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慎庆 崔琪
关键词: 中国 政教关系 信仰自由 社会
本场讲座陈慎庆教授主要以概论性的方式向大家介绍了在近20年内,社会科学领域的学者发表的5种关于中国政教关系的论著,并从社会学的视角讨论其中的代表性著作,解释其所采用的理论模型,以及评论它们的贡献和局限。这些理论包括杨美惠(Mayfair Yang )的世俗化理论、赵文词(Richard Madsen)的操控与抵抗理论、宗树人(David Palmer)的生态理论、杨凤岗的宗教经济学和范笔德(Peter van der Veer)的体制理论。结论部分检讨目前的研究成果和不足,进而提出一个中国政教关系的研究议程。
操控与抵抗的模型(control and resistance)
陈慎庆教授首先介绍了美国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分校社会学系主任赵文词(Richard Madsen) 教授及其在1998年出版于加利福尼亚大学出版社的《China’s Catholics: Tragedy and Hope in an Emerging Civil Society》一书。陈教授请大家留意,赵文词在1998年出版此书的田野调查为上世纪80年代的中国北方地区的天主教,从1998年到现在,中国社会和天主教历经变迁,已与彼时存在很大不同。但是,通过还原此书的部分章节,依然有必要重点分析赵文词笔下的中国天主教及政教关系。
陈教授接着向大家展示了赵文词的主要分析框架为“两个层级制度的冲突”(Conflict of the two hierarchies)。简单来说,中国政府是一个层级,天主教/梵蒂冈是另一个层级,二者都具有极高的权威性。因而赵文词将其视作两个权威的冲突,无法互相容纳,他也就从这一角度来分析中国的政教关系。本书运用众多篇幅来介绍公开教会(The Open Church)和地下教会(The Underground Church),以及政府如何控制教会,地下教会如何抵抗政府。
在评论部分,陈教授指出赵文词对于中国政教关系的认知基本是控制与抵抗(control and resistance)模式,他的观点可以从“权力的关系”来理解天主教与中国政府的关系。本书描绘的是处于改革开放初期的中国天主教,彼时教会依然受到文革冲击等前期影响,表现十分“内向”。所以此书呈现出的政教关系充满了对抗—政府的控制和天主教会的抵抗无处不在。那么,现在是否发生了改变?是否存在“适应”的关系—天主教适应中国政府而不采取对抗立场?是否存在部分天主教徒采取协商,或者说讨价还价而不是对抗立场?即使对抗,是否存在激烈对抗与柔性对抗之分?现在来看,政教关系不止一种模式,可能存在其他可能性。
世俗化理论(secularization theory)
在世俗化理论的介绍中,陈教授主要介绍了该理论的代表人物——美国加州大学圣塔芭芭拉分校东亚语言与文化系及宗教学系教授杨美惠(Mayfair Yang)及其在2008年主编出版的《Chinese Religiosities: Afflictions of Modernity and State Formation》一书。陈教授强调本书在当代中国宗教研究中具有重要地位,可以视作国家与宗教关系研究的典范之作。
杨美惠(Mayfair Yang)
1.现代性与世俗化(Modernity and Secularization)
杨美惠在书中写到,“现代化是指物质和社会的改变;现代性则强调那些加速改变的新知识和论述,促成上述的改变。”而世俗化的过程可以理解为“传统宗教取态、仪式和体制对社会生活失去能力,在现代的城市、工业和商业社会中不再被视为有生命力。”总体来看,她从发展的视角来看待宗教与中国政府的关系:本书关注的中国宗教时期为19世纪-20世纪初,中国在学习西方现代化的过程中,将西方的世俗化、反对宗教的思想一并纳入进来。进一步来说,在现代化改革进程中,一个积贫积弱的国家要建设成为现代化国家,必然倚靠工业、商业、城市等因素,阻碍上述因素发展的其他因素都必须要去除,其中包括宗教因素。所以从民国开始,国民党就着手改造宗教,小心翼翼地处理国家与宗教关系,驱使宗教退回私人领域或宗教专职团体中活动。
2.现代国家的形成(Formation of the modern state)
杨美惠另外一个观点就是将宗教置于现代国家的形成过程中来看待。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国家建立”是如此重要,中国政府已经开始控制宗教,把其放置于国家形成的过程中。在“国家形成”的进程中,个人权利、价值可以被完全漠视,任何事情都可以牺牲,种种举措均服务于国家的强大目的。“在中国,他们小心翼翼地倡导世俗化的论题,也有时是在国家建设的复杂过程中强加推行的,使到现代国家得以成长和扩张。”
3.由上而下的世俗化(Top-down secularization)
杨美惠认为中国的“世俗化”进程表现为由上而下的世俗化,与西方呈现出一定差异。西方社会的“宗教世俗化”概念主要指在资本主义经济发展较好的地区,宗教(教会)影响力趋于下降。尤其在欧洲,相比于9-15世纪的巨大影响力,教会在16世纪以来影响力逐渐减弱,因此西方社会学家使“Secularization”这个词语来指称这一过程。但是“中国世俗化不同于西方的经验,在于它由国家及其受高等教育的精英所推动,是从上而下的过程。它同时是全国性和中央性的过程,剥除地方社群和他们的神祇的身份和自主性。”同时,杨美惠指出,“迷信”这个词语与基督新教有关,“基督新教借用西方科学和进步的思想,引进‘宗教’和‘迷信’的类型,制造了一个新的‘文明’定义。它与旧日的儒家所推崇的教化和培育圣人的想法疏远。同时,这些类型是在社会生活持续地去除魅幻的必要工具。”简言之,当代中国人将“宗教”视为“迷信”是“Top-down secularization”的结果。
4.马克思的世俗化理论(Marxist theory of secularization)
1949年中国共产党取得政权以后,对宗教采取的政策与国民党时期并无太大差异,可以说是一脉相承的基础上融入了马克思主义无神论。透过马克思主义这种历史发展观,我们也可以看到其背后的世俗化内涵。“由于马克思的阶级理论认为宗教是 ‘真正苦难的表达和对真正苦难的抗议‘,也是统治阶级的支配工具;它假设了阶级斗争和革命胜利之后,人们自然不再需要宗教。”共产党的相关宗教政策就是充分借鉴了马克思主义无神论及世俗化理论,这些政策在发挥作用时就会影响中国社会内部人与人之间的互动、政府与宗教团体的互动。
对于杨美惠的世俗化理论,陈慎庆教授点评道:从杨美惠的视角看,现代化的另一面便是世俗化。今天的政教关系是国民政府时期为了国家建设而推行现代化计划所造成的结果,共产党政权建立政权后继承了这种方式。当前许多学者反对这一理论,认为这一理论并不能整体地解释中国政教关系的状况,尤其是改革开放之后中国民间宗教的复兴,显然世俗化理论无法给予合理解释。
宗教经济学(religious economy)
这一理论的主要代表人物为美国普度大学社会学系教授杨凤岗。陈慎庆教授指出杨凤岗的“三色市场”理论论文已添至2012年牛津大学出版社出版的《Religion in China: Survival and Revival under Communist Rule》一书。
杨凤岗(Fenggang Yang)
陈教授首先向我们介绍了杨凤岗在本书开篇所提出的三个研究问题(Research questions):1. 国家的控制能够增加或减少多少宗教?2. 为什么消灭宗教的措施失败了?3. 假如规管宗教无助于减少宗教参与,那么原因是什么?会有什么结果?
进而杨凤岗提出他的三个定义:红色宗教市场包括所有合法(官方许可)的宗教团体、信徒和宗教活动;黑色宗教市场包括所有非法(官方禁止)的宗教团体、信徒和宗教活动;灰色宗教市场包括所有在法律地位上模糊的宗教或灵性团体、修炼者和宗教活动。
在其三个定义基础上,杨凤岗指出为何国家的规管失效?他用自己的命题(Proposition)予以解释:
1.宗教团体的数目和营运被限制至某个程度,黑色宗教市场会出现,尽管个人要付出高昂的成本。(To the extent that religious organizations are restricted in number and in operation, a black market of religion will emerge in spite of high costs to individuals.)
2.红色宗教市场被限制和黑色宗教市场被打压至某个程度,灰色宗教市场会出现。(To the extent that a red market of religion is restricted and a black market of religion is suppressed, a gray market of religion will emerge.)
3.在规管宗教方面限制和打压的力度愈大,灰色宗教市场必然变得愈大。(The more restrictive and suppressive the regulation, the larger the gray market of religion necessarily becomes.)
有关分析显示三色市场的界线不是清楚划分,而是经常变动的。当规管加强至把以前的灰色市场也变成非法,两种结果无可避免会出现:(1)黑色市场会扩大。(2)灰色市场的宗教活动会消失。三重市场理论指出市场力量在发挥作用,而宗教群体和信徒的反应不一定是规管者所想见到的发展方向。
关于杨凤岗的三色市场理论,陈慎庆教授予以点评:什么是市场力量?什么是理性行为?宗教经济学假设了经济理性可以用于解释宗教行为:因为人都采用经济理性方式来选择宗教生活,因此市场力量发挥作用。但是“宗教人”未必如此,例如,殉道人的行为该如何运用“market force”予以解释?理性行为其实是由文化所界定的,在宗教团体中,理性行为是由宗教文化中的价值所界定的。违反宗教价值,便是不理性的行为。
生态进路(ecological approach)/生态理论(ecological theory)
关于这一理论,陈教授首先表明以高万桑(Vincent Goossaert)和宗树人(David Palmer)为代表的学派与中国大陆学者所提倡的“宗教生态论”(Religious Ecology)并不相同。在2011年,二人合著在芝加哥大学出版社出版了《The Religious Question in Modern China》一书,这本书在陈教授看来十分重要,值得大家关注。
高万桑(Vincent Goossaert )
宗树人(David Palmer ).
1.宗教问题(The Religious Question)
高万桑与宗树人在本书中提出的中国宗教问题为“回看20世纪,我们看到这个时期中国社会的宗教产品存在巨大差异。在20世纪以前,虽然中国宗教也有差异性,但当时有一个秩序的重心:一个宗教政治性的国家(religion-political state)。在帝制政权的覆亡和1919年反传统的五四运动拒绝了这个秩序中心。結果是出现一个去中心的宗教宇宙,向各个方向离心地爆发开去。因为传统中国的宇宙和社会是由宗教建构而成的,结果是出现一个去中心的社会,一个去中心的中国:一个在中心的帝国(Middle Kingdom)失去它的中心。因此,宗教问题在于:中国的世界会否再次出现一个灵性的重心?(will there ever be, once again, a spiritual center of gravity for the Chinese world?)
2.中国社会是一个生态系统(Chinese Society as a ecological System)
高万桑与宗树人将中国社会视为一个生态系统,宗教是这个系统中的一个元素且与其他元素存在互动,分析宗教必须与这些元素相结合。这一理论的建构是基于人类学的观点,把宗教看作“整体的社会现象”(total social phenomenon),将其置于经济、政治生活中去分析,因为所有宗教可以透过经济、政治结构来表达。
3.生态系统中的元素(Elements in the ecological system)
在高万桑与宗树人看来,生态系统中的元素主要包括六个方面:现代化的规范性意识形态和论述,推动某种世界观和倡议某种社会变化的特定方向;国家扩张、政策、运动和革命,试图以政治手段实践某种意识形态;由于新科技的发展,使得理性和工业模式的大规模经济生产成为可能;由经济和人口改变造成的社会关系的转变;由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秩序重组所促成的新个人主体性的风格;新产品的风格,并散布于艺术、文学、宗教和其他文化领域,表达上述主体性、世界观和科技的可能性。
4.批评宗教生态论(Comment on “Religious Ecology”)
他们认为中国大陆学者提出的宗教生态论采取的是一种整全观(a holistic view)来讨论社会中所有宗教性形式,这种宗教生态论关注的主要是宗教系统内部各元素之间的互动而忽视与宗教外部因素的联系。对此,他们并不认可:“虽然我们在谈论宗教景观时也用生态作为隐喻,我们并没有谈到一个自主性的宗教生态系统。反之,我们把宗教修持、网络和体制视为一个广泛和开放的‘社会生态’的一部分,在其中宗教元素是恒常地与其他元素相关,而且宗教场域的成分和界线经常在竞逐之中。”
关于生态进路(Ecological Approach)/生态理论(ecological theory),陈慎庆教授犀利指出生态进路基本上是一种系统论的变调,强调宗教是生态系统中的一部分,与其他部分互动会带来均衡或造成失衡。两位研究者并没有交待清楚他们的理论哪些是基本变项、各种变项的关系,以及这些变项如何操作。例如,在当代中国社会这个生态系统中,怎样的政教关系可以称为均衡或失衡状态?应如何量度?
体制理论(institutional theory)
陈慎庆教授主要介绍了范笔德(Peter van der Veer )教授及其新近出版的著作《The Modern Spirit of Asia: The Spiritual and the Secular in China and India》。这本书重点关注了“世俗主义的观念”(The Concept of Secularism),“世俗主义作为意识形态为人们提供一个促成宗教衰落的目的,和作为一种自我实现的预言。”
范笔德 (Peter van der Veer)
简单来看,世俗主义可以从三个方面来理解:首先,世俗主义指政教关系的分离;其次,它指宗教在社会中被边缘化;最后,它指宗教作为一种知识的来源它变得不相干。至于世俗主义在中国的发展,可以说中国的世俗主义以科学主义和理性主义的形式出现。在书中,范笔德借用了清朝“毁庙办学”改革运动口号来予以说明。当世俗主义作为一种体制在中国生根发芽后,“这些看法被各方知识分子认同,包括国民党人和共产党人,以及许多主张改革的宗教思想家。”
关于体制理论的进一步发展,陈教授重点介绍了足羽与志子(Yoshiko Ashiwa)教授和汪大卫(David L. Wank)教授,斯坦福大学出版社在2009年出版了他们的合著《Making Religion, Making the State:The Politics of Religion in Modern China》。在体制理论的基础上,他们提出了“宗教体制化”(institutionalization of religion),旨在批评两种流行的研究中国的国家与宗教关系:对抗和冲突的二元框架;把国家和宗教冲突置于国家现代霸权中论述对民族、科学和发展的脉络的二元框架。
足羽与志子(Yoshiko Ashiwa)
汪大卫(David L. Wank)
根据足羽与志子和汪大卫的解释,体制理论的关键概念是“体制”(institutions)和“体制化”(institutialization)。体制(institutions)是指“一些规则能够构成社群,塑造个体理解自己和他人的关系,以及为有目的的行动提供基础”(rules that constitute community, shaping how individuals see themselves in relation to others and providing a foundation for purposive action),而体制化是指“各种处境需要适应体制的过程”(the process by which situations adapt to institutions)。他们认为体制理论更能解释中国社会的真实政治处境,因为该理论包含政教互动过程中的竞争、适应、合作或冲突等各种可能性,在宗教体制化的过程中,政府和宗教团体互相影响。
陈慎庆教授认为范笔德所言说的中国的国家体制及其与中国社会的宗教关系,主要受到欧美国家的世俗主义影响。在这种观念影响下,宗教被边缘化。但是在漫长的中国历史中,中国传统文化是否也影响到国家体制和国人的想法,进而影响到当下的政教关系?例如中国社会有所谓“会、道、门”的想法,这是否对中国的宗教政策产生重要影响?诸如此类问题都值得我们进一步探讨。
中国政教关系的研究议程
在讲座最后,陈慎庆教授提出一个中国政教关系的研究议程,首先是欧大年教授提出的“历文实”的方法(历史、文献和实地调查的综合方法);其次要具备研究本土化的意识,比如在压迫-抵抗之外,政教关系会加更复杂,比如“周旋”就是一种宗教应对政府的态度和策略之一;另外,比较研究的视角也很重要:中国内部的比较,中国与其他国家的比较,尤其中国与前苏联、越南和古巴这些体制相似的国家的比较;最后,陈教授提到科学研究中的人文关怀也是中国学者所应具备的。社会学早期三大家,涂尔干比较重视实证,马克斯·韦伯更具备人文关怀,马克思研究倾向上更注重“解放”。关于“解放”,可能学界专家更欠缺一些。
问答环节
问:如何理解当下中国的政教关系?是否当前的政教关系理解存在局限性?我们在理解政教关系时是否可以把“教化”这一概念融入其中?
答:我觉得你的问题非常具有启发性。因为社会学家的研究重点基本就是个人、组织、群体、社会、国家等,组织是一个很重要的研究切入点。我们可以考虑一下,组织与体制并不相同,体制可以包括话语和教化,有些体制是抓组织,有些体制是做话语。例如宗教体制化,从不同体制的部分把宗教引导到国家体制中,去帮助国家达到自身的目的。怎么理解“体制”是关键。
问:中国历史传统是“政主教从”的状态,陈教授怎么看待?
答:从历史来看,我觉得是这样。在中国历史上,尊儒是正统,宗教要追随儒家的传统,“政主教从”的观点我是认同的,评价好不好那是另一回事。
问:关于政教分离,目前来看宗教组织与政府并不希望政教分离,宗教组织希望能够帮助政府,政府能够容忍他们,维持一种良好的政教关系,“政主教从”似乎是政府乐意看到的一种模式。
答:在现在的情况下确实如此,因为宗教组织需要依靠政府的资源去发展宗教,它离开政府很难拿到资源,而且政府的规管会影响到它的生存。但是我们进一步考虑,如果中国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宗教组织可以自获资源后,它并不一定需要政府,也不希望政府来管理它们。这主要看社会发展过程中二者处于什么样的关系。
问:刘澎老师一直在推动宗教立法,您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答:我有关注刘澎老师的相关文章,但是我对法律没有多少研究。我反而比较关切在中国社会中法律怎么被应用,政府怎么应用法律。我觉得大陆与香港有很大不同:香港基本继承了英国的传统,三权分立,政府不能干预司法系统,所以,法律可以保护公民宗教信仰的自由。
转自田野拾遗微信
中国政教关系研究20年:社会学进路的五个倾向
2/13/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