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华援助协会驻香港特约记者乔农报道 2014年2月12日
引起国际社会广泛关注的河南南乐教案中的张少杰牧师,2月11日在看守所与委托的两位律师刘卫国和赵永林见面,其中赵律师在第二天的庭前会议上,要求当局异地及同案审理,律师认为,这才能体现法律程序的公正,保障当事人应有的合法权利,不过当局没有正面回覆。记者就此专访了刘卫国律师。
南乐“三自”教会牧师张少杰被控两项罪名,羁押至今近三个月。农历新年前夕,被当局突然从南乐看守所转到濮阳市羁押。他的代理律师刘卫国2月12日告诉记者,前一天与赵永林律师见到了张少杰:“在濮阳市看守所见到了张少杰牧师,下午到看守所以后得知张少杰在大年三十的晚上,被转移到濮阳市看守所。我们对河南主要是警方在春节期间、大年三十的晚上转移张少杰牧师的羁押机关,表示不认同。因为中国人在传统上非常重视春节,认为是最重要的节日,而且直接更换羁押场所,他到了一个新的场合,需要与新的人熟悉,虽然是在看守所内,但没有办法度过一个平和的节日”。
张少杰因代领信徒前往北京上访,招致县政府报复,2013年11月15日,包括张少杰在内地二十多名基督徒被当地公安抓走,其中十多人被关押至今,而至少六人面临起诉。
张少杰的两位律师日前了解到,他们的当事人在看守所受到被当局“孤立”的精神压力。刘律师说:“看守所接到通知,要求和张少杰一起关押的其他同号的嫌疑人都不要跟张少杰牧师交往,但是张少杰牧师成功的打破禁锢,在南乐看守所非常成功的劝导两个死刑犯,归顺耶稣,成为一名基督徒。用张少杰牧师自己的话说,无论他被羁押在哪里,无论他的处境如何,不影响他行使传道人的职责”。
刘卫国律师说,张少杰心情平和,同时否认当局的指控:“我和赵永林律师昨天下午与他交流了案情,张少杰牧师坚持认为自己没有违法之处,他的行为都是正当的,包括他给一些弟兄姊妹去维权、提供帮助,他认为是自己应尽的义务”。
起诉书指控张少杰“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及“诈骗罪”。对此,刘律师说,他已经做了多次核查:“关于‘诈骗’是一种栽赃陷害。而且我们在当地的了解,所谓的诈骗受害人李彩忍女生,现在被非法羁押”。
他说,周三(2月12日)上午,赵永林律师参加了南乐法院召开的庭前会议:“赵永林律师提出了程序上的要求,其中最重要的几项包括第一辩案审理的问题。张少杰案件作为他们指所谓的共同犯罪,当时抓捕二十多人,现在仍然有十几人被羁押,其中包括合法及非法羁押。既然是共同案件,按照法律规定,应当在一个案件中审理,这样才有利于所谓的犯罪嫌疑人相互之间,去证明自己的行为是合法,还是非法,也有利于相互印证口供,但是如果单独的把张少杰牧师的案件作为一个个案去审理,第一,张牧师没有能力,没有权利去跟其他的人质证,相互印证自己的证言”。
关于第二点,刘律师说:“也造成了张少杰案件审结以后,其他人的案件没有办法再去辩驳。因为张少杰的案件很快出判决结果的话,他是被认为主犯,而其他的所谓从犯,就没有能力再就相关的事实进行辩驳。因为一个法院已经认定的事实,另外一个法院没有办法去纠正它,而且不是在一个案件之中,他们也没有能力去纠正。所以必须坚持法院应当合并审理,才是一个公正的按程序处置”。
赵永林律师同时提出,南乐县法院已经不具有适合审理此案的身份,要求在异地法院审理案件。刘卫国说:“因为南乐当局动用了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甚至所谓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就这个案件进行不正当干预,他没有一个独立的判断能力,来公正的处理案件,所以赵永林律师提出要求在南乐法院之外的法院,由濮阳市中院制定其他法院来异地审理这个案件。这个案件如果异地审理,至少在程序上能保证公正性,如果在南乐法院审理,我们可以断定不会有公正的结果”。
刘律师还说,案中的多位证人目前被当局羁押或另案处理,违法法律程序:“如果李彩忍不能到庭,就无法证实此案的真实存在,如果李彩忍真的指控张少杰曾经诈骗她自己,那么她就不会受到违法羁押,恰恰是这种违反公民人身自由的做法,让我们很轻易的判断,李彩忍并没有指控张少杰”。
周三上午,赵永林律师在庭前会议提出的上述要求,法院并未作出正面回应。刘律师说:“但是法院都没有一个正面的答复,另外,我们也就其他细节问题,提出了看法”。
南乐法院曾在农历新年前夕,向代理律师发出庭前会议及开庭通知,律师认为当局未有按照有关规定,提前三天通知,律师未能出席庭前会议。
关注此案的美国对华援助协会,2月12日再次呼吁当局停止迫害南乐教案中被非法关押及面对司法程序的基督徒。同时也关注陕西子洲教案中,被当局羁押的信徒,敦促当局尊重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
以上是对华援助协会驻香港特约记者乔农报道。
张少杰代理律师见当事人 律师要求法院并案及异地审理
2/12/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