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获悉,2017年5月3日13时许,北京陈建刚律师一家四人及同行张宝成夫妇共六人在云南省景洪市旅游期间,被当地警方未出示任何法律手续强行控制,至今已超过19个小时,且扣押了随身物品。
我们清楚知道陈建刚律师因之前披露湖南谢阳律师所遭酷刑而被有关部门所忌恨,我们希望这不是有关部门对陈建刚律师蓄意的报复陷害。我们也强调在中国境内自由旅行是每一个中国公民天然的、也是法定的自由和权利。
基于对律师不因其执业行为而招致报复迫害的国际公认原则,基于公民有自由旅行的天然和法定的权利,我们现对此事紧急声明如下:
一、云南警方应当立即无条件释放陈建刚、张宝成及其他同行者;
二、我们将对此保持密切关注,并将为陈建刚律师及被控制的同行者提供一切法律援助。
2017年5月4日
声明人:
蒋永继,甘肃律师;文东海,湖南律师;
蔡瑛,湖南律师;张金武,山东律师;
程为善,江苏律师;李玉真,山东律师;
祝圣武,山东律师;黄汉中,北京律师;
刘志强,陕西律师;于全,四川律师;
丁锡奎,北京律师;陈进学,广东律师;
覃永沛,广西律师;兰志学,北京律师;
常伯阳,河南律师;姬来松,河南律师;
胡林政,湖南律师;周云昌,山东律师;
马卫,天津律师;刘书庆,山东律师;
刘卫国,山东律师;赵永林,山东律师;
赵和绪,山东律师;箫云阳,贵州律师;
舒向新,山东律师后;葛文秀,广东律师;
陈金华,湖南律师;王清鹏,河北律师;
余文生,北京律师;卢思位,四川律师;
黄志强,浙江律师;司徒一平,山东律师;
李金星,山东律师;郑湘,山东律师;
罗立志,湖南律师;杨璇,湖南律师;
陈以轩,湖南律师;邹丽惠,福建律师;
范标文,广东律师;吕方芝,湖南律师;
王海军,湖南律师;张俊杰,河南律师;
闻宇,广东律师;魏水平,广东律师;
瞿远,四川律师;赵绍华,广东律师;
庞琨,深圳律师;王化南,山东律师;
房一宁,北京律师;马万年,宁夏律师;
徐红卫,山东律师;许桂娟,山东律师;
陈南石,湖南律师;张重实,湖南律师;
王振江,山东律师;李永恒,山东律师;
孟猛,河南律师;唐吉田,北京律师后;
任全牛,河南律师;刘巍,北京律师后;
温海波,北京律师;刘彦,山东律师;
蔺其磊,北京律师;刘建军,北京律师;
李威达,河北律师;余文生,北京律师;
李静林,北京律师;谢燕益,北京律师;
张磊,北京律师;隋牧青,广东律师;
谭家骥,广西律师;钟锦化,上海律师;
王宗跃,贵州律师;杨明跨,云南律师;
马连顺,河南律师;葛文秀,广东律师;
罗立志,湖南律师;袭祥栋,山东律师;
曾义,云南律师;卢廷阁,河北律师;
李方平,北京律师;梁小军,北京律师;
刘士辉,广东律师;吴魁明,广东律师;
纪中久,浙江律师;滕彪,北京律师;
郑恩宠,上海律师;蒋援民,广东律师;
罗茜,湖南律师;刘连贺,天津律师;
刘正清,广东律师;崔小平,广东律师;
童朝平,北京律师;王秋实,黑龙江律师;
何伟,重庆律师;张锦宏,河南律师;
联署人:
陈桂秋,709家属;李文足,709家属;
金变玲,709家属;王峭玲,709家属
(100人)
本声明征集联署,联署请发微信或短信至:18093643144,亦可以向以上名单内的任何人表示联署。