世界体系。各殖民帝国的政治、军事和文化策略对当地社会发展和政治生活产生了重大影响。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东南亚各国在政治上纷纷取得了独立地位,并多采用西式民主政治体制,但西式民主政治体制却在本地的实践过程中遭到了一系列的问题和挫折。

  政治是社会体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受到文化、经济和军事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在西方殖民者进入东南亚地区之前,马来西亚和菲律宾均为本地区重要的商贸枢纽和政治力量,有着独特的政治和宗教传统。独特的本地政治和宗教传统对独立后的民主政治实践均产生了深远影响。

  殖民时期,马来西亚和菲律宾曾受到作为西式民主政治典范的英、美两国统治。与英美政治文明的长期接触,使得西式民主政治的理念和实践在菲、马影响较早且相对深远。

  另外,受文化、宗教和殖民历史等因素的影响,菲、马两国独立后,都曾出现过军事独裁或族群冲突,民主政治的实践因而遭遇挫折和挑战。基于两国存在以上的相似点,本文以菲律宾和马来西亚为例,论述政治传统、宗教和殖民历史因素对东南亚国家民主政治的影响。

  一、 本地政治传统与菲、马民主政治

  早在西方殖民者进入东南亚地区之前,东南亚便已经产生了各种形式的政权如贸易帝国、酋邦等。这些政权大小、形式与特点不一,反映了东南亚地区自然环境、族群和文化的多元性对社会政治的影响。这些在长时段的历史进程中所形成的传统政治模式,其所蕴涵的精神和文化早已渗透并融入到当地族群的历史—心理结构中。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东南亚各国多采取西方式民主政治制度。但蕴藏于历史—心理结构中的传统政治精神仍然对东南亚民主政治的实践产生着深远影响。

  (一)菲律宾:非中央集权的政治传统与法律思想

  在16世纪西班牙殖民者占领菲律宾之前,本地就已经出现了政治生活的基层组织——“巴朗盖”。在巴朗盖之上,并无更大规模的集权统治。可以这样说,在遭受殖民前,菲律宾从未曾受过较大规模的专制性中央集权统治。长期缺乏集权性政府和各区域各自为政的政治状态使得菲律宾逐渐形成了一种以大家族和地方势力为主体的,强调家族和地方利益的“弱国家”形态。

  菲律宾独立后,这种“弱国家”的社会形态使得西式民主政治体制易于成为被地方势力或大家族操纵的利益合法化手段。以往占据社会上层地位的地方势力和大家族通过民主选举的程序巩固了本集团和家族的利益。

  值得注意的是,本地虽一直未形成集权性政权,但在菲律宾的政治生活中却有着较为成形的法律制度及法律传统。现存于世的《马拉塔斯法典》和《卡兰莱雅奥法典》为菲律宾最早的两部成文法典。法典中包括了有关财产权、遗产权和收养权等方面的内容。〔1〕(P59)

  这些口传或成文法典表明,习惯法和法律在菲律宾的政治生活中曾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法律精神的奠定和继承为日后菲律宾政治生活的民主化进程提供了可资利用的历史和文化依据。例如,独立后,菲律宾社会对法律的尊重和遵守,可以从菲律宾民众反对马科斯独裁政府的行动和抵制拉莫斯修宪企图的社会政治运动中观察到。

  (二)马来西亚:政教合一的政治传统

  1511年,葡萄牙人占据了当时已经成为东南亚地区间贸易中心的马六甲,马六甲王国随之崩溃。之后的马来半岛上仅有一些小土邦仍然存在。这些小土邦基本沿袭了马六甲王国的政治制度且信奉伊斯兰教。土邦的社会上层由马来苏丹和贵族阶层组成,马来苏丹身兼政治与宗教领袖,位于社会阶层中部的是地方领袖和“彭胡路”(村社的领袖),位于社会底层的则是农民和奴隶阶层。由于政治上层身兼宗教领袖,其统治的合法性披上了一层神圣的外衣。

  政教合一的政治秩序对当地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伊斯兰教的教义内化进入当地社会的文化和价值体系,对宗教和世俗权威的遵从成为社会道德体系的支柱。即使农民和奴隶阶层所受到的政治压迫和经济剥削非常严重,他们在很大程度上也只是采取了消极逃避的态度。“马来社会政治文化的两个最显著的特点就是政治上的权威主义及社会下层对这种权威的不加质疑的服从”。〔2〕(P86)

  政教合一使得伊斯兰教教义及其精神内涵为本地马来族群所吸收和内化,同时,宗教信仰也成为了整个马来族群借以相互认同并同华人和印度人族群相区别的象征符号。伊斯兰教和世俗政权的密切关系也使得马来西亚独立的政治生活蒙上了一层宗教的面纱。

  在马来西亚独立之后,宗教与政权间这种若即若离的关系迫使中央政府一方面极力抑制极端宗教势力的增长,另一方面则不时宣称伊斯兰教在政治生活中所享有的重要地位。政教间的复杂关系使得马来西亚政府在维护世俗民主政治制度和利用宗教巩固马来族群的认同上时常陷入进退两难的局面。

  二、宗教因素对菲、马政治的影响

  (一)天主教、伊斯兰教及其矛盾对菲律宾政治的影响

  在菲律宾,约有85%的人信仰天主教。天主教由西班牙殖民者传入菲律宾,至19世纪中叶,已经成为全民性宗教。在西班牙人来到之前,菲律宾一直未曾出现过中央集权制的政治制度,而天主教势力的壮大也使得本地难以建立起一个集权性质较强的中央政府。主教和教会时常干涉行政事务,并且其意见时常与总督的殖民政府相左,神圣世界和世俗政权间的摩擦和对抗不断。因此,宗教与世俗权力的拮抗与菲律宾政治传统相配合,共同遏制了集权政治的成长。

  独立后的菲律宾,教会的影响力大为下降,世俗政权的力量得到加强。政府采取了“政教分离”和“信仰自由”的政策,使得教会和政治高层的联系大不如前。但天主教会与社会下层的联系与纽带并未断裂。基层教会和教士仍对普通民众的信仰与生活具有强大影响力。从政治场域退出之后,天主教的各级教士们逐渐转向大众的精神生活领域,成为了信众们的精神和道德领袖,借此保有对政局的影响力。

  例如,在终结马科斯军管政府的社会政治运动中,尤其是在针对反对派领导人阿基诺的暗杀事件发生后,天主教会公开谴责谋杀事件,并要求马科斯下台。教会的公开表态在菲律宾社会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严重动摇了马科斯政权的执政基础。2001年1月,在迫使总统埃斯特拉达下台的政治运动中,天主教的大主教辛海绵成为反对派的核心领导成员。在2005年的政治危机中,正是由于天主教教会的支持声明才使得针对阿罗约总统的动乱出现了缓和的机遇。解困后的阿罗约马上对天主教教会表示了感谢,并且承诺会遵从教会的建议结束动乱。可见,对菲律宾政治的分析远不能忽视天主教会的力量。

  除天主教外,伊斯兰教也对菲律宾政治具有不小的影响。伊斯兰教之所以对菲律宾政治产生重要影响,是由于菲律宾南部的穆斯林所组成的反政府武装和党派:摩洛民族解放阵线的存在。“摩洛”意为信仰伊斯兰教的摩尔人,指的是菲律宾南部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集团。摩洛人的反叛源于穆斯林与殖民者和天主教的竞争。

  在菲律宾,伊斯兰教的传播和发展要早于天主教。但在西班牙人来到后,伊斯兰教势力受到打压并逐渐退缩至南部的一些岛屿上。从此,伊斯兰教便牢牢扎根于棉兰老岛和苏禄群岛地区,时常与中北部的天主教势力相拮抗。〔3〕(P7)西班牙人走后,美国人出于打压并牵制各族群势力的目的,经常调动信奉天主教的中北部军警力量来镇压南部穆斯林的反抗,增加宗教和族群间的血仇事件,不断加深各宗教和族群间的矛盾。

  独立后的历届菲律宾政府也未能有效解决南部穆斯林的反叛问题。中央政府在向南部移民、针对南部的经济发展规划、保护当地文化等一系列问题上举措不利。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差距使得宗教和族群矛盾日益加深,最终导致了南部穆斯林的分离主义运动的兴起。

  摩洛民族解放阵线于1972年成立并开展了一系列反政府的武装斗争,并以建立“摩洛”民族共和国为目标。1976年,菲律宾政府与摩洛民族解放阵线接受了国际调停,正式签订了停火协定。1996年9月,摩洛民族解放阵线主席密苏单与政府达成和平协议并成功当选穆斯林自治区总督,这一事件标志着菲律宾主要的穆斯林反政府武装势力被纳入民主政治的轨道〔3〕(P7)。

  (二)伊斯兰教党的兴起对马来西亚政治的影响

  马来西亚以马来族、华族和印度族三大民族为主要的民族成分。“据2000年的人口统计,马来人占总人口2152万的65%(包含同属马来人种的其他少数民族),华人占26.25 %,印度人占7%”。〔4〕(P46)马来人族群主要信奉伊斯兰教。

  独立初期,伊斯兰教和社会政治的关系较远。马来西亚宪法虽然规定伊斯兰教为国教,所有马来族穆斯林必须严格遵循伊斯兰教的各种教规并接受伊斯兰教价值观。但以巫统为领导的马来西亚政府并不采取政教合一的政策,而是一直奉行政教分离的原则,反对用伊斯兰教法来代替世俗的法律。但随着国际伊斯兰教复兴主义的兴起以及马来西亚国内政治的变化,越来越多的马来人开始认同以伊斯兰教为特色的政治势力。

  伊斯兰教政治势力能够在马来西亚崛起,一方面是受全球伊斯兰教原教旨主义的复兴和崛起的影响。另一方面则是由于长期执政的马来人政党——巫统逐渐脱离社会中低阶层,其高层领导逐渐贵族化和官僚化,自身逐渐成为精英阶层操控国家政权的工具。社会的中低阶层纷纷把希望投向以伊斯兰教义为宗旨的伊斯兰教党。

  伊斯兰教党又称回教党,于1951年从巫统中分裂出来。伊斯兰教党只吸纳穆斯林为党员,故其成员主要由马来族伊斯兰教徒组成,其支持者多是处于社会下层的农村马来穆斯林。〔3〕(P6)可以说,伊斯兰教党是一个将族群和宗教势力联系起来的政党。伊斯兰教党标榜马来族群的整体利益,试图在马来西亚建立一个政教合一的伊斯兰教国。

  伊斯兰教党曾在吉兰丹州两度执政。并于1999年在第10届大选中夺得了丁加奴州的政权。为了贯彻其政教合一的宗旨,伊斯兰教党在吉兰丹州和丁加奴州推动了一系列伊斯兰教化的政令。这些严厉的伊斯兰教法规后因以巫统为主导的联邦政府的坚决反对才未付诸实施。

  目前,在联邦议院中,伊斯兰教党已占有众多席位。可以预计,受国际伊斯兰教复兴主义和国内政治格局的影响,伊斯兰教党对马来西亚政治的影响必将持续下去,也将对现有的马来西亚政治格局不断产生冲击。

  三、美、英殖民主义与菲、马民主政治制度的建立

  (一)美国的“菲化”政策与民主制度的引入

  在美国接替西班牙统治菲律宾后,菲律宾开始受到美国民主政治制度的影响。菲律宾独立后施行了由美国人主持制定的宪法,美国式的两党制,美国式的总统制,定期的议会和总统选举。〔5〕(P200)由于其对美式西方民主政治所采取的拿来主义做法,菲律宾被西方的政客们称为“亚洲的民主橱窗”。
1898年,美国接替西班牙开始对菲律宾进行殖民统治。此时,菲律宾国内争取独立的运动可谓风起云涌。因此,在统治策略上,美国殖民者便顺水推舟地采取了一系列“菲化”政策,借以维持其宗主国地位。在政治安排上,美国从各级地方政府到中央各部、高等法院、菲律宾委员会以及1907年后创设的菲律宾议会中广泛安排了菲籍亲美人士。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美国人在各级政府中大量任命本地精英,但教育部长一职却长期由美国人把持。这反映了美国殖民当局希望利用教育系统灌输西方文化和价值观的态度,此一举动对菲律宾之后的民主政治的发展起到了潜移默化的作用。除“菲化”政策外,议会民主制等政治制度的引入也对菲律宾政治的发展影响深远。1902年和1916年,美国国会先后通过了《库珀法》(Cooper Act)和《琼斯法案》(Jones Law),提出在菲律宾建立两院制,两院制由众议院(众议员任期3年)和由选举产生的参议院(参议员任期6年)组成。

  西式政治制度的引进虽然在某种程度上促进了当地民主政治的发展,但由于本地独特的历史和文化,照搬的民主政治体制仍难免遭到扭曲。在美国人的主导下,民主政治体制虽得到建立,但政治活动的主体仍是占有政治、经济和文化资本的传统利益集团和阶层。

  对他们来说,引入民主政治体制只不过是改变了具体的操作程序而已。这些集团或大家族通过民主选举的程序获得了公共资源,并以此巩固了本集团和家族的利益。如此一来,在民主政治的运作程序下,政治公器逐渐成为地方大家族的私器。

  菲律宾采取西式民主政治的过程并非由社会内部的强烈要求而起,而是由美国殖民者一手推动,这种脱离社会变革要求的政治变动必然脱离社会大众,使得传统利益集团和大家族获得可乘之机,其利益在此过程中进一步被合法化。

  在政治制度上,菲律宾固然采取的是西方的美式议会民主制,有政党、议会和选举并实行三权分立等现代民主政治制度,而在现实的政治生活中,菲律宾的政治生活却表现出较浓厚的传统政治的特征,即地区政治由几个具有经济和政治权威的大家族和利益集团之间的相互竞争和妥协来决定。社会大众无法通过民主政治的程序成为社会政治生活的主角,只能转而依附这些大家族和利益集团来参与。民众对强权的依附状态对菲律宾民主政治的发展造成了非常大的阻碍。

  (二)英国分而治之的殖民统治策略

  马来西亚的现代民主政治制度是由英国人引入的。英国人对本地的殖民始于1786年。是年,英国人在马来半岛建立了据点,并一举占领槟榔屿。以槟榔屿为据点,英国人逐步实现了对马来半岛的独占。至20世纪初,英国已经占领了整个马来半岛。但直至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前,英国并没有在马来半岛建立起统一的政治制度,而是将其地划分为三块,采取了分而治之的殖民统治策略。

  其一,海峡殖民地。1826年,海峡殖民地建立,包括了槟榔屿、马六甲和新加坡。英国对海峡殖民地施行以总督来进行的直接统治,在总督之外,英国人又另设行政会议和立法会议等咨询机构。一般来说,行政会议中的官方成员均要根据总督的指示来进行投票。

  其二,马来联邦。马来联邦于1896年成立,包括霹雳、彭亨、雪兰莪和森美兰四个邦。马来联邦的成立标志着联邦体制被正式引入马来半岛,为其后马来西亚联邦体制的确立奠定了基础。

  其三,马来属邦。马来属邦指的是半岛内未参加联邦的各邦,包括吉兰丹、吉打、丁加奴、柔佛和玻璃市五个邦。属邦各邦有各自独立的行政机构,与马来联邦中的各邦相比,其保留了较多的实权,也保留了更多当地传统的政治组织形式。〔6〕(P30)

  英国人根据当地社会族群构成和政治力量的强弱而采取不同的统治策略,减少了殖民统治的成本。在海峡殖民地,人口大多由移民而来的华人和印度人构成,这些外来移民在本地没有根基,便于由总督进行直接统治。而在马来联邦和马来属邦,居民主要土著民族马来人所组成,两地的政治传统历史悠久且具有一定的政治力量,故英国人采取依靠本地政治结构进行间接统治的策略。

  这种分而治之的统治策略虽减低了殖民政府的运作成本,但却使得各地区和各族群之间难以形成牢固的对民族和国家的认同感。这为马来西社会整合的艰辛和之后新、马的分离埋下了伏笔。

  在殖民时期,针对各族群人口、职业分布和政治实力的强弱,英国殖民者也对各族群采取了不同的统治手段。由于马来人族群占据人口的大多数,殖民者采取了拉拢马来人族群的政治策略,以此争取马来人的支持。在英国人的统治下,马来人享受到了优越于其他族群的政治待遇。马来族群与英国殖民政府间的矛盾从而得到了相当大程度的缓和。与此形成对照的则是,华人和印度人族群与英国殖民政府关系紧张。

  二战后,东南亚各殖民地纷纷要求获得独立的地位。迫于强大的政治压力,英国于1946年公布了建立马来亚联邦的计划。该计划在公布后,遭到各族群的广泛的批评、抗议和抵制,并直接导致了马来人政党“巫统”的建立。英国人不得不对马来亚联邦计划进行修改。

  1947年,新的马来亚联合邦计划出台。联合邦的组成与原计划相同,但恢复了马来苏丹的基本权利并同意给予马来人以特殊地位,并对非马来人取得公民权作出了限制。英国殖民者对马来族群给予特殊地位,并对非马来人族群的权利予以约束,这种作法虽然有利于继续保持英国在当地的影响,却使得族群矛盾日益增加,为日后马来西亚的社会整合和国族建构制造了困难。

  从1957年至今,从马来亚演变为马来西亚,但国家基本的政治制度没变。在相当大的程度上,马来西亚现代政治制度继承了英国殖民统治的遗产。由于长期的殖民统治,英国殖民政府的分而治之策略导致了马来西亚的地域矛盾、族群间冲突和隔阂。现在的马来西亚社会,最大的社会利益集团就是族群。各种类型的政党基本上是不同族群利益的代表者。

  历史和现实状况都表明,在马来西亚这样的多种族国家试图创立一个代表全民族的政党来基本上是不可行的。第一任巫统主席那督翁就曾试图建立一个代表所有民族利益的全国性的政党,希望以此博取选民欢迎而上台执政,最终却不得不以失败告终。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马来西亚实行完全的西式民主政治,就势必引起各种族间及其政党间的激烈对抗。即使某一族群的政党赢得选举也无法平息矛盾,难以建立稳定的政府。对西式民主政治制度进行改造,使之符合本地的文化传统和族群结构成为马来西亚政治家首先要解决的难题。

  因此,马来西亚的政治制度开始逐渐向介于民主和威权之间的独特政治体制靠拢。马来西亚的政治家们不断加强马来西亚政治中的权威主义成分,使民主处在可控制的范围内,保持政治的稳定和政府机构的效率。在既不能实行一党制,也能不实行多党民主制的情势下,巫统采取了独特的执政联盟形式。

  在1974年,巫统与马华公会、印度人国大党和一些政党成立了国民阵线。作为执政联盟的国阵形成了一个有规范化组织形式和议事程序的政治实体。国阵以巫统为政治核心,是各种族政党进行协商的政治组织,为马来西亚和平处理种族间矛盾以实现多族群国家的稳定和发展提供了政治保障。

  四、结语

  独立后的菲律宾和马来西亚分别继承了美国和英国的西式民主政治形式。但是这一政治舶来品并未使得两国取得预期的社会和经济发展。东南亚地区的文化、宗教和族群的多样性对各国的民主政治实践产生了不可忽视的深远影响。政局动荡、族群分裂和经济发展缓慢都曾使得两国逐渐向独裁和威权政治靠拢。

  在某种意义上,菲律宾马科斯的军管政权和马来西亚的一党独大局面正是对这种政治困顿局面的反弹,也反映了东南亚各国对完全照搬西式民主政治模式的失望情绪。只有正视本地政治传统和宗教、社会结构、殖民遗产等各种力量的存在并善加利用,菲、马两国和其他东南亚国家才能避免独裁和冲突的政治局面,探索出一条适合本国国情的民主政治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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