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莱主义与清教共和主义



10/17/2016

刘仲敬

希伯莱主义实际上是人类最古老最核心的文明中的一条主线,我们把它叫做两希文明,从公元前六千年肥沃新月地带起源的一个文明。现在的西方欧洲实际上是这个文明的直接继承者。希伯莱思想是一个贯通古今的一条主线,虽然它像是黄河这样的巨大的河流这样,有时候它会流入地下,但过一段时间就会流出地面,始终占据着十分核心的地位。

我们再回顾一下希伯莱人的历史,希伯莱人在开始的时候是一个部族共和制度,后来演变为君主制,从这一点讲,希伯莱部族没有什么特殊的地方,因为人类大部分部族在它刚起源的时候都是一种类似长老共和制的体制,后来随着战争的压力,才慢慢演变成君主制的。这一点并不奇怪,你比如印度古代,释迦时代的村落(贵族共和),或者苏美尔早期的历史上,基本上都是这种村落的或者部落的共和政体。在这些政体中间,长老和勇士掌握了大部分政权。一般的村民或是部落民只起到很次要的作用。但是长老或者勇士跟其他部落民之间没有截然的区别,经常相互交换地位,所以说这是一种原始共和的初成。但是希伯莱的共和主义自有它的特点,这种特点就体现在它的一神教性质上面。

犹太人在古代世界是个非常自以为是的民族。尽管自己实力并不是很强,但始终鄙视他们周围所有的民族,这一点也有它的理由,照现在的话他们认为他们是唯一一个法治的民族,或者是一个神权共和国的民族。他们的法是上帝赐给他们的圣约,是神圣的契约,是其他民族所没有的。更具体的区别是,中东或者其他地方信奉多神教实行君主制的民族,很明显的特点是他们实行人治,由君主、强人进行统治,君主个人的意志就相当于法律。他们实行的多神教也是非常华丽的,有复杂的神和体系,其中的神,各种各样的神或半神,跟人类中的英雄没有明显的区别。我们都最熟悉希腊神话,像赫拉克利斯这样的英雄,将来可以变成半神。宙斯这样真正的神,他们的行为也是贪财好色,动不动到人间去偷情什么的和凡人没有明显区别。印度古代的诸神因陀罗之类的也往往会跟凡人恋爱或者到凡间的村落中走动。巴比伦神话当中马尔杜克这些神也是屠龙啊杀野猪这样跟人类的英雄没有太大区别。他们的庙宇祭仪里都有华丽的史诗和战利总而言之像故事一样华丽。

但是你看犹太人的庙宇,除了圣经和约柜基本上什么都没有,极端朴素,唯一的真神耶和华不以真身见人,凡人见到耶和华是必死无疑——神学家有个解释认为是因为耶和华走的是正义之路,所以如果你面见耶和华说明你是逆着神的正义之路走的,也就是说你走的是罪恶之路,只有你走在罪恶之路的人,才能面对面的看到耶和华。凡是走正义之路追随耶和华的人,那就是跟着耶和华背后走的,所以你只能见到耶和华的背影见不到耶和华的面——当然这个解释可能是后来才产生的。当时的人最看重的是耶和华是没有圣像的,没有圣像、没有装饰、没有一切华丽的东西。犹太教的圣殿是极度朴素的。没有圣像的神,这在古代世界是非常罕见非常特殊的现象。所以犹太人认为他们的圣约是绝对真实、跟其他的假神不一样,也有它的道理。因为人类自然而然产生多神的时候,总而言之是根据自己的英雄形象产生出来的。最重要的最能蛊惑人心或者说吸引信众的东西就是这个被抬出来的英雄圣像,而犹太人最忌讳的就是这一点,一定要把它全部排除出去。

我们注意后世就可以看出,天主教坚持这一点上是不大积极的。而最坚持最维护这一点的就是清教和伊斯兰教。他们格外强调这一点,(新教)谴责天主教最主要的理由就是,他们通过圣像崇拜,部分的复活了偶像崇拜的许多特征,而偶像崇拜恰好是万恶之源。耶和华之所以诛灭了迦南或者其他民族,关键问题就是他们搞偶像崇拜和淫乱。犹太人所谓的淫乱并不一定是指现在开Party的那种淫乱,可能就是指的敬神仪式不够庄严肃穆,不够朴素。后来新教在这方面继承的非常彻底,苏格兰的长老会在清洗圣安德鲁斯大教堂的时候,自己是这么说的,我们像是把衣服上的虱子涂掉把衣服洗干净一样,把这个大教堂给洗的干干净净。他们的洗干净是什么呢?就是天主教的什么袈裟啦,法袍啦,华丽的绣幔啦,尤其是各式各样的圣像和圣徒像。把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清洗掉以后,才是上帝真正的家。这就是犹太古代在士师时代,也就是摩西的徒弟,撒母耳、以利他们那些人执政时期的情况。这段历史大致上记载在圣经的《士师记》里面。士师这个词的意义相当于是神学家和法官。这个体制后来犹太人政体里也有所呈现,犹太人是一种由律法学者统治的民族,律法学者不是像君主一样世袭的,而是通过研究经学和神学的造诣突出以后,就自然而然的成为了民众的领袖了,这在军事贵族统治的古代世界也是一个非常特殊的现象。

这一系列特殊的现象也就使犹太人感到一种特殊的自豪,他们相信亚伯拉罕的民族本身就是一个救赎的保证。因为先祖亚伯拉罕和唯一的真神耶和华立的约就是保证他的子孙得到救赎。这一点是其他的非选民所得不到的。选民的真正意义就是这个意思。就是被真神耶和华拣选的。这些人能够实行长老共和制,这本身就是他们优越性的体现。长老共和制的核心是律法治人。律法是神圣的,是耶和华制定的,这跟人的契约不一样。因为人的理性(本性?)是腐败而软弱的,因此人的契约并没有什么神圣的地方,只有真神为人类定的契约才是唯一的正义的道路。至于东方多神教君主制搞的那些都是纯粹的人治的。根据君主个人和武断的意志。他们的意志通常受到妃嫔与宠臣的影响因此是一点也靠不住的。

但是犹太人还是面临着君主制压力,主要原因还是跟古代世界一样就是战争。像撒母耳在吉甲(立扫罗为王)就是这个因素。如果我们从纯粹历史主义角度来看,那反映的就是祭司集团和军事贵族集团的矛盾。撒母耳(在立王之前)警告过犹太人,你们不要想着像东方的国家你们的邻国一样立王,他们那些都是不信上帝的人,他们立了王会有什么样的坏处?那些王就要拿走你们十分之一的产品,你们的田地他们要拿,你们最好的物产他们要拿,你们的儿子要为他们服劳役,你们的女儿要受他们的侮辱。他们周围国家这些王所做的你们都看到了,你们难道愿意像他们一样吗?

原文:

管轄你們的王必這樣行:他必派你們的兒子為他趕車、跟馬,奔走在車前;

又派他們作千夫長、五十夫長,為他耕種田地,收割莊稼,打造軍器和車上的器械;

必取你們的女兒為他製造香膏,做飯烤餅;

也必取你們最好的田地、葡萄園、橄欖園賜給他的臣僕。

你們的糧食和葡萄園所出的,他必取十分之一給他的太監和臣僕;

又必取你們的僕人婢女,健壯的少年人和你們的驢,供他的差役。

你們的羊群,他必取十分之一,你們也必作他的僕人。

那時你們必因所選的王哀求耶和華,耶和華卻不應允你們。

但是犹太人不干,说我们还是要立王。因为在这之前,犹太人和非利士人打仗已经打了好多次败仗了,士师以利的儿子就死在这个上面,神圣的约柜也被他们抢去了,他们觉得非要搞一个强有力的军事首领他们才能打胜仗。后来他们果然在大卫的家族领导下打了胜仗,消灭了非利士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但是撒母耳的预言也应验了,大卫和所罗门家族荒淫无道,引进了许多外国的妃嫔,实行后宫制度,把多神教引进以色列内部,同时他们也开始横征暴戾,强暴以色列的国民。像最贤明的君王大卫,就为了贪图部下的妻子而枉法杀人,受到先知拿单的谴责。

原文:

耶和華差遣拿單去見大衛。拿單到了大衛那裡,對他說:在一座城裡有兩個人:一個是富戶,一個是窮人。

富戶有許多牛群羊群;

窮人除了所買來養活的一隻小母羊羔之外,別無所有。羊羔在他家裡和他兒女一同長大,吃他所吃的,喝他所喝的,睡在他懷中,在他看來如同女兒一樣。

有一客人來到這富戶家裡;富戶捨不得從自己的牛群羊群中取一隻預備給客人吃,卻取了那窮人的羊羔,預備給客人吃。

大衛就甚惱怒那人,對拿單說:我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行這事的人該死!

他必償還羊羔四倍;因為他行這事,沒有憐恤的心。

拿單對大衛說:你就是那人!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我膏你作以色列的王,救你脫離掃羅的手。

我將你主人的家業賜給你,將你主人的妻交在你懷裡,又將以色列和猶大家賜給你;你若還以為不足,我早就加倍地賜給你。

你為什麼藐視耶和華的命令,行他眼中看為惡的事呢?你借亞捫人的刀殺害赫人烏利亞,又娶了他的妻為妻。

你既藐視我,娶了赫人烏利亞的妻為妻,所以刀劍必永不離開你的家。

耶和華如此說:我必從你家中興起禍患攻擊你;我必在你眼前把你的妃嬪賜給別人,他在日光之下就與他們同寢。

你在暗中行這事,我卻要在以色列眾人面前,日光之下,報應你。

大衛對拿單說:我得罪耶和華了!拿單說:耶和華已經除掉你的罪,你必不至於死。

只是你行這事,叫耶和華的仇敵大得褻瀆的機會,故此,你所得的孩子必定要死。

拿單就回家去了。耶和華擊打烏利亞妻給大衛所生的孩子,使他得重病。

后期以色列历史中,就有一个不断出现的主题,就是来自民间的先知拿着古代的律法书谴责国王,就像先知谴责大卫王一样,他说你的行为不符合耶和华定下的律法,这是我们以色列人倒霉的根本原因。最著名的就是以利亚先知,他在犹太人行将灭亡的时候不断发出这一类的报丧性质的警告,理由都是一样的,因为犹太人违背了先祖律法,没有走在正义的道路上,我们现在变得跟多神教徒没有什么区别了,所以上帝要利用亚述人或者利用巴比伦人来毁灭我们,给我们一个教训。最后犹太人终于亡国,虏到巴比伦。波斯帝国解放他们允许他们回来,然后这一次他们就摒弃了国王,就直接实行所谓第二共和时代。第二共和时代在长老会议的领导之下重建了所罗门的圣殿。然后随着罗马人势力东渐,罗马人给他们安置了傀儡国王最后把他们全部消灭了。但是流散到世界各地的犹太人仍然保留了他们类似评议会制度的那种长老共和制度。其核心就是在于它对律法的绝对信仰和坚守,如果没有这一点的话,恐怕犹太人会是像其他被亚述人灭亡的各个小民族一样,也就渐渐同化消失了。

因为犹太人有这么多特殊之点,所以他们没有办法被其他民族同化,律法就是犹太人的生命,圣约就是就是犹太人最基本的法律和宪法,律法学家就是他们的宪法解释者。因为神学是根本,政治只是枝叶。如果每一个人都按照耶和华所要求的那样,走正义的道路,那么法律是不必要的,根本不会发生冲突,政府、君主、长老这些都是不必要的。这些东西之所以有必要就是因为人类天生爱犯罪的缘故。爱犯罪就会有事端,有事端才不得不有世俗的律法来管着他们。所以从根本上讲,律法是关于罪恶的科学,没有罪恶就没有律法。因此神学是根本,政治只是神学的一个附属品,跟神学是没有办法区别的,神圣的契约——圣约本身就是至高的宪法和基本法。其他一切世俗的法律都是神圣律法的一个派生物。

所以按照我们课文(?)那套方法来解释的话,犹太人的高级法观念就是圣约,而他们的宪法解释者就是律法学家,包括法利赛人和犹太评议会的那些长老。而世俗法律是比较低级的法律,像地方性法律一样,它们最终的合法性来源必须得追溯到圣约。而犹太人流散到欧洲各地之后,他们在欧洲各个君主之下建立了隔离区或者保护区之类的,在内部等于是个小型政治共同体,其实也是以不同形式被律法学家所统治的。在东欧这些人往往被叫做拉比,也就是本民族学有所成的教法学家,他统治本民族,代表本民族跟统治他们的外邦人,比如波兰国王之类的进行交涉。像斯宾诺莎所在的那些荷兰的犹太人社区就等于是个治外法权保护它的一个小共和国,实行自己的特殊体制。

使徒时代的犹太人把他们的许多传统传给了早期基督教徒。早期基督教会其实也是一个长老领导的共同体。在文明的黑暗时代来临后,基督教会我们可以把它看成一个种子银行一样的东西,在黑暗时代来临时把许多暂时用不上的文明的财宝都以压缩的形式保留了下来,作为种子,希望等到黑暗时代过去可以重新拿出来,他们保留了很多遗产,最主要的是两希遗产,希腊遗产柏拉图哲学之类的,犹太人希伯莱律法的遗产,还有罗马法的遗产。这些东西都包裹在天主教会的传统之中。但是暂时是还无法展开的。黑暗时代的西方世界暂时笼罩在日耳曼蛮族和他们的习惯法的组织之下。但是教会正慢慢翻身,通过把罗马法和希伯莱律法的成分拿出来重新一点点展开。可以说欧洲历史从11世纪以后就等于是天主教会一步一步把它从古典时代带来的遗产——罗马法遗产、希伯莱遗产重新展开的过程。这个展开的过程不可避免的跟日耳曼封建法传统有一定冲突,同时这两种传统也是有内部冲突的。

可以说文艺复兴是希腊传统的复兴,而新教改革是希伯莱传统的复兴,这两者有明显的敌对性,因为希腊传统在希伯莱传统看来,是明显的偶像崇拜。天主教历史上因为圣像迫害或圣像崇拜之间曾经打过许多危险的宗教战争。伊索里亚的利奥(三世)在君士坦丁堡的毁灭圣像运动,构成了伊斯兰教征服东方(在)文化上最根本的基础——(因为)从某种意义上讲,伊斯兰教与其说是一种独立的宗教,不如说是犹太基督教传统中的另一个新教性质的改革。它要把天主教本身的传统纯洁化,把那些不符合一神教的东西统统消灭掉,然后再结合一些东方的文化传统重新打回来。从某种意义上讲,东方的叙利亚埃及之所以会那么容易的接受伊斯兰教,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圣像破坏派在当地已经打下了基础。而他们打下基础之后又被圣像崇拜派打倒了,于是他们很容易很欢迎教义跟他们非常接近的伊斯兰教统治。

在欧洲的范围,16-17世纪出现了南欧希腊主义的文艺复兴和北方希伯莱主义复兴新教改革之间的严重冲突,天主教会等于是夹在中间的地位。宗教改革和文艺复兴不是联合起来打击天主教会的,而是天主教会站在比较中庸的地位上,文艺复兴把它往世俗化的方向拉,而希伯莱主义把它往宗教化纯洁化的方向来拉。北方人认为罗马教会已经太世俗化了,而南方人则觉得它还不够世俗化应当进一步世俗化人文主义化。所以教皇夹在中间也是相当为难的。从北方教会看,天主教会已经变得跟多神教差不多了,而南方的人文主义学者认为天主教的圣像中的人文要素还不够。有一个笑话是说南方人文主义学者在称呼天主教的修女的时候,并不是按照天主教的习惯称她们为姐妹,一定要用罗马词称她们为灶神维斯太的贞女(Vestal Virgins),就是侍奉罗马灶神的处女,她们也是奉行不结婚主义的。提到天主教的红衣主教的时候,不能称他们是主教,一定要称为罗马帝国的元老(Senatus)。而且罗马的行政官员也都一概称呼他们为罗马时代的执政官、保民官之类的。包括神圣罗马皇帝到罗马的时候也一般未能免俗的接受一下异教的这些头衔。罗马和意大利周边异教的精神和基督教的精神是纠缠的非常紧的,可以说人文主义就是异教精神的一个极端性的复活。这一点严重的激怒了北方的虔诚派。可以说,新教改革是一个大反动,他们对天主教的妥协已经感到不能忍受了。更说的苛刻一点,新教就是天主教内部的一股塔利班式的势力,他们要把教会内部不纯洁的因素给清洗出去。

所以我们看到现在的共和制度实际上有两个来源,一种是南方的人文主义者复活的希腊罗马共和国的来源,就像黎恩济(Cola di Rienzi 1313—1354)那样,他的主要理想就是复兴罗马共和国,特别要根据他的意大利民族主义,要复兴罗马人民对全世界的统治。而南方的各个城邦根据这种精神重建,事先就扎下了浓厚的异教性格。而北方的共和主义有着另外一个来源,就是士师的共和国,犹太人的长老共和国。北方的希伯莱主义的新教改革者在搞宗教改革的同时需要找到一个不同于罗马教会和异教共和国的精神来源。同时他们也不在原有的封建体系之内,他们自己既不是君主也不是贵族,他们需要为自己的共和国找一个共同体的宪法来源,自然而然的他们到希伯莱主义的传统中寻找这个来源。

16世纪的北欧这等于是一个普遍的潮流。基本上北德地区所有的城邦都多多少少沾染了一点复古主义宗教狂热运动,就像是塔利班时代的阿富汗吧,大家都要竞争的表态,或者就像中国文化大革命中那样,大家都要竞争性的表态,只有我才是最纯净的伊斯兰教徒。我为了证明我比你纯净,需要把佛像砸掉,这不是因为那佛像有什么关系,而是因为通过这种行动,我能够证明我这个教派比你们教派更纯洁更神圣。根据类似差不多的理由,红卫兵要砸孔庙,同样也根据差不多的理由,北方的宗教改革者要竞相表示他们的虔诚。他们的名字都经常用圣经里面旧约上的名字,不喜欢欧洲贵族他们的名字。如果你用欧洲贵族的名字威廉、罗杰之类的,就显得有北欧神和异教的味道了。如果你用撒母耳(Samuel)、萨米尔(Samel)或者是汉娜(Hanna哈拿-撒母耳母亲)这样的旧约上犹太人的名字显然就非常纯洁了。

北欧各国的城邦各有各自表现激进的,最激进的就是我们熟知的再洗礼派,他们直接了当的宣布,他们的统治者莱顿的约翰(John of Leiden)是大卫和所罗门的直接后裔,他首先要恢复一夫多妻制,像旧约里面的后宫一样,全民按照犹太教的律法来进行。比较稳健的就像加尔文的斯特拉斯堡共和国或者是日内瓦共和国一样,全体市民洗心革面,把所有旧有的东西统统烧掉,然后自己来到河边,大家一起宣誓,从今以后我们要像《圣经》上所要求的那样生活。历史到此为止,历史中断了。我们像是先知以利亚在神殿里面发现约法一样(祭司希勒?),像当时的犹太人所做的那样(约西亚王?),旧的不去新的不来,我们革故鼎新,从此要做一个新人,做一个圣经所要求的好人,建立全新的共和国。当然我们新的约也要按照圣经的约法标准来做。

原文《历代志下34》

14他們將奉到耶和華殿的銀子運出來的時候,祭司希勒家偶然得了摩西所傳耶和華的律法書。

15希勒家對書記沙番說:「我在耶和華殿裡得了律法書。」遂將書遞給沙番。

原文《列王纪下23》

4王吩咐大祭司希勒家和副祭司,並把門的,將那為巴力和亞舍拉,並天上萬象所造的器皿,都從耶和華殿裡搬出5來,在耶路撒冷外汲淪溪旁的田間燒了,把灰拿到伯特利去。

6從前猶大列王所立拜偶像的祭司,在猶大城邑的邱壇和耶路撒冷的周圍燒香,現在王都廢去,又廢去向巴力和日、月、行星【或作十二宮】,並天上萬象燒香的人;

7又從耶和華殿裡將亞舍拉搬到耶路撒冷外汲淪溪邊焚燒,打碎成灰,將灰撒在平民的墳上;

8又拆毀耶和華殿裡孌童的屋子,就是婦女為亞舍拉織帳子的屋子,

9並且從猶大的城邑帶眾祭司來,污穢祭司燒香的邱壇,從迦巴直到別是巴,又拆毀城門旁的邱壇,這邱壇在邑宰約書亞門前,進城門的左邊。

10但是邱壇的祭司不登耶路撒冷耶和華的壇,只在他們弟兄中間吃無酵餅。

11又污穢欣嫩子谷的陀斐特,不許人在那裡使兒女經火獻給摩洛;

12又將猶大列王在耶和華殿門旁、太監拿單米勒靠近遊廊的屋子、向日頭所獻的馬廢去,且用火焚燒日車。

13猶大列王在亞哈斯樓頂上所築的壇和瑪拿西在耶和華殿兩院中所築的壇,王都拆毀打碎了,就把灰倒在汲淪溪中。

14從前以色列王所羅門在耶路撒冷前、邪僻山右邊為西頓人可憎的神亞斯她錄、摩押人可憎的神基抹、亞捫人可憎的神米勒公所築的邱壇,王都污穢了,

15又打碎柱像,砍下木偶,將人的骨頭充滿了那地方。

16他將伯特利的壇,就是叫以色列人陷在罪裡、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所築的那壇,都拆毀焚燒,打碎成灰,並焚燒了亞舍拉。

17約西亞回頭,看見山上的墳墓,就打發人將墳墓裡的骸骨取出來,燒在壇上,污穢了壇,正如從前神人宣傳耶和華的話。

18約西亞問說:我所看見的是什麼碑?那城裡的人回答說:先前有神人從猶大來,預先說王現在向伯特利壇所行的事,這就是他的墓碑。

19約西亞說:由他吧!不要挪移他的骸骨。他們就不動他的骸骨,也不動從撒瑪利亞來那先知的骸骨。

從前以色列諸王在撒瑪利亞的城邑建築邱壇的殿,惹動耶和華的怒氣,現在約西亞都廢去了,就如他在伯特利所行的一般;

20又將邱壇的祭司都殺在壇上,並在壇上燒人的骨頭,就回耶路撒冷去了。

21王吩咐眾民說:你們當照這約書上所寫的,向耶和華─你們的神守逾越節。

这里面的特点是,希伯莱主义是一种革命性的东西,它不像希腊共和主义,它有它的历史范本。希腊共和主义历史范本是理性主义的,或者说普遍理性的。因为罗马人认为它是普世的,罗马共和国的典章制度当然就是万民的楷模了。而它没有具体的范本而有一个抽象的范本,这个抽象范本经过普世教会推广以后,就认为罗马法天生就是权威的法律。罗马共和国自然就是所有共和国的楷模了。

而封建法它是层析的,它没有成文法标准范围,但它是一种活生生的法,是日耳曼民族从生命里带出来的,通过封建主义直接在北欧各国实施,它没有抽象的理论但它具体的习惯,封建法的特征就是根据习惯做事而不是根据抽象理论做事。它的理念就在于先例和传统,如果没有先例和传统,它的生命力就全完了。

而希伯莱主义的特殊之处就是,它在决定近代欧洲的三种营养中间,它是革命性最强的一种力量,它要斩断历史,过去的一切惯例统统不算了。从现在开始,我们就像是犹太国王在神殿里面发现失传已久的律法书一样,今天就是历史的第一天,历史的元年,一切从零开始,过去罪恶的历史都是史前史——这种做法我们应该有点熟悉吧?因为这个传统部分的体现在马克思主义里,马克思的立场就是这样的,过去的历史在共产主义革命实现以前,它全都是史前史,不值一顾的,共产主义实现以后,历史才是真正开始的,过去一切都结束了。这一点在克伦威尔时代也见到过,(当时)有很多神学家曾经非常认真的讨论过,是否要把古代留下的书统统烧掉,把以前封建法留下的契约统统不要了,然后我们像日内瓦共和国一样非常纯洁的开始。像托马斯?布朗这样根本算不上是很狂热很虔诚的这么一个医生,他在他的散文著作中把荷兰共和国称为一个年轻的共和国,觉得英格兰这样封建传统深厚的国家受习惯法拖累太多了,不如一把火烧掉,革命性的来个重新开始。

有很多人都说马克思是撒旦主义的信徒,为什么呢?因为他非常具体的体现了敌基督的形象。他的共产主义,等于说是一种启示录的翻版。共产主义就像是(?)善恶大决战,然后以前一切肮脏污秽的历史,都是他的史前史。以前的历史到此中断,人性重新铸造,人类重新开始。这非常像是千禧年的降临。唯一不同的是他没有自己的律法,他只有反律法,他只说别人怎么不好,但是从来说不出共产主义是怎样好。他的共产主义只是一种虚无主义的东西。所以从教会正统的看法,他就是撒旦主义。因为撒旦主义的本质,不是邪恶,而是虚无。邪恶是人类的自然弱点,比如说爱钱啊,爱女人啊,好色,好各式各样的诱惑,这很自然啊,因为人类是带着原罪的,这些乱七八糟的欲望,使人类走向罪恶。律法就是用来克制人类的罪恶的。基督就是让你,虽然有罪,但是通过信仰基督能够因信称义。虽然是有罪的、不值得拯救的,但是还能得到救赎。而撒旦是什么呢,他是毁灭一切律法和纠纷的,他是虚无。他不是说某个具体的诱惑,诱惑只是他的工具,他的本质是什么也没有,这才是撒旦真正的本质。向弥尔顿描述的撒旦就是一个黑色的外袍笼罩(?)之下,外面是有形的,但是里面是真空和虚无。马克思主义符合这一个特点。所以教会神学家有人就把他叫做撒旦主义。他跟别的诱惑不一样。别的诱惑是有罪的跟自然的诱惑,你有各式各样的罪,这个没有关系,所有的圣人,包括大卫王本人都有罪。只有耶稣才是没有罪的,除了耶稣以外所有人都有罪。这是很自然的。教会有各种各样的手段来救赎这个罪人,只有救赎的方法可能有点不同。只有绝对的虚无才是真正的敌基督。因为他是敌基督,所以他最大的特点就是他要模仿基督的手段,但是却没有基督的内涵和救恩。所以他的(?)革命性的三部曲基本上是模仿基督教启示录之类的东西。我们所熟悉的那种历史到此为止,过去完全都不算,现在革命以后一切重新开始的那种精神,骨子里面就是通过马克思从犹太基督教传统那里借来的。所以犹太基督教传统的革命精神从某种意义上来讲,通过基因一样的方式转化为共产主义的形式。

在16-17世纪,它是北欧的新教徒也想对犹太教传统进行类似的创造性转化,但他们的做法不是要建立消灭一切旧的法统的一个全新的社会,而是要复活犹太教的士师时代的纯洁的那种生活。当然搞这些的首先就是神学家,特别是加尔文宗的神学家。加尔文宗在神学方面在比路德宗要彻底的多。路德宗愿意跟君侯做一系列的妥协,把教会权力委托给国家,而加尔文宗则是从一开始就表现出强烈的共和主义倾向。接受加尔文宗的神学家即使开始的时候不是共和主义但过不了多久就都变成了共和主义。接受加尔文主义的地方势力不是萨克森那样的封建邦国,一开始就是北德的自治性质的共和城邦。特别重要的是斯特拉斯堡建立时的约章(四城信纲Tetrapolitan Confession 1530)是后来苏格兰长老会(The Scots Confession 1560)的范本。而苏格兰长老会建立的庄严同盟及盟约(Solemn League and Covenant 1643)则是长期国会为英国长老会制定教区监督会议的一个范本。而英国长老会的这个范本又是流亡到美洲的清教徒的范本。也就是说朴茨茅斯清教徒签订他们的誓约的范本。朴茨茅斯清教徒大家都知道是美国的种子。

——此处还须与阿姨商议,1622年公理会Mayflower Compact的范本可能不是1647年威斯敏斯特信纲,1648年公理会的剑桥宣言(Cambridge Platform)范本是来自1647年威斯敏斯特信纲,但教政并不采用长老共和制而是会众制,文献详见http://en.wikipedia.org/wiki/Reformed_confessions_of_faith

我们上面所提到的这些16-17世纪希伯莱主义的,北方的加尔文主义的新教徒实际上就是现在美国的种子。现在美国的许多特点,包括林肯和小布什总统,这种狂热的信仰,坚信自己正义的信心,坚信善恶不两立,我们是十字军战士这种精神,直接的来源于可以说是克伦威尔长期国会的精神,直接来自于诺克斯(John Knox)和加尔文教派。而他们跟欧洲的世俗人文主义是不一样的。欧洲人经常觉得他们太狂热太好战了,而美国特殊主义的根本也就是加尔文主义的选民主义的观点,这些观点真正的起源(最近代的起源)是斯宾诺莎时代的荷兰神学家。荷兰对加尔文主义者最大的堡垒就是莱登大学,莱登大学是新教神学的真正大本营,培养出了很多神学家,我这篇文章里面讲了很多细节,哪个神学家写了什么什么文章,具体提出什么什么观点,我这里就不讲了,这些一看就可以了,只是查资料的功夫而已,像查字典一样再继续叙述就没意思了,有用的人照这个资料查就可以了。

这一系列的神学家当中你可以注意到他们的主要特点是什么呢,就是比喻性质的,他们并不认为新生的荷兰共和国是完全满意的,因为荷兰共和国承袭了许多过去的封建权利。但是在和天主教西班牙斗争中,他们还是觉得这种斗争就像是古代以色列人反对异教徒的斗争一样的神圣。必须把他们比喻成古代的以色列的英雄。他们相对西班牙的胜利跟士师们战胜非利士人的胜利没有什么区别。过不了多久这种精神就传播到英格兰去了,变成了弥尔顿和哈林顿(James Harrington?)这些人共和主义的源泉。

荷兰这些受到希伯来主义影响的神学家中间,最重要的是两个人,一个是格劳修斯,我们都熟悉的国际海洋法学家,他现在是以此闻名的,但是当时他是一个非常倾向于共和主义的具有现实政治关怀的学者。他主张,现实的荷兰共和国之所以还有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归根结底还是因为我们没有完善的模板,也就是离希伯莱长老共和国的模板还差的很远,正确的办法就是我们复古维新,按照这个模板的要求重新改造我们的荷兰共和国。荷兰共和国真正的法统是封建性的法统,奥兰治家族这样的封建贵族反对西班牙国王的理由是什么呢?因为西班牙国王作为领主,他没有遵守领主和附庸之间的封建契约,侵犯他的附庸的权利,所以尽管你是国王,但是我们仍然要反对你。你看现在的荷兰国歌,荷兰国歌好像是现在世界上国歌中间最长的,如果不是最长的也是最长的之一,它一开始就唱:

我,拿骚的威廉;

流著日耳曼血液。

忠于祖国;

坚守这信念,直到死亡。

我,奥兰治亲王

自由又无畏;

西班牙的国王,

我一向尊重。

(歌词里)他作为附庸怎么尊重领主西班牙国王,西班牙国王又是怎么暴君的,一直讲到第六节才说虽然你是如此伟大但是侵犯了我们传统的权利我们还是要打击你反对你,直到把你那些雇佣兵统统赶出去杀光为止。

我所皈依者

就是上帝呀,我的主。

您是我所依靠,

我从来不想背弃您。

请赐勇气于我——

您永远的仆人。

赐予我消灭那让我痛心的

暴君的力量。

(正式场合的荷兰国歌是唱第一节和第六节)

现在的荷兰足球队员一般没有几个有耐心唱第六节的(笑),一般来说唱到第一节的时候就不再唱下去了。唱到第一节结束的时候就给你有个很奇怪的感觉,明明是荷兰国歌,而且荷兰又是从西班牙那里争取独立的,但是听他们唱歌的内容却是给西班牙国王歌功颂德(笑),这简直不算个国歌。如果中国人唱起国歌一直唱到天皇多么伟大你会有什么感觉?(笑)这就是他们的法统,这个法统造成的结果是,既然我们的目的就是为了反对西班牙的中央集权改革,那么我们革命成功的结果当然要维护我们的封建权利,于是结果就很妙了,荷兰是七个省组成的联邦共和国,所有重大决策总督大人个人是不能做决策的,三级会议也不能做决定,你必须向每一个省议会请示,然后七省议会全部同意之后才可以,但是七省议会也不能各自做决定,七省议会是由各个自治市政组成的,省议会还要征询各个自治市政的意见,所有自治市政一致同意之后这个决议才能做出。这个决议手续是极其繁琐的,搞起外交是非常不麻利的。但是荷兰人很变通的制定了一个办法让它可以克服这个困难,这种变通办法也是非常滑稽可笑的:

如果绝大多数市政都已经同意了,只有一两个极少数的市政不同意,拉大家的后腿,大家也不能像波兰王国那样来一个自由否决权,一票就把绝大多数人都否决掉,然后大家只有解散回家了。办法是这样的,大多数赞成派的市政代表,有权派出代表去到那一两个极少数反对派的市政议会那儿去,坐在他们那儿去负责说服他们,一直到说服他们改变主意为止。如果他们一直不改变主意怎么办呢?还是有办法的,滑稽就滑稽在这里,法律已经规定好了,在这种情况下,在这些极少数派始终不改变决定的情况下,其他城市派过来的用来说服他们的代表,他们要负责管吃管住,意思就是这样的,如果你顽固的太久了,人家坐在你门口一直说,你要负责养这批人,最后你实在是伙食费开销太大受不了,算了与其继续养这批人,我们还不如从了大家算了(笑)。这就是他们解决问题的办法。

在这种情况下,办事情是非常困难的,我们就说奥兰治亲王渡海入侵英国这件事就能看出来了,阿姆斯特丹就是他的政敌,他要是想说服阿姆斯特丹支持他的行动那是万分不可能的,阿姆斯特丹又是荷兰最有钱的市政,所以即使把其他市政的代表都塞到阿姆斯特丹市政厅去,估计那些富有的商人也完全有实力至少是供他们十年八年吃喝的,你想想看十年八年吃喝供下去,那他的舰队就永远也出不了海了,等十年过去了那詹姆斯的儿子都长大了,光荣革命也不用再搞了。至于最后奥兰治亲王用什么神秘莫测的手段把这些阿姆斯特丹的商人给说服了,到现在还是个谜。虽然时间也发生了三百多年,但是没有任何英国人或者是荷兰人清楚,他到底许诺了什么利益或者怎么收买了他们改变了主意,本来那些人以前一直是反对他的。这件事情光荣革命居然能搞成的话,应该是一项严重的奇迹。后来梅奈根条约(Treaty of Nijmegen)签订的时候,荷兰大使说服法国路易十四的代表都比较容易,说服本国的阿姆斯特丹和其他市政代表要复杂多了,路易十四一个人就可以拿主意,荷兰那些乱七八糟的市政一个一个举行表决通过,那不知道要到猴年马月去了。

就在这种情况下,荷兰居然还能打仗,不能不承认他们的神学家很有理由说荷兰是受到上帝保佑的选民,这就是个证明啊,因为按照这种乱七八糟的程序,对阵西班牙绝对君主能征惯战的士兵,按说它应该是立刻打败才行,居然他们没有打败而且还打赢了,这难道不是上帝耶和华对它们特别保佑的证明么?仅仅是荷兰共和国存在和胜利这个事实就充分证明了上帝确实保佑了荷兰民族,所以确实证明了荷兰共和国确实是上帝的选民。这个证明方法非常绝妙的(笑),后来克伦威尔在纳斯比战役后(听不清)也使用了这种证明方法,他说如果不是因为上帝保佑了我们,那么我们怎么可能打败神圣的国王呢?国王本来就应该是不可战胜的,他居然被战胜了,这个事实就说明是上帝已经不再保佑他们了。不再保佑他们的原因一定是他们触犯了上帝律法的缘故。

好,格劳修斯差不多也是这一套,他提出的长老共和的理念就是针对着封建传统而言的,如果实行长老共和制,那么荷兰共和国就应该由饱受教育广受人民拥戴的律法学家来统治,这些律法学家中间我们可以想象,应该是包括他自己吧,如果不包括他自己也肯定要包括莱顿大学里面的哪位神学家,古今中外知识分子最喜欢的统治形式就是儒家的那种统治形式,由士大夫通过科举或其他形式选拔出来的德才兼备品学兼修的士大夫阶层来进行统治的。封建贵族野蛮军事贵族或者其他人统治都是太弱爆了,最好就是由这些人,他们品德又好,学问又丰富,由他们来统治是最理想不过的了。照格劳修斯的理想,荷兰共和国就应该由这批长老来统治。就在他同时代,阿姆斯特丹的犹太人社区就是这么干的,犹太人统治者就是他们的拉比,饱学的神学家对他们进行统治,他们因为是受保护的文明,也不打仗,所以也不需要军事贵族,这些神学家有学问的人对他们进行统治。这种统治方法中国人应该是很熟悉吧,就是说只要中国不用打仗,士大夫阶级不会被外族征服,自己也不用去征服别人,那么儒家士大夫阶级的统治就非常像这种拉比式统治,只不过儒家士大夫是世俗人文主义者,而不是信宗教的人,差别也就是这么一点。格劳修斯对荷兰共和国设计的这些统治形式与这些拉比就非常相似。后来差不多同时,伊拉斯谟斯为天主教誓言设计的统治也差不多,他也认为要饱学的拉丁文学者才是最好的统治者,其他人都应该靠边站,当然,这种单纯的理论都是不足以XXX的。

另一位更重要的人物就是斯宾诺莎他本人,他被他的同胞驱逐之后,在新教荷兰的保护下写他的神学政治著作。按照当时的标准来说,这是一部真正革命性的著作,奥兰治的威廉跟普通法的柯克爵士一样,当然不是革命者,而是保守主义者。他们反抗西班牙国王或是查理一世,都是因为这两个主君是革命者,他们搞中央集权的改革想富国强兵。而威廉和柯克要坚持封建传统原有的自由,要维护附庸在封建条件下的自由。他们自己也是封建贵族或封建贵族的依附者。而这些神学家,搞神学政治的人,他们完全不受这种牵连,他们直接了当的要把封建传统一股脑的洗荡干净,就按照犹太人的先例,直截了当的进行共和制,但不是民主制。民主制当时是名声很坏的,民主制是堕落的民众的体现。要知道,人都是有罪的,如果人没有罪的话,根本不需要任何统治,直接生活在天国里伊甸园就可以了。既然是有罪的就需要统治,那么把统治权交给罪人这肯定是靠不住的事情。罪人定的法律当然也是靠不住的。只有神定的律法才是帮助人类克服罪恶的东西。所以真正美好的共和国一定不是民主制的共和国,一定是长老制的神权共和国。神权和律法的共和国就是关键所在,因为只有神权和律法才能克服人类生而俱有的罪性,建立良好的统治形式。所以旧约的统治形式是万万不能丢的,这是一个最根本的法源,而且这个法源跟世俗的宪法不一样,它是不可修改的。上帝耶和华的指示当然是最贤明的,远远超过人类这些罪人的治理水准,所以我们不能考虑人类能够修改上帝的律法,我们只能培养一批人类的律法学家去解释上帝的律法,然后根据他们的解释建立一个共和体制。神学政治说到底,就是讲的这些话。

这些话我们搞英国思想史的应该很熟悉,因为这些话后来原封不动的出现在弥尔顿和哈林顿(?)他们的著作里。在英国内战前夜,属于国会党的那帮思想家,最喜欢提的就是这些理论。弥尔顿本人在为《为英国人民声辩》(1649)中指出,国王并不仅仅是查理国王本人不好、越权,而是君主制本身就是不好的,君主制本身为什么是不好的?因为它是上帝所指定的长老共和制的堕落,上帝早就通过撒母耳的口警告过以色列国民,你们不能这么做,如果你们错误的受到诱惑选立了君主,为了富国强兵的目的,建立了君主的统治,那么你们马上就要自作自受了,君主就要实施暴政虐待你们。并不是因为哪个君主变坏堕落了以后才虐待你们,而是因为君主本身就是坏的,他注定要虐待你们。不仅仅是昏君会虐待你们,就算是大卫王这样众所周知的贤王他也是禁不住诱惑也是会虐待你们。这就可以看出上帝的智慧是远远超过凡人的。你们不听上帝的忠言肯定要自作自受。相反,现在我们国会军是要纠正这个错误,要真正的按照上帝的意志办事,建立一个符合上帝心意的国家,所以我们是必然要胜利的。这就是他的论证过程。

这个论证的作风一直延续到内战结束以后。我们可以看到洛克vs费尔默辩论的时候,他们辩论的重点是什么?照现在的观点看就有点奇怪了,他们辩论的重点是伊甸园里面亚当和夏娃时代的事情。费尔默的重点就是,上帝制定了家长制,国王应该是家长制的直接继承人,所以亚当有权力统治夏娃,因此国王也就像是家长有权力统治儿女和妻子一样有权统治他的国民。而洛克论证就是完全不同说法的,国王根本不是亚当的继承人,而经过多次篡位,家长的权力不能自动的,,,?阿姨的诺基亚铃声?,,,但是洛克这件事情也是最后一次了,在洛克差不多或略早些时候,霍布斯已经开始对这种神权政治不耐烦了。后来有人说霍布斯遭到的迫害是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其实当时的人敌视他的主要原因就是,他太理性了!因为利维坦的理论中间,不太尊敬亚当和夏娃,不大尊敬旧约和新约里面的东西。他直接了当诉诸人类的理性,说是人为了自己的安全就可以结成缔约、结成条约。这种体系的正确性可以有争议,是不是像克伦威尔一样可以导向专制还是次要问题,关键在于这种做法是不虔诚的。而(保王党和国会党)双方都是虔诚的。保王党是属于国教派的人,国会党都是长老派和独立派的人,他们都是绝对不愿意背叛圣经教导的。你这样纯粹信任人类腐败的理性本身就是大错特错的事情。人类的理性本身是靠不住的,不可能像上帝真言那样靠得住。你用人类理性自己去设计一个政体,这个政体专制也好共和也好民主也好,都是没有关系的,仅仅是(理性)这种设计方法就是大逆不道的。所以大家都在异口同声的迫害他骂他,这才是真正的原因。

洛克搞的那套实际上他在思想方面,我们可以说是不像霍布斯那样激进,他的观点等于是回到那种以《圣经》和旧约为出发点的政治理论。整个英国革命时期,他们可以说是国会党和王党双方都要不断引用《圣经》和神学来辩论他们。

光荣革命以后这种声音渐渐沉寂下去了,主要原因是因为现实政治的问题基本上渐渐消失了,没有打官司的理由,大家就渐渐不引用神学了。但是不引用神学不是说神学的暗流直接就消失了,它通过两种形式还是继续发生作用,在国教会和新教会内部,神学传统还在延续着。在格莱斯顿这种人身上体现的很清楚。格莱斯顿主要是个神学家,他搞起外交的做法跟卡特总统很有相似之处,首先要考虑土耳其人对巴尔干基督教徒的屠杀照《圣经》的理论应该怎样解释?因为每一个人都有不朽的灵魂,像那个犹太人切斯特菲尔德勋爵那样只管国家利益,那绝对是不虔诚的。他虽然是维护大英帝国的利益和殖民利益,但是从基督徒的观点看是不足取的。格莱斯顿作为优秀的神学家他首先要考虑的是,阿富汗村夫也好,保加利亚人也好,他都有一个不朽的灵魂,他们不朽的灵魂不能听任异教徒的残杀。这是一个最根本的问题。所以人权外交的基础实际上也是基督教教义。后来卡特总统的人权外交就非常接近于格莱斯顿这种教义。

另一个更大的潜流就在美国。清教徒在英国没有获得完全的胜利,尽管他们以辉格党的形式把国王打惨了,限制了国王的权利,但他们最终没能把英国变成一个共和国。共和主义的传统流传在国教会的基要派、长老派和辉格党的激进派当中,始终没能占领主流地位。但是在美国,美国一开始就是清教徒建立的国家。加尔文和希伯莱传统在美国的政治生态当中始终处于主流。不用说林肯是神学家、威尔逊是神学家,国际联盟的基本理论就是加尔文宗的神学理论,就是美国的特殊论。威尔逊总统从小就坚信,他作为长老会的教徒——就是说跟长期国会的那些多数派议员属于同一个教派的——从小就坚信,上帝赋予美国特殊的使命。旧欧洲乃至旧世界之所以充满了战争和流血,归根结底就是因为他们不够虔诚,没有遵守上帝之道。按照美国的特殊使命,就是用上帝之道去教育他们,让他们抛弃以国家利益为中心的现实主义的外交,回到集体安全的道路上来。集体安全之所以行得通,就是因为它的行为主体都是受过上帝熏陶的人,他们的道德观念比旧世界的人要高一头,所以才能行得通。

我们如果从现实政治角度来看,那么威尔逊那套国际联盟还是康德主义的东西,什么永久和平的国际联盟啊,完全是书呆子知识分子设计出来的东西,会被现实政治家嘲笑的。这怎么能行得通?人都是有野心的嘛。但是威尔逊的观点和他们不一样,他不是启蒙主义者,他的根本立场是个神学家,他认为人当然是有罪的,但是用律法和加尔文主义传统,可以把人改造成像美国一样道德更高尚的人。这些道德更高尚的人一起搞集体安全是可以搞的,可以实现的。而且这种集体安全比英国人和旧欧洲搞的那种现实政治的势力均衡要高明得多。他这种做法直接导致了国际联盟和联合国的成立。有很多欧洲人比如说基辛格就认为他这种天真的迂腐把欧洲人给害了,本来实力均衡还能够稳定局势,一搞起集体安全来了就出来希特勒这样的人物谁也管不住了。但是照美国的看法就是归根结底还是道德不够高。道德不够高的一个具体体现就是你搞不出一个品德高尚的共和国。品德高尚的共和国相互之间是完全可以搞集体安全不会出现希特勒的,像北大西洋公约组织就是这种理念的体现。既然我们都是高尚的民主共和国,所以我们内部是不可能出现希特勒的。而我们组成一个俱乐部,这个俱乐部内部就可以实行集体安全制度。尽管联合国和国联搞不了集体安全,那是因为他们道德没有我们高尚的缘故。

这一点在现在美国外交中仍然是占有很大的实力。美国外交家像赖斯这种人,始终坚信美国的特殊使命,始终坚信美国的道德高尚,跟其他XX没法相比,跟其他地方旧世界比如说伊拉克的混乱,归根结底要依靠道德高尚的美国人对他们进行救赎。布什总统的十字军战争,你看他的措辞,整个就充满了十七世纪神学政治家的措辞。林肯总统讨伐南方的那些宣言归根结底都是这个,虔诚不虔诚的问题。虔诚不虔诚的问题比宪法不宪法的问题重要,比利益不利益的问题更加重要。从利益角度看,保留奴隶制很可能是有利可图的。但是从基督教徒的良心的角度看,这是亵渎神明的,所以无论如何这一战非打不可。而从国家主权的角度来看,伊拉克也许是不该打的,但是从正邪不两立的角度来看,这场现代十字军战争仍然是非打不可的。所以我们可以看到现在新教共和主义和希伯莱主义的精神现在最大的继承人就是世界上的霸主——美国。也就是凭着美国的力量,它仍然处在世界文明传统的中流砥柱的地位上。

好了我讲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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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阶段

主持人:很漂亮的演讲非常有特色啊,XXXXXXXXXXX(听不清)论文还是非常充实的,从最古老的希伯莱起源一直讲到美国今天的霸权地位,一气呵成。我们还有一些时间可以让大家来一起讨论,下面还有谁有问题赶紧的交给XXX

提问人A:您的这篇文章我觉得也算叹为观止,很大的一个框架来谈这个,很大程度上是现代近现代整个的政治思想的发展。我理解的希伯莱主义有犹太传统的从一定程度上来说还是在基督教正统传统之外的,可能没有希腊那种异教的传统更XX,我不知道您是否熟悉另外一种对这个事情的解释方法,就是完全从基督教内部(的观念史)来看,中世纪唯名论神学的传统和宗教改革、文艺复兴之间的关系。这个传统很大程度上是奥古斯丁,如果不说他是XXX的话,反对这个托马斯阿奎那以后的亚里士多德主义的这种神学,换句话说他们有一种内在强烈的反柏拉图主义的东西,他们认为神学被亚里士多德化了之后,整个世界被划分为一个从神到人到动物...的一个若干等级的序列(存在之链),而人在其中靠自己的力量就可以得到拯救。但是这个说法本身就意味着神未必是全能的,因为从这个角度来说就是一定程度上神欠人的债。只要人做得好就能得救,但是从唯名论的角度来看没有这回事,因为神是全能的,真正全能的神无论人做任何事情都不能改变自己XXX唯名论革命。从这个角度阐释,约翰诺克斯或者奥卡姆,这两个人都是英国人,这种角度很大程度上启发了路德的神学观点,你只能靠信仰得救,你做的任何事功对你的得救一点用处都没有。从这个角度也产生了共和主义的一些东西,尤其是意大利人,为什么这么讲呢,就因为神是全能的,所以人做什么都影响不了自己未来的命运,那么我们关注世界的重点就不关注神了,干脆关注我们自己吧,因为我们做的事情和神做的事情完全没有关系。这种在意大利由XX开始的,因此完全可以用基督教内部的(观念史)对这个问题的阐述方式,并且和宗教改革文艺复兴这些都能符合。因此这种(观念史)的解释和希伯莱主义的启蒙的角度有一些差异,您是怎样看待这两种不同的解读方式?

刘仲敬:神学的重要性和政治的重要性不是成正比的。或者说政治神学的强度和它的神学理论的精微程度也不是成正比的。像路德宗那种观念,它在政治上的积极性就没有加尔文宗那么强烈。伊丽莎白女王更痛恨加尔文宗这是有一定道理的,就是因为后者在政治上显然太活跃太积极的反对君主了。而路德宗反对君主的态度就明显比较消极。有很多神学家在政治上是非常消极的,尽管他们的神学理论可能更好一些。基督教传统本身是很复杂的。你要说哪个传统一定是教内或者教外不一定能够分的清楚。文艺复兴时候的特点是古学复兴,古学既包括希腊罗马的古学,也包括希伯莱的古学,大部分最有造诣的学者都同时兼通这几种古老的语言。所以你也不能绝对的说是哪一方面一定属于希腊派的或是罗马派的,还是希伯莱派的,他肯定是既然到了那个境界了都是同时受到多个方面的影响。但是要说政治上的行动力,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政治行动力是一个和群众基础、政治结构、组织程度关系很大的东西。你有没有自己的政治组织或者是群众组织那是一个至关紧要的事情。

加尔文主义它有一个重大特点就是,它能够无中生有的制造出群众组织。它能够搞出一个流亡者的共同体团体出来,然后在政治上扎下根,扩大势力。一般来说天主教方面的学者无论他们在神学方面有多少造诣,他们一般都是依存于已经存在的权力机构,有很多情况下对政治没有什么影响,就算发挥影响了也没有超出原有的权力框架。路德宗的态度要消极的多,而加尔文宗的态度的确是最积极的。他们自己建立的独立的政治实体是最多最强大的。而且英国和荷兰的革命和他们的关系XXXXXX是及其直接的。而相反,其他的神学家跟南欧的共和国的关系是非常疏远非常间接因果关系也是不大肯定的。像马基雅维利这样重要的人物,他和佛罗伦萨的关系也只能说是若有若无。但是英国的长老派、苏格兰的长老派跟查理国王的人头的关系却是直接而明确的。没有这些加尔文宗教徒的话,查理国王的人头是一定落不了地的,这是可以肯定的。所以这个影响力强度是相差非常之远的。

好像还是提问人A:那个时代的人的思维方式和我们现在世俗化的时代是很不一样的,如果我们很大程度上强调是关于政治方面的考量,对于他们他们可能更优先的是一个神学的世界观上的考量,这种和我们的时代的思维方式更贴近一些,但是未必经常和那个时代的人相一致呢?

刘仲敬:那个时代的人的思维方式也不是完全一致的。像斯宾诺莎这种人显然就是纯粹的学究,他虽然有一定的愿景和理念,他其实也是关心政治的人,只不过由于他自己的身份,作为客卿身份,不可能真正实现他的理想的。等于说他是朱子那样的人,就像一个农夫,洒下种子,多少指望别人去做。但是有些人,特别是加尔文宗的传人,他们根本就是政治宣传家,甚至就是革命家。像洛克这些人是直接参政的人,长期国会那帮人基本上人人都是神学家兼政治家。他们的希伯莱主义是非常粗糙的。直截了当的说就像是文化大革命中的红卫兵引用毛主席一样,现在我需要打倒谁了,然后我反过来翻语录,符合我打倒某某人要求的那些语录我就翻出来,看这里是符合上帝的意思。不符合我这些语录,虽然也写在圣经里面,但是我不看它视而不见。这个目的性是非常直接的。

可以说照中国人的说法这(种)就叫做“六经注我”,换它这叫“圣经注我”的方式。包括弥尔顿本人也是这样,《圣经》里你真要找有利于大卫君主制的观点,说基督徒应该服从君主的观点那一定可以找得到的,使徒保罗就是这么说过的,别人国教会主教早就这么说过,你这种理论圣经化就叫断章取义,他肯定就是断章取义,没错,就是为了现实的政治争斗的,有利于国会和这帮,我就拿出来大谈特谈,有利于君主制的我就假装看不见。虽然明明写在圣经上,我也无法反驳我也不敢反驳圣经,但是我只要不说就行了,我只说我这部分有利的。这就是纯粹现实政治的做法。

如果你要是说神学存在一个学术规范的话,那弥尔顿哈林顿(?)这帮人肯定就是不及格的,不但是不及格的而且还是心术不正的作弊者。但是搞政治就是这样搞法,他这种做法在宣传上有效力,对于识字不多的老百姓,他们所了解的上帝真言就是神学家在讲坛上讲的这些,还有小册子做的给他们散发的这些。如果这个神学家或牧师恰好是我们这个教派的人,那些小册子又恰好是我写的,那么我可以让这些方面的老百姓都相信共和制就是好,上帝要的是共和制,这一点我就达到目的了。圣经上其他方面的记载那就暂时不重要,先把国王的头砍掉以后我们再慢慢讨论。情况就是这样的。

提问人B:我刚才听了刘仲敬老师的讲座真的很震撼,通过你的讲座我好像也更加理解您对时政问题的一些看法。我是否可以认为,在您看来,真正的共和主义一定是以神圣律法为基础的,因为人是不可例外的。

刘仲敬:恩你要是相信加尔文主义的话,那么这一点是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其实加尔文在基督教原理中间有很多部分是涉及政治XX组织的,如果我的理解没错的话,他的意思是,律法没错是必须的,但是仅有律法还是不够的,律法和救恩存在着一个动态的关系,真正的基督徒对两者都是要的,不能说是片面强调律法不负责救恩。当然如果你不是基督徒从世俗主义从历史主义的角度来考虑问题的话,那你只能说希伯莱主义和加尔文主义构建了美国宪政共和的重要一环,但显然还有另外一块,我其实就是特别强调封建自由那一块,来自古老的日耳曼习惯法留下的封建等级制度和封建契约关系。而英国也好荷兰也好,是他们的法治根本,离不开这一块。没有这一块的话肯定没有英国也没有现在的美国。

提问人B:但是他们这个逻辑里面也有一个自相矛盾的地方,就是说人和神是完全不能比的,人的理性是完全不能信任的,那么为什么要信任长老用人的理性对律法进行的解读呢?

刘仲敬:长老的理性其实也不完全可以信任的,加尔文宗的长老就不像是天主教的圣徒那么神圣的,跟平信徒没有身份上的差别,只是学问和品德要稍微渊博那么一点,他们是由平信徒选出由平信徒监督的,这就是它共和主义的一个主要来源。所谓长老监督会么,就是大多数平信徒对少数长老进行监督。平信徒在人数上占大多数,所以长老如果有越轨的行为大多数人应该能发现的。但是大多数人没有经验没有学识,所以长老只处理一般的日常事务,他就可以牵着大多数外行的鼻子走。就好像陪审团里面,如果是专业性质的问题,一般法官一牵鼻子,外行陪审员就跟着走了,但是事关良心的重大问题上,普通人的良心往往能战胜法官的专业判断。加尔文宗长老监督会也就是用这个方法来组织的。

提问人C:刘老师我以前可能看到的不对啊,就觉得基督教文明里面它有存在这种有反应的情节,还有XXXXXX,今天以色列已经建国,犹太人在以色列建国的过程当中,以色列复国主义者遭到犹太教内最保守的(哈瑞比)拉比们的批评,他们之间是有冲突的,他们不赞成在世俗社会建立以色列国家,你能谈谈这方面的问题么?因为你把美国作为一个现代社会的希伯莱主义的继承者,这个我是很震惊的一个事。第二个问题是对于具体的政治家来说,像您刚才所说的威尔逊,他们对于道德的这个高扬和信服的话,站在中国人的角度来看美国的这种外交更多的是一种实用主义,至于他们这种道德的这一面,你为什么会相信他所说的,如果他是为了民主为了共和为了正义,我是不相信他们的,您为何会相信他们这些政治家所说的?

刘仲敬:以色列的情况是另外一回事情,以色列的建国不是犹太保守派的立场,保守派的立场世俗国家根本没有存在的必要,包括以色列国。而建立以色列国的维斯曼这些人实际上都是从世俗的角度上建国的。从英国那买土地建立一个世俗的政权。他们的世俗政权是西方的共和政体,所以里面自然容忍各种宗教信仰,包括犹太教保守派的信仰。但他们建国的理论依据不是保守派犹太教的。但是歪打正着的是,美国和以色列特殊关系中间确实有一部分跟希伯来传统有关系,但这并不在以色列犹太人这一边,也不在美国犹太人这一边,而是在美国的原教旨主义里面,他们认为犹太人返回巴勒斯坦这件事情是写在圣经中的预言中的。所以这件事情本身就证明了圣经的一字一句都是完全正确的,这证明了他们的信仰。而他们的信仰也要求他们支持以色列复国。

可以说这是一个郢书燕说的现象吧,以色列不是一个宗教国家是一个世俗的共和国,但是他们根据《圣经》里的预言按照他们的方法解读,认为这就是圣经预言的证明,所以我们必须保住这个新以色列,当做我们的伙伴来支持。而实际上,美国的以色利人也好,美国的犹太人也好,基本上都是美国民主党支持的,民主党跟以色列世俗政权的关系一向是更密切些的,大部分犹太人的钱和选票都在支持民主党。但是原教旨主义者在美国大多是共和党人,他们的选票是支持共和党的。所以这就出现了一个很奇特的现象,民主党出于现实政治的理由支持以色列,他们跟以色列是老关系老朋友了,于是经常交换金钱和人力。另一方面共和党却出于信仰的缘故无条件的等于是慷慨的国际主义的XX的支持以色列。这种现象只能解释为是宗教对现实政治的一种影响。

站在以色列角度来看,这等于是天上掉下来的一块面包,站在美国原教旨主义的角度这是个无条件的奉献,完全是为了使神喜悦,为了证明我们对神的解读是正确的,虽然实际上我们完全是倒赔的,我们喜欢以色列但以色列不喜欢我们,我们要支持犹太人而犹太人样样都支持民主党跟我们作对,我们等于在支持现实中我们的敌人,但是我们还是要支持,因为信仰比现实政治要重要。所以这等于是一种冤大头的政治,如果你不相信他们的宗教的话,那你就完全会觉得他们冤大头了。如果相信他们的宗教的话,那当然宗教比政治要重要得多,这个当然没问题,冤大头也得当(笑)。

至于赖斯他们的正义,我想美国与其说是在支持民主,不如说是在支持他们的那种美国例外论的信仰。民主这个词有很多种不同的解释,美国在这一点上的解释是相当灵活的。但他们有一个基本的看法就是,美国人的道德最高,美国人的幸福不是偶然的,不是地理位置优越性什么的暂时占了便宜,而确确实实就是因为美国人就是比其他地方的人要好,我们所得到的幸福,之所以得天独厚,这是我们应得的。这是一个普遍具有的观点。而至于我们要帮你,当然可以,首先就是要让你们道德高起来,道德高起来的行动不一定就是要建立一个世俗的共和政体,在有些情况下可能在更多情况下体现于XXX那种半世俗半宗教的传道事业吧,倒不一定是政治性的。但政治上肯定是有偏好的,仅仅因为蒋介石皈依基督教这件事情,对国民党的外交就帮了不少忙,这一点肯定也是存在的。

但是要说美国人真的有推进民主这件事的动机,我觉得是个错误的解读,不如说是他们对自己信仰和自由,照他们自己的标准排出来的来说,真正的信仰和真正的自由是不可分的,这是华盛顿总统说的。既然真正的信仰和真正的自由是不可分的,他们当然对这一点有一定的偏好性,就有一个价值链,比较接近于美国价值观的,它多多少少会更关注更关心更喜欢一些。但是这种喜欢不能仅仅解释为喜欢民主,因为自由和民主,或者说民主和共和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概念。但是在美新署或者说是美国国务院的对外宣传部门很可能说是我们是要宣传民主的,这样做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抵制敌对国家的宣传,比如苏联或者其他敌对势力做不利的反美宣传的时候,美国人很可能会拿出民主这些词抬出来用,但是说这些话的人一般来说都是美国国内的中左派,世俗派的势力,这些人在美国国内政界的势力不算很大,谈不上是有决定意义方面的事。

提问人D: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您之前一直在称赞或者说同时称赞了封建主义遗产和新教共和的遗产,但是从您刚才讲的这些东西里面我们完全没看出这两者之间存在多么大的冲突,那么这两种完全冲突的思想资源是怎么样能够在美国和英国的这种传统当中和谐共存的,这是第一个问题;第二个问题就是我们这些学国际政治的人都知道美国的外交基本上可以用三种传统来解读,一种传统是当然您所说的自由主义的传统,从威尔逊甚至可以推到更早的很多国父啦,还有就是说到也同样的存在现实主义传统,从汉密尔顿开始,当然也包括功利主义的传统,这三者他们是相互交织的,为什么您主要强调自由主义传统这一支,而相对而言认为其他的两者不够重要?

刘仲敬:冲突肯定是要的,最极端的冲突最明显的就表现在英国内战上面,查理国王或者说托利党那一系明显就是把封建自由看的比希伯来共和主义要重要些;克伦威尔那一系尤其是比较极端的第五王国派这些就是只要共和国,绝对不要君主的。在当时的英国应该说不像现在的英国给人留下的印象什么稳健啦喜欢妥协啦,应当是一个相当极端好战的种族,凡事都极端,像把理论推到极端去,共和主义也是极端的,王权也是极端的,麦考莱评价当时英国的托利党的政论家,就说他们“你要是只看他们的文字的话,就会相信他们和土耳其人其实没啥区别的,他们最热爱的政体就是土耳其苏丹那种绝对的君主政体,绝对的东方专制主义政体,国王对所有的国民都可以予取予夺,想怎么搞都随意”,但是实际上他们不是那种人,如果国王真的整到他们头上,就像詹姆斯国王迫害主教那样,这些国教徒和骑士党也会造反的,因为他们毕竟还是英国人,受英国政治习惯熏陶,是忍受不了专制君主的,他们要的是那种封建自由的君主,虽然反对共和国但是绝对不能容忍专制君主。

要说他们最后是怎么妥协的,应该说这是个谜,尽管这个谜所有历史事实都是很清楚的,就发生在复辟王国到光荣革命的那段时间内,任何意见具体的史实都可以考证清楚的,但是你要说为什么他们会辉格党为什么会放弃共和主义的原则,而托利党为什么会放弃极端君主制的原则,要找出绝对解释那是不可能的。比较可信的解释就是,这是现实政治的需要,因为詹姆斯国王采取了导向天主教的政策,把两方面都得罪了,结果两方面团结起来把他赶走,这是一个很具体很现实的政治,甚至说还带一点卑鄙和卖国色彩的行动,他们全体都做了带路党(笑),把本来不是十分愿意来的荷兰侵略者的军队,那不是一支小军队,荷兰人有四万大军,英国全部的国防军海陆军加起来也只有两万多人。这就好像说是中国人从美国请来四百万大军,而且请美国总统来管制中国一样。而且最重要的是,荷兰议会和很多地方还很不愿意来,做了许多说服工作,许给他们很多钱,人家还很不情愿,勉为其难的过来拯救你们。真正发生的过程就是这个样子。你要对这个过程作出什么有说服力的解释,真很难。把事实弄清楚很容易,你要说他们的心态为什么变得这么快,那确实是很难解释的。

至于美国的情况比较例外,因为美国它的封建传统比较少,真正能够维持封建自由的传统是普通法的传统。普通法的传统通过司法审查,一直保留在美国宪法的基础里面。但因为美国没有国王和贵族,所以这些传统不太招人讨厌,美国的新教徒虽然也是新教徒,但并不觉得他们有必要跟普通法为敌,相反他们觉得这是他们值得自豪的东西,是可以保卫他们自由的东西。所以在美国这些东西冲突不明显的原因很简单,就是因为新教共和主义一开始就是占主流地位的,普通法所体现的封建自由只起了一个辅助性的作用,不存在复辟王政或是复辟封建制度的问题,所以冲突就起不来了,这一点倒是比较好解释的。

至于美国外交传统他们的深度是不一样的,现实主义传统是一个客卿的传统,基本上是从德国和欧洲学来的,学习外交的一些学者搞出来的,学者和职业官僚才有这些意见。但是因为美国政治体制的缘故,地方性政治强于中央政治,国会政治强于官僚政治,如果在法国和西班牙这样的大君主国,或者官僚传统深厚的国家,你一个客卿或者学者能发挥很大的影响力。但是在美国这个影响力就微不足道了。一个完全不懂什么外交理论的地方性政治家,像麦卡锡这样的地方性政治家,就凭他清教徒道德的胡说八道的乱搞一阵子,比你学富五车的学者搞出来的影响要大多了。可以说等于是威尔逊主义跟清教主义道德观念政治观念有密切的联系,它的根是扎得很深的,但是现实主义的根是扎得很浅的,他们只在中央一级有势力而已,在各州基本上没有任何人在乎你现实主义还是其他什么主义。而且就算是在中央一级,他们也是一帮很外围的人士,就等于是政治家聘请的专家或顾问,顾问就是问你的时候你就说话,不问你的时候你就不说话,决策权是轮不到你的,这个很简单。所以外交流派虽然有很多,但是真正能够扎根扎得很深的恰恰就只有清教主义这种。可以说违背清教主义传统违背太厉害的,像基辛格和尼克松这种人,是很容易不得善终的,虽然技术因素有很多,但是最根本的依据就是他们跟美国的传统政治习惯不和,会发生排异反应,这才是最重要的因素。不是他们政绩差或是其他别的方面比别人特别坏。

提问人D:刘老师您好,我想请教的问题就是,在您的文章当中,希伯莱主义在国家构建当中达成一种非常重要的XX,如果按照圣经旧约中的记载,它这个士师政治转变为王权政治更多的是一种神权向王权的转化,实际上以色列那种早期XXXX那种政治在我们今天这样一个现代世界当中可能最一个类似的就是伊朗的相对来说类似,那么您所说的他这个清教共和主义的影响,按照它这个不管是英国还是美国,它最后所构建的这个现代国家是一个拒绝神权主义的,比如英国他这种对教会的控制,和教会对政治影响的这种,而美国宪法中规定美国没有确立国教,采用政教分离的政策,那么我想请问您如何来解释这种按照旧约的解释走向神权的政治,不太赞成王权政治也尊重人的自由意志,但是在英美这样的现代国家却是一种去神权的,不像这篇文章说的强调宗教对政治的影响,而更多的表达了政治对宗教精神的排除,而它排除于政治生活之外,宗教更多的是内心的一个志趣,我想请问一下您如何解释这种现象。

刘仲敬:恩,政教分离是一件很微妙的事情,最完善的政教分离理论就是美国国会和美国宪法,但是美国恰好就是西方国家中间宗教性格最强的国家,它跟欧洲比起来就很清楚,欧洲都是世俗人文主义较多的,而美国是虔信宗教的美国,所以我们信赖上帝,只要能祈祷XX,在欧洲就是不可能的事情。而原教旨主义在政治上发挥了许多强烈的影响,在欧洲也是看不到的。

要说现代国家有政教分离现象这是故事的一个方面,如果我们把现代国家的定义放大一点,放大成为不仅包括政治,而且包括社会的共同体这个概念的话,那么你就会发现,现代西方的社会是由教会建立起来的,或者说至少是使用了教会的模板而建立起来的。然后通过去神权化的方式建立起世俗国家。这就好像是你在地上先打了个地基,然后在地基上面盖了个房子一样。你不能应为房子的存在就否认地基的存在,也不能因为上面有树干就否认有树根存在。这很明显,社会是基督教的社会,然后基督教的社会之上,通过去神权化,建立了现在的世俗国家。

在基督教文化圈子之外,如果你仅仅移植世俗国家这个体制,就会发生很多水土不服的现象。如果你从世俗人文主义者的角度来看,那么(17世纪)朴茨茅斯那些清教徒的狂热性质恐怕跟伊朗伊斯兰革命或者塔利班的狂热性质相去无几了。在他们那都是一样的,通奸是犯法的,尽管按照任何世俗法律这都是私人事务,通奸是犯法的、喝醉酒是犯法的、在家里面手淫是犯法的——他们还发明了一种特殊的器具,就是安装了这个器具之后可以有效地防止你继续犯罪,就是说你睡着了也不会手淫(笑)。这种做法可能现在伊朗人都搞不出来了。任何现代人到那去回到朴茨茅斯去恐怕都会觉得这绝对是一个神权政治的国家,而且神权政治是专制。

但有一点我们要分清楚,基于政治的专制和基于社会风俗的专制是两码事。五四青年和中国近代传统对于这两种专制是一直分不清楚的。所谓政治上的专制,如果按照政治专制的角度来看,朴茨茅斯的共和国它不是个专制国家,它的长老不管多么跋扈,掌握的政治权利是非常有限的,监督会和选民也好,它的司法机构独立性是很强的,能够有效地约束长老的滥权行动。但是社会风俗的专制是很强的,社会偏见是很强的,如果你做了不符合清教徒道德观念的事情,那就像《红字》那本小说所描绘的那样,你真是活在地球上人类都不理你就像贱民一样(Homo sacer),即使没有法律制裁你,你都会混不下去,只有灰溜溜的滚出去算数。那你说XXXX像法兰西的路易十四那么专制的国家,尽管在政治上绝对不能说国王一个人的坏话,但是风俗上你可以随便乱来啊,通奸也好跟别人的妻子同居也好,还是你喝酒和吸毒也好,只要你不冒犯了政治上的XX,国王一概不管你,谁都不管,你非常自由啊。

可以想象,从清教徒社会上放逐出来的那些人,如果到路易十四统治下,他会活的非常自在的。那你说哪个国家是真正自由的?我想有很多中国人都会说,路易十四那种统治反而自由一些。但这就是政治自由和社会自由的不同而已。

英美和XX也好清教徒系列的这些文明,他们强的是政治自由,他们保持这世界上最好、维持时间最长的政治自由,但他们的社会是一点也不自由的。不要说当时是这样,就算是现在在世俗化和政教分离行之有效两百多年以后,他们的社会仍然是高度不自由的。如果你比如说,我假定一下,你可以去(美国)受洗,接受加入加尔文教派,或者去加入一个浸信派(浸礼会)教会他们的社区里面,化身为他们的社区一员,那么我想说中国人,就说像我这样出身的准士大夫阶级看来,最大的感觉就是,他妈的我还以为GCD是专制的,闹了半天GCD比他们自由多了。一举一动都要管你,哪一个礼拜天不做礼拜了,就会有穿着黑衣服很严肃的长老来规劝你:同志这样不行吧。(换成在国内)我要是不去开党委会组织的会议的话,一个学期过了也没有哪个人会来找我(笑),我偷偷的在家喝酒了或者是偷了哪个教友的老婆之类的,要说中纪委会来宣布我跟各种女性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话,那我至少得是省委书记那个级别,一般老百姓的话也就是鬼混过去算了。但是(美国这边)不行,你在那边社区里面教友们会对你进行群起而攻之,最后你如果坚持你的错误拒绝去忏悔的话,最后你会走投无路,算了你只有背教了,退出你那个该死的宗教,去做你该死的无神论者算了。

你说这种算是自由还是不自由?它肯定是政治自由的,他选举他自己的总统,自己的长老也是选举产生的,随时可以罢免的。法律是公正的,绝对不会有人冤枉你,你说这叫不叫自由呢?它肯定是政治自由,但是绝对是社会不自由。

和提问人A声音很像的提问人E:非常感谢刘老师的精彩演讲,我想请教一个问题就是说,在您的演讲中我听到一个问题可能就是说,您对于超越精神是要一种反思吧,但就你比如说看加缪他所说的那种西西弗斯的这样一种荒诞,就包括这个,就是说这样一种时代后现代的很多人就如同马尔库塞所说的这种单向度的不断工具化和社会化的一种过程,那么金观涛他的话说的是这样:“一切自由中最重要的是思想的自由,一旦人类失去了思想的兴趣,自由虽然重要,但已经XX了XX的力量,而且这是对自由崇高的追求和个人贪欲无穷满足之间也失去了明确的界限。没有思想,求知作为终极关怀会退化为鸡零狗碎的考据,如同一部不断扩大数据的计算机,找不到方向。一个由越来越细专业构成的没有思想的知识体,和由一个个孤立的只有欲望和实现欲望权力而没有灵魂的人组成的社会在本质上是不够的。当大写的人消失时,高度的理性只有肉体欲望互相投射的幻象,现代是乞灵于人的解放,知识挣脱信仰和道德至上的牢笼,个人从社会有机体独立出来,申诉追求真理和创造的权利,但思想的死亡也是虚无对现代人的胜利,从此一个个必定死亡的个体在孤独的黑暗里发问,生命的意义何在?同类的声音即使震耳欲聋,但也无助于克服死亡的恐惧,这将是人类心灵面对的真正黑暗的时代。”所以我想请教刘老师的是,在世俗时代,这样的一种超越精神如何建构、如何培育?建构和培育的意义又何在?谢谢。

刘仲敬:我想这种情况就如同尼采的“末人”一样,一个纯粹追求欲望和幸福的人,就会变成原子化的个人,他跟所有社团的联系都会变得渐渐淡漠、消失。开始时不觉得,等到所有的人都变成这个样子了,我想任何政治共同体都无法维持。抽象的自由或者权利在一盘散沙社会中只是一句空话,最后不可避免的,散沙社会会恢复到霍布斯时代那种所有人和所有人交战的状态。那么历史就完成了一个循环,文明解体了,恢复到野蛮的状态。如果把这种逻辑推到极致的话,这种状态绝对世俗化推到极致的话,就会造成刚才所说的那种状态,应该是不可避免的。

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讲,现代我们所谓的现代化文明只是一种不稳定的妥协状态,是从高度宗教化社会进行一定程度的世俗化但又没有彻底世俗化,中间存在一个中间状态。也就是说从野蛮到文明,从文明到衰亡的一个中间状态。再往前走就不是更大的文明,而是彻底的衰亡了。恐怕真要把逻辑推到极致就是这样子。如果是按照德国式宿命论的看法,那么一切文明在走过了高峰以后,就注定要像尼采所预言的那种方式走向衰亡。但是如果按照英国式的经验论的方法,即使以前所有文明都是这样完蛋的,以后却不能说是这样,因为可能存在着无数新的因素是你无法预言的。要说宗教会一定衰落显然不一定,就像美国的情况来看,信仰已经经过多少次衰落和多少次复兴了,19世纪末期就出现所谓的第三次信仰复兴,小布什年轻的时候又出现所谓第四次信仰复兴。可见所谓传统的基督教并不像有些比较粗率的人文主义或者科学XX所XX的是必定要衰落的。它在他们以为必定衰落的情况下又会莫名其妙的复兴起来。

同时历史的变数是无穷多的,你也无法确定将来具体会出现什么新的变化。我只能说是如果按照经验主义的方法来看,具有宗教信仰的民族的团结力,远远高于世俗人文主义的民族。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前者多半会战胜后者。这就是宗教存在的一个非宗教的强大理由。朴茨茅斯新教徒如果不是信仰宗教的话,他们在最困难的时候被消灭的可能性是要大得多的。如果物质力量相等的情况下,拥有团结能力比较高的一方这是明显占优,而宗教是促进社区团结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即使不是最重要的力量。我想如果你按照纯粹世俗的达尔文主义的逻辑来推理的话,就是仅仅因为这样一种微小的哪怕是微小的竞争优势,就足以使宗教要么是维持下去要么就是会不断创生。而所谓的文明就是在宗教创生强大和衰弱过程中的一个不断起伏中间存在一个不稳定的状态。它不是一个永远进步的大同社会,而是几起几伏,随时可能衰落随时可能复兴的一种不稳定状态。

主持人:最后一个问题

提问人F:我觉得您前头说到新教对英国所做的解释还是比较详实的,但是时间再拉长,拉长到20世纪,那么随着时间拉长必定走向世俗化的一个时代,所以我觉得您的这个XX有点问题,也就是说,小布什如果不在,整个二十世纪美国总统就他和威尔逊、卡特,威尔逊你说他这个因为清教倾向搞了个老国联,最后美国也没进去过啊,是吧,为什么呢?国会(没通过),您这又说这个美国地方主义啊,国会也XXXX,XXXX,那恰恰是地方这个国会政治让美国没有加入这个清教思想搞的国联,而卡特呢您又说尼克松这种现实主义多半不得善终,现实是卡特他干四年就下去了,而且到现在都觉得他没怎么,风评都不怎么好。尼克松最后是不正常下台的,但是人家连任的时候人家51个州的选举团赢了49州,您又说地方政治这是清教的根在地方政治上,但是恰恰是国会的这种地方政治对清教形成的国联这种东西并不感冒。而且美国这一百年来,卡特加上威尔逊也就十来年,中间都不XX,清教主义又如何解释美国实际的外交政策?

刘仲敬:美国政治跟欧洲不同,特别是欧洲天主教国家,哪怕每个人形式上是天主教徒,但是实际上的行为往往跟世俗人文主义差不多。法国的君主跟摄政王,包括奥尔良公爵那些论行为来说实际上都已经是启蒙思想家,或者是放荡的人文主义者。从形式上他们要去天主教会进行必要的仪式,但这种仪式恐怕就跟中国人去党委会或者拜孔庙差不多,是只有仪式没有精神的。清教徒跟天主教不一样,他们要退教是很容易的,他们的教团都是自己组织起来的,但是留在社团里面却是一件需要牺牲的事情。愿意付出这个牺牲的人很难不是真正的信徒,否则你随时可以走,随时可以不捐钱、不做义务、不礼拜的,也没有人能拦得住你。所以新教徒和天主教徒不一样,很少有伪信徒。美国立国以来真正不信宗教的可以确定的总统,除了杰弗逊和尼克松之外还真的找不出来,就算杰弗逊其实也是自然神论者,其他的总统基本上全都是虔诚的总统。威尔逊主义最主要的体现,众所周知不是卡特而是里根,他在尼克松失败的地方XX了。尼克松和基辛格是美国历史上极少有的异类,很快就恢复了政治的常态。地方性政治确实比中央政治更虔诚些,因为中央政治受外国的影响太大,因为地方性政治是美国民德的自然体现。孤立主义反对美国干预外界的理由跟主张清教主义主张干涉外界的理由其实是完全相同的,就是因为美国高人一等,所以不应该让肮脏的外界把我们污秽了,所以那些人本来就是你教化不了的,所以犯不着利用美国的财力和兵力去浪费在他们身上。尽管他们政策相反,但是精神是非常一致的。反对威尔逊那些共和党人特别是中西部的孤立主义共和党人,恰好是接近原教旨主义最深的一批,在他们看来威尔逊这样的进步主义者已经有太深的自由主义痕迹了。尽管威尔逊自己觉得自己还是非常虔诚的长老派信徒。在英国圣公会的眼里,威尔逊已经很虔诚了,但是在美国乡巴佬清教徒眼里面,威尔逊已经太不虔诚了。如果按照虔诚的顺序来判断的话,那肯定是美国圣经地带的乡巴佬最虔诚的,美国总统已经是不太虔诚的,英国圣公会是相当世俗的,而欧洲人差不多是很接近人文主义者了,甚至是接近于无神论者了。如果按照虔诚来排列的话就是这样。宗教没有一个从兴起到衰落的一个固定时间表,不会是说世俗化一开启就直线向前走,实际上恰好相反,世俗化和宗教复兴是波浪式的一起一伏的,世俗化过一段时间,然后宗教复兴浪头又重新起来,然后又有世俗化,然后再有复兴……从现在看,不存在马克思或者说穆勒说私有制那种固定的历史发展趋势,宗教一定会上升或一定会下降,就拿美国来说的话,宗教复兴已经来过四次了,就世俗化运动也不知来过多少次了,但是你要说哪一方面注定能占上风,圣经XX是一定要失败的?达尔文进化论一定会胜利?或者说恰好相反,美国就是基督教国家,世俗主义被驱逐出境?现在是言之过早的,应该说一切都有可能吧,没有什么固定的趋势可言。

主持人:再让我利用这最后,问下这个,你刚才讲这个希伯莱主义和新教这个,但是对于完全异质的像我们中华文明这种完全不具有这样一种的,我们怎样才能再造共和?能不能稍微?

刘仲敬:这是很难的事情,我觉得中国人会采取的办法是最简单的办法,就像是儒家对汉武帝采取的办法,本来按照春秋时代儒家的做法,应该实行周政的,就是说名义上的周天子,实行一种类似君主立宪的统治。而各诸侯各自为政。但这种体制他们恢复不了,那么他们就让皇帝假装相信儒家,这叫来一个以经XXXX,就是说骨子里面还是秦政的郡县制帝国吏治国家,但是外表上看这些人都受过儒学的教育,就说儒学复兴了,我觉得中国人最可能采取的做法就是最省劲儿的做法,尽管骨子里面一切依旧,但是外表上我们说我们已经是共和主义了,然后重新解释一下共和主义,证明一下我们现在就已经是共和主义了。这种办法非常简单,只需要用笔杆子就可以做到,不用付出任何具体的代价。当然这样解决不了任何问题,但是我觉得根据中国人的政治德性来看,这是最有可能发生的事情(大家笑)。

主持人:非常谢谢刘老师,这场研讨结束,谢谢,谢谢。

(掌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