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县大关镇家庭教会维权纪实



5/30/2015

萧云阳律师




黔西县大关镇家庭教会有13年的历史,现有300多弟兄姊妹,每周星期天主日参加聚会的人有80多人,基督徒的聚会点选在康举家二楼,每到星期天举行宗教敬拜活动,这是一个典型的家庭教会。2015年5月24日,一场突如其来的灾难从天而降,黔西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宗教局、防暴队等一干50多人全副武装气势汹汹冲进该教会,跟来的警犬也如临大敌,随后宣布基督徒们非法聚会,除70岁以上老人全数押走,最后将12人拘押于黔西县拘留所。

2015年5月29日,仰华牧师、罗世鸿、恒权律师李贵生以及我一行驱车前往黔西县,中午12点左右,我们抵达黔西县城,接受委托后,我们决定先到拘留所会见当事人了解案情,拘留所的警察查验了我们的证件,认为符合会见的规定,准备安排我们会见,吩咐我们将手机留在保管箱里。正当我们准备会见时,来了位姓秦的所长,声称让我们休息一下,马上安排会见,过一会儿,工作人员告知我们,由于本案特殊国保大队特别交代,凡是律师会见必须先到国保大队获得同意。几经交涉,工作人员告知我们,我们要见的人确实关押于此,因违反《治安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被处罚十天,该工作人员还念出了处罚的条文内容。我们知道,公安机关以邪教之名对他们施以处罚。

出了拘留所我们赶往黔西县公安局,此时我们发现有一辆白色的大众轿车一直跟踪我们,到了黔西县公安局,一问国宝大队在老公安局办公,商议之后决定兵分两路,李贵生律师到法制科交涉,我在前往国保大队办理会见手续,我前往国保大队的途中,那辆白色大众车始终跟着我们。

到了国保大队,见到了国保大队唐大队长,我们说明来意,唐大队长表示,他平生第一次听说,拘留会见需要他们同意,并说治安处罚律师会见没有法律依据,但也没有律师不能会见的依据。我表示,刑事拘押律师可以会见,治安处罚行为社会危害较刑事犯罪小,根据有利于被处罚人的原则,当然可以会见,法律规定其被拘押的阶段是可以委托律师维护其权利并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律师起诉需要与其交流意见,了解案情,当然可以会见。交涉之后,唐大队长表示今天不能安排会见,会尽快安排我会见。此时李贵生律师与法制科交涉无果,也来到国宝大队。李贵生律师表示,因国保大队交代了拘留所,拘留所拒绝我们会见,要求唐队长安排,唐队长说他们没有在拘留所做过不许律师会见的交代,李贵生律师表示:“如唐大队长所言,是拘留所得秦所长说假话了?开始你说了假话?”对此问题唐大队长而不答。我们提出需要复印对我们当事人的处罚决定书,唐队长则认为,卷宗保管人到贵阳出差,不能同意我们的要求。我们提出当事人亲属没有收到拘押通知书,公安国保未依照法律规定送达法律文书。唐队长则说,该送达的法律文书他们已经依法送达了,李贵生律师则希望出示已经送达的依据。此时,唐大队长说到局里开会,他会向局领导反映我们的要求。

我们驱车离开国保大队,得以窥见跟踪我们之人面容,几个孔武有力的年轻人,其中一人面容烧黑,留有胡须,罗世鸿对他们说:“我们要去拘留所,你们是否跟着去?”那些人当即大骂,继续开车跟踪我们,一会儿仰华牧师(坐在另一辆车尾随我们)打电话给我说,跟踪我们的人是黑社会,从车里拿出一米长的刀对仰华牧师说:“老子要砍死你们!”我们在县城大道上转了几圈,那辆大众车始终紧追不舍。我先打电话给唐大队长,告知我们被黑社会之人跟踪,唐大队长很淡定的告诉我打110求救。我们无法摆脱跟踪,为以防意外,我们打110求救,110回答马上安排警察出警与我们汇合,我们决定开车到公安局躲避,跟踪我们的车也守候在公安局大门前。报警40分钟后(报警时间5:15分,警察出警时间5:50分)辖区民警赶到,110指挥中心告诉我们,跟踪我们之人已经被警察带走,辖区警察要求我们到派出所做调查,调查完毕,我们要求告知跟踪我们之人的信息,了解跟踪原由,民警告知我们,由于未搜到道具,已经将跟踪我们之人放了,我们要求了解是哪一个部门办理办理跟踪我们之人的案件。辖区警察告诉我们是不是他们所办,是指挥中心安排其他部门办案。我们向指挥中心查询,根据属地管辖原则,跟踪我们之人均由同一派出所负责。对于我们提出查看公安局大门口的录像的要求,工作人员表示向领导请示,让我们等候通知。

2015年5月29日23点,我们回到贵阳,一路上,仰华牧师对跟踪我们之人向其挥刀威胁的行为依然心有余悸。这一天真是惊心动魄,但我们无所畏惧,维权不会因威胁停止。









宇泰律师事务所 萧云阳

2015年5月30日于贵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