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权律师团:2014年中国十大人权法治案件



2/04/2015




【前言】2014年,中国时局风起云涌。当局高扬反腐大旗,接连有大老虎落马,最为典型的当属原中央军委副主席徐才厚和原中央常委周永康,官媒一片欢腾,形势似乎一片大好。然运动反腐,民权不彰,民主遥遥无期,法治欲来还去。放眼全中国,各类人权案件频出,现状不容乐观,苦难深重,大道难行,抑或是体制惯性,抑或是新政难为,皇裔贵胄,贩夫走卒,三教九流,谁能置身事外?无法治即无公平,无民主即无人权。 
 
在此背景之下,中国人权律师团从2014年发生在全国各地较有影响的五十多起人权案件中选出了十大案件,虽然只是冰山一角,但却能够大体反映当下中国的另一面:那就是在依法治国和反腐大旗的光环下,制度反腐迟迟未能建立,公权力对私权利的侵害有加剧之势,把权利而不是权力关在笼子里的游戏时而上演。法治,任重而道远;民主,徘徊国门难入;人权,仍然踯躅难行!


1.建三江系列案
2.信仰自由系列案
3.言论自由系列案
4.郑州十君子系列案
5.非暴力、公民行动系列案
6.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系列案
7.NGO系列案
8.律师权益系列案
9.公权滥用致人死亡系列案
10.声援香港争真普选系列案


之一:建三江系列案
入选案件:唐吉田、江天勇、王成、张俊杰四律师及公民被非法拘禁并被打断肋骨案
撰稿人:胡贵云
审稿人:梁小军 
 
【建三江事件】2014年3月20日唐吉田、江天勇、张俊杰、王成四位代理律师及多名当事人亲属到位于黑龙江建三江的“黑龙江农垦管理总局青龙山法制教育基地”要求释放被非法拘押于此的法#轮#功#修#炼#者。3月21日清晨,四位律师在宾馆被当地警方非法抓捕,随后在建三江公安局大兴分局遭受酷刑折磨。四位律师分别被处以刑事和行政拘留,拘留期满后,体检X光显示,他们共被打断24根肋骨。3月23日起全国多名律师和公民前后过百人前往建三江要求会见并救助被非法拘押的四位律师,开展了连续多天24小时以现场围观、依法会见为主要诉求的抗争活动。3月29日当地警方清场,以黑头套罩头的的手段非法抓捕律师及公民。几位律师在被非法拘押24小时后获释,但十多位公民被非法行政拘留15天,期间多人多次遭受酷刑。清场后再有律师前往建三江等待迎接四位律师、为前期被殴打的律师维权、为被非法拘押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唐吉田等人采取诉讼、控告等手段问责建三江当局,未见回应;蔡瑛等律师要求全国律协维权,至今天未见明确答复;冯延强律师发起有关废除黑龙江农垦制度的联署仍在进行。建三江当局为了报复,将石孟文、孟繁荔等五人诉至法院,八位辩护律师在十分艰难的条件下多次远赴建三江,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终因当局赤裸裸违法而被排挤出庭审;此后,律师们并同当事人家属继续在建三江、哈尔滨两地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投诉控告······ 
 
建三江事件集中反映了中国落后的农垦体制和维稳制度的弊端,长期的封闭管理使该体制内的管理者们根本无顾中国现有的法律法规,自成王国,不但严重侵犯律师执业基本权利,更直接对律师和公民的人身权利进行侵害。但律师的介入动摇了这种封闭的农垦体制的根基,揭露了它的弊端,国内外一些媒体的报道引起广泛关注。 
 
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这种落后农垦体制的存在是整个中国现有体制的具象和缩影,它绝不是孤立的,也绝不是偶然才有的。野蛮、落后、长官意志、拒绝现代文明、公权无比强大、民权极度压缩,······。这些独裁体制下的符号特征在建三江事件中均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反映。 
 
建三江事件向我们展示了中国法治的现状,预言了“中国梦”的“水中月镜中花”的虚幻本质,警示国人对当局的法治承诺抱持审慎的态度,中国,其实离法治还很远。


之二:信仰自由系列案
入选案件:浙江平阳拆除十字架和教堂系列案
撰稿人:陈建刚
审稿人:梁小军 
 
【平阳教案来由及重要性】
中国从没有信仰自由,所有的是绵延不绝的宗教迫害,四九建政以后对于信仰的打压、逼迫、控制从没有停止。2014年发生了浙江拆毁十字架和教堂案件、珠海华藏教案、武汉圣观法师案等系列信仰案件,当然还有更多的涉及FLG的案件。 
 
自2014年4月份在浙江尤其是温州开始的强拆十字架、教堂运动,目前为止有超过400座教堂的十字架被拆,全部统计的话约700多座教堂十字架被拆,另有多座教堂被拆毁,比如众所周知的温州地标建筑永嘉三江教堂被夷为平地。发轫于温州的宗教逼迫开始震惊全国以至于世界。7月21日深夜发生了救恩堂血案。当晚数百名身穿制服、头戴钢盔、手持警械、训练有素的持械人员在平阳县水头镇救恩堂前集结,手持棍棒疯狂殴打守护救恩堂的基督徒,几十人被打头破血流。当时无数基督徒拨打110报警求救,但当地警方拒不出警。8月14日,救恩堂的十字架被拆除。此后平阳当地信徒及受害者开始联系律师维权,几十位人权律师组成平阳教案律师团开始办理此案。 
 
【案件进展及结果】
平阳教案律师团从全国各地汇集平阳办案,发表了公开的律师意见书,一时之间引起巨大反响,前后多家海外媒体对此采访报道。这让当地政府十分紧张,找当事人威逼利诱,对众多家属施压,并在律师和当事人之间进行离间中伤,企图让当事人解除对律师的委托。当事人及其亲属开始提出一些对律师团律师个人信仰和经历的质疑,并随后解除了对律师团律师的委托。 
 
本案逐渐销声。之后,接连不断有教会继续受到逼迫、打压,十字架甚至教会被拆毁。
【影响及教训】
平阳教案律师团律师对平阳教案极为重视,一则拆除十字架和教堂运动山雨欲来,全国各地教案不断发生,温州走在了宗教迫害的前列。如果能在遏制这种暴行,对于其他各地教案具有引导作用;二则国内基督徒自我维权多年来效果有限。律师团律师希望通过温州平阳教案中的强力抗争地扭转宗教逼迫的现状,振奋基督教、基督徒的维权状况,普及法律意识,促进依法维权。
律师团律师在前期办案中也充分展示了人权律师的影响力。
发生在珠海的华藏教案和武汉当局对圣观法师羁押指控,是2014年来对佛教徒打压的有影响案件。
【结语】信仰自由是基本人权,没有信仰的自由,其他各项自由势必难以独立存在,思想、表达自由及免于恐惧的自由将归于无形,要保障人权必捍卫人之信仰自由。平阳教案、华藏教案、圣观法师案等信仰案件之所以进公众视野,让众多人权律师积极参与,就是因为信仰自由,事关基本人权。


之三:言论自由系列案
入选案件:浦志强被煽动颠覆、分裂国家、寻衅滋事、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
撰稿人:邹丽惠
审稿人:王成 
 
一、案情简介:
浦志强系中国著名维权律师,积极主张废除劳动教养制度,常年代理维权案件。2013年12月20日,浦志强获《中国新闻周刊》评选的“影响中国2013年度法治人物”称号。他被称为律师界的“死磕派”,却对法制改进抱有最大的善意。在一个个尖锐的让道德和良心无法承受的事件中,他选择了一系列劳教案作为切入口,试图以微小之善,一点点融化看似牢不可破的恶法坚冰。他是在守护当事人的法治梦,也是做自己作为法律人的“良心活”。 
 
因代理维权案件,浦志强也多次遭到当局施压,例如:2010年10月10日,浦志强在北京与法国《世界报》记者约谈关于刘晓*波获诺贝尔和*平奖的事情时,有国保人员出面阻拦,之后浦便与外界失去联系。2013年2月6日,浦志强公开实名举报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周永康,要求中共高层清算周永康及其在任时的政法委系统十年维稳的问题,并建立法治社会和宪政体制。浦志强2014年6月13日被北京市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为由逮捕。 
 
二、案件评述:
浦志强案件是一起典型的因言获罪的案件。类似的案件还有作家铁流寻衅滋事案、赵枫生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记者刘虎诽谤案、甘肃少年网络转帖500次被行政拘留案等。 
 
《宪法》明示每个公民有言论自由和批评公权力的权利,但在现实社会生活中公权力却时有蔑视人权、漠视法治、限制乃至剥夺公民言论自由的恶行,司法服务于政治,公民因批评国家机关或某些公务人员、评论时政而获罪的事件屡屡发生,人们稍有不慎参与到让某些官僚“不高兴”的敏感事件中,就有可能被划入到寻衅滋事、造谣诽谤、煽动颠覆等口袋罪的行列,这是中国法治的莫大耻辱。 
 
浦志强案件是在十八大之后又一起由北京司法机关查办的影响较大的律师涉罪案件。律师尚且因言获罪,其他公民更不能免。长此下去,中国将横生出多少无端的“罪恶”?!浦案将会经历一场政府公权与人民主权在司法程序上的艰难博弈,结果是否能经得起历史的考验,众人正拭目以待,其必将成为全国和整个国际社会的关注焦点。


之四:郑州十君子系列案
入选案件:常伯阳、姬来松等十君子系列案
撰稿人:王全平
审稿人:王成 
 
常伯阳律师关注弱势群体,关注社会公平正义,曾代理多起涉及信仰自由、组党、藏独等敏感案件,以及反歧视、被精神病等公益维权案件,是著名的维权律师。由于常伯阳律师参与众多维权案件,被某些维稳力量视为眼中钉,千方百计予以打压。 
 
2014年5月28日,常伯阳律师与姬来松律师、殷雨生,石玉,于世文,陈卫,邵盛东,董广平,侯帅,贾灵敏,刘地伟、方言等十二人被以寻衅滋事名义非法刑拘。后警方非法拒绝多人次辩护律师会见,引发全国众多律师强烈抗议抗争,数十位公民持续多日声援抗议,强烈要求警方依法办案。 
 
众多评论认为该案是维稳系统有计划、系统性地打压维权律师、民间NGO和维权公民的重要步骤,企图压制民间如火如荼的维权抗争活动,这与周永康时代维稳体制的惯性一脉相承,与中共中央提出的依法治国、依宪治国背道而驰,引发民间对当局依法治国真实性的普遍担忧怀疑,故引起国内外极大关注。


之五:非暴力、公民行动系列案
入选案件:唐荆陵、王清营、袁朝阳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
撰稿人:王全平
审稿人:李如玉 
 
唐荆陵律师从2006年起,从事“非暴力,不合作”运动,推动民主进步。唐荆陵先后与袁朝阳、王清营等人,通过网络、聚会等方式进行“4.29”林昭纪念日、“六四”静思节、“八毛钱赎回选票行动”、“五千天告别专制倒计时行为’’、“公民不合作运动筹款”、“民心片行动’’、签署“08宪章”等非法活动,推行非暴力“公民不合作运动”,并在网上发布《粉碎邪恶轴心》、《草根群众组织》等书籍的文章,宣称“请与我一起推动公民不作合运动,带来民主和自由的中国’。2014年5月16日,唐荆陵、袁朝阳、王清营三人同时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刑事拘留,6月20日被逮捕。 
 
执政的合法性必须是经过全民的授权,即选举。这已经是文明社会的共识,“非暴力,不合作”,体现的是文明转型,而非暴力推翻,符合选举的本质和民主的要义。另和本案类似的如100律师自发接力禁食100天事件,禁食过程中,律师们畅谈民主法治理想,忧当下中国之时局,哀天下万民之愁苦。新余刘萍、魏忠平、李思华三君子案,他们铁骨铮铮,为了践行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公民基本权利,不畏强权,勇担道义。这些案例均体现体现了非暴力、不合作的思想,是中国民间觉醒的先行者。

人不能长生不老,政党不可能永远执政,这是自然规律,否则我们现在还处于秦朝。任何人想永葆青春,都是痴心妄想和垂死挣扎。当局欲对唐荆陵、袁朝阳、王清营三人的政治迫害,将对习近平主席关于“共产党要容得下尖锐批评”的真实性构成严重挑战。全世界都将拭目以待。


之六: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系列案
入选案件:郭飞雄、刘远东、孙德胜、袁兵、袁小华、黄文勋等人被刑事追诉案件
撰稿人:张磊
审稿人:李如玉

简介:上述等人,郭飞雄是中国维权运动的重要人物,刘远东是南方街头政治活动的活跃者,其他人均是维权运动或者街头政治活动的重要参与者。他们均不同程度的参与了2013年初标志性历史事件“南周事件”中在《南方周末》报社门口的街头政治集会,他们还在中国南方多次进行街头举牌、拉横幅等政治表达活动、要求全国人大批准《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要求官员公示财产,他们因为从事这些政治活动而遭到当局打击报复迫害,被追诉“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等不同罪名,案件均已经进入法院审判,有的已经开过庭未有判决结果,有的还未开庭审理。 
 
评述:对上述人士的刑事追诉,是当局对于活跃在中国南方的政治活动人士进行全面压制的表现,这些公民其实并没有违反任何法律,他们依据中国现行宪法、法律所对公民享有言论、集会、游行、示威等自由权利的明确规定,践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走上街头行使言论自由、表达权利,进行集会、游行、示威,要求国家批准《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要求官员财产公示,反映的是当下中国公民社会最直接和最强烈的呼声,发出的是人民的声音,是时代的要求,但是他们却被视为“国家的敌人”,并因此被当局利用司法工具对他们进行打击报复迫害。这些权利意识觉醒并行动起来了的先行者们正在遭受迫害,但是他们以自己的勇气和担当极大的鼓舞着后来者。 
 
同类案件:同被列入本类“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案件候选项的还有“贵州杨明二十载冤狱民决团模拟审判案”和“伊力哈木案”。民决团(又译陪审团)模拟审判实验的成功举行,是中国民间法律人对于司法改革路径和制度建设的一种探索,体现了民间法律人对于法治的热切向往和为之努力的热情。伊力哈木案是涉及新疆族群和边疆问题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案件,从这个案件的处理(伊力哈木被判无期徒刑,其多位学生亦被判刑),可以一定程度的看出中国当局目前对于新疆问题的政策思维和处理方式。


之七:NGO系列案
入选案件:北京传知行社会经济研究所郭玉闪、黄凯平、何正军被非法经营案
撰稿人:张磊
审稿人:葛文秀 
 
案件简介:2014年10月9日,北京传知行社会经济研究所创始人郭玉闪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10月10日,现任所长黄凯平被警员从办公室带走后从此被强迫失踪,11月26日,行政主管何正军被刑事拘留,期间还有与传知行有关的柳建树等人遭到数十天羁押后释放。北京警方在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上指称他们涉嫌非法经营。 
 
传知行是一家民间智库型研究机构,其宗旨是致力于调查研究社会转型过程中有关自由与公正的问题与现象,涉及税制改革、行业管制改革、公民参与、转型经验研究等。传知行研究所的创始人郭玉闪以及该机构的多名工作人员曾深度参与了发生在2012年的陈光诚事件,他们为营救陈光诚提供了多方面的帮助,并可能因此事直接得罪当局。2013年,北京市文化管理部门曾作出决定,取缔传知行研究所。但是传知行改变了运作形式顽强的坚持了下来。
 
评述:此次北京警方对传知行的整肃,从微观看可能是对他们参与营救陈光诚的报复,从宏观看,应当是中国当局加强社会管控,削弱民间力量,打击民间结社,将一切可能组织化的形态消灭在萌芽状态的“新常态”,更何况传知行的研究直接面对和揭示了中国当前社会不公正、不自由的现象以及根源。此轮整肃,针对民间社会团体的打击不仅是传知行一家,立人乡村图书馆、立人学校也遭到关停,负责立人图书馆运营的理事长薛野、副总干事柳建树也在这轮整肃行动中被拘留关押数十日,还有其他一些具有影响的NGO,也受到不同程度的打压。 
 
传知行一案,对于当前中国具有非常重要的标志性意义,其后续发展走向,将对中国民间公民社会是否能够发展壮大、NGO是否有生存空间、政治经济文化方面的社会自由度是否一定程度的存在等产生重大和深远的影响。


之八:律师权益系列案
入选案件:529名律师联名向全国人大提出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关于律师管控条款”的修改意见
撰稿人:刘书庆
审稿人:葛文秀 
 
2014年11月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将拟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向社会征求意见。 
 
该草案有诸多条文与中国司法改革应然的方向背道而驰,一旦正式成为法律,对程序正义损害极大,尤其“修正案第35条”。 
 
该条修正案增加扰乱法庭入罪情形,恣意和弹性很大,对律师真辩护有很大的限制;且不符合刑法条文的明确性要求,违反了刑法谦抑原则;与构建以庭审为中心、以法官消极中立、以控辩双方平衡的刑事诉讼格局这一改革思路相悖。 
 
针对该条修正案的法律意见联署行动,全国共有500多名法律人参与了,其中不乏一些有影响力的律师和学者,也包括法官,规模空前,产生了较大影响。 
 
评述意见:常识认为一国的法治水平大致可以律师在案件中所起的作用衡量,以此标准看转型中国,令人心生悲凉。中国律师尤其刑辩律师正当执业权利被漠视早已司空见惯,被公检法人员粗暴对待更是家常便饭,有的甚至在执业过程中成为所代理案件的“嫌疑人”,如常玮平律师,他在代理张小玉案件时先是“被证人”,后是“被嫌疑人”,并被迫接受20多小时的讯问;有的在法庭上因为当事人做无罪辩护被警察闯入法庭径直带走如张科科律师,更令人悲哀是这一切竟然系司法的法官和执法警察联手所为;有的在代理所谓“敏感案件”时因为敢于较真维护当事人和自己的执业权利身陷囹圄,如余文生律师;凡此种种不一而足。此外,面对越来越多律师直起腰杆凭恃法律敢于和公权力较真,有些人对这种因应社会发展所必然出现的进步潮流无端恐惧,进而想通过立法来限制律师真辩护。刑法修正案(9)第35条就是此心理之下的产物。

面对同行所遭遇的不公正对待,面对公权力肆意破坏法律实施,律师们基于正义观念和唇亡齿寒的心理都进行了强力声援。不过多数时候只是官方眼里的“一小撮”律师。但对刑法修正案(9)第35条的质疑,法律人罕见的团结起来,不仅限于冲在最前沿的律师。这是体制内外的法律人第一次大规模联合发声,摒弃搭便车的自私心理,持守正义,维护自身正当权利,力图阻止一条不公正法律条文出台,体现出鲜明的法律共同体意识,是中国法律人集体成熟的重要标志之一。参与这次公民行动的每一个法律人,完成了一次对自我审查的超越,必将鼓励更多的法律人克服恐惧参与公共事件。而这必将对中国的法治进程产生影响。


之九:公权滥用致人死亡系列案
入选案件:太原讨薪女子命丧派出所
撰稿人:李和平
审稿人:刘四新 
 
2014年12月13日,河南省郸城县农民工周秀云女士一家在山西太原龙城大街旁的“龙瑞苑”工地讨要被拖欠的两万多元工钱时,先被警察、保安无端阻挠,后更遭龙城派出所警察侮辱、殴打,其丈夫王友志被打倒在地,四根肋骨被警察打断,并被强戴手铐;周秀云被警察抓住头发按倒在地,并被肥胖警察王文军踩住头发,不能动弹,施暴长达一个多小时,后被警方拖进警车,塞于座位缝隙,此期间警察仍对她辱骂、踢打不停,叫嚣她“装死”。被拉到派出所后,警察继续对周秀云施暴,周秀云最终惨死在派出所。之后,太原警方非法对周秀云家人及工友施压、布控,在第一时间非法销毁现场音像证据,更不追究王文军等恶警的刑事等法律责任,企图沿用摆平小民的老套路,以达掩盖真相、袒护恶警之目的。 
 
十天后,一张身穿警服的胖男子脚踩周秀云头发的现场照片引爆网络,这起警察杀人的恶性案件方才进入公众视野,太原检方在巨大的社会压力下不得不被动地将王文军等恶警逮捕归案。讨薪女子周秀云命丧派出所案之所以引起全国人民的强烈关注,实因此类本应保护、服务人民的警察反而恣意伤害人民的恶性案件近些年来屡屡发生、屡禁不绝,实因此类警察滥用国家暴力伤害人民的恶性案件比一般杀人、伤害案件的危害性远为严重,实因近些年来警察暴力伤害人民的恶性案件所在多有,几成蝗灾,实因长期以来人民在此类警察暴力案件的愤怒情绪压抑已久,民怨早已沸腾! 
 
警察滥用国家暴力伤害人民的命案,远有聂树斌、呼格吉勒图、高莺莺、钱云会、朱胜文、吴凡、桑立伟、李旺阳、严晓玲等等蹊跷案例,近有在山东曲阜检察院院内莫名坠楼死亡的薛福顺案,山东龙口李淑莲、栾桂莲上访被当地警方非法拘禁死亡案,湖南麻阳百岁老人张先月因政府强拆其宅、其家6口成年人被非法抓捕、她本人莫名死亡案,人权卫士、法律人曹顺利被非法拘捕非正常死亡案等等,不胜枚举!至于公权力恣意、任性、滥用而侵害公民人身自由、财产的案件,更是不可胜数:山西宋桂清上访被非法强判4年徒刑案,巩进军奋起正当防卫杀死非法截访者案,张小玉夫妇正当防卫勇杀非法截访者案,丁汉忠勇抗强拆、正当防卫、斗杀强拆者竟被判死刑案,范木根十年抗拆、正当防卫怒杀强拆者案······凡此种种,充分证明近二十年来导致人民怨声载道的强征、强拆之新圈地运动无不与警察等公权力滥用、盗用密切相关! 
 
在此公权普遍肆虐的历史背景下,恶警王文军脚踩周秀云头发致周秀云死亡的图片自然就具有强烈的符号意义、时代意义和历史意义了!这张图片活生生地、艺术地、真实地暴露出这些恶性案件中不受制约、专横强暴、恣意妄为的警察强权对于中国社会的深重危害,暴露出警民关系、官民关系的势如水火,暴露出十余年来周永康主导的是非颠倒、善恶不分、丧尽人性的强力维稳体制的无穷罪恶! 
 
在阶级对立早已消灭的现代法治时代,生命、自由、财产在任何国度都是个体公民的最根本权利即基本人权。然而,在中国,十余年来这些基本人权却被以周永康为首的反人民邪恶势力假借维稳之名而肆意践踏,人民饱受屈辱、麻木不仁,大众敢怒而不敢言,公权力本身则对邪恶熟视无睹,佯装天下太平! 
 
周秀云屈死于警察的铁蹄,构成对过去十余年来警察暴力、公权暴力的血泪控诉,浓缩了周永康僭权时代公权力的全部邪恶要素!底层民众坚信,周秀云屈死之冤案不仅是2014年年末的恶性法律、法治事件,不仅是中国底层公民的屈辱事件,不仅是中国警察、中国司法永远无法抹杀的耻辱,更将是中国从人治、权力治和强权撒野时代迈向法治、权利和人民主权时代的标杆事件! 
 
周秀云,一个普通、善良、无助的底层女性公民,将在中国法治进程中留下正面的形象,而肥胖警察王文军及其所属的警方乃至整个司法界必将留下可耻的一页! 


之十:声援香港争真普选系列案
入选案件:王默、谢文飞、孙立勇和孙涛案
撰稿人:陈进学 吴魁明
审稿人:刘四新 
 
王默、谢文飞(本名谢丰夏)、孙立勇、孙涛于2014年10月1日、2日两次在广州市区公开拉出“自由无价,支持香港为自由而战”的横幅,10月3日四人被广州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非法刑事拘留,11月10日,谢文飞和王默以莫须有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非法逮捕,孙立勇和孙涛被取保候审。被捕后,仅谢文飞与律师会见过一次,王默与律师会见、获得律师辩护的权利至今仍被警方强横剥夺。 王默、谢文飞、孙立勇、孙涛是近年来南方街头维权的代表人物,坚持以街头和平举牌的方式自觉践行公民权利,积极参与、声援河南郑州十君子案、焦作张小玉案、山东曲阜薛福顺案及建三江事件等,屡被各地警方非法拘捕。四人此次被拘捕乃因声援香港追求真普选的占中运动。全国各地几乎同时因声援占中而被非法拘捕者逾70余人,除广州外,北京尤属重灾区,被非法拘捕者逾50人,如王臧、追魂等宋庄艺术家,韩颖、李玉凤、宋泽、张宗刚等公民和法律人,绝大多数被非法拘捕者至今仍被警方非法剥夺与律师会见的权利,余文生律师更因争取会见被非法拘捕者而被北京警方非法囚禁。 
 
2014年10月3日,张圣雨也因在前一日举牌声援香港占中运动而被拘留,且长时间杳无音信,后被以莫须有的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至今仍未能与律师会见。 
 
评述:香港争取真普选的占中运动以及大陆对占中运动的声援是中国民主化、法治化、宪政化进程中的里程碑事件,香港为大陆民主化、法治化、宪政化进程提供了典范,大陆各地特别是北京对占中运动的声援活动有声有色、风生水起,是大陆民间法治进步力量的充分凝聚和展示,虽暂时遭受重创,但其历史意义、启蒙价值和宣传效应不可低估,未来内地民间的法治力量一定会更加茁壮地成长,香港对内地的示范、引领作用一定会充分显现。


【编审委员会成员】胡贵云 陈建刚 邹丽惠 王全平 张磊 刘书庆 李和平 陈进学 吴魁明
刘四新 王成 葛文秀 李如玉 梁小军
【协调工作组】刘金湘 文东海 王宇 张维玉 王胜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