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棘焚而不燬——高俊明牧师的信仰与实践



1/22/2014

作者/王昭文


※信仰的养成,奉献的人生


高俊明1929年出生于台南。他的祖父高长是台湾第一批受洗的基督徒之一,不久后成为台湾首位本地传道者。高长的三子高再得医师,就是高俊明牧师的父亲。高再得夫人侯青莲女士,长老教女学(现在的长荣女中)毕业,婚后在教会事工上非常活跃,重视教育和社会服务,曾任长荣女中董事长。高再得医师和侯青莲女士共育有十三名子女,高俊明排行第十二。这个家庭充满了基督教文化气息, 薰陶出子女律己、向善的人格特质。



高俊明牧师中学时代读新约圣经以及内村鑑三的《求安录》特别感动,又相当喜爱托尔斯泰的作品。主导高俊明牧师人生抉择的价值观,可以说就是出于敬虔的基督教家庭文化、内村鑑三择善固执的信仰形态、托尔斯泰禁慾、捨己、博爱非暴力的道德意识。后二者代表20世纪初激进、敬虔的基督教思想,是基督教信仰与现代社会、国家意识等对话的脉络中产生出来的、对现实社会具批判力道的思想。


高俊明决定就读神学院,是为了想要依照托尔斯泰主义过一种奉献的人生,并不想当牧师。他原先希望能够办孤儿院,但却在毕业前夕,因为听到原住民地区严重缺乏传道人,而转变了方向。他志愿成为山地巡迴传道,主要在屏东、高雄地区活动。四年后,他按立为牧师,1957年受邀担任玉山神学院的教师,并在同一年出任院长。


30岁时经人介绍、与李丽珍女士结婚。她的亲生父亲是许水露牧师,养父李识情也是一位牧师,自幼成长于基督教环境中,并受很好的教育。1951年她和妹妹随挪威籍宣教师袁姑娘(Miss Kiriten Hagen)前往日本留学,一方面协助袁姑娘四处传道。她原本打算学习袁姑娘,不结婚,全力为主做工。后来,她订下的条件是:结婚对象必须是传道者,而且在山地传道。这些条件,正好高俊明牧师吻合,双方在共同的人生目标下,决定携手共度一生。「奉献的人生」,是乘以二的奉献。


※重新思考教会的社会责任


1970年高俊明牧师被选为台湾基督长老教会总会第十七届议长。此时是多事之秋,总干事钟茂成坚辞,身为议长的高俊明牧师被推选为总干事。对他而言,这并不是计画中的生涯,也不是他想要的,但正如之前山地传道、到玉山神学院任职,他服从上帝的旨意,担负别人不愿意做的事情。


1970年最棘手的问题是:要不要退出「普世教协」(WCC)?这个组织是世界最大的基督教合作团体,等于是基督教界的联合国,台湾基督长老教会是会员之一。当时中华民国政府认为「普世教协」是容共团体,因为WCC接纳共产国家的教会为会员,还建议联合国让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政府要求长老教会必须退出WCC,不断向教会人士施压,教会内为此而产生争论,最后竟然在1970年的总会年会表决通过退出桉!高俊明牧师后来努力与各方沟通,终于在1980年重回普世教协。


「退出普世教协」一事,让不少教会人士认识到国民党政府的霸道独裁,并发现必须全教会一起认真思考「谁是主」、「教会为谁存在」等信仰问题,釐清教会的立场。于是1971年总会年会中通过「重新阐明我们教会的信仰与信息」桉。主要内容是:相信基督是世界的盼望、唯一的救主;教会是属基督者的团契;基督徒必须秉着爱心、为公义和平而努力;相信在基督裡有革新、和睦与胜利的盼望。这样的信仰反省,是台湾基督长老教会往后参与各种社会关怀、发表声明的根基。


经过15年的讨论、修订,以这个文件为基础,1985年通过:「台湾基督长老教会信仰告白」,告白教会连结与本土、与受苦的百姓站在同一阵线。在这15年间,发生了很多大事。长老教会发表了三个宣言:「国是声明」 (1971)、「我们的呼吁」(1975)、「人权宣言」(1977),和政府的关係越来越紧张,接着发生美丽岛事件、高俊明牧师被捕。


1970年代的台湾,中华民国被逐出联合国、接着邦交国逐一断交殆尽,连最亲密的朋友美国也在1978年宣布断交,台湾越来越被国际孤立。在这种局势下,台湾人都感到焦虑不安。当时在国民党一党独大的威权统治下,反对党尚未形成,民间很难有异议之声,更没有足以代表人民心声的团体对国际发声。与国外有较多联繫、容易被国际社会接纳的教会团体,于是成了人民心声的发送管道。


针对中华民国被迫放弃联合国席位、美国开始与中共建立关係危机,台湾该如何自保?在1971 年底,长老教会发表了〈对国是的声明与建议〉,以基督信仰为基础,申明基于人权立场,反对任何势力出卖台湾,并强调台湾住民有权决定台湾的命运。在对国内的建议上,具体提出政治革新的诉求,呼吁中央民意代表全面改选。这份声明原先是由跨教派的「中华民国教会合作委员会」草拟,但拟好后,除了长老教会之外,大部分的教派都说不能签署,因此最后是由长老教会单独提出。


〈国是声明〉提出后,国民党政府大为震怒,气氛变得很紧张。参与草拟宣言的人都有心理准备,可能会遭到迫害,所以好几个人都写好遗书。总会办公室遭到监控,总干事的住处也被监控,包括电话监听、四处窃听、跟监、佈置线民随时报告等等,又以各种威胁、利诱、分化的手段,试图瓦解教会人士的立场。1972年初,热爱台湾、敢言的英国宣教师弥迪理牧师,签证期满后被赶出台湾,成为「国是声明」的祭品。


1975年长老教会再发表〈我们的呼吁〉,再度「以爱心说诚实话」。内容分为两部份,一是向政府的建议,一是向教会呼吁。向政府建议的部份,包括:维护宪法所赋予人民宗教信仰之自由、突破外交困境、建立政府与教会间之互信互赖、促进居住在台湾人民的和谐与团结、保障人民的安全与福利。对教会的呼吁方面,包括:发扬诚实与公义之精神、促进教会内部团结及坚守教会立场、谋求教会的自立与自主、建立与全世界教会密切的关係、关心社会的公义问题与世界问题。


※身处政府和教会的冲突之间


1977年8月,美国准备与中国「关係正常化」而派国务卿访问中国前夕,台湾基督长老教会担忧台湾将陷入被中国併吞的危险,因此发表〈人权宣言〉,对象为「美国卡特总统、有关国家及全世界教会」,内容提到为:「我们要求卡特总统继续本着人权道义之精神,在与中共关係正常化时,坚持『保全台湾人民的安全、独立与自由』。面临中共企图併吞台湾之际,基于我们的信仰及联合国人权宣言,我们坚决主张:『台湾的将来应由台湾一千七百万住民决定。』为达成台湾人民独立及自由的愿望,我们促请政府于此国际情势危急之际,面对现实,採取有效措施,使台湾成为一个新而独立的国家。」


1970年代的台湾民主运动(党外运动)仍迴避台湾认同议题时,长老教会勇敢踏出了第一步,将民主改革与台湾前途结合在一起,可说是充满「先知性」的作为。


〈人权宣言〉发表之后,长老教会受到不少干扰与压力。《台湾教会公报》经常寄不到订户手中,刊载〈人权宣言〉那期几乎都在邮寄途中失踪。国民党找教会领袖沟通,希望在宣言中写明反对美国与中共建交、表达将协助政府维持现状、不要提「新而独立」,但是教会领袖不让步。


身为教会的领导者,高俊明牧师在〈人权宣言〉发表后,遭受到空前的压力。依照长老教会的制度,这项声明须在1978年3月的总会年会上追认,才能算正式代表整个教会。同时,这一年总干事任期届满,必须改选。国民党派人劝说高牧师到国外去,不要再续任总干事,但他不为所动。


尽管国民党使尽各种方式阻挠,总会开议后,仍然顺利通过接纳〈人权宣言〉,显示〈人权宣言〉已成为长老教会主流意见,成为长老教会自我认同的指标。而总干事续任桉,也以压倒性胜利的票数顺利通过。过程中,会议气氛非常紧张凝重,议长还特别把表决方式由举手改为秘密投票,让议员可以不畏监视,依照自己的良心投票。


总会通过〈人权宣言〉后,立刻有风声说政府即将逮补高俊明。他遭到24小时跟监,在有人预告他将逮捕他的那天,监视更紧。美国宣教师花祥(Dan Whallon)夫妇和女宣教师包佩玉开车到高家,把他们夫妇载往台湾神学院,甩开跟监的车辆,接着让他们住到花牧师家。这段期间,外界都不知道他们夫妇的下落,海内外探询的电报、电话不断,纷纷关心高牧师是否被政府逮补。最后,政府受不了压力,终于传话叫他回去总会上班,暂时不捉人。


高俊明牧师在〈人权宣言〉发佈的当天,已经准备好遗书,开头这样说:「我无论遇见何种惨事来离世,也应当感谢讚美上帝,因为祂的旨意是美善的,祂的慈爱永远长存。」结尾则是:「但愿全体亲人朋友都能爱台湾、爱世界、爱和平,来荣耀上帝,造福人类。」他早就准备好从容面对最糟的状况。


※爱与勇气


暂时被放过的高牧师,在美丽岛事件之后,捲进「藏匿要犯」事件,被捕判刑,在监狱待了四年三个月。


1979年《美丽岛杂志》把党外运动推到一个高峰,该年12月10日在高雄举办人权日活动时,数万群众遭到宪警包围,政府宣称当天发生群众殴打宪兵和警察的暴力事件,随后展开全台大逮捕。《美丽岛杂志》相关人士纷纷被捕,但最活跃的总干事施明德逃了许多天才被捕。施逃亡期间,透过友人向高牧师求助,高牧师联络林文珍长老提供庇护处,就这样,高牧师、其助理施瑞云、林文珍等人,都为此事而坐监。


高牧师坚持主张:基于信仰,爱护患难中困苦的人,责无旁贷。「耶稣说,人为朋友而放弃生命,没有什麽爱是比这个更大的。」身为牧师,无法拒绝走投无路者的求助,即使明知自己会为此而被判刑,也无法有其他的选择。这个事件中他最痛心的是牵连林文珍、施瑞云两位单纯的女性坐牢。在法庭上他恳切要求,由他个人负起全部责任,他愿意付出性命、财产,来换取同桉其他人的自由。


高俊明牧师自认为被捕、被判刑的真正原因,主要还是因为长老教会1977年发表「人权宣言」,主张台湾应该成为「新而独立的国家」,触犯了国民党政府的禁忌。此外,他一直努力要让长老教会重新加入普世教协,也让当局不快。藏匿施明德一事,不过是当局迫害长老教会的一个借口。


原文来自 新使者杂志 第 131 期 追求公义 承担苦难 (22-2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