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穿了基督的心——当基督徒不关心政治时



9/11/2014

作者:范学德




一.

一说到政治,有的基督徒常常问,信仰与政治不能混为一谈?基督徒不要谈政治?在他们心目中,政治只能是政治家和从事政治活动的人关心的事,基督徒不但不能关心政治,反而应该离政治远远的,最好是嘴上不谈,心里不想,这样,才是属灵。



换个问法,你是人吗?这应该毫无疑问。但人是什么呢?人除了有灵性,贵为“万物之灵”之外,是不是还有别的特性?比如,社会性,理性,等等。自然,关于人的界定千奇百怪,但总有一些定义为大家所熟悉,甚至接受。比如,人是社会的动物。



亚里士多德写了人类历史上第一部《政治学》,其中他提出了一个关于人的非常著名的定义:“人类自然是趋向于城邦生活的动物(人类在本性上,也正是一个政治动物)”人,不可能离开社会(政治)而存在,生活。鲁迅曾经说过一点有些尖刻的话,他挖苦那些“生在现在而要做给与将来的作品,这样的人,实在也是一个心造的幻影,在现实世界上是没有的。要做这样的人,恰如用自己的手拔着头发,要离开地球一样,他离不开,焦躁着,……”(鲁迅《论“第三种人”》



生活在政治性的社会中却不能关心政治,和鲁迅所说的拔着自己的头发也没有多大的区别。



基督徒必须有勇气去面对真实的社会生活。不关心政治,这恰恰也是一种政治,并且是权力不受制度限制的执政者们最欢迎的一种政治,并且,也是他们用暴力和谎言竭力造成并一心保持的某种政治:犬儒主义的政治。说到底,就是逆来顺受,除了主人之外,要么做奴才,要么做奴隶。



其实,只要不自欺欺人,谁都会明白,在一个党就是一切,并且要领导一切的社会中,宗教,或者说信仰,本身就是一个政治问题。如果你不去选择相信执政党的信仰,你就是在挑战执政党领导一切的能力,而这种能力是不允许被挑战的。执政党口头上的信仰,写在党章,报纸,广播,电视上的信仰,这本来就是执政党伟大正确因而必须领导一切的根据,而基督教信仰,恰恰从根本上颠覆了这个信仰。因此,在这样的国度中,基督徒的信仰本身,就是一种反现行政治的政治行为,本质上是要被消灭的。1968年前后,张春桥曾宣称:“我们在一夜之间消灭了上海地区所有的宗教,彻底摧毁了帝国主义在上海的反动文化堡垒。”过了不久,江青在一次大会上明确地宣布:“在中国,宗教已进入了历史博物馆。”



写到这里,笑了,江青挺可爱的,对吧?要是在平时,她的老公及其同事们,绝不会这么坦率,他们会一本正经地说,我们这里有信仰自由。你看,我们都把它写到宪法里了。其实,他们在骨子里和江青的想法一模一样,彻底消灭所有的宗教,把它们都送进历史博物馆中,然后,再把这个博物馆炸掉。



这主要也不能归结为他们个人的爱好,兴趣或者偏执,而是制度使然,在他们追求并建立的由马克思列宁确定的共产主义社会中(社会主义只是共产主义社会低级阶段),宗教是要消亡的。文化大革命,只是把这种制度及其理念“更激进”地表现出来而已,用暴力促进其消亡。



五十年代初期,王明道发出了“我们是为了信仰”的呼声,对手的应对措施是,批判,逮捕并监禁,其实,他们大可旗帜鲜明地回敬一句王明道:“我们是为了领导一切”。



要害,就在这里。在这里,政治决定一切,政治就是一切,一切都是政治。七十年代末期,已经改革开放了,我上大学,学哲学。那时候,戴个墨镜(俗称“蛤蟆镜”),穿的裤子裤腿长点宽点(俗称“喇叭裤”),都是政治问题,是受西方腐朽没落的资产阶级文化的影响。




二、

说了半天,到底什么是政治。天哪,又得弄定义了,而一说到定义,尤其是定义政治这样的大字眼,定是众说纷纭,有人曾经整理过关于“文化”的著名定义,有四五十个,不著名的还不算,由此可以想象,关于政治的定义一定也会是堆积如山。



也许,从头开始比较容易



“政治”一词出自希腊,从一开始,它就是指城邦中的统治、管理、参与、斗争等各种公共生活的总和。

《百度百科》上介绍了西方关于政治的几种主要看法:



1.认为政治是国家的活动,是治理国家,是夺取或保存权力的行为。

2.认为政治是权力斗争,是人际关系中的权力现象。

3.认为政治是人们在安排公共事务中表达个人意志和利益的一种活动,政治的目标是制定政策,也就是处理公共事务。

4.认为政治是制定和执行政策的过程。

5.认为政治是一种社会的利益关系,是对社会价值的权威性分配。



至于中国,在诸子百家中,“政”与“治”大都是分开使用的,所谓“政”者,主要指国家权力、制度、政令、政策,等等,最著名者,莫过于孔老夫子的一句话:“政者,正也”,道德典范;所谓“治”者,则主要指管理民众,或者实现安定的社会秩序,等等。到了孙中山那里,就有了一个著名的定义,“政就是众人的事,治就是管理,管理众人的事便是政治。”



很显然,就算不综合这许多不同的定义,我们也看得出来,套用存在主义的一句名言:不论我们是否愿意,我们已经被抛在了政治之中。政治生活,其本身就像文化、信仰一样,是我们生活的一个基本方面。,我们投票,是政治;我们实际上没有投票权,也是一种政治;我们拥有信仰自由与结社自由的权利是政治,我们仅仅在宪法上拥有这些权利也是一种政治;各级政府使用权力是政治,我们被政治权力的运作所所使用所制约也是一种政治;制定政策,执行政策,影响政策的制定和执行,统统都是政治。



根本的问题不是你是否要关心政治,而是如何影响政治,使之能服务于公民,令其利益和权利得到切实的保障和落实。




三.

如何看待政治,在西方的教会中,这个问题也不是没有争论。著名神学家斯托得曾经说:“今日教会两大神学阵营的对比,是这个时代最大的悲剧之一。一方面,保守派忠于圣经却不合时宜,另一方面,自由派与激进派跟上时代却不合圣经。”“不合时宜”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不关心政治。



这直接源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的“大逆转”,由于自由派的社会福音要将地上的国,改变成为上帝的国,在人间建立天堂。因此,坚持历代基督徒共同信仰的基要派为了反击他们而特别强调传福音,但他们走过头了,他们忽视了基督徒的社会责任。他们只关心个人的灵魂得救,注视着未来,但对非正义社会下的种种不义,却默不作声,很少采取直接的社会行动,甚至默许这些社会邪恶。



在中国教会的主流中,接受的正是这样的基要派传统。多年前,我偶尔看到宋尚杰的日记片段,九一八事变爆发时,他正在我的故乡辽宁的凤城,但是他只传福音,我没有见到他控诉并批判日本侵略者罪行的只言片语!



直到四十年代末期,美国基督徒著名领袖韩客尔(Carl F. H. Henry)才著书指出了这一问题,名之为《现代机要派不安的良心》。之前,1941年,英国第九十八任坎特布雷大主教——汤朴威廉也在《基督教与社会秩序》这部名著中,提出了基督教社会伦理的三个基本原则:个人的自由和尊严,人的社会性与团契,和对社群的服务。并且,他明确提出了教会的政治责任:


1)培育信徒以基督教的精神来生活;

2)培育信徒必须以基督教精神实践(履行)其国民责任;

3)提供有系统的基督教原则,让信徒实践以上两件事,并包括斥责违反基督教原则的当下生活和现行的习俗或制度。



1974年的“洛桑宣言”,全世界的福音派达到了一个共识:“传福音和社会,政治的参入,同为基督徒的责任。”后来,将此概括为:“福音是根,传福音和社会责任同样是其上的果子。”




四.听到耶稣的祈求吗?



有位犹太拉比说,上帝对世人的要求其实可以概括为三点,这就是《弥迦书》上说的,“世人哪,耶和华已指示你何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呢?只要你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你的 神同行。”无论是行公义,还是好怜悯,都无法与政治完全分离。



耶稣,把上帝对世人的要求概括为两条最重要的戒命:“你们要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主你的神。其次就是说,要爱人如己。”



爱人如己,这就是基督徒的社会政治责任。



能否实践耶稣的命令,关键在于我们是否能听到耶稣的请求。在《马太福音》第二十五章,记载了耶稣的请求,他说:“我饿了,你们给我吃;渴了,你们给我喝;我作客旅,你们留我住;我赤身裸体,你们给我穿;我病了,你们看顾我;我在监中,你们来看我。”



耶稣在饥饿的人中饥饿,在干渴的人中干渴,在无家可归的人中无家可归。。。。。他在这些人中向基督徒祈求,给我一碗饭,给我一杯水。



饥饿,也不单单是没有饭吃,赤身裸体,也并不单单是没有衣服穿,它也是人的权利被剥夺,尊严被践踏,生命受到歧视。它是受剥削,被压迫,无自由,无人权,是环境被污染,房屋被拆迁,是草菅人命,践踏人权,是血汗钱滚滚不断地进到了贪官的腰包里,并被他们任意挥霍。。。。。。



凡是不义之所在,就是耶稣的痛苦之所在,也就是上帝命令其子女爱他的地方之所在。



难道基督徒没有责任去批评不公义的法律和社会秩序吗?,奥古斯定早就说过,“不公义的法律,根本就不是法律”。他还说,“若撇开了公义,所谓国家不过是一群强盗;所谓匪帮,岂不是小型的国家吗?”



难道基督徒能够对践踏人权的现象闭口不言,保持沉默吗?每一个人都是上帝创造的,有其不可剥夺的人权。因此,践踏人权,就是践踏上帝的创造,羞辱人,就是羞辱上帝。而尊重人的尊严,就是尊重创造人的天地万物的主。



难道基督徒能对那些贫人的哭泣无动于衷吗?《箴言》上说:“欺压贫寒的人,是辱没造他的主”;又说:“藐视邻舍的,这人有罪;怜悯贫穷的,这人有福。”基督徒怎么能容忍上帝被任意羞辱。



人民在苦难之中,他们的哭告早就上达天庭,他们的冤情,天使听了会落泪,耶稣的心,也一再被刺穿,基督徒怎么可能无动于衷!



耶稣哭了。



他哭泣一直到今日。



钟马田曾警告说:“非常明确,基督徒缺乏对政治和社会的关怀必定会使人疏远福音和教会。”



五百年前,路德就在其名著《基督徒的自由》中说:“基督徒是众人之仆,受众人管辖。”基督徒与其说“他乃是为世上一切人活着,不如说,他乃是全为别人活着,不是为自己活着。”



在另外一篇名著《论俗世的权力》中,路德说:一个基督徒不应该为自己和自己的事使用俗世的权力或乞援于刀剑,“但是他为别人应该报仇,寻求正义,保障和援助,而且要尽力去做。”借以防止邪恶,保护良善。基督徒这样做的目的,完全是为了服务于他人,为了表示自己对邻居的真实之爱



路德自认为:“自从使徒以来,凡是论俗世的政府及其主权的著作,从未有如此文一般透彻明了的。”


路德说得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