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盐光沙龙
冀老师:作为一个从事法律研究工作的基督徒,如何在专业领域内活出自己的信仰,是我十多年来一直思考的一个问题。所以我非常高兴有这样一个机会把学习和思考中的一些心得做一个初步的整理,和在座的各位进行交流。我的分享分四个部分,第一个部分是工作神学的重要性;第二部分是学习工作神学所面临的困难;第三个部分是从圣经教导看基督徒的工作观(初步整理);第四部分是对法学研究和信仰实践的初步思考。
先从第一部分说起,大家如果有兴趣看毕哲思的《敬虔的操练》就会发现,他把敬虔的操练、工作和行善做了一个很好的关联。大家很熟悉提摩太书信里说,“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叫属神的人得以完全,预备行各样的善事。”其实大家看以弗所书的第二章也说道,“我们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为要叫我们行善,就是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信仰不光有信心,还有行善。那么行善和工作有什么关系呢?毕哲思说,“我们大多数人都把一半以上清醒的时间都花在了工作上面了,如果我们不能在工作的岗位上抓紧行善的机会,就是从在地上行神的心意这个角度来看,我们就是把生命的一半浪费掉。”
如果我们考察更多信仰前辈的劝勉,能听到类似的提醒,比如梁燕城博士的布道和见证。华人教会有一种反智的传统,把学术研究和生命分割开,但梁燕城先生就提出了一个更合乎圣经的看法。他说:“进入文化处境,直接与中国学界最有思想和影响力的人对话,那就须精深的学养,宽厚的灵性,及极大的勇气,在学术、文化及宣教的前线奋斗。”
在改革宗传统中很有影响力的林慈信牧师,这样界定教会复兴的两个要点:第一,要有大批很好装备的神职人员;第二,要有大批有知识又敬虔的平信徒(a godly and learned laity),在自己的日常生活和本质工作当中,作光作盐,作神的见证。有的神学院的异象就是为平信徒作更好的装备而建造的,像加拿大的维真神学院。维真神学院的创始人侯士庭博士在他的《灵修神学发展史》里说,基督徒有四种基本的责任,第一,将信仰扎根于圣经,就是通常所说的释经学的训练;第二,对所持的教义有正确的架构,以致我们的思想神学化,就是通常所说的系统神学的训练;第三,对过去的历史有认识,实践圣徒相通,从他们丰富的经历中吸取教训,也就是历史神学的训练;第四,将个人的专业与信仰结合,使我们的思想基督化,这可以成为实践神学的训练。
有了那么重要的意义,我们再来看第二个方面。我们学习工作神学会面临什么困难呢?我们回想一下,会发现在讲台,在属灵书籍当中不太容易发现对工作神学有集中的、全面的、深入的讨论。一般信徒在职场的参与其实并不比非信徒少,但他们面对需要投入这么多的工作的时候,却往往欠缺信仰上的深入反省或回应。其实这个和教会层面的牧养和教导方面的欠缺,也有一定的关系。当然已经有弟兄姊妹、牧者做了相应的贡献,比如说《杏花》二零一零年的夏季号,宋军牧师的工作三部曲就是非常宝贵的教导,但是总体来说还是有些欠缺,甚至有些偏差。比如说多年前我在黄庄地下室聚会的时候,听一位长者说,你们要知道你们的工作就是一个谋生的手段,没有别的。有的家庭教会的传道人说,保罗找工作很简单,能传福音就可以了,我们呢?但是保罗是有他特殊的呼召的,是不是上帝对每一个人的呼召,都是把传福音当作最重要的事?我想下面我们可以进一步地思考。
江登兴先生在一篇文章里说,有一些传统家庭教会成长起来的年轻的知识分子,有非常敬虔的信仰,但他们不知道怎样把自己的信仰在自己的专业领域里活出来。我想这是一个非常真实的观察。我们怎么样和诸多弟兄姊妹一起来成长呢?我个人的初步体会就是,没有捷径,必须扎实地学习圣经,在信仰生活中认真地探寻、实践、反思。我曾经和一个有志于做宣教士的姊妹交流。我问:“你做宣教士带人信主以后怎么办?他如何在他的个人生活、家庭生活、工作生活中把信仰真道活出来?”她说:“那不是我的负担。”我说并不是让他做一个接受祷告就够了。那么信仰对我们的要求是什么?我们在一切所行的事上都要认定他。工作当中怎么办?我们一举一动要有新生的样式,要心意更新而变化,察验何为神善良、纯全、可喜悦的旨意。我们需要结合现实的处境和圣经真理的学习,一点一点地扎实地积累,这不是一个自然而然就会的过程。刚才听王老师的分享,我也非常赞同。我们不能信仰就是信仰,工作就是工作,而是要要一点一点地积累,信仰和工作结合。因为我们知道我们都是罪人,肉体之中毫无良善,不是做了接受祷告一切都变好了,而是要在每日的生活当中要胜过肉体、世界和仇敌的攻击,这是要落实到工作当中的方向。
从第三个部分看基督徒的工作观。如果工作不仅仅是谋生的手段的话,那么应该怎么来看呢?我在美国做访问学者的时候,有机会和慕迪教会的Parson Luther进行交流。我说,我作为一个非神职人员我怎么事奉上帝?Luther笑了笑说,Revolution solve your problem——宗教改革解决你的问题,也就是说宗教改革之前,只有神职人员才能事奉上帝,但现在不是这样。Luther牧师的观点和卡尔·亨利的研究是不谋而合的。从圣经中,我们看到工作的尊贵性,工作本不是世俗的,并不存在一个完全是世俗领域的工作,或圣洁的领域也不是只在圣殿当中,其实圣洁或世俗,判定的标准是是否遵行上帝的真道——“以世俗为友,是以神为敌”,相反,如果我们以荣耀上帝的心去做,很多我们过去看为是世俗领域的工作,仍然可以看做是服事主的机会。
所以概括地说,工作的尊贵性有三个方面。第一,工作是上帝在创造的秩序中所预定的美意,所以“耶和华将那人安置在伊甸园,使他修理看守”。第二点,我们可以说上帝自己可以作为我们每一个人的榜样,为什么这样讲?约翰福音第5章说,“我父作事直到如今,我也作事”。大家熟悉《使徒信经》,“我信上帝,全能的父,创造天地的主”,创造之工是非常宝贵的。除了创造之外还有护理。马丁·路德曾经说过,当一个工人清晨离开住处,奔向面包房的时候,就参与了上帝的护理。第三个方面,主耶稣的榜样。作为拿撒勒的木匠,圣经的描写有这样一句话,“耶稣的智慧和身量,并神和人喜爱他的心,都一齐增长”。
除了这三个方面,我们可以从保罗书信当中得到一些间接的见证。帖撒罗尼迦前书、帖撒罗尼迦后书、以弗所书都特别强调,“总要劳力,亲手作正经事,就可有余,分给那缺少的人”。这是从社会伦理的角度对工作神学的反思。再集中一点,钟玛田牧师在以弗所书的释经讲道当,中用了很多篇幅从第6章5-9节谈如何做社会中的圣徒,里面有几个关键词。
第一就是“诚实的心”,而这诚实的心其实也可以翻为专一的心,“专一”的意思就是尽可能地把工作做得尽善尽美,讨主的喜悦。举个例子,如果出于很好的动机,我们能不能占用工作的时间?比如说作为一个法学教师,我能不能在讲授法学课的时候讲四个属灵的原则?我想那是不合宜的。当然在课下,可以以朋友的身份分享福音。但在课堂上,如果学生提问法学的问题,我不可以说,这个问题我没多少研究,但最重要的是圣经。这也不符合教师的本分。所以要有诚实的心,专一的心,讨主喜悦的动机。
第二就是“遵行上帝的旨意”,不是勉强的态度。所以关于全职事奉是需要慎思明辨的。其实圣经没有呼召每一个人都做全职的传道人,却呼召每个人都全时间地为主而活。当一个平信徒在他的工作领域内遵行神的真理,他能达到讨主喜悦的果效和牧师的牧养教导是相同的。二者在表面上看起来的效果虽然不一样,但是在神的国度里是很好的配搭,就像肢体的配搭一样,互相不能取代,互相不能轻看,而是互相扶持,互相造就。钟玛田牧师也说这是为了服事主,因为书中说一个奴隶可以通过服事奴隶主来服事神。举一个反面例子,恶劣的工作不能讨主的喜悦,如果为了传福音,工作疏忽、草率、漫不经心,其实会对福音本身造成负面的影响。钟玛田牧师也经常讲,他常常为一些考试失败的基督徒学生难过。很多这些学生说,我的时间都用来传福音了,去教会了。但是一个学生上大学不是为了传福音,他上大学是为了受装备,将来进入某个专业,或做神呼召他做的事。如果他利用政府和父母给他用来上大学的金钱和时间去从事福音的工作,以致忽略学业,那就偏离了基督徒的本分。基督徒在任何一个方面表现拙劣都不是好的见证。可能大家觉得这有什么关系,但如果世人都觉得单调乏味的工作,而你尽力为主做的时候,这就被主使用,产生一种吸引力:大家都觉得没有意思的事情,他为什么做得这么好呢?主若怜悯则可以使用这个人,最后人们可能会反思当怎样行才能得救。这是一个整体的信仰见证。
前三个方面是铺垫,进入第四点。到底法学研究和信仰之间有什么样的关系——律师、仲裁员等等,都可以从研究的视角来看。信仰的前辈给了我一些心得和体会。前一段时间在国家图书馆借到了章力生前辈的著作,《总体辨道学》(文化篇),当时特别地感恩、兴奋、激动。因为熟悉法律史的人都知道,章力生前辈是民国时期法律界的英才。我是学民商法的,民法学界泰斗谢怀轼去世之前,我向谢老请教问题,同时犹豫应该怎么跟谢老传福音,后来决定送给他一本章力生老前辈的《圣道论》,尽力尝试和谢老分享福音。谢老当时用纯朴的带着湖北方言味道的国语对我说,“我知道这个人。”力生前辈对法学界的贡献是很大的,后来蒙神亲自呼召,做神学的贡献,中英文神学著作多达八十余种,造就无数信徒。我成长的过程中,非常盼望能够遇到像章力生前辈这样,在法律和神学方面都能够指导、帮助我的良师益友,总想如果力生前辈还健在,有机会向他求问,该有多好啊(感谢主,前辈已经离世与基督同乐,真是好得无比)。法学训练对于信徒神学素养的提高有着不可低估的帮助,刚才王老师、杨律师也提到,比如加尔文,再如监狱事工的创办人寇尔森(原来也是做律师的),章力生前辈,建道神学院对旧约神学有精湛造就的邝炳钊(原来也是大律师)。所以法律和神学之间的关联是一个很有意义的话题。可是,学法律的最重要的功能,是预备在神学或教会的领域“全职服侍”吗?马丁·路德时代的有三个思想巨人,第一是马丁·路德,第二是莫兰顿(也译为梅兰西顿),第三是欧登道普。马丁·路德曾经有过过激的表达,“所有的法律人都是坏基督徒”,但是无论如何这句话不能用在欧登道普的身上。欧登道普当时在马堡大学任教的时候,不按照罗马法的传统,却按照十诫的传统宣讲法律,荷兰的改革宗的神学家、哲学家杜伊维尔在哲学史上是有影响力的法学家、哲学家,以及现在在埃默里大学传承伯尔曼法学研究精神的维特,这些人身上不仅有改革宗传统的敬虔生命、纯正的教导,还有精湛的专业。我们靠着神的恩典有精湛的专业,是美好的见证。欧登道普、杜伊维尔、约翰·韦提这些前辈的见证让我惊叹上帝的奇妙恩典,为自己将来的成长和服侍,提供了广阔的视野。
只要我们靠着神所赐的谦卑的心,即使是非信徒很多的作品,也可以对我们有帮助。大家如果看教会杂志就会发现,康来昌牧师写了《基督教牛肉面》,就是说有些领域内,比如说从法律解释学的角度来讲,有的基督徒即使很用心,也没有非信徒做得好。但“万事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信徒完全可以向非信徒学习。当然有些人信仰状况不明,比如说台湾的苏永钦教授,他的法律解释学汇通公法、私法,这种造诣是我非常敬佩的,给信徒留下了很深的印象。我在美国做访问学者的时候听到了关于苏永钦的故事。有个女传道的丈夫为马英九工作的时候谈到了苏永钦,后来他们做了委托学术研究,最后对苏永钦的印象就是法学家思维严谨。有些法学家不直接传道,但是他写出精湛著作,引用考德夫人的灵修随笔做成美好的见证。比如说王泽鉴教授。在民法学界提起王泽鉴的作品非常著名,他的每本书前面写上“感谢神的恩典”,然后从事法学研究的工作。我特别感恩,虽然不清楚王泽鉴和苏永钦的信仰状况,但是在他们的生活中活出的普遍恩典也是值得我们去学习。
结合我的个人见证和体验,在我们的工作领域里,信仰和专业结合的确有很多可作为的。比如刚才提到的约的观点,从英文上讲contracts和convict不同,曹志先生原来翻译的丹尼尔·艾拉扎的作品,强调covenant是公法领域的语言,而contracts往往是私法领域的语言。所以清教徒当时受covenant的影响,后来他们影响了西方合同法的观念,这应该如何评估。我们知道约是双方的行为,但在圣经中也可能是单方的行为,所以如何来看待这些差异,这些都是可以思考的。这些可能不直接和十字架、生、死、复活相关,但其实不违背,因为福音可以从“约”传起。
南京师范大学的齐宏伟教授就特别强调,传福音可以从亚当背约传起,可以从工作之约和恩典之约的分别谈起。有个学者很有意思,他做研究说,亚伯拉罕献以撒好像是因为约,为什么要献以撒呢?比如说谈生意的时候总要有些自损的行为——抽烟啊,喝酒啊,要不然就不能跟你谈,所以是一个类比,献上以撒也是自损的行为。因为他是我非常尊重的一个学者,所以如果直接去反驳、纠正,我觉得很不合适,当时我在场也是参与、讨论者。这种自损的行为就好像新约所说,一粒麦子若不是落在地里死了,就只有一粒,若是落在地里死了,就结出许多的子粒来,所以不是所有的自损都是我们所想的那样。这可以理解为新约和旧约的关联。后来我有机会跟这位学者交流,他说,God helps who help themselves(天助自助者),我说我尊重你这个说法,但是这并不是圣经的观点,而是一些神学家的观点,而且是一些新派自由神学家的观点。这些观点不直接和福音相关,而在文化领域做一些logical penetration,因为错误的法学观是福音的障碍。比如说凯尔森,他是纯粹法学派的创始人,但是他评价上帝的公义,对圣经的解释完全违背了今天福音派所认可的释经学原则。如果我们以扎实的学术工作与他们对话,可以帮助我们澄清一些误区。
我们跟同事交流,比如为什么纽伦堡审判是对的。对方会说,自然法里有这个要求,比如台湾的黄立教授就说纽伦堡审判,对二战战犯用的是自然法。那么如果希特勒胜利的话,他还是错的吗?是凭什么挑战“强权即公理”呢?对方可能说,在《理想国》里,苏格拉底和色叙拉马库斯辩论的时候,“强权即公理”到底对不对?但是不管如何辩论,苏格拉底最后还是英勇就义,他那个时代没有看到“强权即公理”能够真正地被制止。我想基督教信仰末世论的审判可以对这个问题进行回答,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将来必从父宝座的右边降临,审判活人死人,到那天我们必仰望新天新地,有义居在其中。即使希特勒打胜了,即使今世看见了为善的受贫穷更命短,作恶的享富贵又寿延,没有关系。到最后末日审判的时候,上帝的公正、怜悯、慈爱不会迟延,我们仰望新天新地,有义居在其中。所以我个人愿意把思想史上的资源慢慢消化、整理,和同事、和在座的各位同道交流,比如十诫判决,在公共领域的泛十诫判决是不是违反设立条款,即使是美国信仰虔诚的法官对这个问题也未必有一致的看法。又比如基督徒离婚应该具备什么样的条件,教会纪律和世俗法律可以在这个问题上互动。那综合几点就是怎么使我们的生活是统一的呢?刚才听王老师说,我很赞同约瑟夫提出来的观点,就是信仰和生活是统一的,我们所做的,都是为了遵行上帝的旨意和诫命。这可以举几个方面的例子。
第一,大家都很熟悉的大使命,“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我就常与你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圣经原文学者研究发现,“大使命”主要的动词是to make disciples,剩下的施洗和教导是分词,来描述主动词的特征,所以“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我们有了圣经的神学之后,将其应用在一个法律的处境当中,这就是大使命的一部分。大使命并不仅仅是做决志祷告,它和信徒的建造有很大的关系。
第二是“爱人如己”的诫命。如果我们在法律上遵行公义、怜悯、信实的事,the weightier matters of the law(更重要的事),改善了合同法、知识产权法、物权法等,在普遍恩典的层面就可以成为公民——不单为信徒——赐福的出口the good of society。
第三点是和我们个人相关的,我们如何成为圣洁呢?主耶稣的祷告说,“求你用真理使他们成圣,你的道就是真理。”我们如何在法律领域遵行真理?这也是跟我们的信仰息息相关的,所以我们的工作就是遵行信仰,这也使我们工作更加有动力。最后一点,你们最高的动力是什么?讨主的喜悦,这和荣耀上帝是一样的,只是不同的表达。讨主的喜悦,可以有很多的表达,美国一位前辈阮大端老师说,一步一个脚印地遵行真理。约翰三书说,“我听见我的儿女们按真理而行,我的喜乐就没有比这个大的”,这不仅是使徒约翰的喜乐,也是主耶稣、天父和圣灵的喜乐。所以盼望更多的弟兄姐妹能够对历史历代思想的资源、圣经的真道有所传承,在我们遵行主道的过程中,彼此成为激励,彼此成为帮助。
凌弟兄:冀弟兄发言非常专业,视野开阔,我很钦佩。这个研讨会讨论的主题,我自己也有很多体会,讲两点。我有一个好朋友他是个脑外科主任医生,他后来信主了,教会里的信徒跟他讲:“你是基督徒,不要收红包,要做好的见证。”那他就不收红包,所以他的同事都骂他,他就老跟我诉苦。奉献的时候,大家就说:“你要多奉献,因为你是医生,能收到红包。”实际上在教会的培训班里有很多课,但是基督教伦理这门课是没法讲的,教会几乎也不讲,所以大家都在逃避这门课,就像鸵鸟一样。这是普遍的。我还认识复旦大学学经济学的一个女生,她在大学里带学生团契,带了5年,一直讲《罗马书》,她很敬虔,也很渴慕。我跟她交通,得知她是学经济学的,想请她去讲座,给大学生讲马克思韦伯的新教伦理,因为她是学经济学的,我想她对此应该很有了解。但她跟我说她的专业已经扔掉5年了,已经没法再回头了。
我碰到很多跟她类似的基督徒。我认为这对中国教会、中国基督徒来讲是一个巨大的问题,就是边缘化,整体边缘化,用普通信徒的话讲就是,“进了教会认罪,出了教会犯罪”。宗教改革之前,萨伏那洛拉改革失败就是因为他没办法解决这个问题,圣法郎西斯也是,要么全然进入信仰,抛弃一切,要么进入世俗。后来,就像冀老师所说的,西方认为宗教改革解决了这个问题,但是中国教会接受的不是西方主导的基督教传统,而是基要福音派二元的小传统。这个传统在民国时期的中国找到了最好的发生、发展环境,所以中国教会主要是基要福音派,主张圣俗二分。其实二元论不符合基督教的教导,是异端,但这个异端被认为是正统,导致中国教会面对这个问题时非常地痛苦。所以,如果我们要反思工作与信仰的问题,我认为应该从中国教会信仰的传统来考虑。我在这方面感受很多,接触了很多。
其实传道人是很苦的,没有多少人愿意当传道人。很多年轻人接受信仰以后首先很兴奋,用世俗的话讲很狂热,会抛弃自己以前为之辛苦奋斗的目标去做传道人。一般来说,5年、10年后他会后悔,然后就是坚持支撑。如果他的教会足够大,他有很好的经济基础,还能撑下去;如果教会不大,他没有经济基础,那他就会放弃。这才是真实的现象。我们如何面对这个问题?如何给中国传道人或基督徒一个能真正把握信仰和工作的框架?我觉得这是我们面临的最紧迫的问题。
中国有五千万基督徒,但对社会没有多大影响,为什么没办法解决这个问题?有一次我跟一个传道人谈,他说:“中国哪有那么多基督徒?能有五十万就不错了。”如果这五十万都能发挥影响力,基督教的影响力要比现在大得多。但是为什么没有这么大影响力,尽管人数很多?我觉得问题就在于我们没有办法解决圣俗二分,没有办法突破基要福音派所带来的二元论困境。只有突破了二元论的困境,目前大多数基督徒所面临的痛苦,尤其是女性基督徒,才能真正得到解决。在广大的农村,很多女性基督徒没办法结婚。因为中国基督徒本来就女的多,男的少,按照传统教会规定,一定要找一个基督徒,“信与不信不能同负一轭”,这样很多姊妹就没有办法结婚,在温州这种情形挺多。在淮河流域还有一种情形,姊妹人品好,很顺服,照顾家,所以很多男的就假装基督徒,进入教会,找了一个好姊妹,然后又不信了,而基督徒又不能离婚,那怎么办呢?这种痛苦很多。我觉得我们应该做深入的社会调查,从各个角度调查目前基督教信仰在中国各个领域表现出来的情形,导致的伦理困境。有一次我在张家港碰到一个老板,他是阜阳人,我说我是基督徒,他说我们那儿基督徒非常多。因为安徽阜阳基督徒非常的多,但是阜阳又是名声最臭的地方。他说阜阳基督徒很多,但是你们基督教造成的悲剧太多了。其实就是如此。所以听了这个讲座以后,我的感触很深。这的确是我目前最大的问题,信仰不能落定。我们现在请许弟兄来做一个评议。
许:刚才冀老师提到创世记1章28节关于治理的问题,恰巧上周在芝加哥也有一个跟工作有关的研讨会,王永信牧师也提到了创世记1章28节。他讲了他的一次经历,在一次关于创世记1章28节讲道过程中,问大家有多少人参与过治理鱼的过程,只有一位举手了,这位是捕鱼的。圣经里很多的话对我们现实生活来说是很远的,譬如治理鱼、天上的飞鸟、野兽,现在好像只有环保人士在做这些事情。我在信主前后担心上帝或耶稣被限制在一个教会、一种文化或一个国家当中——所以才会有“洋教”这样的说法。但是我越来越体会到神的全备,特别是今天关于工作的分享,一方面在新约中耶稣的本职工作是木匠,他父亲是木匠,耶稣后来是传道人;另一方面我们还能从歌罗西书和保罗其他的书信里,体会到耶稣基督的形象或他背后的故事,我们看到上帝不仅仅是注重创造的一位,也是能把他的本职工作做好的一位。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就是我们每天不必担心太阳第二天不会升起,如果太阳不升起,估计耶稣就来了。以前我在电视台值过夜班。每次值夜班,从电视台的东门或西门出来的时候,隐隐约约会看到星星或东方的曙光,我会感觉到耶稣基督一直在值班,而他从来没有抱怨过,一直在坚守他的岗位。他虽然也来过地上,但他回到天上,一直做他的本质工作,就是“万物都是藉着他所造的”。这点让我非常感动,当工作碰到疲惫或想逃避的时候,在造我们的主面前,我会觉得很惭愧。即使在最普通的自然界的事上,他依然是我们的榜样。
另外一点,刚才提到很多欧洲、美国历史上伟大的法学家,我在信主之前最喜欢的学者或作家,都是跨学科的。今天虽然是在谈论法律,但我觉得神并没有把我们限制在某一个专业当中。也许我们只是一个法律人,或记者,或任何一个职业,但这是人为的限定,我们在工作的时候是需要各种知识和融会贯通的能力的,而这是神的作为。越是在像国内这种很绝望的环境下,我越是看到了四个字:别开生面。历史上,神总有别开生面的时候,从人的角度看不可避免地要走向绝望,这是正常的,因为人是有限的,就像我们不可避免地要做某个工作。我们有某个专业,就是因为我们是有限的;我们只能在一定的时间内做一样事情,从经济学的角度,这样我们才能把一件事情做好,如果同时做所有的事情,我们是做不好的。
从这个角度思考,神道成肉身的过程是很有意思的。他没有成为王一样的形象,而是成为一个非常谦卑的形象;他在某时某地,有限的时空里,专门做一件事,比如在湖边呼召一个渔民,辛辛苦苦带着门徒三年。这恰恰跟我们每天生活是一样的,恰恰表明我们效法神不需要呼唤武侠电影里的形象,因为那些形象恰恰是人对神的想象——但那个是假神。真神只通过耶稣基督表明出来,恰恰是在神的“有限”当中我们看到他的无限,这是非常有意思的。
凌:谢谢许先生的评议。我们探讨的是做一个消极的基督徒,还是做一个积极的基督徒,好像我们接受信仰的时候就面临一个选择。有一次我在温州一个教堂讲完课后,堂会主任跟我说,不要教小孩子学这些东西,能够把信仰保住就行了,学了东西就没信仰。但我们看大部分的福音单张说,你要信主,全世界百分之九十的科学家都是基督徒。我们自己呈现出绝对的矛盾,一个激烈的冲突就是我们现在如何做一个积极的基督徒。我们继承的不仅仅是两千年教会的传统,更是两千年基督信仰产生的和创造的文明的传统,文明是在所有方面表现出来的。我觉得对中国教会这是一个全新的课题,因为我们要了解,我们继承的并不只是教会的传统,而是整个信仰、文明的传统。
(本文为2011年4月16日盐光沙龙“信仰与法律职业”研讨会内容,普世网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