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督教化的滚雪球趋势



12/09/2014

作者:谢选骏

2014年,中国的基督徒超过了中共党员人数!



这是一个历史性转折的开始。

梵蒂冈2014年11月公布的数据显示,中国基督徒的数量达到了1亿人。这一数量的突破具有重要的心理学意义:中国基督徒的数量超过了中共党员的数量,后者为8600万人。

梵蒂冈公布,仅天主教徒的数量就几乎是1200万人。北京暂时不承认教徒数量在增长。但已经推出了将地下天主教团体合法化的计划,条件是:国家对宗教团体享有监护。中国当局向梵蒂冈提议联合批准天主教团体主教候选人的程序。预计,中国将向教皇提供主教教职的候选人,教皇将决定是否同意这一任命。根据该草案,教皇将有否决权,但其对主教选举的干预将受到限制。主教教职候选人由天主教人民协会(NCA)官员进行检查,该协会是为合法天主教徒任命主教的机构。北京不排除向梵蒂冈提供两个候选人以供选择的可能。中国准备将挑选主教候选人的倡议权转交给合法的天主教教区,后者随后向天主教人民协会通报候选人情况。中国和梵蒂冈可能在2015年初达成协议。而这可能是中国无神论政权的最后挣扎,在中国基督教化的滚雪球趋势之下,敌基督的势力不得不做出历史性的让步。

在中国基督教化的滚雪球趋势之下,每个基督徒只要传播一个非信徒,那么就将使得中国基督徒的人数增长一亿,超过日本的成年人口。这是多么伟大的潜力。

我相信,基督教的未来系于中国。

中国基督徒能够复兴基督教,能够振衰起弊翌日沉沦的西方社会。

“中国基督徒们不仅奉耶稣基督的名祈祷,而且奉耶稣基督的灵祈祷,相信耶稣基督具有奇妙的能力,可以与我们同在。阿门。”

中国基督徒最终能够从吃教者,成为殉教者:在他们看来,世上最美的事,那就是与主同钉十字架、慢慢享受流血至死的痛苦——那就战胜了世界、亲近了与神同等的荣耀:“你们当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他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与神同等为强夺的。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像,成为人的样式。既有人的样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所以神将他升为至高,又赐给他那超乎万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无不口称耶稣基督为主,使荣耀归与父神。”

孔子、释迦、苏格拉底、耶稣基督,这“四大哲人”,谁最荣华富贵,谁最穷困潦倒呢?释迦牟尼,生为王子,最为荣华富贵;拿撒勒人耶稣,生于马槽、长于流亡、后来卑微,且死在十字架上,最为穷困潦倒。苏格拉底虽然也被处死,毕竟还在学生和朋友的簇拥之下,因为他是作为雅典人被雅典人处死的,不是作为外邦人被罗马人处死的,还保留基本人权,不像耶稣基督在众叛亲离之中,受尽凌辱虐待。至于孔子,虽少也贱,后却尊荣,鲁君封赏,门徒环绕,虽不及释迦之盛况,毕竟胜过苏格拉底多多,故不能企及揭示宇宙之真相也。因此之故,唯有那被神遗弃、遭人背离的耶稣,独能彻底征服我心、融化我灵,让我得以口称亚伯拉罕欢欢喜喜仰望的、大卫称他为主的基督,是我的救主。

“主说,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稣。”(《使徒行传》)《以赛亚书》说:“耶和华却定意(或作喜悦)将他压伤,使他受痛苦。耶和华以他为赎罪祭。(或作他献本身为赎罪祭)”

耶和华所“生出”(而非“创造”)的基督耶稣,是“以马内利”、与神同在;所以《箴言》上他说:“敬畏耶和华,在乎恨恶邪恶。那骄傲,狂妄,并恶道,以及乖谬的口,都为我所恨恶。”

思想主权的最高体现就是“以马内利”,那就是“与神同在”:“从亘古,从太初,未有世界以前,我已被立。没有深渊,没有大水的泉源,我已生出。大山未曾奠定,小山未有之先,我已生出。耶和华还没有创造大地,和田野,并世上的土质,我已生出。”(《箴言第八章》)

“你想与主同在吗?”


“怎样才算是与主同在呢?”

“与主同钉十字架。”



《路加福音》:

有两个犯人,和耶稣一同带来处死。到了一个地方,名叫髑髅地,就在那里把耶稣钉在十字架上,又钉了两个犯人,一个在左边,一个在右边。

当下耶稣说,“父阿,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作的,他们不晓得。”

兵丁就拈阄分他的衣服。百姓站在那里观看。

官府也嗤笑他说,“他救了别人。他若是基督,神所拣选的,可以救自己吧。”

兵丁也戏弄他,上前拿醋送给他喝,说,“你若是犹太人的王,可以救自己吧。”

在耶稣以上有一个牌子,有古卷在此有用希利尼罗马希伯来的文字写着,“这是犹太人的王。”那同钉的两个犯人,有一个讥诮他说,“你不是基督吗?可以救自己和我们吧。”那一个就应声责备他说,“你既是一样受刑的,还不怕神吗?我们是应该的。因我们所受的,与我们所作的相称。但这个人没有作过一件不好的事。”就说,“耶稣阿,你得国降临的时候,求你记念我。”

耶稣对他说,“我实在告诉你,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

那时约有午正,遍地都黑暗了,直到申初,日头变黑了。殿里的幔子从当中裂为两半。

耶稣大声喊着说,“父阿,我将我的灵魂交在你手里。说了这话,气就断了。”
、、、、、、
当这样的信仰席卷中国的时候,中国就将不再是一个重重污染的国度了。



三说“天赋人权”说来自《圣经创世记》

作者:谢选骏

(一)

有一种流行的错误认识,是说洛克(John Locke,1632——1704年)第一次系统地提出“天赋人权”也就是“自然权利”说,来反对“君权神授”思想。他在著作《政府论》(Two Treatises on Goverment)的上篇里主张人类拥有生命、自由及财产之“自然权利”,来驳斥罗伯•费玛(Robert Filmer)爵士在《先祖论》一书中所主张的“国王之自然权”;并严厉批判其为“君权神授”的思想。《政府论》下篇则阐述洛克自己的法律政治理念. 他主张君主若违反了自然法,就可以被推翻。洛克的人权自然论,也就是“天赋人权”以及其法政理念,不但深深影响了十八世纪的法国思想家伏尔泰和卢梭,更成为十八世纪以后全球民主化的基础起点。他把在英国革命中提出的各种基本要求概括为自由权,生命权和财产权,并把它们说成是天赋人权。
更有人追溯说:

1、自然权利和法定权利(英语:Natural and legal rights)是两种在理论上不同类型的权利。自然权利源于拉丁文“jus nafural”,中文习惯译为“天赋人权”,或称为不可剥夺的权利,是指自然界生物普遍固有的权利,并不由法律、信仰、习俗、文化或政府来赋予或改变,自然权利是不证自明并有普遍性。法定权利是由特定的政府给予其统治下之人民,由国家的立法机构逐条订立并编纂成为法律条文。

2、自然权利/天赋人权,源自于古希腊哲学的自然法理论,自文艺复兴以来,成为西方法律与政治思想的重要议题。十七世纪十八世纪,荷兰的格老秀斯和斯宾诺莎、英国的霍布斯和洛克、法国的伏尔泰、狄德罗及卢梭等对此一思想进行发挥。现在自然权利常被解释为生存平等权、生命权、自由权、幸福权以及财产所有权。马里旦说过:“人权的哲学基础是自然法”。根据自然法的伦理学说,在某种意义上,支配人类行为的道德规范,起源于人类的自然本性或和谐的宇宙真理;而依照自然法的法学理论,法律准则的权威,至少部分来自针对那些准则所具道德优势的思量。
3、西塞罗,罗马共和国演说家和政治家,是三权分立学说的古代先驱。西塞罗曾说过:“事实上有一种真正的法律——即正确的理性——与自然相适应,它适用于所有的人并且是永恒不变的。、、、、、、人类用立法来抵消它的做法是不正当的,限制它的作用是任何时候都不被允许的,而要消灭它则是更不可能的、、、、、、它不会在罗马立一项规则,而在雅典立另一项规则,也不会今天立一种,明天立一种。有的将是一种永恒不变的法律,任何时期任何民族都必须遵守的法律。”

(二)

流行的理论把“天赋人权”说成是“自然界生物普遍固有的权利,并不由法律、信仰、习俗、文化或政府来赋予或改变,自然权利是不证自明和普遍性”。
“法定权利是由特定的政府给予其统治下之人民,由国家的立法机构逐条订立并编纂成为法律条文。自然权利源自于古希腊哲学的自然法理论,自文艺复兴以来,成为西方法律与政治思想的重要议题。十七、十八世纪,荷兰的格老秀斯和斯宾诺莎、英国的霍布斯和洛克、法国的伏尔泰、狄德罗及鲁索等对此一思想进行重要的发展。现在自然权利常被解释为生存平等权、生命权、自由权、幸福权以及财产所有权。”
上述“自然权利”的理论显然是荒谬的。为什么“自然权利”是谬论呢?因为天赋人权其实只是一种思想,如果硬要说它是天经地义的、可以脱离思想而独立存在的权利,那么它只能来源于圣经的信仰:

“起初神创造天地。地是空虚混沌。渊面黑暗。神的灵运行在面上。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神看光是好的,就把光暗分开了。神称光为昼,称暗为夜。有晚上,有早晨,这是头一日。神说,诸水之间要有空气,将水分为上下。神就造出空气,将空气以下的水,空气以上的水分开了。事就这样成了。神称空气为天。有晚上,有早晨,是第二日。神说,天下的水要聚在一处,使旱地露出来。事就这样成了。神称旱地为地,称水的聚处为海。神看着是好的。神说,地要发生青草,和结种子的菜蔬,并结果子的树木,各从其类,果子都包着核。事就这样成了。于是地发生了青草,和结种子的菜蔬,各从其类,并结果子的树木,各从其类,果子都包着核。神看着是好的。有晚上,有早晨,是第三日。神说,天上要有光体,可以分昼夜,作记号,定节令,日子,年岁。并要发光在天空,普照在地上。事就这样成了。于是神造了两个大光,大的管昼,小的管夜。又造众星。就把这些光摆列在天空,普照在地上。管理昼夜,分别明暗。神看着是好的。有晚上,有早晨,是第四日。神说,水要多多滋生有生命的物,要有雀鸟飞在地面以上,天空之中。神就造出大鱼和水中所滋生各样有生命的动物,各从其类。又造出各样飞鸟,各从其类。神看着是好的。神就赐福给这一切,说,滋生繁多,充满海中的水。雀鸟也要多生在地上。有晚上,有早晨,是第五日。神说,地要生出活物来,各从其类。牲畜,昆虫,野兽,各从其类。事就这样成了。于是神造出野兽,各从其类。牲畜,各从其类。地上一切昆虫,各从其类。神看着是好的。神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像,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使他们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地上的牲畜,和全地,并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虫。神就照着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着他的形像造男造女。神就赐福给他们,又对他们说,要生养众多,遍满地面,治理这地。也要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和地上各样行动的活物。神说,看哪,我将遍地上一切结种子的菜蔬和一切树上所结有核的果子,全赐给你们作食物。至于地上的走兽和空中的飞鸟,并各样爬在地上有生命的物,我将青草赐给它们作食物。事就这样成了。神看着一切所造的都甚好。有晚上,有早晨,是第六日。天地万物都造齐了。到第七日,神造物的工已经完毕,就在第七日歇了他一切的工,安息了。神赐福给第七日,定为圣日,因为在这日神歇了他一切创造的工,就安息了。”

在这里,神把一切权力都托付给了人类,天赋人权其实起源于此,也仅仅起源于此。

(三)

流行的谬论说:“天赋人权论是在欧洲启蒙运动时期首先由格老秀斯与斯宾诺莎提出来的,后经霍布斯与洛克将其发扬光大,最后由鲁索等人完成理论系统化工作。”这显然是信口开河了,因为“天赋人权论”其实是《圣经》提出来的。

“天赋人权的谬论认为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以前,受自然法则支配,人人都平等享有自然权利:生命权、财产权、自由权等。由于人们同时具有自私自利等缺点,从而会对他人权利构成侵害和破坏,因此,有理性的人们便联合起来,订立契约,让渡权利,组成国家以保护人民的权利。由此得出结论,国家权力的基础是人权,国家权力的原旨和目标是维护人权,政治民主化是天赋人权的内在要求。”

上述“胡说”也就是“西方的真理”提出,“人民主权”与“君主主权”相对立。其实不然,因为“人民主权”和“君主主权”同属“国家主权”的思想——和它们对立的乃是“上帝主权”或“思想主权”;“人民主权说”不过是“君权神授说”的翻版,都是越权的、僭妄的,毫无神圣与尊贵之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