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邓绍光、刘振鹏、禤智伟
随着八月卅一日人大常委会为二○一七年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拍板定桉,一切与中央政府就香港政改安排的沟通、对话、谈判馀地,即时被扼杀;甚至连香港人自己对政改方桉的商议空间,都几乎不复存在,无论是亲北京或泛民阵营之中的温和派,都被迫各走极端。人大决议将未来「普选」特首的候选人提名门槛从过去小圈子「选举」的八份一,提高到须获提名委员会过半数支持;同时,候选人数目限制在二至三名。香港大律师公会已经表明,这个选举框架的设计,实质上构成了不合理限制和政治筛选。因为难以想像,那两、三名能够同时获绝大多数提名的特首候选人,他们会是来自不同的政治光谱。
二○一一年九月,我们撰写了〈基督徒应否参与小圈子选举?──神学反省与教会实践〉(上)(下),当时已料到即使二○一七年能够「普选」特首,也不过是经过预先筛选的鸟笼民主,将会是彻底有名无实的假民主,所以我们主张教会应考虑「杯葛」。过去教会内一直有意见认为,杯葛、退出、弃权是消极、甚至「不负责任」的投降主义;积极的做法应该尽力争取一个具真正广泛代表性和民意认受性的提名委员会,循序渐进推动民主过程。如今,人大规定将来的提委会组成,必须「按照」上届一千二百人选举委员会的四大界别,体现「均衡参与」、以符合「防范各种风险的客观需要」;换言之,所谓增加提委会「民主成份」的主观愿望,亦顿成空谈。我们不得不严肃思考,无论政改原地踏步、抑或行一小步实现「一人一票选特首」,基督教界别在目前选委会、或将来提委会的议席的存废去留。
假若将来的提委会沿用选委会的组成办法,或最多在此基础上小修小补地「改良」,根本无法弥补它既有的、诸多为人诟病的致命缺陷。组成选委会的各个界别、以及各自的比重,皆完全任意和武断。例如,渔农界佔六十席,而法律、教育、医学等专业界别各自也只得三十席,「均衡参与」是怎样的一个具体原则,到底是按经济贡献、抑或从业员人数分配?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究其实,按功能组别来分配的议席,背后根本没有任何政治伦理、甚或社会实况的依据。某些界别代表的产生方法更加匪夷所思,即使是所谓以「投票」产生的界别,其选民资格定义亦模煳不清,或明显地向既得利益团体倾斜(例如所谓「公司票」、「董事票」)。一切只是精心的佈局/骗局,方便统治者通过选委会的组成,在幕前、幕后操控特首选举的结果。将来的提委会,恐怕亦一样换汤不换药,其功能不外乎是为普选特首把关落闸,以体现中央所要求的「安全系数」。
提委会组成之所以百孔千疮、「不能被完善」,充分反映于基督教界别所佔十席的产生办法。当初香港教会承包了这项政治任务,本来有意通过「教内普选」推举代表,成为其他界别的「民主垂范」,盼望选委会的组成可以逐渐迈向开放平等。可惜,经过几届的实践,「教内普选」已经证明失败,且静悄悄地被正名为「教内选举」,以免名不副实。二○一一年的「教内选举」出现大规模的严重「不合常规」情况(irregularities):有大量「合资格选民」不知道有票可投,有人想投票、却无票可投,又有不少人有票、而不去投。因此,「投票」的结果完全缺乏代表性、认受性和有效性,整个过程犹如闭门造车,是一场民主选举的「反面教材」,令教会沦为政治笑柄。事实上,从不少宗派和堂会有声无声、有形无形、有意无意的「杯葛」和不合作、不配合,可见香港教会之中,不少信徒已经厌倦「被代表」,由十个假「基督教界别」之名(但却拒绝向教会问责)的人,替大家扮演钦点特首的装饰陪衬。
香港教会开始意识到自己根本无能力办好一场符合规格、有严谨规范程序、富公信力的大型选举,并拒绝继续「假戏真做」,这是基督门徒应有真诚忠信的见证;然而,我们更要彻底反省:何以我们会任由基督的教会沦落到与其他既得利益集团无异的层次,丧失她有别于世界的本性(otherness)?既然我们都承认选委会组成中种种的不公不义,为甚么自己却仍然坐享不该有的特权?甚至还理直气壮,觉得选委会「理应」有「代表」上帝的声音?这跟其他「功能界别」自我辩护的歪理,岂非如出一辙?过去曾有自命支持民主的信徒认为,基督教会在选委会有票,可以有助泛民主派入闸;可惜事与愿违,上届特首选举,十名基督教选委当中,一人提名唐英年、二人提名梁振英;据悉,另有三至四人曾口头答应支持叶刘淑仪。在将来的提委会,基督教界别区区十票,更加发挥不到左右大局的作用。更何况,为甚么教会有义务为这个或那个政团党派(无论亲建制、或反建制)的候选人服务、站台、背书,送他们一程?
我们何时才会同心合意,在三一上帝面前忏悔、回转、归正?是甚么拦阻教会主动放弃她本来就不应窃佔的政治特权(实质是道德负资产)?是贪念,还是嚐过权力滋味后上瘾?是自以为义、假冒为善?还是,教会习染了当今世俗社会瀰漫的犬儒(甚至「无耻」)心态?今天,要求教会不同流合污、不与俗同,反会被嘲弄是「离地」的理想主义,是遗弃世界、懦弱无能的道德洁癖;彷彿,呼吁信徒活出基督的样式、成就更高的义(higher righteousness)是「不可行」的奢望,教会与社会一同沉沦堕落才是应份的。当信徒被犬儒主义侵蚀,就不再对自己的生命和生活有道德要求,也不会要求世俗政治需要被事实和道德约束,更不会要求教会在参与政治的时候,必须要服从和忠于主耶稣对门徒的教导。最后,我们会丧失「做不可能的事」的想像力、忍耐力和毅力。我们和社会大多数人一样,将政治化约为权术谋略的「现实政治」,掏空了道德委身与愿景想像,只剩下政治手腕、实力较劲、敌我斗争和眼前利益的计算交易;「政治」变成策略、路线、手段之争,而非比拼对「善」的想望,对共同生活的安排提出「根本问题」。
上述这种向现实低头的心态,与教会内外酝酿的公民抗命情绪,形成强烈对比。可是,更讽刺地,其实两者都被悲观和绝望所佔据;因面对不能改变的高牆,就被无力感克服、被恐惧蒙蔽了眼目,窒息了盼望。事实上,即使在佔中支持者当中,有些也开始被挫败感笼罩:本来同情佔中的,发现根本不能撼动北京的横蛮,整个运动毫无胜算,变成孤绝地在强权面前「唯独求败」;同样地,一些仍然决志投身佔中的,也无非是以一次过的大型集体抗命,在垂死前发出最后一声「悲鸣」。虽然佔中尚未发生,甚至不知道会否真的发生,更遑论预计它一旦发生所带来的后果,但恐怕最后当它被证明「失败」,会有更多支持「真普选」的市民被迫「抛弃天真的幻想」,回复「正常」的忙碌生活,令民主运动在沮丧中落得无以为继。
因此,无论佔中运动如何收场,我们也不应视其为背城借一的生死决战,相反,此际才是长期抗争的开端。香港教会与社会大众背负共同的命运:不是在争普选失败、中央公然违背给予港人普选的庄严承诺之后,如何寻找认输的下台阶、又或再战江湖,而是在北京政权毫不掩饰地露出其本来面相之后,我们如何继续在极权之下生活;未来香港面对的,将会是回归十多年来最赤裸裸的「全权统治」。打从「保普选反佔中大联盟」举行八一七大游行开始,香港社会已经被当权者推向民粹的黑暗深渊。中外的近代史已警戒我们,每当亲建制阵营动员群众上街支持现政权,执政者除了国家机器的公权力和合法武力以外,更可倚仗其自製虚构的所谓「主流民意」,肆无忌惮地利用人民来攻击人民,先放大社会的对立斗争,再以主持公道、平衡纷争的姿态出现,将任何异议和反对声音打成扰乱秩序的「少数」,然后任意抹黑镇压。过去几年社会出现的所谓「撕裂」,包括示威场面的对骂、冲突、「晒马」,就是当权者不惜工本穷尽「维稳」心思,有组织和有计划地软硬兼施炮製出来的!
可歎的是,不少信徒彷彿依然没有认清中共政权的真面目(或者视若无睹),甚至被牠宣扬的「中国梦」所迷惑,因而对暴政百般容忍姑息,或无奈忍气吞声、或甘愿替其文过饰非;他们寄望国家富强,人民就可以安居乐业;然而,却看不见,纵然不少国民步入小康,但与此同时,国家的腐败贪污更趋严重。他们甚至因为中央对特区实施的种种优惠而感恩戴德,反过来狠批「反对派」与北京为敌是忘恩负义,兼且祸国殃民、自掘坟墓,罔顾七百万港人的福祉。不过,正如罗秉祥教授早前提醒我们,当国家崛起成为霸权,基督徒不应自豪骄傲,而需要更加戒慎恐惧。
北京政权不只是在一九八九年六月四日曾屠杀人民,牠一直从无间断地,在精神上折磨和在肉体上残害那些不肯就范归顺的少数民族、六四死伤难属、维权人士(以至他们无辜的亲人)、申诉无门的上访百姓等等。建道神学院前院长张慕皑牧师,最近就曾经指出,基督徒参与公民抗命须考虑最少三项条件:政府残杀无辜平民、禁止敬拜三一上帝、禁止传耶稣的福音。这些条件在深圳河以北的神州大地,明显地早已成熟,只是香港的基督徒自以为身处福地,奢望只要苟且,就尚能继续偷安。
然而,我们并不主张以「公民抗命」的群众运动,作为威迫政府改变的政治手段 ──人心的悔改从来不能以强制的方法达成。基督徒不应该因为政府达不到我们的要求和期望而与之对抗,因为更重要的是:按同样道理,我们也不会因为政权满足了我们的需要和期望,就拥戴效忠牠。基督徒对任何政权的态度都应「一视同仁」,因为牠们的本性都是一样的,虽然牠们是由上帝所「任命」,在堕落的世界以武力限制罪恶,但牠们无不僭越自己本该隶属于创造主的身份和地位,反以操生杀之权的主宰自居。基督徒面对政权,不必待牠腐败到无药可救才与之划清界线,平常则毫无顾忌地主动合作。我们「顺服/隶属」掌权者,不会因为其行径不合乎我们的心意就主动以武力推翻他们,但也不会对他们惟命是从;我们「尊重」在位掌权的,更不是出于敬畏或恐惧,而是因为耶稣基督毫无畏惧,自愿承受地上政权不义的审判和无理的羞辱,以至于死,所以我们也必须参与、并有份于祂对叛逆的权势所作的忍耐及终极的胜利。
因此,基督徒需要在当下香港的处境,思考如何将「长期抗争」,成为教会无论或聚或散,效法基督的日常生活方式。这不是为着要抗议政改的结局不如人意,而是呼唤门徒群体回归主耶稣当初的「本原革命」(the original revolution)。教会所传讲的福音,是向世人见证,上帝的审判刻下就要临到现存的秩序,祂并且应许会有另一个新秩序的出现;作主门徒(discipleship),就是要在教会群体的生活秩序中,活出这种根本的革命和生命的更新,建立现世政经系统以外的生活世界。
我们呼吁教会主动放弃选委会/提委会的议席,并且一旦政改按北京原先写好的剧本通过之后,发动信徒大规模杯葛二○一七的特首「普选」(包括不投票,或投白票、废票)。这并非消极地宣泄不满、或是独善其身,更非意图阻挠政制「向前走一小步」,而是做当作的事、行当尽之义,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我们并不否定,始终引入「一人一票」的选举元素,会增加不能预料的政治变数,甚至可能带来制度上从量到质的变化,在鸟笼之内为社会开创新机。假如大多数市民认为,政制不应原地踏步,基督徒就不必为坚持自己的原则和立场而誓死反对,我们可以保留异议的权利,而尊重主流民意,任凭社会走它的路。可惜的是,在现有的社会气氛、公众谘询、民意调查和议会制度下,根本无法寻求和凝聚到真正的大众意志。我们更不相信,基督徒手握水晶球,可以从超越历史的高度和视野,预测每一政治行动,计算代价和效益。既然如此,教会又何必曰利,而不先求仁义?
在「不民主」和「假民主」之间的得失利害,我们无法预测计算,两者如何抉择,本应交由政治的正当程序来商讨议决。社会上和教会内对此有不同的取捨,有人明知普选虽假、却无奈接纳,我们更要体谅和聆听。不过,在「假民主」和「真民主」之间,就不应含煳其词、摇摆不定。任何不愿意为原地踏步付上沉重代价的人,都再没有道德资本自命「只要真民主」,因为他们没有向「假民主」说「不」的勇气、也没有讨价还价的本钱,对任何「假民主」方桉最终都会甘之如饴,没有底线可言。因此,我们绝不反对有信徒愿意接纳人大颁佈的政改框架,但神学人就不必多此一举,为此製造自圆其说、两害取其轻的(政治或神学)理据,因为这个「现实」是香港人无可选择,在威迫利诱下接受的。
我们之所以不能支持政府推销的「假民主」,并且主张教会和信徒不应参与,不是因为它「有缺陷」和「不完美」,没有一步到位达至理想 —— 事实上,我们从不认为有任何民主制度是「理想」的。我们不是因为不满而拒绝妥协,或想推倒它;我们所反对的,无非是政府的弄虚造假,一方面製造舆论怂恿市民「袋住先」,另一方面又放风说,只要有「一人一票」就已经是「货真价实」的「真民主」;背后的潜台词是:普选无分真假,何必认真!有人宁要「假民主」、不要「不民主」,我们虽有保留、但不会谴责;但对于将「假」说成是「真」的指鹿为马、溷淆真伪,我们就必须坚决反对。人大决议的选举框架之所以「假」,不是因为它不符合甚么不证自明的「国际标准」,而是因为它以假乱真,利用选民作为投票工具,为听命于北京的傀儡加持,赋予「伪」民选特首不配得的民意授权和认受性,可以凌驾立法会、贯彻行政主导,甚至让他有机会挟持民望去为《基本法》廿三条立法。作为基督徒,我们非但不应附和当权者去埋没真相,更有责任在教会内外冒险地讲真话,与那些被重複了千百次的谎言和谬论不断周旋,而不丧失求真的意志和耐性。全方位杯葛将来任何形式的特首假普选,就是拒绝假戏真做。尤其因为特区推销「假民主」的宣传短片,已经间接承认了「在电视机裡面」,由小圈子选出来的特首是一齣闹剧;倘若政改拉倒之后,那一场戏也就无法再若无其事地,在七百万港人面前厚着面皮演下去。教会又怎能继续参与其中?
要知道,当权者最惧怕的就是真相,所以必然无所不用其极去隐藏、扭曲和消灭真相,製造谎言和散播恐惧就是他们赖以维持统治的工具。极权政府表面上手执无比权力、孔武有力、无可侵犯,但其实是虚弱怯懦,牠所建的高牆不是用来阻挡和威吓人民,而只会禁锢封闭自己;牠非常恐惧人民,尤其害怕人民知道真相。已经有不少本土学者指出,所谓「抗命」首先就是「抗拒认命」,我们抗拒将当权者所定义的「现实」,当为唯一的真实、唯一的可能。教会若认信基督是主,就更应拒绝相信「实在」(reality)是由地上的权势来定义的;我们拒绝「实事求是」,是因为知道真相/真实并非是肉眼能见的,而只能凭信心透过三一上帝在世的作为来理解;我们只能以祂的创造、拯救,万有复和的终成,来界定甚么是「可能/可行」、甚么是「不可能/不可行」。「理性务实」的犬儒虚无心态妨碍我们在世忠心作主门徒,窒息我们对「未来」和「可能」的想像。
然而,我们担心,一部分对佔中强烈反感的信徒,他们只是屈从于对掌权者所定义的「真实」的恐惧,害怕触怒北京,会带来动乱和破坏他们原来的生活;他们没有聆听到社会上求变的呼声,以为只要维持现状就保证万事大吉,看不到在现况中仍有人享受不到他们所珍惜的「安定繁荣」;他们用最「务实」的眼光,看清楚垄断权力的专制本质,是不会因为民众反抗而让步放权,故臣服于这种寸步不让的强权/强盗逻辑;他们正确地认识到,要求中共自我改良是「不切实际」的,但却曲线地支持了既得利益集团、甚至成为其中一份子;他们害怕挑战权贵,以为一旦失败便遭报复,故预先自我审查,甚至助纣为虐,打击其他谋变思动的人,主动放弃为社会创造转变的行动条件;他们精神上已经被俘虏,安然地成为奴隶。他们只做有成功机会、「有用」、「有益」、「有效」的事,却不晓得,有些事不是因为有希望才去做,而是做了才会有希望!他们忘记了:极权的魔性纵不会变,但政权却可变,牠不会千秋万代,而必有衰亡更替的一日,将来且要接受上帝的审判。所以,基督徒不能够做宿命论的无能者,却可以成为在强权面前敢讲真话(speaking truth to power),以真相/真诚来抵制和颠覆权势的无权者(the powerless)。
佔中运动快要走到尽头。我们体谅不少人忧虑它会出现失控的伤亡场面,甚至带来动盪不安。然而,我们也可以尝试幻想,假若一直以来没有这场运动的坚持,社会真的会毫无冲突和噪音,人人得享昇平?政改又会有怎样的结局?会否不理真假好丑,在朝野同声称庆「成功争取」下水到渠成?不过,我们也不得不指出,或者佔中运动一直错判了形势:香港面对的政治局面,并非是七百万人齐心一志争普选,惟独中央阻挠;而是,社会上不同阶层、基于不同的利益考虑,对民主普选有抗拒和疑虑,或根本不愿意为此付出代价。佔中运动没有先尽最大的努力去说服香港人,而只是一心一意将北京视为对手,结果让政权有机可乘,利用了部份港人害怕转变的心理,来製造了人民内部的对抗矛盾。当然,使社会「撕裂」的罪魁祸首,仍然是当权者,而非佔中运动的发起人或支持者;但社会分化和壁垒分明已是既成事实,而且蔓延至教会之内,在基督的身体上埋下了肢体之间的芥蒂、怨怼、猜疑和不满。
佔中之后,全社会(包括教会)必须积极投入冲突后的和平重建;其实,即使有朝一日民主化真的成功,社会之后也一样需要复和与疗伤。我们之所以一直认为,虽然佔中运动并非暴力,但它毕竟有强制的性质,正是因为就算它最后「赢」了,「输」的一方也不愿服输。我们更观察到,过去年多以来,香港教会对佔中运动的反应,大部份由最初的逃避忌讳,到最后被迫不得不表态,暗裡却祈求尽快事过境迁,可以继续她们原来的事工使命。各大小宗派发出的官方牧养建议,停留在「求同存异、互相尊重」的层次,其实只是维持了(表面的)相安无事,而仍然拒绝进到处境作伦理辨识,实践商议和聆听,在圣灵裡一同论理(reasoning together in the Spirit),寻求上帝旨意,以行使教会应有捆绑与释放的权柄(太十八15-20)。然而基督徒所信任的,不是各人凭良知、按领受的个人自主,因为那是抹杀群体、独断的个人主义,更因为我们深知道人的「良知」最不可靠。故此,教会所信服的伦理权威,惟有是群体在圣灵带领下,根据圣经教导和大公传统,按自愿原则的集体公决。
我们若真的在主裡切实相爱,就不能再埋没是非对错,以各打五十大板的和稀泥,假装包容迁就而失却真诚,置弟兄所犯的错误于不顾。我们只能不绝地与立场相左的主内直接(讨)论辨(识),以温柔谦卑的心担当别人的过犯(加六1-2),因为我们相信犯错的弟兄、甚至跌倒的弟兄,也不一定就是坏基督徒或假基督徒;而且没有人能够说自己已经完全,不需要别人的更正、守望和督责。所以,无论是赞成或反对佔中的;反建制或亲建制的;「企硬」或「袋住先」的;主张保留基督教会在选委会/提委会议席的、或争取放弃的;「接受现实」或「抗拒认命」的,都要将自己的信仰理据陈明,公开让门徒群体考察和验证。我们不要单单去审裁立场的对错,否则就会落入非友即敌或不共戴天的关係,而更要去辨识理据和动机,以及手段与目标的关係。换言之,站对了立场,却可能基于错误的理据;发自良好真诚的动机,也可以选择了不合宜的目标或手段等。如此,教会才可能同心合意,在认清政权的本性后,想像如何以符合天国子民的身份,与地上的权势共处;并为着世界的好处,以有别于世界的方式共同生活。
所谓「教会生活」,或准确地「教会之作为生活」,就是实践这种无比的耐性与爱心,冒险求真,学习彼此悔改认罪,而三一上帝已经给予我们足够的时间、空间和恩典去过这种见证天国的生活。
(http://www.christiantimes.org.hk,时代论坛时代讲场,2014.09.26)
无权者的长期抗命──后占中与香港教会
9/30/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