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不适合作律师吗?



9/07/2016

杨爱程

采访西三一大学校长Robert G. Kuhn 博士

西三一大学(the Trinity Western University)是卑诗省,也是全加拿大规模最大的综合性私立基督教大学,成立于1962年。1957年,美国播道会成立了一个委员会,探索在菲沙河谷建立一所文科大学(a liberal arts college)的可行性。后来,该委员会买下兰里县(Langley Township)的一片奶牛农场作为校址,于1962年创办了西三一初级学院(Trinity Western Junior College)。经过50多年的发展,如今西三一大学已经拥有42个学士学位科目和16个硕士学位科目。

作为该校组成部份的加拿大联合神学院(the Associated Canadian Theological Schools)亦可提供包括教牧学博士、神学硕士、道学硕士等各种学位的完备科目,为美加及世界各地培养教牧专业人材。笔者也是该学院的毕业生(1998年度)。

笔者曾于2012年11月采访过时任西三一大学校长的Jonathan Raymond博士,采访概要刊登在《真理报》2013年2月号上( www.globaltm.org/index.php/item-all-tm /item-cat-atc-2027/item-cat-atc-2013-02/1317-atc-van-1302-1 ),那次是因为该校新设的师范课程受到卑诗省教师工会的抵制而不得不提出告诉之时,官司一直打到加拿大最高法院,最终以西三一大学获胜告终。这次笔者再次采访现任校长Robert G. Kuhn博士,又是因为相似的原因:该校新设的法学院受到包括卑诗省在内的数个省的律师公会抵制,理由竟然是该校的"社区生活公约"(Community Covenant)只接受一男一女之间的婚姻,在整个三一大学校园区域内禁止饮酒、抽烟、性滥交(包括婚姻以外的一切性行为)!

卑诗省律师公会原本投票决定接纳西三一大学法学院毕业生担任律师的资格,但在工会内反对声浪高涨的情形下于2014年10月再次投票中否决先前的决定,转而加入抵制的行列(除卑诗省外,还有安省和新司科社省律师公会投票决定抵制,而阿省、沙省、纽省、曼省、新不伦瑞克省、爱德华王子岛及努拿渥特地区律师公会都决定予以接纳)。

不过,在去年8月西三一大学向卑诗省高级法院提出告诉之后,于12月10日作出裁决,卑诗省律师公会必须接纳西三一大学法学院毕业生担任律师的资格。新司科社省法院也曾作出相同的裁决,但该省律师公会还在上诉中。而安省法院的裁决却不利于西三一大学法学院,西三一大学决定继续上诉,有必要时会将官司一直打到加拿大最高法院。

卑诗省高等教育厅原本已经批准西三一大学法学院于2016年9月开课,但后来却因为来自各方面的反对声浪而出尔反尔,收回成命。为此西三一大学也要诉诸法律。那么,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一所坚守自己的信仰原则的大学法学院毕业生,竟然会受到号称维护包括信仰自由在内的公民自由权利的律师公会抵制呢?难道在他们看来基督徒不适合作律师吗?如果基督徒不适合作律师,那么是不是也可以相同的理由认定他们也不适合担任公务人员、医生、护士、会计师、工程师、、、、、、等等的职务呢?在我看来,这毫无疑问是赤裸裸的宗教歧视。

为此,我请教了西三一大学校长Robert G. Kuhn博士,他表示,无论在过去很久远的历史当中,还是在眼下的加拿大以至整个北美社会,从事法官或者律师的基督徒为数众多,没有证据表明他们会因为个人信仰的的缘故而在工作中有偏颇或者歧视某些当事人,事实上恰恰因为他们出于对上帝的敬畏和对公义的尊重,他们常常因为耶稣基督爱心的激励而会尽最大可能去维护少数族裔及弱势群体的权益。

Robert G. Kuhn博士指出,对西三一大学法学院的抵制仅仅是对本校持守"一男一女"的婚姻原则的"情绪化反应"。这样的婚姻原则是基督教信仰中不可或缺的基本内容,单单因为本校毕业生持守这样的信仰原则就把他们排除在法律职业之外是不公平的,也是对他们的宗教歧视。抵制西三一大学法学院毕业生的人声称他们主张包容性,而他们对本校法学院毕业生的抵制恰好证明了他们的不包容性!

Robert G. Kuhn博士自己就是西三一大学的校友(1970-72),他说虽然本校只是拥有4,000多名在校生的小规模私立大学,但在学术研究和体育竞赛中均有杰出的表现,本校毕业生也在各行各业成为优秀的、有领导能力和创新精神的中坚力量。在《环球邮报》的大学报告中,本校的教学水准连续多年都得到A+评级,本校商学院被评为卑诗省最佳商学院。

Robert G. Kuhn博士说:"可是本校毕业生如果要入读法学院,如我本人就是如此,则需要经过转学的程序,去其他的大学继续攻读。很自然地,有很多学生希望能在本校继续攻读,为此我们于2012年作出规划,将在本校设立法学院。" 他指出,基督教大学设立法学院的先例有很多,只是在加拿大尚属首例。在一个日益多元化的社会里,有一所在基督教信仰的背景下进行法学教育的学院肯定是很有必要的。西三一大学的确是能够为青年学子提供这种选择的最佳场所。

虽然在当今的加拿大的社会上,特别是大众传媒当中,对基督徒有很多出于刻板印象的描述,然而基督教信仰其实可以给法学教育增添更多的丰富内涵。我们的法律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建基于犹太-基督教的信仰原则,其中也更加包含着珍视人类尊严,关怀弱势群体的诉求。而这些价值观念都是基督徒所高举的。基督教背景下的法学教育特别看重公义与和解之间的平衡,主张从正面的角度来解释法律问题。许多法律界专家都十分称许西三一大学法学院的这种协调性的取向。

虽然有着这些更广阔、积极的层面,很多批评者却仅仅偏执地着眼于一个焦点之上,即本校"社区生活公约"(Community Covenant)中有关婚姻原则的界定,似乎由于这点就会发生对同性恋者平等权利的忽视。但其实加拿大的国会和法院都已经回答了这个问题。根据2005年国会对婚姻定义的修正案,其中已经有明确规定,如西三一大学这样的宗教社群有权利按照自己的信仰原则定义婚姻的内涵。加拿大最高法院的裁决也确认西三一大学有这样的权利。卑诗省政府和立法机构也确认西三一大学是宗教性社群,故而有遵从和守护自己的信仰原则的权利。

Robert G. Kuhn博士表示,作为一个致力于学术自由和信仰自由的社群,对人类整体的爱与尊重历来是,并将会永远都是本校的强而有力的特质之一。因为正是这点把我们来自各个不同区域、不同种族和文化背景的学生及教职员紧紧地团结在一起,使得这个社群在信仰与理性的张力之下活出基督信仰的价值,以之作为指导我们的生活,并赋予我们生活以意义的方向。

基督教信仰的实质来源于耶稣基督,祂教训我们在任何时空下,都要向所有的人展现爱与尊重,而不因人们的信仰、肤色和性取向而有所改变。新设立的西三一大学法学院将会遵循同样的信仰基础和价值取向,并在此前题下追求法学教育的优异质素。

"温哥华港湾"(BCbay.com)专栏作者芷语有这样的观察:

笔者不是基督徒,也不是同性恋,但觉得法律协会顾虑太多。西三一(大学)是私立学校,本身有选择学生的权利不说,人家一个教会学校,并没有拿着刀枪逼着学生签署那份契约,开法学院的大学这么多,不认同教义的大可以去别的学校。再说,该校还有文理科学等这么多学院,是否因为这个涉嫌歧视同性恋的契约,毕业生就都不可以从业,那学校就可以关门大吉了。再说歧视,法律协会认为需要签署契约是对同性恋的歧视。每个宗教教义不同,信什么教又是个人选择。因为这份契约就不承认毕业生的资格,会否太过?如果是担忧该校法学院毕业生未来执业时会在法律方面产生不利同性恋的影响,其他学校法学院就没有基督徒了吗?

这也不是西三一(大学)首次受到相关挑战,事实上,早在1999年,西三一(大学)就与卑省教师学院(BCCT)就同样的问题打起了官司。西三一(大学)希望学生可以获得担任教师的资格,但显然BCCT认为这样会于公共教育不利。《环球邮报》一位作者当时如此总结:"西三一大学的学生被要求不抽烟、不喝酒、不说坏话、不吸毒、不通奸或行同性性爱。你说他们不适合教育孩子?" 2001年,联邦最高法院选作出了有利于西三一(大学)的裁决。( http://news.creaders.net/comment/2015/09/01/1576770.html#sthash.BPxfA8Ci.dpuf )

这正是莫大的讽刺,当年因西三一大学师范科毕业生持守传统家庭婚姻原则而指他们不适任教师,如今又因同样的理由试图将该校法学院毕业生摒除在法律专业的大门外,加拿大社会是不是已经病入膏肓,无药可医了呢?

我们相信耶和华上帝依然坐着为王,祂掌控历史的进程,祂决定王国的兴盛与衰败,祂会动用世界上的各种势力鞭挞堕落与败坏的君王及其臣仆,也会使用世界上的政治经济和法律的力量彰显祂自己的公义!

"惟耶和华坐着为王,直到永远,祂已经为审判设摆祂的宝座。祂要按公义审判世界,按正直判断万民。"(诗9:7-8)"诸天必表明祂的公义,因为上帝是施行审判的。"(诗50:6) "公义和公平是您宝座的根基,慈爱和诚实行在您面前。"(诗89:14) "你要追求至公、至义,好叫你存活,承受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申命记16:20 ) "唯愿公平如大水滚滚,使公义如江河滔滔。"(阿摩司书5:24)

最后提醒各教会的肢体:与西三一大学法学院相关的诉讼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这期间需要大家继续关注,并为该校的相关人员,校长、院长、代理律师和教职员代祷。Robert G. Kuhn博士也希望有心且有力的肢体在资金上慷慨解囊,以支持他们的诉讼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