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检察院:
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张培鸿、徐炜瑾律师受严晓洁本人委托,担任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严晓洁的辩护人。辩护人在接受委托后发现本案公安部门存在大量严重违反程序之处,特向贵院紧急报告如下:
辩护人于9月7日下午在温州市看守所会见严晓洁时了解到,严晓洁系温州市龙湾区上江三自教堂的按立牧师。因在今年7月初给教会的弟兄姐妹发短信请大家为教会十字架守望祷告而被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分局行政拘留,后又在9月3日由行政拘留转为刑事拘留,由蒲州派出所承办。辩护人于9月14日向蒲州派出所书面申请取保候审,但未收到任何回复。
9月23日下午辩护人再次前往温州市看守所会见,严晓洁十分惊讶,称警方当日上午提审时曾说“不会让律师会见你”。果然,会见仅进行了10分钟,看守所以“承办不允许”为由强行带走当事人,无故中止律师会见。9月25日辩护人再次提出会见请求,但看守所称严晓洁已被释放。
至今严晓洁下落不明已有月余。辩护人在此期间依看守所提供的本案承办电话,多次致电温州市公安局国保队、龙湾分局、蒲州派出所等办案单位,但几位警官言语隐晦、相互推诿,无人承认自己是本案承办。后辩护人又致电温州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了解到公安办案部门也从未向检察院申请逮捕严晓洁,本案在检察机关全无记录。
辩护人认为,严晓洁作为牧师向本堂信徒发送祷告信息系牧师日常工作职责,合理合法,既没有“聚众扰乱”的行为,更没有损害任何“社会秩序”,更不涉及所谓国家安全。温州公安部门毫无事实依据地随意对一位基督教牧师强行刑事拘留已极大地破坏了社会稳定与和谐,伤害了信徒的宗教情感,在群众中造成了很恶劣的影响。
随后,公安部门又违反程序随意转换刑事强制措施以阻碍律师会见,此事正值两院等发布《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之际,温州公安部门犹如给了两院规定一记响亮耳光,如此无法无天,藐视法律,举世罕见。
故此,辩护人恳请贵院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五百六十四、五百六十五条之规定,敦促温州市公安局立即纠正违法行为,维护严晓洁牧师的合法权益,保障律师依法履行职责。
此致
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
张培鸿、徐炜瑾律师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六日
关于严晓洁案的紧急报告
11/06/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