棰楚之下,何求而不得?——评南昌大学校长周文斌案



12/13/2014

2014-12-13 难出名律 刑辩中国


《汉书》有言:“棰楚之下,何求而不得?”杖刑之下,要什么供词没有?南昌大学原校长周文斌涉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一案(以下简称’周文斌案“)庭审第一天结束后,微信朋友圈、微博等互联网聊天平台里,反复滚动与周文斌案有关的庭审消息。作为一名庭审旁听者,用文字记录这场迟来的审判;以手札的方式记录案件。对案件不做任何评判,只就周文斌庭审情况及其所述,进行复述。




【“高校校长团”旁听】

开庭之前,微博上关于周文斌案定于12月9日开庭的消息,陆续传开。早上,江西史无前例的组成“高校校长团”前来旁听211高校南昌大学前校长周文斌案审判。一贯的做法,美其名曰接受廉政警示教育。在未经庭审判决周文斌有罪之前,搞这种形式普法教育,实在叫人难以理解。在场的观众席上一位旁听者评论:“这不是审判,而是江西高校校长群龙会首”。听完这句戏谑的玩笑话,回过头看了一眼坐在后面的高校校长们,此间猜测,不知面对站在被告人席位上的高校前龙头老大周文斌,他们内心又会有,几分忧虑几分愁?


【“不管进去之前你是谁,进去之后都是一个样”】

三百人的第一审判庭,座无虚席。周文斌出现的时候,所有人的目光注视着这位昔日最年轻的211高校校长,人群中略有骚动。如今的他,身穿带有看守所字样的黄马褂,脸色显得有些苍老憔悴,完全看不出“年轻”的光彩。或许正印证了一句话:“不管进去之前你是谁,进去之后都是一个样”。


【“纪委不属于侦查机关“】

庭审开庭后,审判长以“纪委不属于侦查机关“为由,对被告人周文斌申请非法证据排除的请求直接驳回。起诉书宣读完毕后,周文斌右手按在胸前,向党、国家和法律以及庄严的国徽承诺:“今天在法庭上的每一句都是真实的,起诉书指控其受贿两千多万元的事实绝大部分是不存在的,指控挪用公款则完全是为了解决南昌大学教职工的住房问题二依据合同支付的购房预付款,使南昌大学广大教职工获益,其本人并未谋取任何利益”。同时,以一句“这是江西有史以来经济类犯罪最大的一起冤假错案”,拉开了这场审判的“持久战”。

面对公诉人的指控,首先,周文斌声称:“绝大部分受贿事实根本不存在,其中有一笔行贿款称在2007年3月在南昌丹凤轩酒店吃饭时,接受行贿人某某送的几十万。但事实是,丹凤轩酒店在2007年3月份并未营业开张,连最基本的事实都不成立,何来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荒唐之处,在香港受贿的10万元港币,与行贿人“交代”的10万元人民币完全对不上。除此之外,还有几笔款项均存在上述受贿时间、地点无法吻合的漏洞。公诉机关所指控的犯罪事实所依据的口供,均是由纪委在刑讯逼供的情况下,逼迫周文斌本人作的有罪供述。公诉机关在未查明上述犯罪事实的情况下,指控周文斌受贿2000多万元是根本无法成立。其次,挪用公款罪的指控也存在疑点,在公诉人讯问阶段,周文斌对提前代付工程预付款做了解释说明,具体案件事实还待法院查明。


【总觉得庭审确实有失公允】

激烈的庭审对抗画面,在庭审过程中反复出现。北京大成(南昌)律师事务所鞠晓钟律师与著名刑辩律师朱明勇,共同担任周文斌辩护人。朱明勇律师以其独特的刑辩风格,为周文斌争取了足够的自我辩护时间。甚至,在庭审中,朱律师多次申请审判长回避,对审判长多次打断周文斌发言,偏袒公诉人的行为,提出了辩护人的质疑。每当周文斌提及“纪委”、刑讯逼供“的字眼,公诉人就不断提出反对意见,审判长则以”开庭前已经驳回非法证据排除“为由,打断周文斌的发言。期间,旁听席上对审判长的制止,嘘声不断。不知是觉得庭审对抗激烈,还是觉得庭审确实有失公允。


【“故土之上,难出名律“】

朱明勇律师的敢辩敢言,让身处南昌的年轻律师,深深的感受到来自体内热血的澎湃感。或许,是在江西本土执业,怕年检、穿小鞋(对付律师的方式有很多种),压抑了太久,不敢言,已经成为常态。“故土之上,难出名律“的确存在环境限制的因素,不止是年轻法律人,在庭审辩护席上的鞠律师整个庭审过程中,只说了一句话。从庭审策略上看,本地辩护人需要考虑的现实因素太多太过复杂。俗话说:”外来的和尚好念经“。北京的律师,因为异地办案,可以不受地方司法年检审查,要卡你,是要付出比整本地律师更多的代价!这种吃力不讨好的活,除了万不得已,地方司法机关犯不着要趟那浑水。加上这一段关于律师异地办案的评论,是因为朱明勇律师的据理力争,为周文斌讲述纪委如何刑讯逼供的辛酸血泪史赢得时间。

纪委刑讯逼供虽早已耳闻,但亲历庭审现场,听被告人亲口讲述如何刑讯逼供却是第一次。旁听人员或许都应为南昌中院点赞,给了旁听者目睹庭审现场的机会。周文斌在讲述刑讯逼供过程中,被制止,被反对的次数不下十次。其中,在下午庭审过程中,甚至出现辩护人与法官对抗的局面,庭审现场眼看就要失控,审判长立即决定休庭五分钟。待庭审继续后,周文斌整整讲述了一个半小时,纪委逼供的内容。


【刑讯逼供留下的伤痕】

纪委刑讯逼供方式无外乎几种,运用在周文斌身上的便是采用变相的刑讯逼供方式,罚站,不让睡觉,利用亲属威胁等。

周文斌称:“2013年5月在南昌大学校长办公室,被自称省纪委的工作人员(未出示任何相关证件,证明身份)带到省纪委某办案基地,自被纪委双规至江西省检察院反贪局立案侦查(2013年9月26日)之日止,共计140余天“。在此期间,遭受纪委办案人员无端逼供。十二班武警人员轮流倒班,两位武警一轮,二十四小时看守周文斌,不让其睡觉。在经历连续六天六夜极度疲劳审讯后,周文斌称实在扛不住,就按纪委工作人员要求,编造了部分供述,在一开始供述的金额3万元,引发纪委办案人员极度不满,并要求周文斌将金额虚构到每笔几十万元或几百万元不等。而且每笔钱都是以“水果箱”或“纸箱”的形式接受贿赂。在最开始的纪委逼供要求下,周文斌称大概编造了600多万元的赃款,但纪委领导不满意,并以“南昌航空大学原党委书记王国炎、副校长刘志和江西省政府原副秘书长吴志明”认罪态度好,减轻刑期为诱,要求周文斌继扩大续编造受贿的金额。

周文斌顶住压力,实在是编造不出更多的虚假受贿事实。纪委又采取罚站的非法措施对周文斌进行体罚,周文斌又称:“罚站的时候,不准靠墙,极度困乏的时候,好不容易闭眼休息,又被武警以拍手掌,跺脚,推搡的方式不让他睡觉,以至于在连续罚站五天五夜后,脚跟出现极度严重的臃肿,脚根肿的像鹅蛋一样大,脚部出现溃烂流脓。在六月份,接受审讯的时候,坐在老虎凳上,光着赤脚,脚底下垫着卫生纸,不到半小时换一次沾脓的卫生纸。后纪委因担心周文斌双腿瘫痪不保,一个月内,每星期轮流安排不同的医护人员为周文斌治疗。至今,周称其腿部还存有刑讯逼供留下的伤痕,并要求做医疗鉴定。但这一切,还不足以将周文斌“打倒”。

周称,最后纪委使出杀手锏,以抓周文斌妻子、儿子为要挟,要求周文斌继续交代不可能存在的犯罪事实。期间,纪委还将原南昌航空大学副校长刘志和因态度不好,其妻子被抓的案例讲给周文斌听,并将穿着看守所黄马褂的照片给周文斌看,并告诉周文斌,如果你继续不招,你妻子吴彬将是和她一样的下场。周文斌的妻子在2012年年底做了心脏病手术,周文斌担心妻子被抓后,心脏病发出事,为保妻子,周按照纪委的要求将受贿的金额编造到2000万元左右。交代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及受贿所得赃款的去向又成为纪委头疼的难题。纪委要求周文斌继续交代挪用公款犯罪事实及1700多万赃款去向。周文斌称根本不存在如此巨大数额的受贿罪事实,家里也根本没有那么多的赃款,无从说起。这跟编造受贿罪数额不一样,数字往上加零都没问题,但要交代赃款去向,周文斌实在没辙。纪委的领导及办案人员陆续采用诱供与威胁的方式要求周文斌端正“态度”,老实交代。周文斌顶住了,但后果是周文斌的妻子吴彬被抓进了看守所。最后,周文斌按纪委的要求,供述了今天起诉书所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实。


【旁观者的视角】

我不是一位新闻人员从业者,无法用专业的新闻术语去记录这段让旁观者听了胆战心惊的纪委“刑讯逼供”控诉史。只好选择以旁观者的视角,向受众传递庭审的声音。让更多庭审现场外的观众,倾听一位与我素未谋面,今日才得以相见的中国高校校长讲述他被纪委刑讯逼供的辛酸经历。

今日赶赴庭审现场的路上,出租车司机说:’贪官,该杀“。这句话在我耳边不断回响,传统的中国人法治思维还停留在“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的朴素主义的理念上。在绝大多数人眼里,只要被抓的是官员,十个枪毙九个都不为过!孔子说:“君子不以言举人,不以人废言”其意是指“不因为某人的话说得好就推举他,也不因为某人不好就否定他的一切言论”。在此,无意为官员辩解,我本草民,曾也愤青,曾也破口大骂官员贪污,不知廉耻。但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更愿意用学到的知识去反思现实。我庆幸父母让我选择读法律,让我知道写在纸上的宪法权利,它们叫什么。就如今天庭审一样,保障公民旁听的权利也算是一种法治实践,但这一点点的权力让渡,还不足以让“公民”意识觉醒,传播并分享也是法律人的使命所在。

第一天庭审结束,想以一段评论结束这篇手札。纪委犹如党鞭,所到之处,无所不能。站在被告席上的今天是周文斌,明天又会是谁?最为讽刺的是,交办抓周文斌的领导苏荣,自己也身陷囹圄。还是那句话:“始作俑者,其无后乎。”

覆巢之下,焉有完卵?纪委双规,要为中国法治的迟来,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