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自由亚洲电台
北京著名媒体人高瑜被控“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一案,11月21日在北京第三中级法院闭门审理。其胞弟高卫披露,国家保密局将涉案文件级别定为“机密”级,此罪的最高刑期是十年。高瑜在羁押期间,体重大幅度下降约20斤,亲友们都非常担心。
著名媒体人高瑜星期五在北京闭门受审,即使亲属也不得旁听。在四个小时的庭审中,只有法院、公诉方、律师及书记员在场,不足十人。而在法院外计划采访庭审的境外记者被驱赶,在五环路通行的车辆被禁止驶入公安设卡的辅路。许多司机不知发生何事,更不知三中院在审何等重要人物,以致需要如此戒备。
高瑜的胞弟高卫,原打算在开庭当日送两位辩护人莫少平和尚宝军到法庭,可前一天就被公安堵在家中,不得出门,儿子赵萌,清晨六点就被公安叫醒,带到河北强制旅游。高卫接受本台专访时称,从这些迹象表明,其姐姐的案情看似简单,但背后的因素复杂。他说,在法庭上:“律师提出控方证据不足,对高瑜提出的控方证据,没有任何实质性内容,就是利用高瑜口供,因为高瑜担心儿子(入狱),当时认了罪,就是因为口供要判她罪,这是从专业角度来说,这样是不对的,要求法庭判无罪。但这是庭内因素,律师对庭内因素很有信心”。
高卫还说,从辩护方了解到,律师辩护的过程顺利,两位律师为高瑜做了无罪辩护。但他对最终的判决结果,不表乐观:“我客观的分析,高瑜不可能判无罪,关键是被怎么判。因为庭外的因素太多,你看这件事中央电视台已曝光了,他(当局)能自打嘴巴吗?对央视曝光,律师也提出了,这是干扰法庭的审判。这也是违法的”。
记者:他们有没有拿到证据?
回答:没有任何证据,没有实质证据。只有高瑜的口供,还是在威胁情况下的口供。我对这件事看得很明白,虽然律师提出了看法,但是能判你无罪吗?如果判无罪,我举双手赞成,说明咱们的法律是公平的,四中全会依法治国,确实在高瑜案件中体现出来。
公诉方指高瑜“泄密”的是一份中共高层要求各大院校的“七个不讲”文件内容,又称9号文件。起诉的主要证据是指控高瑜是向境外网站提供了9号文件。而律师向法庭提交了两份有力的证据,证明高瑜没有被指控的行为。
高卫表示,他曾向律师咨询高瑜被控“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一案中的那份“七个不讲”文件:“属于绝密文件的(量刑)是十年以上,最高死刑。机密文件(量刑)是五到十年。它这份文件第一,没有档次,第二,不合理的,到国家保密局鉴定了,本来是北京市保密局鉴定的,律师提出要重新鉴定,后拿到国家保密局鉴定,那不是由他们说吗,这样依法文件,怎么能定为‘机密’级”。
据悉,这份所谓的中央文件,没有抬头,更没有著注明密级,换言之,它不属于必须保密的材料。公安在高瑜电脑中取得的这份文件,也没有著名密级。但公安强调,只是没有印上密级字样。
高卫说,姐姐在十多分钟的自辩中,理据充分,出乎律师的想象,但高瑜的体力明显不如以前。他说:“据说是瘦了二十多斤,在里面生活也不好,心情也不好,年纪也大了,现在身体也很衰弱,在庭审期间服用两次药,一次是心绞痛。但是她讲(自辩)得还可以,律师说比想象的好”。
70岁的高瑜自丈夫今年初去世后,儿子赵萌成了唯一的亲人。高卫说,姐姐为了保护同时被刑事拘留的儿子,不得不作出违心的供述:“她的儿子是她唯一的希望,娘儿俩相依为命过日子,结果(当局)拿她的儿子准备开刀,她宁可跳火坑,也要把儿子捞出来。我姐姐我对她太了解,对狗、对猫等动物都很宠爱,她养的猫好得都不行。儿子赵萌养得比谁都胖,不管怎么样是母亲。她看着国家现在有腐败现象,她心理急才说出一些话,她是从爱护的角度才说的”。
高瑜1989年担任《经济学周报》副总编辑,同年6月3日被捕。93年再次被捕,后被以“泄露国家机密罪”,判刑六年。高瑜2014年4月24日再次被捕,直到这次开庭。
特约记者:乔龙/责编: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