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手是警察还是土匪----曹楠弟兄的控诉



1/10/2014

曹 楠

一、

2013年12月23号上午10:30我驾车和滑县基督教会的十几名基督徒前往南乐基督教堂,准备去参加哪里的聚会,到达教堂门口路段往教堂路口转弯时,路口站了一些人,我按喇叭打转向灯他们也不让路,我只能在开到他们面前较近的距离停下车,他们不容分说拉开车门,好几个人一边辱骂“你他妈的X,想撞我们呀···”一边拉我下车,我不下来就抓住我的头发把我拉下来,拉下来就打,并且把我一路扭打到城关镇派出所院内,在院内几个人按住我用“辣椒水”喷我面部刚被打伤的位置和我的眼睛来折磨我,我疼痛难忍大声呼叫!之后把我关在一个房间的铁笼子里面,关了许久我要求放我出去或者为我做笔录和要求吃饭喝水,他们都不理会,我就用脚踢铁笼子,他们就进来又用辣椒水喷我数次,把门关上,用这毒气闷我,有一次我痛的大叫,每次都十分难受,心脏憋闷。我在里面被关到晚上六点一直没有给我喝水吃东西,也没有做笔录,之后把我带到门口值班室,把手机和行李还给我,赶我离开派出所,我要求要报案和做笔录,他们回答“我们不给你做,你爱到那告到哪告”(以上内容有和我同去的滑县的十几名基督徒等人可以证明)。

我离开派出所后往张少杰家里去(因为天已黑了,没有长途汽车,我在南乐也没有别的熟人),到了张家门口的路上有几个人点灯守在哪里,他们看我往他家去就跟在后面骂我,我没有理会直接往里去,他们就试图对我动手,张少杰的妈妈为我开门,并且保护了我。
二。

第二天24号上午9:30我背着包拉着行李箱和另外几个到张绍杰家看望的基督徒准备离开张家,路口有二十多名自称村民的男女拦住我们的去路,不允许我们出去,限制我们人身自由(之前已经连续X天限制住在张家的人,他们先后报警X次也没有警察出警解救)我和他们解释他们不听,我就硬往外冲,他们就拉烂我的衣服,扯断我的包带,几个人一起打我,之后把我抬回张家门口,情急之下我就进去随手拿了一把菜刀出来,想要防身自卫,免得再被他们殴打和限制人身自由,他们看见我拿着菜刀出来就纷纷后退,我就从旁边的麦地往外走、们随即很多人捡起砖头追着向我丢,也有拿着木棍和砖头来追我的,(以上内容有圣恩弟兄等十来位在场的弟兄姐妹可以为我作证)。

三、

我就跑到了约1000米外的大公路上,想拦一部车跑掉,先去拦一部轿车,车没有停下来,后来看到一部濮阳到南乐的客运班车,就拦下来了,因为后面的人手持砖头和木棒追的很紧,有生命危险,心里紧张,拦车时忘记把手里的刀,驾驶员不开车门,我一下子觉悟到手里有刀,马上就把刀丢弃,用手拍打车门(并没有用刀敲打过客车),并且呼救“救救我吧!后面有坏人追我”车门还是没有开,这时后面的人已经追上来了,把我打倒在地,车随即开走了,后面又来了很多人,用脚踢我,用木棍和刀背打我,使我头、脸、颈、肋、背、腰、胸、臀、腿、脚等多处受伤,被打之后心脏难受,躺在地上,他们开来一部面包车,车上下来的有一个我在城关派出所见过(在派出所拿录像录我),他们要把我捆起来,我说“我犯了什么法,你们有什么权利捆我”,他们就没有捆,把我抬到车上,然后把车的牌照摘掉,几个人开车把我送到南乐县信访办门口,在哪里他们从我身上抢走了手机,在哪等了十来分钟,来了一个警车几个警察,把我带到警车上。

四、

警车拉到南乐县公安局办案中心,那时大约10:40左右,那些人把我的手机也交给了警察,带我回来的警察又移交给了做笔录的警察,这个警察(后来知道是刑警大队的)给我做完笔录,也不告诉我违反了什么,我要求打电话通知一下家人他不同意,我说伤口疼痛、心脏难受,要求看病,要求体检均被拒绝,为我做了手指采血和拍照后就让我一直坐在审讯室里,告诉我在等领导开会研究结果(他们也同时叫了几个打我的人做假证明,说他们当中一个老妇女被我打伤了,但后来应该是他们感觉太假了就想到了去找驾驶员诬告我,驾驶员是晚上被他们找来的,如果要主动告我,上午或者中午就会来告,并且乘客都走完了,找了两个打我的人冒充证明人),到了晚上换了另外几个民警带我去医院做了拍片抽血等拘留前的体检,也没有告诉我犯了什么罪,回来之后把我关在一个房间的铁笼子了,有人轮班看着我,到了25号上午十点多换了一个警号032107的警察(后来知道是治安大队的)带着一个便衣开车把我带到城管派出所,为我做了指纹采集和拍照,向我出示了违法通知书,让我在上面写答辩和签字,我在上面做了答辩,否认用刀击打车身,也说明了当时有人追打我,情况紧急,所以手持柴刀,但他们不予理会又把我带回县公安局的审讯室,告诉我要送去拘留,要对我再次进行采血,我就对说你们说“我被打的案子你们做了笔录怎么不处理呢?”他们说“你被打的事情我们不管,我们只负责你持刀拦车的事情”现在要采血,我因为感觉不公平,并且昨天已经采过血,所以不同意他们再次采血,032107

号警员就和另外一个便衣警员一起打我,用脚踢我,掐我的脖子,把我按倒在地,用膝盖使劲顶我24号被打伤的肋骨,我痛的嗷嗷直叫,只能任由032107号警员用取血针在我手上乱扎了四五下,之后要把我送往拘留所,我向他们要手机,他们说他们不知道在哪,是其他民警拿的,送到拘留所的时间是25号的12:05分(被关押审讯的时间已经超过24小时),他们让我在处罚决定书上签字,我因为不服,所以就没有签字,他们也没有给我一份,我向他们要求把手机找到送交给拘留所,他们当时也答应了,但直到出拘留所也一直没有送来,到了28号上午032107号警员把拘留处罚决定书送给了我一份。我在拘留所期间伤口疼痛,要求所里为我请了医生看病,处理了皮外伤,肋骨内胸疼痛和心脏难受没有治疗。我月1月4号8:00离开拘留所。

五、

出所前我向申所长询问怎样找回手机的事情,他让我找办案单位治安大队的石队长,我随即到县公安局找到石队长,他一会说不管他的事,不要找他,一会又说叫我在大门外等,我从上午8:20多一直等到中午11:45,始终没有拿回手机,期间遇到一个刑警队的负责人,我24号中午的时候在审讯室见过他,他知道谁是为我做笔录的民警,他为我打了个电话,没有结果的就开车出去了,车号尾数u368。在此期间我询问南乐县公安局门卫室,要求报案拿验伤单看病和向领导投诉所受的不公,门卫告诉我今天领导休息,要报警打110。

下午我来到濮阳市,打110,说明了我的情况,咨询我这个案件怎样报案和验伤以及怎样投诉,接电话的工号305,她说要请示领导再给我电话,之后她打电话来说要让南乐县的相关人员给我电话,过来一会一位南乐的女生打电话给我了解情况,我说了一遍,她就说要请示领导之后再给我电话,我问他工号她不给,只是说自己姓李,来电时间16:40来电号码03938845637,一直等到晚上也没有等到她的电话。无奈之下我只能在没有立案没有验伤单的情况下1月4号晚间自费到濮阳市油田总医院检查治疗,初步结论:全身多处软组织受伤,因惊吓等各种原因造成心脏早期复极,需要进一步检查治疗。

尾语:我计划还要写一些相关的信息和总结,今晚时间不够了,我只能先总结第一条:我要认罪,无论什么情况下我拿刀都是做错了,求主赦免我,也求弟兄姐妹饶恕我!

感谢全国各地弟兄姐妹的关心和代祷!

深信上帝必施行奇妙的医治和公义的审判!

请众肢体继续代祷和关注,愿神赐福给每一位肢体!

愿神赦免中华,怜悯中华!

还有未尽之言还将继续发布·····

曹楠于2014年1月5日凌晨2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