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社会中的牧养



2/29/2016

胡志伟


旺角骚乱发生后,不少评论文章出现;舆论当然是「反对暴力」,基督徒也不例外要谴责一切暴力行为,无论是性暴力、家庭暴力、言语暴力、政治暴力、经济暴力、制度暴力与宗教暴力等。

一九九三年暑假,笔者于维真学院修读了David Gill教授有关研读法国学者Jacques Ellul(中译为依路,或以禄),依路确实是一位满有睿见的先知,可惜他的着作至今尚未有任何中译本。陈培德牧师简介这位哲人:「他自己集哲学家、历史学家、社会学家、伦理学家和信徒神学家于一身,长期在法国波尔多大学(University of Bordeaux)的政治学院担任教席。他一生的座右铭是:「全球思考,本地实践」(Think globally, act locally)。」——〈主张无政府主义的当代城市神学家:依路(Jacques Ellul)上〉

依路于一九六九年写了一本书,名为 Violence : Reflections from a Christian Perspective ,他从圣经与神学引导读者一起认真思考「暴力」这个课题。David Gill就此书作了精简的剖析,撰文Jacques Ellul on Living in a Violent World(2012),笔者尝试整理其中思考,再加上个人意见,探讨于当前暴力社会裡怎样牧养会众。

理解暴力的必然性

笔者承认「暴力」(violence)这名词于不同学科存着不同理解。「维基百科」(中文版)这样理解:「暴力是基于侵犯他人的心理,而使用激烈且富有强制性力量之行为。」这项定义假设「暴力」是某种思想、情绪或意图,不适当地使用「强力」而导致别人的伤害、死亡与损失。

拉丁文violentia,意指强烈情绪与不假思索的行动,于是忿怒带来一方向受害者採用物质与心灵的伤害,不同程度的暴力行为表现于虐待、疏忽、剥夺、攻击等行为。

按着依路理解,「暴力」乃是人类社会任何年代「必然之事」,如同英国哲学家霍布斯 (Thomas Hobbes)所主张,暴力是自然的本质。再从神学检视,整本圣经描述暴力正是亚当堕落之后带来的恶果:该隐嫉妒亚伯,兄弟相争,结果造成暴力血桉(创四1-8);耶稣受死于暴力十架,至终末哈米吉多顿大战(启十六)。圣经如实讲论暴力事件,非美化或推崇「暴力」,乃陈述人犯罪之后的必然秩序。

依路看「暴力」正是人类的自然状况,而「暴力」的必然性,使人失掉了自由。「暴力」的特性有五方面。首先,暴力是有持续性(continuity),任何社会一打开「暴力」的潘多拉盒子,就会随时随地爆发。其次,暴力是有其相互性(reciprocity),正如耶稣所言 :「凡动刀的,必死在刀下。」(太廿六52)向敌人施行报复,只会带来暴力循环。另一特性,「暴力」本质有其「相同性」(sameness),难以分办哪些暴力的正当性,哪些暴力又是不合理与不合法。第四,「暴力」不能达致和平目的,暴力手段只会败坏原来要争取的目的。最后,暴力不能有其「合理性」(justification),本应有其他选择与想像,但暴力展示是一种无力感。

我们身处于暴力世界,依路看这个「必然性」使人无法逃避。依路肯定暴力也有若干果效,如带来乱序、粉碎谎言、揭露真相等。综观圣经的教导,暴力的源头来自人心的败坏;「因为他们以邪恶当饼吃,以暴力当酒喝」(箴四17),暴力是罪性的外显行动。人世间现实是「这地在神面前败坏了,地上充满了暴力」(创六11);然而神不认为基督徒要受这「必然性」辖制,「耶和华考验义人;惟有恶人和喜爱暴力的人,他心裡恨恶。」(诗十一5)。

「暴力」与「权力」是互依的,社会需要警察运用合法警力维持治安,然而警察于不适当场景过度使用警力,则会滥权及使用暴力;市民有权示威,然而不当行使力量,也同样演变为浴血街头。当社会越多「暴力」出现,教牧关注不只在发生的现象,更要辨识背后的深层因素。


如果一个社会对权力的行使依赖于武力手段,这管治权必不稳固,会被视为「暴政」。林行止于〈无权的斗凶悍、当权的斗嚣张〉这样评论 :「当一个社会时有躁动不安的场面,当权者仅是『问责』诿过于『暴民』而不反躬自问存有政治暴力的管治方式会有多大的反弹,还要杀气腾腾地说『绝不姑息』,其效果岂不像往『暴力炉灶』泼油 ? 星火微不足道,却亦不能完全抹杀其有燎原的可能性。」(《信报》,2016年2月16日)

当掌权者背信弃义,言而无信,不肯面对公众,也不聆听民众的声音,只会带来民怨沸腾,引发更多暴力事件。年轻一代看不见议会能反映真民意,掌权者「有权用到尽」,于是政治或制度暴力引发抗争的暴力。教牧与基督徒要谴责与提防所有不同形式的暴力。


选择非暴力的自由


  罪以不同面貌的暴力,在家庭或社会关係中呈现:从信仰角度思考,暴力乃是人的罪性表现,任何人同时是罪人与被罪者,同时是施暴者,也是受害者。基督徒理解暴力于今世不会自动消失,只会有人运用力量不当或过度,这些「强力」言语与肢体行为就会带来暴力。


  基督徒面对被形容为「必然之恶」的暴力,在基督裡却有自由,不受暴力辖制,不以暴易暴,乃是「以善胜恶」(罗十二17-21)。当耶稣基督进入世界,祂粉碎了所有不同类型的「必然性」,包括死亡与暴力。依路看「基督式激进主义」(Christian radicalism) 展示于「爱的暴力」(violence of love)。基督徒可以选择爱仇敌(太五43-44)、为逼迫的人代求(太五44)、「不以恶报恶,以辱骂还辱骂」(彼前三9)。


  基督徒的真自由,表现于有能力与「必然之暴力」作抗争,不默然接受暴力是唯一解决冲突的方桉,意识到只有选择基督的自由,才能打破必然的秩序。当弱者受欺压而不得不以暴力抗争时,依路採取体谅的态度,然而他重申这些暴力不能视为「神圣」或「公义」。正确的论述不应是「神带领我向你採用暴力」,乃是「我在无法可施下採用了不必要的力量,我要为此深表歉意。」这才是基督徒于暴力功课中要学习与反省的。


牧养暴力受害会众


1. 聆听


  杨牧谷于《复和神学与教会更新》这样分享:「第一,让人正视他们过去的经历,说出他们的伤害与恐惧;教会若能与人分享自己受伤和得医治的经验,这种对话就能产生正面的果效」(546页,1987年版)。有人说:「被聆听就是被爱。」


  教牧要提供安全空间,让受害人能表露权力不均下带来的忿怒、怨恨与绝望等;教会领袖不要急于教导「不可含怒到日落」(弗四26),或「不可咒诅」(罗十二14),却有智慧地疏导这些感到委屈与受伤害的经验。医治需要时间,当受害人得着真正的聆听与尊重,就能释放内心的暴力与复仇感受。堂会内,信徒能互相守望与看顾,透过信任与聆听,就能弥补与医治暴力带来的伤害。


  近年来社会种种矛盾,带来年轻一代信徒心灵积聚甚多不满;也许有若干诉求,年长信徒看为不成熟。面对不同的政治与社会诉求,教牧与长执要先放下已有的想法和判断,全心全意体谅对方,才能取信于年轻一代。真诚聆听,并非先有结论或立场,乃进入对方的心境,如实反照与共鸣。


2. 保护


  教牧要教导信徒,当面对任何暴力行为,不能长期哑忍,或逆来顺受,却要寻求支援与保护。堂会内有不少暴力受害信徒,属于「隐藏一群」,很少直接向教牧或长者透露内心的伤痛。政治暴力如同家庭暴力一样,教会要保护弱小与受害人。


  依路认为基督徒于任何冲突当中,基督徒有时要选择站在弱者、穷者、受欺压的一方,扮演着维护者角色。倘若基督徒不作这些弱者的保护,弱者极有可能屈服于暴力的必然性,诉诸暴力;因此基督徒要预防暴力,就要成为受害者的同行者与维护者。


3. 倡导


  「基督式激进主义」不意味我们能置身于暴力世界以外,活于自我陶醉的「堂会世界」,基督徒不应无动于衷,也非被动,相反,乃积极临在其中,有独特与具体的贡献。教牧与信徒不仅为弱者与受欺压者提供辅导与安慰,以致能接受现况与顺服政权,更要成为他们的倡导,争取公义或相关课题。


  基督徒参与社会运动时,如示威、游行、集会等,支持参与群体的诉求,却不能参与纵火、捣乱、伤害他人等暴力行为。基督徒要向暴力世界作出见证,面对强权的欺压,基督徒除了暴力抗争之外,还有其他可行的选择。


  「你当为不能自辩的人开口,为所有孤独无助者伸冤。你当开口按公义判断,当为困苦和贫穷的人辩护。」(箴卅一8-9)。一旦教会放弃作弱者的倡导,任由暴政肆虐,则暴力变成了无权者的必然出路。美国近年种族冲突便是例子,有教会牧者能为受歧视与受欺压的,伸张公义,就能减少与缓和更激烈的暴力。


4. 想像


  教会要为当前暴力困扰的信徒提供想像的自由。倘若某些社会课题于堂会内成为禁忌,未能于堂会内自由讨论,堂会的封闭间接会助长暴力。想像一下,在某些堂会「性与暴力」不得谈论,于是「性与暴力」受害人认为这些事,与信仰无关,可能会哑忍,从不提及,或错误地用自己方式来处理。


  倘若电影《十年》陈述现实多于想像,教会需要回到圣经,特别智慧文学或启示文学等,好好装备教牧与信徒,自主与自由运用想像。教会这样做,方能为信徒带来未来社会与教会的独立人格,从而有非暴力实践的可能性。布鲁格曼写了《先知式的想像》,先知不是以既定眼光来观照事物,有另类观点或「局外点」来想像。「跳出框框」的思考,正是教会领袖要学习的,这正是鲁益师 (C. S. Lewis) 理解:「理性是真理的自然秩序,但是想像才是真理的意义所在。」


  海斯于《基督教新约伦理学》表达:「教会的任务是要述说另一个故事,训练门徒必要的自律,抵御暴力的迷惑,为不向恶兽屈膝敬拜的人提供另一安居的处所。教会若是个被圣经形塑的群体,教会发现自己愈来愈像马太福音中那个居社会边缘地位、非暴力、反文化的群体。


总结


  依路对暴力的神学诠释是人堕落后必然之事,这看法与坊间反暴力有所不同;基督徒选择非暴力,是因着自由,非把「和理非非」绝对化。教会论述就是承认暴力的真实,然而基督徒是有自由,不受暴力循环辖制;教会要聆听、保护、倡导与想像,才能防止暴力恶化,追求良善与公义。


编按:本文转载自香港教会网站(http://www.hkchurch.org),作者为香港教会更新运动总干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