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学不是法治沃土



11/05/2014

作者:郑恩宠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依法治国」决定前,十月十三日下午中共中央政治局进行第十八次集体学习。习近平主持学习时强调,要以「五千多年中华文明」成功经验,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益借鉴」;习还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沃土」。众所周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来自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何时成为「马列」的沃土?毛泽东是「反孔灭儒」者,中共建政后对孔子和儒学经历了全盘否定到部份肯定,现习一手举「依法治国」旗,另一手又树「孔儒」旗。世界历史证明,现代法治理念并不产生于中华。



儒学救不了中共



中共建政后所採取的治国理念与传统文化难有相同之处。中共与苏共同样属垄断真理,垄断政治、垄断文化和经济资源的党,中共何时真正实行过法治?「法治」的对立面是「人治」,长期来中共实行的「党治」是「人治」一种形式。当中共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三代表、科学发展观」统治十三亿人的手法「失灵」后,习又将「孔儒」当「优秀传统文化」来「独尊」。

在习的倡导下,中国大陆兴起了「复古思潮」,甚至有人认为,这是中国发展的根本之「道」,只能举起「孔儒+特色」主义之旗,认为「捨此道之外,别无他路」。还有人主张应续中国历史文化的「道统」。数千年中华文化传统本无「法治」,若此时通过执政党的威权来推行所谓的「文化传统」,必然是「矫枉过正」。它有悖于真正的现代法治、自由、人权、民主的精神,而市场经济与现代法治、自由、人权、民主是一个密不可分的整体。

中国近代发生的巨变,所谓代表中国文化传统的「儒学」早已失败。「儒学」作为两千多年来传统的官方意识形态,在中国现代化进程中早已走下神坛。当然将其赶下神坛的过程中也充满着激烈政治博弈,当有些在野革命者在其革命的进程中往往要打倒「孔儒」,取得执政地位后,又往往将「孔儒」作为统治之学。

中国的现代化必然要走市场经济之路,数千年的「孔儒」并未将中国带到现代化和市场经济之路。什么是现代化?那必然是一个国家和社会,从国民的思想、文化和精神境界,到社会方方面面的面貌,再到政治体制、政府结构和体制进行「质变」,「孔儒」不可能再回到历史上的独尊地步。「孔儒」作为一种文化,要不被人遗忘,必然面临着如何适应现代化的问题,传统未必能适应现代化。「孔儒」未必能救中共。当今的世界有了互联网,各国民众的联系越来越紧密,人类进步也越来越快。十三亿人的大脑应清醒,我们的民族要谦卑、谦卑、再谦卑,历史实践证明「孔儒」并不是全球文化中最先进的部分。我们要像台湾、香港那样,对外来的先进文化、文明和制度要学习、学习、再学习。我们要像东亚的日本、韩国那样,对比本国更先进的外来文化、文明、制度,不仅要努力学习和引进,更应锲而不捨地消化、创新,而如今吸收并消化了大量外来文化的日本和韩国,不也同样屹立在世界之林吗?


甘地律师是印度骄傲


如今的中国,无论是执政党、社会精英还是大众百姓,对印度甘地均十分肯定,但很少有人知道他是一位英国法学院毕业的律师。

印度也与中国属东方文化国家,都是人口大国并在亚洲同属举足轻重的国家。印度现代化的进程离不开甘地和尼赫鲁家族,当代印度史与他们密切相关。在中国有多少人知道甘地是律师,尼赫鲁的父亲也是一名律师?


「你无法叫醒一个装睡的人」,这是甘地的一句名言,在中国的知识界中相当流行。甘地这句话是针对英国殖民政府,在如今的中国,类似的话也是针对中共政府。甘地被称为印度国父,他是印度教徒+律师,在其生涯中,深入最底层,引导民众、组织民众参与公共维权抗争。按当今中国所流行的语境,甘地不仅是律师,也是「维权律师」和「公共知识分子」,称他为东方国家「自由派知识分子」的先行者不为过。

甘地出生于一八六七年,早年在英国读法律,并拿到了宗主国──英国颁发的律师证。甘地是人不是神,最初回到印度也崇尚英式的贵族生活,摆阔气、讲究身份和地位。但他渐渐放弃一个普通律师的业务,走上从政路,投身于公民社会运动。从此甘地的个人生活方式也发生了转变,无论是作为律师,还是作为「公民不服从」运动的领导者,其经费完全需要别人提供。他抛弃了在英国养成的洋派生活,住简陋房,衣着朴实、素食清苦,不为自己配汽车和司机,到外地也像大众一样坐三等车厢。他后来也为自己年轻时曾沉湎于婚内性欲而悔过,最终选择了禁欲。这一切都是成为甘地律师道德形象最重要的部分,也是成为印度国父和伟人的重要原因。


党律师制度的乱象


中国大陆目前有二十五万律师,而人口只有七百万的香港却有七千多名律师,若按十三点四亿人口计算,中国大陆若达到香港的法治状态,至少应有律师一百八十万。香港律师的地位和规模与英国一百三十五年的「殖民」管治有关,很少有人认为与五千年的传统文化有关。

香港律师认为,律师没有上级,上级就是法律。中国大陆律师的上级就是政府,而政府又从不发薪给律师,所有律师都得「自收自支、依法纳税、自负盈亏」。但每个律师所必须有中共党组织。中共「党文化」才真正是「特色法律」的沃土。据中共媒体报道:中国律师执业乱象丛生,例如:近年来多数违法减刑的案件中都有律师参与,这些律师充当「掮客」,为罪犯和政法机关牵线搭桥,甚至不惜炮製冤假错桉。在许多法院腐败的窝桉中,这些律师既是向法官行贿的主要人员,也是法官与行贿当事人的「中间人」,平均一个出事的受贿法官就会牵出五个以上行贿的律师。二○一三年,湖南株洲天元区法院法官尹丰文向桉件当事人索贿六十万元,就是由他给当事人介绍的律师来操作的。

当中共媒体将律师执业乱象披露得入木三分时,中国大陆还是出现了一批敢于担当的良心律师,民间称他们为维权律师或人权律师,但中共却将这批律师打入「五黑」势力之首。律师、法律人本是法治社会的基石和栋樑。从中国律师,尤其是一批良心律师的处境看,中共无意在中华大地搞法治,习近平「尊孔兴儒」为的是强化中共的「党治」。



刊于香港《争鸣》11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