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风
关键词: 基督教 美国 政教关系
事实是顽固的,历史呢?
独立战争前,约翰•亚当斯是位律师。1770年发生了“波士顿大屠杀”,因着一名暴徒的挑衅,英军士兵开火,结果造成五名民众死亡,六人受伤的惨剧。这批军人被告上法庭,殖民地群情激愤,大有不拿士兵赏命不罢休的趋势。亚当斯在了解案情之后,勇敢地替这批军人辩护。因为他的努力,大多数被告被判无罪开释。
在法庭上亚当斯说了一句令人难忘的名言:“事实是顽固的,无论是否符合我们的期望,我们的意愿,或是我们的激情,没有人可以改变事实和证据。”
虽然有压力,忠于事实或许还比较容易,但忠于历史却是困难的。你可以对事实有看法,可是你不能改变它。历史却更像是座大森林,画家可以选取几株树来作画,但那幅画并不一定能代表森林的实貌。基督教在美国历史上的影响就是这样。我们听到、读到各种的说法,让人们不知道哪个说法是林,哪个说法是树,甚或哪个是超现实的绘画!
殖民初期的清教徒
第一批来到北美洲的英国移民是1607年在切萨皮克湾登陆的商人(后来的维吉尼亚州的詹姆斯镇)。人们所熟悉的移民是1620年来到新西兰(普利茅斯湾)的清教徒。在上岸之前,他们在威廉•布莱德福的领导下于1620年11月11日(Julian日历)签定了一份《五月花号公约》。
这份社会契约是人类历史上的首次,声明政府是经过由被管理者的同意而成立的:他们是在上帝的名下作为英国的臣民。这个公民政治体是为众人的福祉设立,将根据实际需要,订立公正的法律规章,并且全体遵行。这个政府是由多数(成年男)人的投票表决做决定,没有其它权威。签字的是41位男性乘客。
清教徒是站在政治上的主导地位。以新西兰为例,如果一位男性不是公理会教会的会员,你不但不能担任公职,连投票权都没有。在一个同质社会,这是很能了解的。可是,到了移民的第二代、第三代以后,他们逐渐失去信仰。州政府只好修改条文,许多“挂名”的会友因着“世袭”保持了投票权。到了19世纪,爱德华兹就因为批评这种虚假,被迫解除牧师职位。
在宗教上,这批人虽然是为了逃避宗教迫害来到美洲大陆,但并不表示他们就会尊重他人的宗教自由。拿北美殖民地13个州来说,虽然各州都是以新教为主,但是各州教派不同,彼此压迫的例子层出不穷,只有宾夕法尼亚州例外。
以新西兰的麻州为例,它是公理会的地盘,其它教会的会友没有投票权。他们大肆逼迫贵格会,有四次贵格会友因为信仰而被处死。这说明了,人们的信仰再虔诚也免不了“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盲点,有些人甚至越虔诚对异己的迫害越大。发生在17世纪末的“塞勒姆女巫案“又是另一个显著的例子。种种事件刺激了后来宪法上对“宗教自由”的保护。
在对待“邻舍”上,有些清教徒热心地把福音传给原住民(北美印第安人),保护他们的权益。但是有更多人用武力的方式侵占原住民的土地,谋杀原住民。况且,他们常常是藉着宗教信仰的名义在掠夺、杀戮。
清教徒罗杰•威廉斯对此就曾提出过严厉的指责。他正义的声音,以及他对“政教分离”理念的贡献,虽然在当时不被重视,但他那个先知性的声音最终得到胜利。
独立战争前后
美国独立(1776)正好是北美殖民地的第150年,美国刚刚经历过第一次大觉醒(1730-1755)。这也是美国第一次的福音运动。
在新大陆殖民地的十三个州当中,东北部的新英格兰区(包括马萨诸塞州、康涅狄格州、新罕布什尔州、罗德岛州)主要是公理会的势力。纽约州主要是荷兰改革宗。新泽西州有荷兰改革宗、路德宗、贵格会和长老会。马里兰州是长老会和天主教。宾夕法尼亚州比较复杂,几乎各教派都有,因为主要教派贵格会比较能够容忍其它派别。德拉瓦州有荷兰改革宗、长老会、路德会、安立甘宗(圣公会)。弗吉尼亚州与北卡罗来纳州是长老会和安立甘宗。南卡罗来纳州是安立甘宗和雨格诺教派(法国新教徒)。乔治亚州是安立甘宗和摩拉维亚弟兄会。
这些主流教会注重世袭传承,宗派森严,加上枯燥乏味的学院式讲坛。在这种灵性饥渴的景况下大觉醒应运而生。它是旅行布道家发动的平信徒福音运动,主流教会对之抱持怀疑的态度。由于教会不接纳,他们只好在支搭的帐篷里聚会宣讲。因着圣灵动工,这个复兴运动带来极大灵性上的复兴。
大觉醒运动打破了教会间的藩篱,新兴的教会开始出现。这批新兴的浸信会、循道会和卫理公会充满了活力,增长很快。人们消除了宗派间的隔阂彼此沟通。这次大觉醒使得宗教信仰民主化,也给殖民地13个州带来共同的身份认同,为独立运动铺垫了基础。
纵然经过了大觉醒的洗礼,独立战争时期是新大陆宗教信仰上的一个低点。根据基督徒社会学家Rodney Stark和Roger Finke的研究,只有总人口17%的人们属于教会的会友。周六晚上波士顿酒馆的人群远超过周日教堂的人群。他们的研究发现,有三分之一的头胞胎在婚后不满九个月出生。换句话说,大约有三分之一的头胞胎是未婚怀孕。(注1)
他们还发现,虽然在独立时期的教会人口只有17%,到南北战争时期上升到37%,一次大战时达到53%,1952年是59%,1980年已经达到62%!虽然有人质疑他们的结论,不过乐马可(Mark Noll)2002年的巨著《美国的上帝》里也有类似的结论。
当时主导建国理念的精英们,包括亚当斯、杰佛逊、麦迪逊、富兰克林、潘恩等,都不是基督徒。在革命期间,就连汉密尔顿也抛弃了他幼年的信仰,仅是位“有神论者”。作为“造神运动”对象的华盛顿,连他的宗教信仰也受到历史学家的质疑。
不过,这批奠基者都有很浓厚的宗教心,受到基督教价值的影响。因着他们的高瞻远瞩,没有把美国建立成像欧洲一样的宗教国家。
至于美国建国的理念,到底是建立在什么基础上,是基督教,还是启蒙运动?这是个热门话题,说法很多。笔者曾根据基督教历史学家的研究,在《美国独立宣言背后不为人知的秘密》和《美国强大的秘密不是民主而是共和,可你知道共和思想的源头吗?》这两篇文章里有详细的解说:《独立宣言》和《美国宪法》是基督教与苏格兰启蒙两者的融合。
公民的美德则是其中重要的一环。华盛顿在《告别演说》中说:“宗教和道德乃是人类与公民职责的最坚强支柱”。共和思想在美国的成功,除了政治理念和制度的完善,还有另外一个重要的因素,也就是约翰•亚当斯总统所说的:“我们的宪法是仅仅为那有道德和宗教心的人设立的。” 换句话说,公民的道德素质和敬虔的生活态度是共和制度能够顺利推行的一个先决条件。
美国的联邦制限制了中央政府的权力,使国家不至于走向极权。三权分立减少了总统权力的无限膨胀。同时,新大陆的移民学习尊重他人的权利,特别是良心的自由,乐意服务桑梓。他们的宗教心相对地约束了自由被滥用的可能,也减少了多数暴政的可能。这些因素都是美国民主和共和能够顺利施行的基础。
不过,鉴诸近年来美国政坛所发生的种种怪现象,这个基础似乎开始受到了挑战!
南北战争前后
25岁的法国贵族和政治思想家托克维尔于1831年访问美国,那正是“硬汉”总统杰克逊当政的时期。以一年时间,托克维尔在24州中走访了17个州和三个开荒领土,广泛接触了美国各个阶层。1832年回去后,他专心写了两本《论美国的民主》,分别于1835年和1840年出版。他对美国入微的观察写作,直到今天还受到重视。
他认为,在法国宗教的精神和自由的理念是背道而驰。但是在美国,他发现宗教与自由完美地结合,宗教信仰和民主共和在这里融合成为一体。这是美国的一大特色。
他心目中的“宗教”有三层意义。第一、基督教认为“人类都是受造的”,这是把人放在民主的基础上。第二、新教文化与民主理念中的自我管理这两者在美国相融合,连美国的天主教都受到影响。第三、为了民主的未来,托克维尔用“宗教”这个字眼,而不用新教,或是基督教。他淡化神学和教派,因他看重的是宗教对社会集体的人心和道德的影响力。
也就是在这个框架下,他把宗教称作是“首要的政治措施”。
他对美国充满信心,他说:“美国所以伟大,因为美国是善的。当美国不再善良,他就不再伟大。”这个“善”就是美国力量的源头,它来自于宗教信仰。
与此同时,他也看出宗教与政治间的张力,宗教上的良心自由一方面支持了政治自由,但是新教过度的个人主义和教义争端对民主会是种危害。所以他只关心与公共事务有关的宗教领域,而不是个人的信仰领域。他坚决拥护美国政教分离的做法,也就是教会和政府在制度上和运转上脱钩。
托克维尔认为,如果宗教与政治结合在一起,那将使宗教陷人危境,抹去了彼岸世界的神圣性,失去了宗教与社会间的弹性张力。“宗教一旦依附于现世的利益,就同世上所有的权力一样,它变得脆弱无力”。宗教依附于政治就必然成为政治斗争的工具,无法维系人心,造成撕裂。
他指出,“ 欧洲不信教的人士,主要是把基督徒当作政治敌人,而不是把他们当作宗教敌人加以攻击。他们仇恨宗教信仰,多半是把宗教视为一个政党的意见,而很少把它视为一种错误信仰。他们排斥教士,主要是因为教士是政府的朋友,而不是因为教士是上帝的代表。”西欧宗教信仰衰微的重要原因是因为宗教参与到政治斗争之中。
其实托克维尔的看法非常符合圣经。从神学的视界来看,上帝是宇宙万物的主宰,他统管万有,当然包括政权和教权。并且在基督再临以后,新天新地降临,世上的国成了我主和主基督的国。
不过在今世,不论是从制度、权力和运作来看,就如耶稣对属该撒和属上帝之物的切割一样,这两者应当是隔离的。
另一方面他注意到,美国人一般爱行动但不太执着于信条,宗教信仰不会搅扰人们心灵的平静,也不妨碍与邻居的交往。教会里面听到的多半是些道德与生活的教训。他发现,美国人对赚钱的兴趣特高。人们不安于生活现状,非常实用主义,渴望新奇和变革。他们努力工作,期望出人头地。
他预言,美国将成为地球上最富有,最强大的国家之一。
他也深入了解美国原住民的文化,非常同情印第安人悲惨的遭遇。对一个这么强调平等的国家,却又同时如此歧视黑人,贩奴蓄奴,让他感觉非常矛盾。他准确预言了美国即将发生可怕的内战。
历史学家乐马可说,从1830年到1860年,整个美国的注意力都在奴隶问题上。要解决这个问题,美国花了一百多年的时间,到了21世纪的今天,还是问题重重。历史学家威肯斯(Roger Wilkins)曾经(1995年?)说过一句话:“黑人在这片土地上有了375年的历史,其中245年受到奴役,100年受到歧视,他们总共只不过享受了30年的新生活。”其实,他或许还言之过早!若是忽视这个现实,我们就很难了解美国的社会。
从独立革命的低谷到南北战争,基督教(特别是福音派)在美国的传播达到一个高峰。但是基督徒、包括神学家,在此期间却分成两个对立的阵营,一个坚决反对蓄奴,一个坚决支持蓄奴。南北战争所以那样惨烈,就是因为双方都是为了信仰而战。南方的代表李将军,和北方的代表林肯总统,都是抱着这种信念开战的。
奴隶问题是人类历史上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它反映出一个现实:人类集体的罪恶是很难被当事人察觉的。宗教信仰有时反而成了人类为自己辩解的工具,甚或是原动力!这场战争证明了托克维尔的先见之明,当宗教和政治走得太近(政教不分)的时候,被利用的总是宗教!被牺牲的往往是公义。
英国的废奴运动所以能够和平解决(1833年),至少有部分原因是宗教没有被政治利用的结果。
今天一个小例子
美国国会1954年通过《约翰逊法案》,由艾森豪总统签署成法。这是参议员约翰逊(后来总统)提出的修正案。这项法案规定,包括教会在内的免税团体,如果进行若干活动将丧失其免税地位。这些活动包括:直接或间接参与或干预任何政治运动,支持(或反对)竞选公职的任何候选人,提供政治竞选经费或对其立场发表公开声明。
自从川普总统上台以后,他点名要废除这条修正案,在基督教界引起很大的风波。川普要废除的理由是:
“自由并非政府的礼物而是来自上帝。……我们有权力按照自己的信仰敬拜上帝。这就是为什么我要废除并彻底摧毁约翰逊修正案。我要使信仰的代表们能够自由地发声,并且不会恐惧有任何的惩罚。”
支持废除的人们认为,该法案威胁了神职人员谈论政治的自由。事实上,该法案并不阻止神职人员以私人身份支持候选人。以达拉斯第一浸信会的主任牧师Robert Jeffress为例,他以个人身份多次为总统候选人川普站台,这并不违法。此外,神职人员基于宗教理由,对任何政策提出批评,这完全是合法的。该法案唯一禁止的是:神职人员利用教会的名义公开支持或反对某候选人,或组织类似活动。
根据LifeWay去年的民调,美国人反对废除这个法案的占绝大多数(80%左右),福音派略少,也有75%,天主教徒反对废除的是87%。
如果废除了约翰逊法案,直接的后果有四:1)政治是高情绪化的领域,教会内部会为政治立场不同而引起纷争,甚至分裂;2)为了争取支持,政客的献金将流入教会;3)教会投钱在政客身上,钱权交易;4)教会犹如耶稣当年贩卖牛羊鸽子的圣殿,圣俗不分。
说白了,废除约翰逊法案以后,宗教与政治就会更加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如果托克维尔生在今日,他肯定会坚决反对废除约翰逊法案,用政教分离来保护教会。我担心,就如哲学家乔治•桑塔亚那所说的:“那些不从历史汲取教训的人将会尝到重蹈覆辙的苦果。”
历史教训的再思
历史是一出不断重新上演的戏剧。宗教与政治间的互动就是这样,从开拓北美殖民地到独立运动,到南北战争,到1960年代的民权运动,基督教信仰所带来的灵感正是其中一股主要的动力。
美国自称为基督徒的人口比例虽然逐年下降,但还保持在70%左右(皮尤2014年调查)。可是,2009年巴拿研究的民调发现,美国具有基督教世界观的人口不到10%。就是在自称“重生”的人中间,具有基督教世界观的也不到20%。对大多数自认为基督徒的人来说,他的世界观很可能是世俗的,他参与社会活动的态度和做法并不符合耶稣基督的教导。
这个世界观的落差令我警惕。基督徒们应当严肃思考,我们参与社会公益的武器到底是属灵的,还是属世的?是政治为公义服务,还是宗教为政治服务?
我们的答案就决定了,到底是基督教影响社会,还是文化或政治在影响基督教?
更重要地,宗教的用意并非为了影响或改变世界而已。教会的目的也不是在统治世界,或是辅助“君士坦丁”。就如改革宗神学家霍顿(Michael Horton)所描述的,如果这样,“教会就成了基督的摄政王”,而不是彰显基督的群体。如此,基督教就会在“夸胜中”失去了基督,基督徒也就失去他“作光、作盐”的使命。
基督徒如果仅仅遵循实用主义和权力操控的本能,不把教会最主要的身份当作是一群罪得赦免的罪人,去领受上帝的恩典,去荣神益人,反而像是一支道德大军,要夺取话语权和政治权力,那么,基督教就被整个误导了。这或许才是最大的隐忧。
转自
香柏领导力微信
从基督教对美国历史的影响看政教关系
3/21/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