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一位“三自”青年牧师的访谈



11/03/2016

杨凤岗

2016年10月31日

金秋十月,普度大学中国宗教与社会研究中心主任杨凤岗教授采访了一位来访的“三自”属下的青年牧师。访谈中这位牧师介绍了当地教会的发展情况,也表达了一位体制内牧师对当下中国热点政教议题的看法。这对理解急剧变化的中国政教格局,促进不同教会间沟通,具有相当意义。我们整理了本次访谈要点,以飨读者。

请介绍一下你们那里三自教会的发展近况吧?

据我所了解,现在是处于比较复兴的状态中。我们当地“两会”下面现在有若干个教堂和大聚会点。按照管理体制,他们是直接在两会的管理之下。此外,还有很多的教会和聚会点,也是在两会间接的领导和指导之下,但在讲道和经费方面相对独立。在整个地区,总共有100多所已经合法登记的教堂和聚会点。官方正式的统计数字是信徒大约有六七万人。与此相比,其他宗教的场所不多。

你最近的工作重心在什么地方?

最近我们在建造一个聚会点,位于郊区靠近大学城和高新园区的地方,那里有很多高校刚刚毕业的年轻人。长期以来那个地方缺乏牧养,面临很多异端邪教的挑战。比如近年来从韩国进来的异端邪教,他们很注重年轻人的工作。所以我有感动在那里建造一个聚会点。这个点我们打算按照新一点的模式来运作。此次访美也是带着这样一个目的,看看美国教会是如何运作的。

你此行对美国教会有哪些观感?

有三个方面的启发。首先,在美国无论是华人教会还是美国人本土的教会,我发现气氛都比较明亮、轻松、活泼。大陆的教会还是比较正式一些,比较呆板。从外在观感上,美国的教会已经非常活跃了。

其次,美国教会在现代音乐和传媒技术上有突破性应用,在建筑风格方面已经和当地社会融为一体了。美国教会正在适应美国社会的现代发展。而大陆很多教会还停留在模仿哥特式建筑上,教堂风格在一个地方的建筑群中显得比较突兀。我个人认为,基督教中国化其实是基督教现代化和本地化。中国社会正在朝现代化发展,那么教会的建筑是否还有模仿哥特式的必要?

第三个方面,美国教会特别注重培养兄弟姐妹间的关系,而大陆教会主要注重讲道。现在是信息化网络化的时代,大家可以随时在网络上观看许多优秀牧者的讲道视频。但是要寻找精神家园,这不是虚拟网络能解决的问题。美国教会很注重关系建造和小组培养,把整个教会营造得像一个大家庭。

关于基督教中国化,何必由政府主导和推行?

首先,这涉及到历史上政教关系的类型。美国是一个纯粹意义上的政教分离的国家,但教会历史上不是只有政教分离这一种模式。公元313年基督教合法化以后,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是政府主导教会的。比方说尼西亚大公会议就是由罗马帝国君士坦丁大帝主导下召开的。基督教本地化和现代化也包含着正确地处理和政府之间的关系。我们对待政府的态度,是根据圣经上说的,顺服在上掌权者。丁光训主教也曾说,政府给了我们这样一个合法的空间,一个可以公开信仰、崇拜自由的空间,我们没有理由因为对抗而去放弃它。从中国历史上说,一直是政主教从。我们要立足中国现实,先巩固基督徒在中国合法崇拜、合法信仰的自由空间,尽量消除政府对我们的误会。

政府主导中国化,首要是任何宗教,不能对国家安全、国家主权、社会正常状态造成冲击。另一方面,习近平在今年的宗教工作会议上提到,宗教中国化的主体是宗教团体,政府在这件事上不是要越俎代庖。孙春兰在后来一次讲话中也要求,宗教中国化不能搞运动,不能瞎折腾,要绵绵为力,久久为功;不能由政府挂帅,要鼓励宗教团体自身来进行建设。实际上,政府也在探索如何与教会相处。它公开宣告不干涉教会内部事务,只管理涉及公共利益的事务。而且政府目前强调法制化管理,依法办事,于法有据。现在已经很少听到过去的鸦片论了。当前的新观点是,宗教也是建设社会的积极力量;即使到了共产主义社会,宗教仍然可能存在,宗教消亡的日期远比想象的要长。

我认为,基督教中国化意味着我们应当以道成肉身的精神,先进入到中国社会,与本地文化相结合,与本地社会能够产生良性的互动与对话。在一个政府主导的社会当中,我们应该积极寻求在信仰原则不变的情况下,与政府开展一个良性的互动,取得政府的接纳和认可,然后在这里更好的传福音。这符合圣经的教导。圣经上说,要尊重在上掌权者,为着主的缘故,要顺服人的一切制度。只要这个制度没有干扰我们传福音,建立教会,没有干预我们合理的信仰自由,我们乐得顺服应该顺服的制度。

还有一个问题,现在一些家庭教会同工提出中国福音化,中国基督化。其实这是每一个基督徒心中的愿望,我们“三自”中的大多数牧师也是这样想的。但能否把中国福音化、中国基督化等同于中国西方化?或者说,基督教就代表着所谓的西方的价值观念?这恰恰是中国政府目前所防范的。

现在的情况是,家庭教会愿意在政府登记,但不愿意加入“三自”呀?

我认为“三自”教会和家庭教会的主要分歧不是神学上的,而是历史因素和对政教关系的认识。“三自”教会不属任何宗派。但如果一定要划派别,“三自”应该和大多数家庭教会一样,属于福音派,在信仰上有改革宗倾向,但不反对灵恩。“三自”不是自由派,我们相信唯靠耶稣基督才能得到拯救。把“三自”归入自由派、家庭教会划入福音派的二分法是不对的。

至于历史纷争,日光之下并无新鲜事。例如,基督教历史上曾出现过圣公会和清教徒之间的对立。今天圣公会和清教徒建立起来的改革宗、长老会是在和解的。圣公会仍然是英国国教,但允许自由教会的存在。英国圣公会大主教访华时曾说,圣公会当年从罗马天主教分离出来也是一种“三自”运动。但现在普世教会没有一个宗派敢说圣公会是异端,或者是不信派。有趣的是,最早在中国进行“三自”爱国运动的大多数是圣公会背景的牧师,而很多家庭教会同工很强调清教主义。

至于家庭教会希望在“三自”团体以外登记,在人情上我们觉得别扭,但从信仰的角度我们愿意放下和谦卑。

你对最近的宗教事务条例修正案有什么看法?

最近公布的宗教事务条例修正案当中,我认为给家庭教会开了一个小天窗。2005年实施的宗教事务条例明确规定,登记宗教活动场所,必须由宗教团体提出。家庭教会不是政府承认的宗教团体,他们没有提出登记的资格。新条例的第35条提出, “信教公民有进行经常性集体宗教活动需要,尚不具备条件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的,由信教公民代表向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提出申请,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征求所在地宗教团体和乡级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意见后,可以为其指定临时活动地点” 。旧条例规定由“三自”提出和决定,而修正案规定,设置临时活动点,由信教公民向宗教局提出,宗教局只是向“三自”征求其意见。政府如果认为应该登记,即使“三自”持不赞成的意见,那么就仍然可以建立临时活动聚会点。这样,主动权不在“三自”。

第23条规定,“宗教场所符合法人条件的,经宗教团体同意,报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核同意以后,可以办理法人登记”。我们应当看到这一条的进步性。根据旧条例,“三自”的教会都没有法人资格。修正案已经往前推进一步。不能指望一步到位、承认所有宗教组织的法人资格。

对基督教在中国的未来发展你有什么看法?

大家共同承认的是,基督教发展迅速。但发展当中也包含着忧虑。比如,公安部公布的十几个邪教当中,大部分都是打着基督教的旗号。此外,根据我的观察,在很多地区,社会大众对基督教的观感不是往好的方面发展。教会一些传福音的方式不被大众认可。一提到基督教,甚至说我们是高级传销。这需要我们提高信徒素质的,在各自的家庭生活当中作美好的见证。另外,我们有可能失去第二代或者第三代。很多基督徒家庭的年轻人,对老一代的信仰模式、崇拜方式提出了很严重的挑战,但在教会中得不到合理解决。所以我们应该很冷静,不断地促进与社会、与年轻人的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