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基督教家庭教会圣爱团契带领人 徐永海 2014年1月18日
1、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干部付海兵来到我们家庭教会,说:“你们没登记是非法”
徐永海和民政局官员付海兵在交谈 |
他带来了《宗教事务条例》一书,并向我们宣读了其中的第二十条:“信教公民的集体宗教活动,一般应当在经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以及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内举行,由宗教活动场所或者宗教团体组织,由宗教教职人员或者符合本宗教规定的其他人员主持,按照教义教规进行”。
在宣读完这第二十条后,他说到:“二、三个人以上就属于集体。你们在这里聚会,没有登记过,是非法的”。他还说到:“我们是有执法权的。对非法的,我们可以依法取缔。取缔时,我们可以没收《圣经》等宗教书籍”。
2、难道说,中国家庭教会开始被要求去登记了,不登记就要开始被取缔了
1997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了《中国的宗教信仰自由状况白皮书》,在“三、宗教信仰自由的司法行政保障和监督”一节中写到:“对基督教教徒按照宗教习惯,在自己家里举行以亲友为主参加的祷告、读经等宗教活动(中国基督教习惯称之为“家庭聚会”),不要求登记”。
在十多天前的2014年1月5日,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在“全国统战部长会议”上发表了讲话,其中说到:“宗教问题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群众性,要认真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充分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从1997年到今天的2014年,已经走过了17个年头。在这17年中,中国的家庭教会已经是越来越多,在家庭教会聚会学《圣经》的基督徒是越来越多。在这17年中,可以说很多很多家庭教会没有登记过,也没有被要求去登记。难道说,在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发表了这个讲话后,中国家庭教会开始被要求去登记了,不登记就要开始被取缔了,中国的宗教信仰自由空间开始缩小了,不会吧?在读了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的讲话后,我们感到,宗教信仰自由空间应当会进一步扩大呀,(当然,即使扩大,和西方国家的宗教信仰自由空间,还远不能比)。
3、请众主内肢体给我们出出主意,我们应当如何办
我们这个小小的家庭教会,是从1989年开始聚会的,我们已经走过了近25个年头(近四分之一世纪),在这个近25个年头(近四分之一世纪)中,从来没有民政部门找过我们,对我们说我们的聚会是非法的(当然,我曾先后两次为基督信仰坐牢)。
近来我们这个小小的家庭教会是到张文和弟兄家聚会学习《圣经》,结果通州区民政部门上门来找到我们,他们说:“没有登记就是非法,非法就有可能被取缔”。我们怎么办了?是否要到通州区民政局去找付海兵先生,去申请登记。可是我们仅仅是不多的基督徒每周只一次地在基督徒自己的家里学习《圣经》呀;如果这也要去申请登记,那么不少基督徒家庭,在每一天的晚上,父母都要带着孩子读一读《圣经》,这是否更要去登记。不登记就是非法,就不能读《圣经》了?
在中国,很多亲朋好友是定期在一起打牌、喝酒、唱歌、跳舞,没有人要求他们去登记。而我们基督徒,我们没有这些嗜好,我们更愿意在一起学习《圣经》,分享《圣经》,来使我们更加具有耶稣那样大爱的心——连仇敌都爱的心。怎么我们就必须到民政部门去登记,不登记,就非法,就要被取缔。在这里我们请求众主内肢体们为我们祈祷,也请众主内肢体给我们出出主意,我们应当如何办。
4、也许我们下次聚会时,就会被认为是非法,而被取缔,还望众肢体给予关注
也许,我们下次众肢体在一起聚会学习《圣经》时,因为我们没有登记(或者我们想登记还没有来得及;或者我们去登记,人家民政局不给登记),我们就会被有关部门认为是非法,而将我们取缔,那时我们的主内肢体就有可能会被抓,我们的《圣经》就有可能会被没收,还望众肢体给予关注。
我们聚会时间是:每周五下午1点到3点。我们聚会地点是:北京通州“县城”南大街南二条20号,张文和弟兄家。四惠交通枢纽乘322路,新华大街站下车,前(东)行300米,进“南大街”南行500米,进“南二条”东行30米,20号院。张文和弟兄电话:18511408964。还望众肢体及时给予关注。
作为教会带领人,我叫徐永海,我的电话是:18600229405,还望众肢体随时给予关注。
徐永海,住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新风南里10号楼6门501室,邮政编码:100088,电话:86-10-82082198,18600229405,电子邮件: xuyonghai@aliyun.com。
查经聚会结束后合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