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华援助协会通讯员
2016年4月2日,2014北京通州梨园(圣爱团契)教案基督徒王春艳姊妹到白宫为中国受逼迫的基督徒来抗议和祷告,王姊妹刚从北京来美国不到一周,她的弟弟王亚新因教案牵连迫害致死,她的妹妹王春燕也被牵连判刑一年。王春艳姊妹除自己的个案外,也希望能到美国为中国受迫害的基督徒呼吁,为被强拆的十字架向世界游客宣传,并要求美国政府能主持世界公义。请海内外华人基督徒为她祷告。请看她在白宫前的演讲视频: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IfxcPDJiuTE&feature=youtu.be
通州教案蒙难者王春艳维权路上的艰难
——北京基督教家庭教会圣爱团契祷告事项
徐永海
2015年6月18日
1、在多年的上访维权期间,王春艳的老母亲死在了上访维权的道路上
东北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城市拆迁维权访民——王春艳,在2008年6月4日家被强拆,弟弟王亚新、妹妹王春梅被严重打伤,财物被洗劫一空。
因,王家房屋占地面积500余平米,300余平米房屋建筑面积,法院判决仅安置了66平米。而该房屋地块,已被政府倒卖给了房地产开发商,用于了商品房开发。
为此,王春艳带着老母亲、弟弟、妹妹来京上访。在这些年的上访维权道路上。王春艳的老母亲2011年5月2日在京意外死亡,至今在北京天坛医院太平间没有火化,不能入土为安。
2、由于王春艳她这个监护人被关,在教案期间,她患精神分裂症的弟弟走失、死亡
作为基督徒,在上访维权道路上,王春艳姊妹更是紧紧地抓住主耶稣。因为,只有主耶稣才能使,患难中的上访维权者感到安慰,感到力量。为此,王春艳姊妹更是努力地在访民中传福音,希望更多的访民能够来接受耶稣,能够在耶稣的爱里得到安慰。
因为积极参加教会活动,因“2014北京通州梨园(圣爱团契)教案”,王春艳和我们(共13名主内肢体)被关进北京第一看守所,刑事拘留1个月。由于王春艳她这个监护人被关押,她患精神分裂症的弟弟王亚新在此期间走失、死亡,尸体被发现在高铁的轨道旁。
我们仅仅在一起学习《圣经》,来被耶稣感动,来使我们具有耶稣那样的大爱的心——连仇敌都爱的心(只恨撒旦),来拿去我们心中的恨;我们没有错,我们更没有罪。为此出狱后的王春艳一直寻求如何要求国家赔偿。因为教案被抓,因为她弟弟死亡,因为弟弟王亚新的女儿——8岁王楠——永远失去了父亲,王春艳一家受到了太大的痛苦。
3、为了维护信仰和住房权益,王春艳带着妹妹到处上访,结果妹妹王春梅被判刑1年
由于刑事拘留是依据《刑事诉讼法》而采用的强制措施,不是一种处罚。因此被刑事拘留人无法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被治安行政拘留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由于还没有到起诉、开庭、宣判阶段,被刑事拘留人也无法通过上诉、申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由于缺乏上述和其它的法律知识,由于没有钱来请律师。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王春艳不得不带着妹妹王春梅,到处乱撞。她们姐俩去过区法院、市法院,去过区检察院、市检察院,去过区公安局、市公安局,以及其他一些国家机关。由于带着妹妹王春梅到了不少的机关上访、询问,为此妹妹王春梅户籍所在地(老家、家乡)——吉林省辽源市政府——不干了。
2014年4月,辽源市信访局工作人员找到妹妹王春梅,给了妹妹王春梅5000元钱,说回去帮助她们解决一些问题,又给了2000元钱说是路费。可是妹妹王春梅一回到家乡——户籍所在地吉林辽源——妹妹王春梅就以敲诈政府罪被抓了,后被判有期徒刑1年。
4、王春艳不得不为此维权,期间得到了余文生律师的帮助,可是余律师后来也被抓坐牢了
妹妹王春梅坐牢了,姐姐王春艳不得不为此奔走,王春艳请了北京的余文生律师。余文生给予了极大的帮助,在吉林辽源的法庭上,余文生律师给予了强有力的辩护。可是法庭依旧判了妹妹王春梅有期徒刑1年。余文生律师又帮助了上诉。
同时,在余文生律师的帮助下,就“2014北京通州梨园(圣爱团契)教案”,姐姐王春艳写了《国家赔偿申请书》。2014年12月2日到通州区公安局申请了国家赔偿。之后,在2014年12月23日,王春艳又写了《刑事赔偿复议申请》,到北京市公安局提起复议。之后,在2015年3月26日王春艳到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提起了要求国家赔偿的诉讼(申请)
在王春艳所进行的这段维权活动,余文生律师给予了极大帮助。可是在2014年10月13日余文生律师也被抓了。因为据说他参与了一些维权活动,帮助了被抓的公民(其实这是律师的本职工作)。余文生律师被关了99天,到1月20日才释放。在监狱中,余文生律师经历了很多的苦难,出狱后的余文生律师也不得不自己开始走上了上访维权的道路。
5、我们通过法律途径,来为我们的基督信仰竭力争辩,在此请求肢体们给予帮助
照葫芦画瓢,我们教案中的一些肢体,也陆续开始了“申请国家赔偿”的程序,期间我们得到了倪玉兰大姐的不少帮助。目前徐永海、杨秋雨、居小玲、王素娥和王春艳一样,在经过区公安局和市公安局阶段后,也已经到了向中级法院提起诉讼(申请)阶段;张海彦、杨敏也已经到了市局复议阶段。
因为教案,我们13名基督徒和慕道友被刑事拘留1个月。为此我们申请国家赔偿,来为我们的基督信仰竭力争辩。在我们坐牢期间,由于王春艳她这个监护人被抓,她患精神分裂症的弟弟王亚新走失、死亡,尸体被发现在高铁旁,为此王春艳打算走上法律途径,来起诉高铁,来与高铁打官司。而这,不得不需要律师的帮助。
为此,我们请求律师朋友,尤其是律师中的主内肢体,给予帮助。同时,在此,我们请求主内肢体,主内教会,来给予帮助,如帮助请律师等等。因请律师需要不少钱,而王春艳姊妹目前没有,在此请求有能力的肢体、教会给以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