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伟
华人教会採用「国度使命」、「整全使命」或「宣教使命」这些名词,有时指向同一内容,有时使命的内容可各有所指。不同地区的华人教会走在一起,共同探讨「使命教会」,有牧者会理解为强化差传事工,另一位则以为多关注社会议题及参与社会行动,便是使命的践信了。若干误解是来自华人教会领袖,拒绝接受与个人或所属群体传统不同的观念,只取用部分合用的却否定其它部分,于是同一使命,可各自表述。
莱特 (Chris Wright) 于宣教学钜著《宣教中的上帝》(The Mission of God) 清楚区分了Mission (使命)、Missionary (宣教士) 与 Missional (使命导向) 三个名词的基本概念 (22-25页)。华人教会领袖,要虚心学习,全面理解,就不会把「上帝的使命」(Missio Dei) 肢解至面目全非。本文尝试整理莱特的使命观及第三届洛桑大会发布的《开普敦承诺》(The Cape Town Commitment),作为华人教会于践行整全使命的参考。
1. 使命内容
「使命」(Mission)一字于不同华人教会文化语境,因应神学思考而衍生不同的意义。就以《开普敦承诺》为例,第十段第一节明言 :「我们参与神的使命」(our participation in God’s mission)。上帝呼召祂的子民参与使命,使命实践指向「教会要在苦难和罪恶的世界中,成为圣洁、怜悯与公义的群体」。这意味著使命的「整全」(integrity),而教会实践使命的场景就是走出堂会、走进世界,「所有我们的使命必须反映佈道与『委身地参与于世界』(committed engagement in the world) 两者的『整合』(integration)。」
「基本而言,我们的宣教(若是源自圣经,获得圣经的证实),意味著我们是以上帝子民的身分,在上帝的邀请与命令之下,投身于上帝在衪自己的世界史上宣教,以拯救上帝所造之物。」(《宣教中的上帝》, 22-23页) 由于中译的限制,译者未能把莱特原意说得一清二楚;我们的使命就是参照三一神于世界中所作的,我们同样「委身地参与」(committed participation) 在其中,神的救赎涵盖整个受造界。因此,整全使命的内容,既重视个人救赎,也能兼容改变社会不公义结构、扶助贫穷等内容。
华人教会对「整全使命」的全面理解,不仅是「宣教使命」或「差传使命」向度,还要有「关爱受造」(creation care)、关爱贫穷、走进公共空间倡导公义等向度。近十年来,普世圣公宗倡导的「五大使命标记」,正是「整全使命」的具体内容 :
「1. 宣讲上帝国的好消息;
2. 教育、施洗,并培育信徒;
3. 以爱心的服侍回应世人的需要;
4. 致力改变社会上的不公义结构,反对任何形式的暴力行为,并竭力追求和平与共融;
5. 致力保护受造物的整全性,维护地球的生命。」
有些教会领袖忧虑「使命」内容的扩阔就等同抑制「福音使命」与「差传使命」,我们不要被「非此即彼」思维局限,「救人」与「救树」不是理所当然要二选其一,差派专职宣教士与差遣信徒带著使命进入职场也非互相排斥。同一使命的载体可以多元化、多层次、多向度,却又能共融、互补与合一。
既然神所建立的堂会,各有其独特身分,大小与事工各有不同,华人堂会领受同一使命,现实是各按其优次与资源确立其「使命实践」的具体内容。有些堂会起步,先关怀服侍同一社区内弱势群体,接著再为这些边缘群体倡导权益;或有些更要求修改不公义的法案等。
2. 使命载体
「能动者」(agent) 是社会学採用名词,指向人作为主体,能自主地作出行动;对基督徒而言,我们却是「使命载体」,基督徒身分与使命不能分割(彼前二9-10)。
我们理解一切使命皆源自三一神,建制教会正扮演著「使命载体」角色,却不是唯一的代理人。严格而言,使命拥有教会,没有任何一间堂会或宗派,可宣称享有「整全使命」的专营权。
正因为使命的宏伟,非宗派与堂会能独力承担,整全使命的实践需要地方堂会、宗派、神学院、机构、差会与信徒群体等,合一同工,才可能成就国度使命。使命使我们合而为一 !
「整全使命」理解的教会观,注重的不再是建筑物怎样宏大与美观,节目与事工多么精彩与吸引,乃是怎样形塑上主子民,尊崇与跟随基督,受神「差遣」(sent),
背负十架,进入世界不同层次与角落,见证基督。「专职教牧」的角色就是导引、教导、赋权神的子民各按召命、恩赐、学识与技能等,在不同领域与场景见证上帝的临在与治权。
有教会领袖忧虑「人人皆是宣教士」,就低贬了「专职宣教士」的重要性;笔者认为提升与肯定「使命子民」(或使命能动者) 身分,并非取代「专职教牧」或「专职宣教士」,两者皆为「使命载体」,只是角色与职事各有不同。
当「使命子民」重新确认身分,他/她也是「使命能动者」之部分,非被动地配合堂会宣教事工议程。「使命能动者」了解实践使命的场所,不是堂会以内,乃是自主自动参与生活场景与职场世界,不断以圣道与现实世界的抉择作思考与对话。要评估「使命教会」,不再检视是多少信徒热心于堂会内事奉,或差派多少专职宣教士往宣教工场,乃重新肯定能释放与差遣多少门徒往世界不同领域内发挥国度影响力 ?
3. 使命焦点
「使命教会」的焦点,不以发展本身的组织为主,乃是回归上主国度于世界的进程。「整全使命」确认教会于上帝永恒计划内有其重要角色,然而「教会非国度」,堂会成功不等同上主国度的胜利。错谬的「成功神学」宣扬只有超大堂会才能有国度的影响力,并非圣经真理。无论是办大型特会,或组织越做越大,或好大喜功等,不是「使命教会」追求的方向,上主国度是使命的焦点所在。
「使命教会」拒绝维持建制为其核心价值,拒绝经营「基督王国」(Christendom) 的试探。即或是一间中小型堂会,教牧与信徒关注其地区「人口贩卖」的猖獗,或留意难民滞留的需用,于是这些堂会敢于冒险,带动会众一起参与服侍,无论成效如何,确认奉耶稣之名所作的,为的是彰显三一神的荣耀。
整全使命关注不是个人、堂会、宗派或差会的成败得失,上帝的使命是神主动邀请我们作使命的合伙人,神选择与我们同工,让我们在使命的践行中,得以长大成熟。任何堂会或组织尝试把「使命私有化」,或以扩展市场为其使命的隐藏议程,至终必暴露其短。莱特强调「使命属于我们的上帝。」(《宣教中的上帝》,55页) 派博 (John Piper) 同样理解 :「福音宣讲是上帝使命的中心,以致各地各方人士能听闻、回应、悔改与荣归上主。」〈Missions and Missional: Embracing Both for the Glory of God〉
结语
华人教会要辨识整全使命,也许许下一趟,当有人发表「整全使命」的演讲或文章,听众或读者要审视其使命内容是「关乎个人」,或「关乎整个受造界」? 使命载体是少数专职同工,或大多数是使命能动者 ? 最后,要检视使命达成是为了本身的成功、抑或为了荣耀上帝 ?
这三方面的淮则,让华人教会确认「整全使命」需要「整体教会」(the whole church) 同受差派,进场参与「整个世界」(the whole world),展示所信与所活「整全的福音」(the whole gospel) 是为了荣耀神 !
(文章刊登于《今日华人教会》第313期,2016年6月。)
编按:本文转载自香港教会网站(http://www.hkchurch.org),作者为香港教会更新运动总干事。
(http://christiantimes.org.hk,时代论坛时代讲场,2016.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