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使馆回应美议员说中国无宗教迫害 夏钧律师例举迫害事实反驳



3/04/2014


编者按: 数日前,美国国会议员布鲁克斯先生就近期发生在中国严重的宗教迫害状况给习近平主席写信,呼吁习近平主席保障中国人民的信仰自由。(见以前相关报道:http://www.chinaaid.net/2014/02/blog-post_7778.html ) 中国驻美大使馆官员汪勇代表中国政府给美国议员正式回复,称包括南乐教案张少杰牧师在内的案件系正常刑事案件,不存在宗教迫害。目前正在美国访问的中国基督徒维权律师夏钧以一系列亲身经历的事实驳斥汪勇的不实之词。下面是汪勇代表中国政府的回信和夏钧律师的回应:

你好,史蒂芬:

今天下午很高兴在电话上和你交谈。正如我们所提到的,以下是南乐县案子的一些情况:

2013年,前南乐县新教教会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主席张少杰和他的同伙受到当地人民检察院办公室的逮捕,涉嫌的罪行是聚众扰乱公共秩序,欺诈以及扰乱公共服务。目前,该案正在依照中国法律继续调查和处理之中。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每一位中国公民都享有宗教信仰的自由,政府也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但任何人都不可以以宗教的名义从事扰乱社会秩序,伤害别人健康以及扰乱国家教育系统的活动。中国在宗教上政策十分清楚,依照法律处理张少杰和他的宗教信仰没有关系。

我们诚挚地希望以上的资料可以帮助布鲁克斯议员对这个案子有一个更好的认识。我们 也希望布鲁克斯议员从一个客观以及正确的角度来看待中国在宗教方面的政策、它在民主法治方面取得的成绩,而不要被别有用心的人所蒙骗。


保持联系

祝好,

Mr. Wang Yong (汪勇)
1st Secretary
Embassy of China in the USA
Tel: 202-495-2206
Fax: 202-244-0268
Address: 3505 International Place NW, Washington DC 20008



夏钧律师的回应:


致汪勇先生的公开信

2014年2月24日,中国驻美国大使馆一秘汪勇先生就河南省南乐教案发出正式答复信,以回应美国国会众议院外交事务委员会成员布鲁克斯议员给习近平主席的、就中国地方发生宗教迫害事件的致信。我看了汪勇先生的答复信,决定写这封公开信,对南乐教案作进一步说明。

汪勇先生:

我看了你给美国国会布鲁克斯议员的答复信,感到十分的悲哀和气愤!悲哀的是,你身为中国外交官,代表中国主席给美国议员写答复信,应该秉持正义和公平的、尊重法律和事实的态度,可你却采取帮助南乐县邪恶团伙,蔑视法律和事实的态度。

我作为张少杰案的辩护律师,从2013年11月19日开始,在河南省南乐县办案住了37天。亲眼目睹和亲身经历了,南乐县委书记黄守玺一伙儿无法无天,恣意迫害基督徒,侵犯人权,制造恐怖的行为。

经调查发现,南乐县公安局在黄守玺的授意下,从2013年11月16日开始,先抓捕张少杰,后又陆续抓捕拘押了26位基督徒。其中5位被逮捕。大多数被拘押、被逮捕人的家属,没收到公安局的刑拘、逮捕通知书。其中几个被拘押、逮捕的人,其家属多日后才收到通知书,早已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

最严重的是,他们抓捕张少杰时,没出示任何证件手续,不通知家属关押地点,4次搜查张少杰家2处居所,有3次都没通知家属到现场,随意拿走物品,不留收据。

我作为张少杰家属聘请的律师,到南乐县公安局和看守所五次要求回见,都遭到看守所拒绝。前两次连公安局大门都不让进去。我手缠铁链,白天打灯笼在公安局大门前抗议!警察把我抓进公安局,询问了6个多小时,险些被拘留。

依据《刑诉法》第36、37条之规定,对南乐教案被拘押、逮捕的人,律师只要有律师证、委托书和律师事务所介绍信,看守所必须在48小时内安排会见。可是,看守所都以请示领导为由拒绝会见。律师又找不到他们的领导,法律赋予律师的会见权利,被黄守玺一伙儿剥夺了。

中国有18位公益律师组成南乐教案律师团,来到南乐为基督徒维权,其中15位律师于2013年12月12日到看守所,依法要求会见当事人,看守所和公安局仍然拒绝会见。黄守玺还策划泼妇和流氓跟踪、监视、堵截、围攻、抢劫、殴打律师们。

有4位律师的手机被抢走,63岁的程为善律师手提包被抢走,现金、银行卡等物品全部丢失,手中只剩下被拉断的两条手提包提带。

郭莲辉、程为善和我3位律师,还有6位来南乐教会参加祷告的人,被黄守玺派人围堵在张少杰家中4天。不能出大门,也不准别人进门慰问。

我们被围堵的9个人,在平安夜、圣诞节都不能回家与家人团聚。基督徒曹楠强行出门,被围堵的流氓打得头破血流,又被公安局抓住,关铁笼子,往伤口上喷辣椒水,并拘押了10天。

黄守玺私设黑监狱,关押了多位基督徒。其中赵国立的女儿要去美国留学办护照,公安局非要求她父亲签字,可是她父亲被公安局拘押在黑监狱,找不到地方,护照因此办不下来,她的出国权利被剥夺,无法实现去美国学习知识的梦想。

黄守玺一伙不仅对基督徒、律师肆意侵害,还调来100多人,聚众攻击检察院,把3位英国记者围堵在检查院信访室2个多小时。最后在英国大使馆和中国外交部的干预下,这3位记者才脱险离开!

上述行为都是黑帮才作的犯罪行为。这足以证明,黄守玺已经不是共产党的县委书记,而是南乐县的黑帮头子。汪勇先生,你身为国家的外交官,靠纳税人的钱生活,却替黄守玺黑帮说话,故意扭曲事实,掩盖真相。不要说正义、公平,你连做人的基本良心都泯灭了。真是可悲啊!

你的答复信中提到“依照法律处理张少杰和他的宗教信仰没有关系。”这话说明你不知道南乐教案的起因,我来告诉你。

首先,联合国通过和承认的国际人权公约和解释里清楚列名宗教自由包括信徒选择敬拜场所的自由。所有人都有權利參加與某一宗教或信仰相關的敬拜或集會及建立和維護從事這些活動的場所。张少杰牧师和他的教牧同工以及信徒是为了捍卫他们合法的自由敬拜场所而受到当地政府迫害;

其次,教案发生后,政府派出公权力执法人员一直以各种方法非法阻碍甚至暴力威胁南乐基督徒进入教堂实践其信仰自由;

最后,张少杰出于信仰而博爱,出于博爱而行公义。当基督徒受到贪官侵权迫害时,他总是挺身而出提供帮助和救援!其案例多不胜举,我知道的大案件就有六起,限于篇幅,仅举出2例证明。

例1、基督徒李彩忍的独生子,因工厂爆炸死亡。她悲痛欲绝,含泪到这事故工厂看儿子尸体,第一天这工厂不接待,也不让她看儿子。她无奈打电话给张少杰。张少杰立即到达这工厂,帮助她与厂方协商,很快见到儿子尸体,并妥善解决了赔偿问题。

例2、基督徒岳丽娜,家有4亩土地被强征。她到处寻找正义公平,都没解决问题。她无奈去北京信访,因此被南乐县贪官强行关进精神病院,并打针吃药至出汗、失语。张少杰得知后,把她从精神病院救出来,送回家。

张少杰如此公义维权,敢做敢为,遭到贪官们的忌恨。黄守玺认为张少杰和教会是他称王称霸的障碍!于是,他先违约变更教堂用地,在基督徒不服到北京上访后,他先后抓捕了没去北京的张少杰,后又陆续抓捕了26名基督徒同工。再后来不准基督徒聚会,又将从外地来张少杰家慰问的,约60岁的牧师张宝胜打成重伤致残,凶手至今逍遥法外。

以上事实足以说明,黄守玺黑帮为铲除障碍,为所欲为,把教会基督徒当敌人打击。这不是教案是什么?你却无视铁一般的事实和证据,想瞒天过海,硬说不是教案,为黄守玺辩护不遗余力。难道你被黄守玺黑帮“潜规则”了?

让我感到愤怒的是,你在答复信中告诫布鲁克斯议员,“不要被别有用心的人所蒙骗。”是我向布鲁克斯议员反映南乐教案真相的,你这话等于说我是骗子!

布鲁克斯是杜克大学国际政治和经济学双学位,阿拉巴马大学法学院毕业。知名执业律师和20多年分别在阿拉巴马州议会,联邦巡回法院和美国国会议员。他肯定有超强的、识别谎言与诚实的能力,也肯定已经发现了你的虚伪与谎言,只是碍于外交礼节不戳穿你而已。你太低估了他。

你身为国家政府外交官,在法官还没对张少杰作出判决的情况下,你既无事实,又无证据,在答复信中自认为张少杰犯罪了,我为他辩护的律师是骗子。难道你比法官还懂法?如果我说你这第一秘书是个第一骗子,你又该作何感想?

你答复信说:“希望布鲁克斯议员从一个客观以及正确的角度来看待中国在宗教方面的政策、它在民主法治方面取得的成绩”。我承认中国在“民主法治方面取得的成绩”。我的《爱德华夏,新浪博客》不被封,我的《唤醒》书可出版,人这次来美国寻找正义,也顺利出境,这些都是进步的表现!如果我在“文革”时做这些,早就被批斗、游街、公审、枪毙了。我的孩子也成了“黑五类”,受尽歧视和压迫。

现在,中国比“文革”进步了。这难道成了黄守玺黑帮就可以无法无天,称王称霸的理由吗?你这是什么逻辑?这奇怪的逻辑是从中国哪所大学学来的?

我知道你写这答复信,是听了上级领导的话。可是你为什么不听你的最高领导习近平主席的话呢?他于今年1月7日中央政法委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基本都是支持南乐教案律师团,反对黄守玺黑帮的。特别是他说:“政法战线要肩扛公正天平、手持正义之剑,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这不正是在说南乐教案律师团吗?我们律师就是政法战线的战士!

对于习近平主席的这篇讲话,我仔细读了几遍,还写了《习近平讲话的摘要与解读》博文。希望你也仔细读几遍这篇讲话,写一篇读后感出来。我愿意和你讨论交流。帮助你认清南乐教案的本质和危害!

《习近平讲话的摘要与解读》的链接是:http://blog.sina.com.cn/s/blog_675e551c0102eco8.html

你这答复信,让我再次看到官府思想水平有多低,这让我维权更有信心!

为此,向你和你的上级领导表示感谢!

夏钧

律师

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

中国电话:18511335580(3月中旬回国启用)



Email:1851133558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